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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殿,只能从皇帝身上下手。
一切进行的都很顺利,清真寺布佛法会上,我成功的勾起了诏帝对我的好奇,并且引为知己——哪怕我把自己扮的好丑好丑。
唯一失策的是,这个男人,居然对我动了真情——
我对天发誓,我真的不想去招惹他,怎么就说说话而话,就生了暧昧——居然还想纳我妃!
后来我思来想去,得出的结论是,前世估计是命犯桃花,所以,这辈子,老是招惹上不该招惹的人,一不留神,就桃花朵朵。在北沧时这样,在旃凤时这样,如今在诏国,又惹上了风~流债。
偏偏我却被那个身边美姬如云的色坯迷去了心志,生生就把自己的一生都赔进去了,其他男人再怎么优秀,都入不了我的眼。
现在想想,我觉得我真是好惨——瞧啊,我居然被金不离迷的都不去跟他计较那些女人了。
呃,话题扯远,继续言归正转。
诏帝荀磊这个人,要是抛开个人私见,以客观的来评价,绝对可算是一个好皇帝,
如今我也知道,诏关战场上的那一记冷箭,既不是燕北让人放的,也不是诏帝下的令,真正的凶手是来旃凤。
凤亦玺不会想害我,他或有一些野心,但他的野心并不那么强大,真正有野心的是萧融。
他一心想挑起两国的战国,也是他想害死金晟,结果,却害我历经九死一生,最后,他成功的挑起了战事——
我对诏帝的印像不好也不坏,记忆更多的是留在了十九年前,那个被我欺负的甚为凄惨的小跟班这个形像上。
而诏关上的他,只能说明他长大了,胸怀着可以与金晟一比高下的谋略和才华。
不过,他最终还是略输一筹。
这两年多时间,我站在高位上,清楚的知道治理一个国家,是何等的不容易,而他自十八岁起自他父亲手上接过一个表面风光、底下四分五裂的国家,到如今将诏国治的井井有条,大权在握,花费的心血必然巨大。
我对他怀有一份欣赏。
这是一个可以侃侃而谈的朋友,不会用皇帝身份来欺压我,关心我的身子,想方设法的想治我的身子——
直到他知道我有离意,让人制住我的武功开始,我才知道,男人与女人之间没有纯萃的友谊,至少这个年轻的帝王心怀着一份非份之想。
我不怕,由着自己受掣于他,只要不曾打草惊蛇,想要离去,易如反掌。
前提是,我得在皇宫里有足够的自由。
一旦被人限制在一角,被人严加看管起来,想离去就得动动脑筋了。
夜宴罢,皇帝来过后,是太后,她是来劝我为诏国的百姓发发慈悲的,太后走后呢,柏森悄悄潜进了房里,问我怎么办,埋怨我该走的时候为什么不走,还要多管闲事。
我沉默。
那个时候想要离开,有些不太可能——里三层外三层的禁卫军,把守在宁和殿外,想要不惊动一兵一卒的走出去,那是神仙吧!
加上懂易容术的玲珑,早一步离开了皇宫,我知道我暂时是被困住了。
第二天,我见了金晟这个罪魁祸首,他含蓄的跟我说:让我以蒂和公主的身份嫁去北沧——他居然想将三座城池白白送还给他们?
为毛呢?
我不懂!
他到底想借机做什么?
我想不通!
