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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沈惜凡指着他笑,“何苏叶,你长成这样谁敢请你做伴郎,太打击新郎了!”
他只好问,“你们俩不饿吗?我家有吃的!”
结果这两人就擅自把新人撇了下来,溜去了何苏叶家。
所有的菜只需微波炉加热就可以吃了,何守峥提着两个大饭盒,邀功似的炫耀,“小叔叔,你让我打包的饭。”然后他看看邱天,“叔叔你少吃点,不许抢姐姐的!”
山药黄芪炖的鸡汤,油焖香菇,红烧茄子,凉拌牛肉,邱天大手一挥,“再来瓶百事!”
何守峥颠颠的倒了一杯果汁给他,一本正经,“小叔叔说男人要少喝可乐。”
沈惜凡正埋在鸡汤中吃的不亦乐乎,何苏叶问,“要不要再弄个苹果?还是橙子?”
一口肉含在嘴里咀嚼,她说不出话,只好竖起手,做了一个手势,何苏叶笑,“橙子?我给你打成汁带过去。”
沈惜凡满意的点点头,邱天惊讶,“这个也能看懂?尖尖角你可以去做驯兽员了!”
何守峥眨眨眼,“不是说女人是老虎吗?——哎呦!小叔叔,这是我爸爸说的!”
晚上闹腾的更厉害,也更忙,沈惜凡觉得自己腿都要站断了,还要强打精神。散席时候,再看看自己的脚,好几处被磨破了,疼得她倒抽凉气。
正在她踌躇要不要换下高跟鞋的时候,何苏叶推门进来,手里拿着个小盒子,轻轻叹气,“邱天说你脚磨破了让我来看看。”
他半跪下,小心的把她的鞋子脱下,动作自然,就像处理一个病人一样。沈惜凡也没有觉察到暧昧的气氛,大道苦水,丝毫没有发觉自己的口气完全是小女人撒娇,软侬可人,一只白玉脂似的脚搭在何苏叶的膝盖上,几处破皮十分明显。
他先用酒精略微擦了一下,然后掏出一个小瓶子,取出一点褐色的粉末,沈惜凡好奇,“这是什么东西?”
“我爷爷制的,三七粉。云南白药主要的成分就是三七。”
“那个……专门治刀伤、跌伤、擦伤、外伤的?”
“化瘀止血、活血定痛,不光外伤,内伤也可以的,止血而不留瘀,化瘀而不伤正,可以治疗冠心病、心绞痛、脑出血后遗症。”
“这么神奇呀!那多给我一点,以后我哪破了一涂下不就没事了吗?”
在伤口上敷了一点三七粉,最后用创可贴贴上,他又检查了一遍,“没事了,两天就好了,以后少穿这类鞋子,很容易磨破……”
最后一个“脚”字还没有说出,方可歆推门进来了,看到他们立刻怔住了,然后又迅速把门掩起来,沈惜凡奇怪,“怎么了,有事,方可歆?”
方可歆紧紧咬住嘴唇,拧着门把的手渗出汗来,分不清是天热还是不甘,“闹洞房了,邱天让你们俩快点。”
何苏叶头也不抬,“哦,知道了,我们马上就去。”
沈惜凡垂头丧气,“早知道高跟鞋就不脱了,现在穿上去更困难。”
方可歆默默在门口停驻了一会,直到邱天喊她才回过神来,刚才那画面一直印在脑海里,像一根刺,扎在心头,挥之不去。
为什么我默默的在你身边等待这么长时间,等过去的过去,等将来的将来,还是等不到你与我顾盼之间。
其实只要你对我好,一点点,就够了,就能够死心了。
洞房闹的是欢腾,学医的人一般结婚普遍较迟,在医院工作也比较压抑,所以每逢喜事便闹得特别厉害。
新房已经被那些损友布置了重重障碍,一路掉着的苹果、红枣、樱桃,非得让新郎、新娘一路吃过去才能算数,李介和苏杉喝了不少酒,经不住起哄捉弄,被搞得筋疲力尽。
最后李介终于发飙,浓眉一挑,把苏杉往墙角一推,整个人压上去,回头对着一干唏嘘起哄的人喊,“实相的人就快走。”随后一记热吻,让在场所有的人high到了极点。
躲在角落里的邱天感慨,“俺老了,经不住那么火热的刺激了,我要回家睡觉了,明天还有手术,惹毛了老板我就死定了。”
其他人听到,一一跟新人告别,手下拳头倒也不轻,“李介,好样的!”
