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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阴险,狡诈,善使软刀子。
换着是欢哥,是绝对干不出这种自跌身份的事情出来。
混黑的,要借助白道的力量来对付一个人,这简直就是丢人。
可这就是杨玄策一惯作风,永远选择最简单,最直接,最不费力的方式解决一些令他头疼的麻烦,为了省力气,他甚至可以不要面子。
这就是靠脑袋吃饭与靠武力吃饭两种人最大的区别。
不过软刀子,往往在有些时候,比硬刀子,更具杀伤力。
似乎要验证这一点,夜场外,警笛声响起。
秦棣却平静而淡漠的看着杨玄策。
杨玄策同样淡漠的看着秦棣,然后他看到一批人数大概七八人规模,全副武装的警察,在熊松茂的带队下杀入夜场。
杨玄策终于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他看着秦棣道:“人尽敌国,你敌国给我瞧瞧,恐怕就是这七八杆枪,你也敌不过吧?”
七八全副武警已经冲进场内。
一身煞气逼人的熊松茂一走进来,他显然看到了杨玄策,一个眼神的招呼后,他随意瞥了一场的伤员。
脸上涌出一股怒意。
“谁?是谁?是谁在这里行凶伤人无视国法?站出来让我瞧瞧你有几条命,不怕蹲苦牢吃枪子吗?”熊松茂那威风啊,可不是装出来的,他极其彪悍得一塌糊涂,因为他心里极其清楚杨玄策背后的大人物是谁?不卖命都不行,他目光环视一圈,寻找“凶手”,同时不忘第一时间,把腰间的枪给拔了出来。
而他目光飞快地锁定了目标,瞥向秦棣,只是枪还没抬起来,他人就先崩溃了,脑袋里嗡一下炸开,两腿狂打摆子。
就连他身后几个亲眼目睹乔书记是如何被人强硬拿下的警察,都忍不住咽了一口吐沫,胆战心惊。
“官匪一家,我看不是吧?官还是官,匪永远是匪,哪怕是匪头,一样也是贼。”秦棣理都没理睬熊松茂这个人和他那把枪,平静的盯着杨玄策,一脸的嘲讽,却瞧得杨玄策一阵毛骨悚然。
杨玄策再愚蠢,也发现了事情的不对,他神情复杂的看着秦棣道:“看来我低估了你!”
“那就要付出代价。”秦棣灿烂一笑。
“这事到此为止行不行?”杨玄策感觉不妙,狡猾的狐狸,一般都是很不要面子的。
“为了让你长点记性,我们继续,我让你自己挑,是留腿呢,还是留手?不过这一次,主角换成你。”秦棣直接给了他一句话。
杨玄策一阵心寒。
这是报应啊。
秦棣扔下手里的烟头,做了一件连熊松茂都崩溃的事情,在杨玄策惊慌的目光下,秦棣轻轻抓住他,冷笑道:“难道你又要我选?”
杨玄策一脸惨白,呼吸都不顺畅,身子颤抖得厉害!
运筹帷幄的人,不但不喜欢要面子,也没骨气,在这方面,他跟欢哥比较起来,差了不是一星半点,这也是为什么他是狗,欢哥是主子。
“喀嚓!”
狠而准,没有半点犹豫和羁绊,秦棣直接卸断杨玄策一条胳膊,就像一个偏执狂,对自己和对敌人,都不留一条后路,赶尽杀绝。
轻轻地将一脸痛苦依依呀呀的杨玄策放下,秦棣盯着欢哥冷冷地道:“这是只是让你们长点记性,想报仇,可以啊!找我,我奉陪到底,白的黑的都可以,但要是你敢跟我玩阴的,我就跟你玩狠的,别认为我玩不起。”
说完这句话,秦棣不去看欢哥表情,大摇大摆,径直走出夜场。
这一刻,这个家伙,简直就是传说中十步一杀人,千里不留行的侠客了。
帅!
