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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不能忍!”
“是是是!这是得说道说道!”
人们一片哗然,讨论的更加激烈,那男子只得悻悻坐下,不再说话。
大约讨论了五分钟,何进才拍拍桌子,把众人的目光又拉了回来。
“正所谓,擒贼先擒王,我的意思是,暂时不动宋一凡,先把刘大海给搞掉!”
何进眯着眼睛,看表情就知道他又在算计。
一位络腮胡子大汉站起来,咧着大嘴说:“就干他,今天就去,事不宜迟,打他个措手不及!”
“同意!”
“可以!”
大家基本上都表示赞同,络腮胡满意地捋了捋胡子,乐么滋坐下。
何进吧嗒着嘴,思考了一会,说:“这样贸然前往,会不会太草率了,也许,我们应该酝酿一下!”
“酝酿?”
络腮胡子见何进犹豫了,略有不满,又一下子站起身,手开始不由自主地拍打桌子。
“进哥,哪有那么多时间给你酝酿啊,说干咱就干,我现在带人就去!”
说着,他做出要走的架势,不过没有迈步,而是转过头看着何进,这样子就是在争取何进的意见。
何进深呼吸了一下,微微点点头,就算是答应了。
这他才哈哈大笑着走了出去,还有几名小弟跟在了他身后。
……
这里的十月还不是很凉,晚上,还可以打开窗,吹吹夜风,看看灯火阑珊的街道。
每天站在窗户边上吹风,是刘大海最爱做的事情。
作为一个顶级帮派首领,他住的地方就是一间普通的公寓,面积很小,都不到六十平米。
当然,住在这的,只有他一个人,他的老婆孩子早都移民去了米国,因为他很了解自己工作的危险性,生怕别人找上门,威胁自己家人。
其实他也一早就拿了绿卡,奈何帮派里事务太繁杂,作为“龙头老大”,他不忍归隐,就是怕自己一走,帮派出事。
因为在他眼里,小刀会不仅是一份事业,更像是个孩子,他眼看着它成长,一点点壮大,变成了新加坡最大帮会。
年届六旬的他,早已把一切都给看淡,只想着小刀会能够统一新加坡的帮派局面,变得安稳了,他也就舍得归去了。
“唉……”
望着茫茫夜色,刘大海不仅沉沉叹了口气。
此时天空下起了细雨,随着风,吹进了屋里,他摇摇头关上窗户,走到了茶几前。
他的生活很简单,无非是品茶,下棋,都是些静心的玩意儿,也是能让人心中格局更广宽的修行。
屋子里很静,没有一丝声响,这也是因为他十分讲究,他为了给自己创造安静的环境,直接买了一整栋楼。
可他只住这六十平米,其余的都空着,不为别的,就图个清静,大有“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之感。
……
伴随着细雨,“络腮胡”已经带着几十名手下到了刘大海家楼下,下了车人们集结好,入丝细雨打湿了他们的头发和肩膀。
“就是这,整栋楼都是他的,但是只有亮灯那个才是他家!”
一个小喽啰指着这栋楼,嘚嘚瑟瑟地对络腮胡说到。
络腮胡点点头,撇着大嘴,问:“他这有多少人啊,那个,住的人多吗?”
“不多,哎呦!”
小喽啰吧嗒了一下嘴,皱着眉头说:“这老小子挺怪癖的,自己住这么大一栋楼,就喜欢清静,而且屋子里都加装了隔音系统!”
“就TM你知道的多!”
络腮胡拍了一下小喽啰的肩膀,说话的时候,面带笑容,像是给了他赞扬。
不远处缓缓行驶过来三辆大巴车,停在楼下,陆陆续续下来了上百人。
他们很是夸张,竟然列成了一个方阵,每个人手里还都拿着家伙,站在队伍前边的,手里攥着枪,第三排往后的,全是刀枪棍棒。
络腮胡看着自己的小弟们如此规整,脸上不禁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小雨淅沥沥,落在地上,没有声音,没有波澜,人们一言不发,生怕惊动楼上的“猎物”。
“砰!”
一声枪响划过夜空,打破了宁静,打在络腮胡的肩膀上,他一个踉跄,强撑着,并没有倒下。
继而枪声四起,这边也开始还击。
噼里啪啦,火光四射,鲜血和雨水混在一起,流淌在小路上,中弹的人们也倒在地上,溅起朵朵红色的浪花。
先开枪的,是暗中保护刘大海的人,他们的指责就是隐蔽在他家附近,在必要的时候保护他。
他们只有八个人,分成四组,埋伏在四个角落,轮流换班,看今天情况不对,才选... -->>
“对啊,不能忍!”
