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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大同周围将近十万边军的统帅,胡遂每日都将要处理无数的公务和军务,但即便如此,他依然十年如一日般地保持了一个习惯,那就是每过三天都会带了自己的亲兵去大同四边的军营里巡视一番。
这么做一来可以近距离地与底层的将士们接触,好更容易地知道他们的诉求。二来也是拉近自己与下面将士的关系的手段,那样,一旦等到战事发生时,他便能更有效率地指挥三军。
腊月十九日的这天早上也是一般,寅末卯初,已练过功夫,出了身汗的胡总兵便已穿戴整齐,在五十多名亲兵的簇拥下策马出门,顺着空荡荡的街道朝着离他最近的北城边的军营而去。
这条路,他已走了将近七年时间,这里的每一个巷口,每一棵大树都已深深地印入了胡遂的脑子里,所以往前进时,他根本就不用刻意去看路,只有当一些早起的百姓从路边走过时,他才会稍微拉一下缰绳,让胯下的战马莫要闹起性子来。
至于他的脑子,此刻还在转着可能要发生的这场战事。虽然他对陆缜还是颇为信任的,但兹事体大,他依然不会完全采信,所以前晚也就把城内几名部下召集了加以提醒和布置城防,至于城外那些堡寨中的兵马,则并没有调回来的意思,他得在等等看,等昨日一早派去外头刺探的斥候带来消息后,才好作进一步的打算。
他毕竟身负要职,每做一个决定都必须为大同十万大军,以及数十万的百姓负责,也要对朝廷负责。
“要是陆缜所言是真,那这两日就必然会有鞑子的刺客打我的主意。可是,以大同之戒备森严,以我总兵府的严密防御,那些刺客应该找不到任何的下手机会。而他们要是真欲刺杀我的话,恐怕这时候应该是最佳机会了吧……”不知不觉间,胡遂的脑中便想到了这一点上,想着这一可能的同时,他的目光也有些警惕地往四下里望去。
这一望间,他就瞥见了一点寒光从左侧前方的某处店铺顶上闪过。虽然只是一闪而过,却已让他的心陡然就是一提,身子已下意识地往边上侧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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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胡遂所想的那样,对蒙人刺客来说,想要刺杀他这个一镇总兵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寻常他都不怎么在城里出没,而他的宅邸更是驻有三百精兵,除了前门的百名守卫外,左右边门和后门也各有数十兵卒守在那儿。
这还不算,就是在府内,也还有两队不时巡视游弋的军卒日夜不断地交替往复。若有那吃了熊心豹子胆的家伙敢打总兵府的主意,别说对胡遂构成威胁了,恐怕连他人在哪儿都还没找到呢, 就得被这些兵马给直接扑杀或生擒了。
这一难点,化名金均生的坎特尔自然是早就查明了的,所以最终他得出的结论就是——想要刺杀胡遂,就得在外头动手。
好在,胡总兵几年来一直都有这么个早起巡视军营的习惯,所以这便成了蒙人刺客对他下手的最好,也是唯一的一个机会了。
在潜入到大同城后,这些蒙人刺客一方面不断跟踪胡遂的行止,另一方面,则在其每日行进的道路上寻找着适合藏身和行刺的地点,以求能一击得手。
而今日,他们所藏的地方,就是这段时日里找出来的最佳地点——一处沿街的绸缎皮毛铺子的顶上。这里不但视野够开阔,离着主街也不过半箭之地,再加上这铺子顶上还有飞檐翘起,正好可以让一人躲藏其中而不早早被人发觉起行踪。
一名族中最精于弓矢的好手就被安排在了这一重要位置之上。当天色微明后,他便听到了一阵马蹄声由远而近地过来,随后便看到了那支肃杀而沉默的骑兵队伍出现在了自己的侧前方。
当一眼就认出身在队伍中间的戎装将领就是目标胡遂时,他当即就拿出了边上的弓,并从一旁取过了一支早已浸泡过狼毒的箭矢。这狼毒乃草原上的剧毒之物,就是神骏的马儿,被这箭射中的下场也是一死,更别说只是个寻常男人了。
计算着对方和自己的距离,在他们已入射程范围之内后,他便屏息,搭箭,拉弦,然后瞄向了目标。虽然胡遂已入了自己的射程之内,但为了一击即中,他还是稍作等待,等对方来到更近处时,方才在吐出一口浊气的同时,松开了拉得如同满月般的弓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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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大同周围将近十万边军的统帅,胡遂每日都将要处理无数的公务和军务,但即便如此,他依然十年如一日般地保持了一个习惯,那就是每过三天都会带了自己的亲兵去大同四边的军营里巡视一番。