但是,不管他借机想做什么,我都会无条件的支持。
在点头答应下他的那一刻,我发誓,我将我的余生献给他,无论悲喜,无论祸福,以后,我们一路同行。
八月初二,蒂和公主下嫁。
感觉是那么的不真实,执意逃避了这么久后,还是嫁给了他。
这一次,不再逃避,我以林若情这层身份嫁给了这个我深深爱着的男人,打算用我仅剩的人生,好好去爱我的不离,我的三哥。
是的,临出阁的时候,我换回了自己的名字,对太后说,“清”与北沧清王的名字犯冲,故而改为“情”字。
送嫁的队伍很隆重,金晟直接拉着我拜了天地,他说他已等不及回北沧,而且回北沧,等待我们的可能是另一场风暴——沧帝盛怒的消息早已传来。
龙凤喜烛明媚喜庆的燃烧着,洞房内,玲珑就守在我边,这情景就好像三年前——只是三年前我是代嫁的身份,三年后,我是不折不扣的林若情——
三年前,我是惊惊兢兢,心烦不知道要怎么应会那只大色坯,三年后,我满怀殷勤期盼之意,等着我的良人。
不想他府中还有姬妾成群,也不去考虑前程如何艰难——
生死荣辱,或会在一瞬间颠覆,但是,在这世间,得一个真心相待的男子实在不易,何况在这乱世,若能携他之手,走到人生的尽头,不论可以走多远,本身便是一种福气。
我想我终于可以确认,现代文明里的牵绊,皆来自于这一世的纠缠。
虽然我不太明白,转世后,他怎会投胎去了中国,做了那个宠我怜我又伤我的三哥。
但在这一天,我怀着对三哥的深深想念,以及和不离这十年的情份,嫁给了他。
感觉真好,不管是三哥还是不离,都是我名正眼顺的丈夫,这应该就是所谓的夙世缘份。
我安静的等他。
门吱扭一声力响起的时候,金晟走了进来,奴婢们一番恭喜声中,他低声吩咐她们下去。
玲珑最后一个才走,她轻声叮咛金晟:“安歇前,烦请殿下盯着小姐再吃一点东西,再把温在那里的药喝下。”
这孩子以前讨厌金晟,如今已然认可。
门再度关上后,房里变的很安静,隔着红艳艳的绣金鸾垂细玉流苏的喜帕,我听到他急不可耐的跨上来,极是小心翼翼的挑起了我的喜帕。
喜帕下下的这张脸,犹带着人皮面具,可他看我的眼神并不曾因为这样而少了几丝狂热。
他就这样站在我跟前,硬俊的脸孔上浮现着愉悦的微笑,目光炯炯发亮。
半天才伸出粗指,在我脸上轻轻的碰着,就好像我是太阳底下一碰即破的七色水泡,他怕把我碰破了,便只能
和殿,只能从皇帝身上下手。
一切进行的都很顺利,清真寺布佛法会上,我成功的勾起了诏帝对我的好奇,并且引为知己——哪怕我把自己扮的好丑好丑。
唯一失策的是,这个男人,居然对我动了真情——
我对天发誓,我真的不想去招惹他,怎么就说说话而话,就生了暧昧——居然还想纳我妃!
后来我思来想去,得出的结论是,前世估计是命犯桃花,所以,这辈子,老是招惹上不该招惹的人,一不留神,就桃花朵朵。在北沧时这样,在旃凤时这样,如今在诏国,又惹上了风~流债。
偏偏我却被那个身边美姬如云的色坯迷去了心志,生生就把自己的一生都赔进去了,其他男人再怎么优秀,都入不了我的眼。
现在想想,我觉得我真是好惨——瞧啊,我居然被金不离迷的都不去跟他计较那些女人了。
呃,话题扯远,继续言归正转。
诏帝荀磊这个人,要是抛开个人私见,以客观的来评价,绝对可算是一个好皇帝,
如今我也知道,诏关战场上的那一记冷箭,既不是燕北让人放的,也不是诏帝下的令,真正的凶手是来旃凤。
凤亦玺不会想害我,他或有一些野心,但他的野心并不那么强大,真正有野心的是萧融。
他一心想挑起两国的战国,也是他想害死金晟,结果,却害我历经九死一生,最后,他成功的挑起了战事——
我对诏帝的印像不好也不坏,记忆更多的是留在了十九年前,那个被我欺负的甚为凄惨的小跟班这个形像上。
而诏关上的他,只能说明他长大了,胸怀着可以与金晟一比高下的谋略和才华。
不过,他最终还是略输一筹。
这两年多时间,我站在高位上,清楚的知道治理一个国家,是何等的不容易,而他自十八岁起自他父亲手上接过一个表面风光、底下四分五裂的国家,到如今将诏国治的井井有条,大权在握,花费的心血必然巨大。
我对他怀有一份欣赏。
这是一个可以侃侃而谈的朋友,不会用皇帝身份来欺压我,关心我的身子,想方设法的想治我的身子——
直到他知道我有离意,让人制住我的武功开始,我才知道,男人与女人之间没有纯萃的友谊,至少这个年轻的帝王心怀着一份非份之想。
我不怕,由着自己受掣于他,只要不曾打草惊蛇,想要离去,易如反掌。
前提是,我得在皇宫里有足够的自由。
一旦被人限制在一角,被人严加看管起来,想离去就得动动脑筋了。
夜宴罢,皇帝来过后,是太后,她是来劝我为诏国的百姓发发慈悲的,太后走后呢,柏森悄悄潜进了房里,问我怎么办,埋怨我该走的时候为什么不走,还要多管闲事。
我沉默。
那个时候想要离开,有些不太可能——里三层外三层的禁卫军,把守在宁和殿外,想要不惊动一兵一卒的走出去,那是神仙吧!