沈惜凡准备站起来告别,可是脚下酸痛,就想赖在椅子上石化算了。一只手伸过来,“我扶你回去,能走吗?”
夜已经很深了,他们从出租车上下来的时候,小区周围除了保安室的灯亮着,只有昏暗的路灯。
看着沈惜凡一瘸一拐的样子,他实在不忍心,“算了,我背你好了,照你这么走下去,天亮了也走不到家门口。”
沈惜凡不服气,原本想狠狠的瞪他,结果累透的缺乏中气,可怜兮兮的望着他,何苏叶叹气,“丫头,别逞强了,我背你好了。”
何苏叶背着她,她身上若有若无的酒香和女儿家的体香一丝一缕融进他的背,他的体温似燃烧的炭,忽然有一股冲动,想紧紧的抓住、抱住她问,你有没有一点喜欢我。
忽然她开口,如同一盆冷水,寒的彻骨,“何苏叶,我要去留学了。”
他的额头因为炎热的夜晚而感觉烧灼的烫,喉管处窜上阵阵尖锐的刺痛,手指忽然冰凉僵硬,“恭喜了,你去哪个国家?”
沈惜凡没有觉察出他的异样,语气如常的轻松,“U.S.A,康奈尔,常青藤联盟之一。”
原来自己的猜测真的没有错,他忽然觉得有种被忽视的感觉,涩涩的心绪涌上,“哦,恭喜,我最近也要出去一下。”
“去哪?”
“学校组织的医疗小队,去山区义诊。”
“多长时间?”
“不知道,按照以前的惯例到时候会留一小部分人多留一段时间的,可能我会被选上。”
“山区会不会生活很辛苦呀,没有吃的没有穿的?”
“傻丫头,没你想象的那样不堪,只是肯定跟大城市没法比的。”
其实,他并没有当即回复答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医疗小队,更没有想过要多留一段时间,他当时的回答是考虑一下再给答复,现在他却有了决定。
他只是有些任性,有些小脾气。他气恼她擅自的决定,但是又没有权利干涉她,只是为什么她不能早早告诉他呢,让他比其他人早一些知道,让他觉得自己对她来说,是有些特殊的存在。
他想想赌一下,没有了他,她会不会很怀念他在身边的日子。
忽然,沈惜凡的手机响了,她徐徐的接起来,说话声音很轻,也很谨慎。
她拍拍何苏叶的肩,示意自己要下来,然后她站在花坛上长长的叹气,“明天要去面对最不想见的人了,好糟糕的运气。”
“前男朋友?”他揣摩着问。
“猜对了!”沈惜凡的脸上一点都没有丧气的神色,反而多了一份狡黠,“其实他不找我我也不会主动找他,然后就用当年他对我的方法不声不响的把他甩了,哈哈,多解气!但是,是不是有些残忍?”
何苏叶看着沈惜凡,她自顾自说个不停,嘴角微微的上翘,好情绪一点都不受刚才那通电话的影响,跟几个月前那个眼圈红红的、垂头丧气的问他该怎么办的小丫头截然不同。
这是他低落情绪唯一的欣慰,她已经从过去走出来了,虽然她准备离开。
他问自己,能不能原谅他孩子气的任性一下,他想知道,在她心里,他的分量有多重,至于留学,来日方长。
倒是沈惜凡指着他笑,“何苏叶,你长成这样谁敢请你做伴郎,太打击新郎了!”