“是是是!这是得说道说道!”
人们一片哗然,讨论的更加激烈,那男子只得悻悻坐下,不再说话。
大约讨论了五分钟,何进才拍拍桌子,把众人的目光又拉了回来。
“正所谓,擒贼先擒王,我的意思是,暂时不动宋一凡,先把刘大海给搞掉!”
何进眯着眼睛,看表情就知道他又在算计。
一位络腮胡子大汉站起来,咧着大嘴说:“就干他,今天就去,事不宜迟,打他个措手不及!”
“同意!”
“可以!”
大家基本上都表示赞同,络腮胡满意地捋了捋胡子,乐么滋坐下。
何进吧嗒着嘴,思考了一会,说:“这样贸然前往,会不会太草率了,也许,我们应该酝酿一下!”
“酝酿?”
络腮胡子见何进犹豫了,略有不满,又一下子站起身,手开始不由自主地拍打桌子。
“进哥,哪有那么多时间给你酝酿啊,说干咱就干,我现在带人就去!”
说着,他做出要走的架势,不过没有迈步,而是转过头看着何进,这样子就是在争取何进的意见。
何进深呼吸了一下,微微点点头,就算是答应了。
这他才哈哈大笑着走了出去,还有几名小弟跟在了他身后。
……
这里的十月还不是很凉,晚上,还可以打开窗,吹吹夜风,看看灯火阑珊的街道。
每天站在窗户边上吹风,是刘大海最爱做的事情。
作为一个顶级帮派首领,他住的地方就是一间普通的公寓,面积很小,都不到六十平米。
当然,住在这的,只有他一个人,他的老婆孩子早都移民去了米国,因为他很了解自己工作的危险性,生怕别人找上门,威胁自己家人。
其实他也一早就拿了绿卡,奈何帮派里事务太繁杂,作为“龙头老大”,他不忍归隐,就是怕自己一走,帮派出事。
因为在他眼里,小刀会不仅是一份事业,更像是个孩子,他眼看着它成长,一点点壮大,变成了新加坡最大帮会。
年届六旬的他,早已把一切都给看淡,只想着小刀会能够统一新加坡的帮派局面,变得安稳了,他也就舍得归去了。
“唉……”
望着茫茫夜色,刘大海不仅沉沉叹了口气。
此时天空下起了细雨,随着风,吹进了屋里,他摇摇头关上窗户,走到了茶几前。
他的生活很简单,无非是品茶,下棋,都是些静心的玩意儿,也是能让人心中格局更广宽的修行。
屋子里很静,没有一丝声响,这也是因为他十分讲究,他为了给自己创造安静的环境,直接买了一整栋楼。
可他只住这六十平米,其余的都空着,不为别的,就图个清静,大有“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之感。
……
伴随着细雨,“络腮胡”已经带着几十名手下到了刘大海家楼下,下了车人们集结好,入丝细雨打湿了他们的头发和肩膀。
“就是这,整栋楼都是他的,但是只有亮灯那个才是他家!”
一个小喽啰指着这栋楼,嘚嘚瑟瑟地对络腮胡说到。
络腮胡点点头,撇着大嘴,问:“他这有多少人啊,那个,住的人多吗?”
“不多,哎呦!”
小喽啰吧嗒了一下嘴,皱着眉头说:“这老小子挺怪癖的,自己住这么大一栋楼,就喜欢清静,而且屋子里都加装了隔音系统!”
“就TM你知道的多!”
络腮胡拍了一下小喽啰的肩膀,说话的时候,面带笑容,像是给了他赞扬。
不远处缓缓行驶过来三辆大巴车,停在楼下,陆陆续续下来了上百人。
他们很是夸张,竟然列成了一个方阵,每个人手里还都拿着家伙,站在队伍前边的,手里攥着枪,第三排往后的,全是刀枪棍棒。
络腮胡看着自己的小弟们如此规整,脸上不禁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小雨淅沥沥,落在地上,没有声音,没有波澜,人们一言不发,生怕惊动楼上的“猎物”。
“砰!”
一声枪响划过夜空,打破了宁静,打在络腮胡的肩膀上,他一个踉跄,强撑着,并没有倒下。
继而枪声四起,这边也开始还击。
噼里啪啦,火光四射,鲜血和雨水混在一起,流淌在小路上,中弹的人们也倒在地上,溅起朵朵红色的浪花。
先开枪的,是暗中保护刘大海的人,他们的指责就是隐蔽在他家附近,在必要的时候保护他。
他们只有八个人,分成四组,埋伏在四个角落,轮流换班,看今天情况不对,才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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