加上懂易容术的玲珑,早一步离开了皇宫,我知道我暂时是被困住了。
第二天,我见了金晟这个罪魁祸首,他含蓄的跟我说:让我以蒂和公主的身份嫁去北沧——他居然想将三座城池白白送还给他们?
为毛呢?
我不懂!
他到底想借机做什么?
我想不通!
但是,不管他借机想做什么,我都会无条件的支持。
在点头答应下他的那一刻,我发誓,我将我的余生献给他,无论悲喜,无论祸福,以后,我们一路同行。
八月初二,蒂和公主下嫁。
感觉是那么的不真实,执意逃避了这么久后,还是嫁给了他。
这一次,不再逃避,我以林若情这层身份嫁给了这个我深深爱着的男人,打算用我仅剩的人生,好好去爱我的不离,我的三哥。
是的,临出阁的时候,我换回了自己的名字,对太后说,“清”与北沧清王的名字犯冲,故而改为“情”字。
送嫁的队伍很隆重,金晟直接拉着我拜了天地,他说他已等不及回北沧,而且回北沧,等待我们的可能是另一场风暴——沧帝盛怒的消息早已传来。
龙凤喜烛明媚喜庆的燃烧着,洞房内,玲珑就守在我边,这情景就好像三年前——只是三年前我是代嫁的身份,三年后,我是不折不扣的林若情——
三年前,我是惊惊兢兢,心烦不知道要怎么应会那只大色坯,三年后,我满怀殷勤期盼之意,等着我的良人。
不想他府中还有姬妾成群,也不去考虑前程如何艰难——
生死荣辱,或会在一瞬间颠覆,但是,在这世间,得一个真心相待的男子实在不易,何况在这乱世,若能携他之手,走到人生的尽头,不论可以走多远,本身便是一种福气。
我想我终于可以确认,现代文明里的牵绊,皆来自于这一世的纠缠。
虽然我不太明白,转世后,他怎会投胎去了中国,做了那个宠我怜我又伤我的三哥。
但在这一天,我怀着对三哥的深深想念,以及和不离这十年的情份,嫁给了他。
感觉真好,不管是三哥还是不离,都是我名正眼顺的丈夫,这应该就是所谓的夙世缘份。
我安静的等他。
门吱扭一声力响起的时候,金晟走了进来,奴婢们一番恭喜声中,他低声吩咐她们下去。
玲珑最后一个才走,她轻声叮咛金晟:“安歇前,烦请殿下盯着小姐再吃一点东西,再把温在那里的药喝下。”
这孩子以前讨厌金晟,如今已然认可。
门再度关上后,房里变的很安静,隔着红艳艳的绣金鸾垂细玉流苏的喜帕,我听到他急不可耐的跨上来,极是小心翼翼的挑起了我的喜帕。
喜帕下下的这张脸,犹带着人皮面具,可他看我的眼神并不曾因为这样而少了几丝狂热。
他就这样站在我跟前,硬俊的脸孔上浮现着愉悦的微笑,目光炯炯发亮。
半天才伸出粗指,在我脸上轻轻的碰着,就好像我是太阳底下一碰即破的七色水泡,他怕把我碰破了,便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