他只好问,“你们俩不饿吗?我家有吃的!”
结果这两人就擅自把新人撇了下来,溜去了何苏叶家。
所有的菜只需微波炉加热就可以吃了,何守峥提着两个大饭盒,邀功似的炫耀,“小叔叔,你让我打包的饭。”然后他看看邱天,“叔叔你少吃点,不许抢姐姐的!”
山药黄芪炖的鸡汤,油焖香菇,红烧茄子,凉拌牛肉,邱天大手一挥,“再来瓶百事!”
何守峥颠颠的倒了一杯果汁给他,一本正经,“小叔叔说男人要少喝可乐。”
沈惜凡正埋在鸡汤中吃的不亦乐乎,何苏叶问,“要不要再弄个苹果?还是橙子?”
一口肉含在嘴里咀嚼,她说不出话,只好竖起手,做了一个手势,何苏叶笑,“橙子?我给你打成汁带过去。”
沈惜凡满意的点点头,邱天惊讶,“这个也能看懂?尖尖角你可以去做驯兽员了!”
何守峥眨眨眼,“不是说女人是老虎吗?——哎呦!小叔叔,这是我爸爸说的!”
晚上闹腾的更厉害,也更忙,沈惜凡觉得自己腿都要站断了,还要强打精神。散席时候,再看看自己的脚,好几处被磨破了,疼得她倒抽凉气。
正在她踌躇要不要换下高跟鞋的时候,何苏叶推门进来,手里拿着个小盒子,轻轻叹气,“邱天说你脚磨破了让我来看看。”
他半跪下,小心的把她的鞋子脱下,动作自然,就像处理一个病人一样。沈惜凡也没有觉察到暧昧的气氛,大道苦水,丝毫没有发觉自己的口气完全是小女人撒娇,软侬可人,一只白玉脂似的脚搭在何苏叶的膝盖上,几处破皮十分明显。
他先用酒精略微擦了一下,然后掏出一个小瓶子,取出一点褐色的粉末,沈惜凡好奇,“这是什么东西?”
“我爷爷制的,三七粉。云南白药主要的成分就是三七。”
“那个……专门治刀伤、跌伤、擦伤、外伤的?”
“化瘀止血、活血定痛,不光外伤,内伤也可以的,止血而不留瘀,化瘀而不伤正,可以治疗冠心病、心绞痛、脑出血后遗症。”
“这么神奇呀!那多给我一点,以后我哪破了一涂下不就没事了吗?”
在伤口上敷了一点三七粉,最后用创可贴贴上,他又检查了一遍,“没事了,两天就好了,以后少穿这类鞋子,很容易磨破……”
最后一个“脚”字还没有说出,方可歆推门进来了,看到他们立刻怔住了,然后又迅速把门掩起来,沈惜凡奇怪,“怎么了,有事,方可歆?”
方可歆紧紧咬住嘴唇,拧着门把的手渗出汗来,分不清是天热还是不甘,“闹洞房了,邱天让你们俩快点。”
何苏叶头也不抬,“哦,知道了,我们马上就去。”
沈惜凡垂头丧气,“早知道高跟鞋就不脱了,现在穿上去更困难。”
方可歆默默在门口停驻了一会,直到邱天喊她才回过神来,刚才那画面一直印在脑海里,像一根刺,扎在心头,挥之不去。
为什么我默默的在你身边等待这么长时间,等过去的过去,等将来的将来,还是等不到你与我顾盼之间。
其实只要你对我好,一点点,就够了,就能够死心了。
洞房闹的是欢腾,学医的人一般结婚普遍较迟,在医院工作也比较压抑,所以每逢喜事便闹得特别厉害。
新房已经被那些损友布置了重重障碍,一路掉着的苹果、红枣、樱桃,非得让新郎、新娘一路吃过去才能算数,李介和苏杉喝了不少酒,经不住起哄捉弄,被搞得筋疲力尽。
最后李介终于发飙,浓眉一挑,把苏杉往墙角一推,整个人压上去,回头对着一干唏嘘起哄的人喊,“实相的人就快走。”随后一记热吻,让在场所有的人high到了极点。
躲在角落里的邱天感慨,“俺老了,经不住那么火热的刺激了,我要回家睡觉了,明天还有手术,惹毛了老板我就死定了。”
其他人听到,一一跟新人告别,手下拳头倒也不轻,“李介,好样的!”