这么做一来可以近距离地与底层的将士们接触,好更容易地知道他们的诉求。二来也是拉近自己与下面将士的关系的手段,那样,一旦等到战事发生时,他便能更有效率地指挥三军。
腊月十九日的这天早上也是一般,寅末卯初,已练过功夫,出了身汗的胡总兵便已穿戴整齐,在五十多名亲兵的簇拥下策马出门,顺着空荡荡的街道朝着离他最近的北城边的军营而去。
这条路,他已走了将近七年时间,这里的每一个巷口,每一棵大树都已深深地印入了胡遂的脑子里,所以往前进时,他根本就不用刻意去看路,只有当一些早起的百姓从路边走过时,他才会稍微拉一下缰绳,让胯下的战马莫要闹起性子来。
至于他的脑子,此刻还在转着可能要发生的这场战事。虽然他对陆缜还是颇为信任的,但兹事体大,他依然不会完全采信,所以前晚也就把城内几名部下召集了加以提醒和布置城防,至于城外那些堡寨中的兵马,则并没有调回来的意思,他得在等等看,等昨日一早派去外头刺探的斥候带来消息后,才好作进一步的打算。
他毕竟身负要职,每做一个决定都必须为大同十万大军,以及数十万的百姓负责,也要对朝廷负责。
“要是陆缜所言是真,那这两日就必然会有鞑子的刺客打我的主意。可是,以大同之戒备森严,以我总兵府的严密防御,那些刺客应该找不到任何的下手机会。而他们要是真欲刺杀我的话,恐怕这时候应该是最佳机会了吧……”不知不觉间,胡遂的脑中便想到了这一点上,想着这一可能的同时,他的目光也有些警惕地往四下里望去。
这一望间,他就瞥见了一点寒光从左侧前方的某处店铺顶上闪过。虽然只是一闪而过,却已让他的心陡然就是一提,身子已下意识地往边上侧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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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胡遂所想的那样,对蒙人刺客来说,想要刺杀他这个一镇总兵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寻常他都不怎么在城里出没,而他的宅邸更是驻有三百精兵,除了前门的百名守卫外,左右边门和后门也各有数十兵卒守在那儿。
这还不算,就是在府内,也还有两队不时巡视游弋的军卒日夜不断地交替往复。若有那吃了熊心豹子胆的家伙敢打总兵府的主意,别说对胡遂构成威胁了,恐怕连他人在哪儿都还没找到呢, 就得被这些兵马给直接扑杀或生擒了。
这一难点,化名金均生的坎特尔自然是早就查明了的,所以最终他得出的结论就是——想要刺杀胡遂,就得在外头动手。
好在,胡总兵几年来一直都有这么个早起巡视军营的习惯,所以这便成了蒙人刺客对他下手的最好,也是唯一的一个机会了。
在潜入到大同城后,这些蒙人刺客一方面不断跟踪胡遂的行止,另一方面,则在其每日行进的道路上寻找着适合藏身和行刺的地点,以求能一击得手。
而今日,他们所藏的地方,就是这段时日里找出来的最佳地点——一处沿街的绸缎皮毛铺子的顶上。这里不但视野够开阔,离着主街也不过半箭之地,再加上这铺子顶上还有飞檐翘起,正好可以让一人躲藏其中而不早早被人发觉起行踪。
一名族中最精于弓矢的好手就被安排在了这一重要位置之上。当天色微明后,他便听到了一阵马蹄声由远而近地过来,随后便看到了那支肃杀而沉默的骑兵队伍出现在了自己的侧前方。
当一眼就认出身在队伍中间的戎装将领就是目标胡遂时,他当即就拿出了边上的弓,并从一旁取过了一支早已浸泡过狼毒的箭矢。这狼毒乃草原上的剧毒之物,就是神骏的马儿,被这箭射中的下场也是一死,更别说只是个寻常男人了。
计算着对方和自己的距离,在他们已入射程范围之内后,他便屏息,搭箭,拉弦,然后瞄向了目标。虽然胡遂已入了自己的射程之内,但为了一击即中,他还是稍作等待,等对方来到更近处时,方才在吐出一口浊气的同时,松开了拉得如同满月般的弓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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