……
我很纠结要不要写警察出现那一段,都准备好了两章不同的情节,纠了整整一个小时,考虑如果不写,有人会跳出来作者你煞笔啊,当警察是吃干饭嘛,逼装都不顾王法,肯定牛逼烘烘在书评上一阵臭骂。
如果写了,总觉得不是我想要的东西,在煞笔与二笔之间,我作了一个妥协,不过仅次一次,因网络小说嘛,太较汁也没必要,只要半真半假,过得去就行了,所以下面的情节,我不会改动,写出我想要的东西,因为这样才够爽。
> 阴险,狡诈,善使软刀子。
换着是欢哥,是绝对干不出这种自跌身份的事情出来。
混黑的,要借助白道的力量来对付一个人,这简直就是丢人。
可这就是杨玄策一惯作风,永远选择最简单,最直接,最不费力的方式解决一些令他头疼的麻烦,为了省力气,他甚至可以不要面子。
这就是靠脑袋吃饭与靠武力吃饭两种人最大的区别。
不过软刀子,往往在有些时候,比硬刀子,更具杀伤力。
似乎要验证这一点,夜场外,警笛声响起。
秦棣却平静而淡漠的看着杨玄策。
杨玄策同样淡漠的看着秦棣,然后他看到一批人数大概七八人规模,全副武装的警察,在熊松茂的带队下杀入夜场。
杨玄策终于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他看着秦棣道:“人尽敌国,你敌国给我瞧瞧,恐怕就是这七八杆枪,你也敌不过吧?”
七八全副武警已经冲进场内。
一身煞气逼人的熊松茂一走进来,他显然看到了杨玄策,一个眼神的招呼后,他随意瞥了一场的伤员。
脸上涌出一股怒意。
“谁?是谁?是谁在这里行凶伤人无视国法?站出来让我瞧瞧你有几条命,不怕蹲苦牢吃枪子吗?”熊松茂那威风啊,可不是装出来的,他极其彪悍得一塌糊涂,因为他心里极其清楚杨玄策背后的大人物是谁?不卖命都不行,他目光环视一圈,寻找“凶手”,同时不忘第一时间,把腰间的枪给拔了出来。
而他目光飞快地锁定了目标,瞥向秦棣,只是枪还没抬起来,他人就先崩溃了,脑袋里嗡一下炸开,两腿狂打摆子。
就连他身后几个亲眼目睹乔书记是如何被人强硬拿下的警察,都忍不住咽了一口吐沫,胆战心惊。
“官匪一家,我看不是吧?官还是官,匪永远是匪,哪怕是匪头,一样也是贼。”秦棣理都没理睬熊松茂这个人和他那把枪,平静的盯着杨玄策,一脸的嘲讽,却瞧得杨玄策一阵毛骨悚然。
杨玄策再愚蠢,也发现了事情的不对,他神情复杂的看着秦棣道:“看来我低估了你!”
“那就要付出代价。”秦棣灿烂一笑。
“这事到此为止行不行?”杨玄策感觉不妙,狡猾的狐狸,一般都是很不要面子的。
“为了让你长点记性,我们继续,我让你自己挑,是留腿呢,还是留手?不过这一次,主角换成你。”秦棣直接给了他一句话。
杨玄策一阵心寒。
这是报应啊。
秦棣扔下手里的烟头,做了一件连熊松茂都崩溃的事情,在杨玄策惊慌的目光下,秦棣轻轻抓住他,冷笑道:“难道你又要我选?”
杨玄策一脸惨白,呼吸都不顺畅,身子颤抖得厉害!
运筹帷幄的人,不但不喜欢要面子,也没骨气,在这方面,他跟欢哥比较起来,差了不是一星半点,这也是为什么他是狗,欢哥是主子。
“喀嚓!”
狠而准,没有半点犹豫和羁绊,秦棣直接卸断杨玄策一条胳膊,就像一个偏执狂,对自己和对敌人,都不留一条后路,赶尽杀绝。
轻轻地将一脸痛苦依依呀呀的杨玄策放下,秦棣盯着欢哥冷冷地道:“这是只是让你们长点记性,想报仇,可以啊!找我,我奉陪到底,白的黑的都可以,但要是你敢跟我玩阴的,我就跟你玩狠的,别认为我玩不起。”
说完这句话,秦棣不去看欢哥表情,大摇大摆,径直走出夜场。
这一刻,这个家伙,简直就是传说中十步一杀人,千里不留行的侠客了。
帅!
……
我很纠结要不要写警察出现那一段,都准备好了两章不同的情节,纠了整整一个小时,考虑如果不写,有人会跳出来作者你煞笔啊,当警察是吃干饭嘛,逼装都不顾王法,肯定牛逼烘烘在书评上一阵臭骂。
如果写了,总觉得不是我想要的东西,在煞笔与二笔之间,我作了一个妥协,不过仅次一次,因网络小说嘛,太较汁也没必要,只要半真半假,过得去就行了,所以下面的情节,我不会改动,写出我想要的东西,因为这样才够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