沈惜凡准备站起来告别,可是脚下酸痛,就想赖在椅子上石化算了。一只手伸过来,“我扶你回去,能走吗?”
夜已经很深了,他们从出租车上下来的时候,小区周围除了保安室的灯亮着,只有昏暗的路灯。
看着沈惜凡一瘸一拐的样子,他实在不忍心,“算了,我背你好了,照你这么走下去,天亮了也走不到家门口。”
沈惜凡不服气,原本想狠狠的瞪他,结果累透的缺乏中气,可怜兮兮的望着他,何苏叶叹气,“丫头,别逞强了,我背你好了。”
何苏叶背着她,她身上若有若无的酒香和女儿家的体香一丝一缕融进他的背,他的体温似燃烧的炭,忽然有一股冲动,想紧紧的抓住、抱住她问,你有没有一点喜欢我。
忽然她开口,如同一盆冷水,寒的彻骨,“何苏叶,我要去留学了。”
他的额头因为炎热的夜晚而感觉烧灼的烫,喉管处窜上阵阵尖锐的刺痛,手指忽然冰凉僵硬,“恭喜了,你去哪个国家?”
沈惜凡没有觉察出他的异样,语气如常的轻松,“U.S.A,康奈尔,常青藤联盟之一。”
原来自己的猜测真的没有错,他忽然觉得有种被忽视的感觉,涩涩的心绪涌上,“哦,恭喜,我最近也要出去一下。”
“去哪?”
“学校组织的医疗小队,去山区义诊。”
“多长时间?”
“不知道,按照以前的惯例到时候会留一小部分人多留一段时间的,可能我会被选上。”
“山区会不会生活很辛苦呀,没有吃的没有穿的?”
“傻丫头,没你想象的那样不堪,只是肯定跟大城市没法比的。”
其实,他并没有当即回复答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医疗小队,更没有想过要多留一段时间,他当时的回答是考虑一下再给答复,现在他却有了决定。
他只是有些任性,有些小脾气。他气恼她擅自的决定,但是又没有权利干涉她,只是为什么她不能早早告诉他呢,让他比其他人早一些知道,让他觉得自己对她来说,是有些特殊的存在。
他想想赌一下,没有了他,她会不会很怀念他在身边的日子。
忽然,沈惜凡的手机响了,她徐徐的接起来,说话声音很轻,也很谨慎。
她拍拍何苏叶的肩,示意自己要下来,然后她站在花坛上长长的叹气,“明天要去面对最不想见的人了,好糟糕的运气。”
“前男朋友?”他揣摩着问。
“猜对了!”沈惜凡的脸上一点都没有丧气的神色,反而多了一份狡黠,“其实他不找我我也不会主动找他,然后就用当年他对我的方法不声不响的把他甩了,哈哈,多解气!但是,是不是有些残忍?”
何苏叶看着沈惜凡,她自顾自说个不停,嘴角微微的上翘,好情绪一点都不受刚才那通电话的影响,跟几个月前那个眼圈红红的、垂头丧气的问他该怎么办的小丫头截然不同。
这是他低落情绪唯一的欣慰,她已经从过去走出来了,虽然她准备离开。
他问自己,能不能原谅他孩子气的任性一下,他想知道,在她心里,他的分量有多重,至于留学,来日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