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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跳下去就好了啊。”我左顾而言他,自己倒有点跃跃欲试。
“你要是敢跳,这一年可能都不用出门了。”他的威胁通常很认真。“好好呆在这里,我带客人上来。”
我朝他的背影做个鬼脸,又转回头去,看门口动静。平安下了车,双手插在裤袋里,透过雕花铁门,冲着我乐。我招招手,示意他上来。他向后面指指,从车里又出来一个人,个头瘦小羸弱,赫然是小傻。
“看上去好多了,至少五官清晰了点。”平安表达关心的方式与众不同。
我不理他,只看小傻。他换了新衣,穿在身上显大,但干净整洁。可等他抬起头,我差点没骂人。他半边脸贴着纱布。
“李平安,他的脸怎么回事?”咬牙切齿。最好没事,否则那么好看的美少年就毁了。
“问我干什么?你问他自己好了。”平安自动自发倒杯茶,温度刚刚好。
“我自己拿小刀划的。”小傻说。这房间有好闻的香气,像面前的她一般清爽。
我呆住。他自己划的?想到他浑身的伤痕,心头发酸。什么样的经历让他宁可毁去自己的脸?我以前不懂,现在心明。
“小傻虽然脸毁了,可有手有脚有力气。”他赶忙说,“请让我留下。”
“我本来打算让他跟着我,可他不愿意,只说要跟你。”居然被人嫌弃,这小子知不知道他拒绝的是谁?
“小傻,你跟着平安可能会更自由。”我对他说实话,“跟着我的话,很多规矩很多麻烦的。”
他扑通就跪,“我的命是你的。”
我有点发懵,好像自己没做什么救他性命的事吧?分明是他救了我的命才对。他那么激动干什么?看他跟着还要磕头,我赶紧去扶他。
“好了,你愿意留下就留下。”我拉住他的手腕,实在细的不像话。
“鸣池,待会儿带他一起走。”我说。
鸣池眼里不赞同。
我想了想,又说:“小傻,你要跟着我,就得改名字。行吗?”
小傻坚定地点头。
“我遇见你的那天晚上,下着雨。我和平安两个打架,踩得水花乱飞。踏水行歌,踏水行歌。就叫踏歌。我的名字是凤孤鸿,你随我姓。凤踏歌,好不好?”我说。
小傻,不,现在已经是凤踏歌了,漂亮的眼睛里有泪。他从此不再卑贱,甚至和她同一个姓氏。生命完全不同。
鸣池神色一变,眼神复杂起来。在凤家,只有凤家女最信任的助手才能冠有凤姓,而且会记入族谱。如果娶妻生子,女儿可以参加凤家女的候选。那是至高的荣誉。短短几个月不见她,完全没有任何消息,直到家主派人通知他。再见时,她遍体鳞伤,吓得他差点心跳都停了。在她渐渐好转的日子,她好像没变,又好像什么地方不同了。就譬如现在,她看穿他的心思,才将凤姓冠在那男孩头上,为的是让他好好相待。她的笑语中已经有了令人无法拒绝的力量和尊贵。
“鸣池,请你带他下去准备。我和平安聊聊。”很快要走了,想跟朋友道个别。
他和踏歌一起走出去,眼镜的反光遮住他的心神。
“你的助理好像不太满意哦。随随便便就给了姓氏,我都觉得很草率。”平安随我走到露台。
“没有他,你进不了洛神之舟,没有他,周晴和海粟,或者还有我都会死在里面。”我试图看清那排奔驰里面,但看不见什么,“我想不出怎么谢他,只能把他变成家人了。”
平安恨不得大声叫好。凤孤鸿,真让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想当初,他可是以福尔摩斯为榜样,发誓要成为最优秀侦探的人。出道第一个案子居然是保护千金小姐,还气鼓鼓好几天呢。谁知,她不仅轻松拆穿他的身份,更是自己单枪匹马杀进贼窝,桩桩件件谋划详细。一天一夜之间,颠覆了洛神之舟。他一路在她身边,只当了个小小陪衬。她心胸宽广,待朋友至诚,聪慧机敏,在老奸巨猾的犯罪高手中安然无恙。他甘愿听其差遣。
“是红龙吧?”我努努嘴,“你什么时候成领航员了?”
“又让你猜到。”平安两手搭着栏杆,眯着眼睛享受清晨阳光。
“瞧瞧你,像一只晒太阳的小狗。”我笑,被他一瞪,赶紧换话题,“清舟和香香还好吧?”
“两人一个咋呼,一个不吭声,能谈上恋爱还真不容易。吵吵着要来看你,不过清舟因为报考赛车手的事被禁足,香香想法救他呢。我看他们乐在其中,不想跟着掺乎。清舟让我带句话,别忘了你答应的事。”平安顿了顿,“你答应他什么了?”
“小事。他不是要当车手吗?让我跟奶奶说说。”我不以为意,“海粟呢?安然回家了吗?”至于周晴和周天姐妹团聚的场面,很多警察都哭了。
“我不知道。”平安白我一眼,“你关心就自己去打听。”
“救人救到底。帮忙打听下吧?”我给他一张卡片,“到时打电话给我,发邮件也行。拜托。”
“再说再说。我很忙的。”平安手指一夹,抽去卡片,放在口袋里,“见见他吧,总要做个了断。”说完,就走了。
我从二楼看下去,他穿过花径,如闲庭信步。平安啊平安,任何时候他都享受生活,当大厨的时候,享受美食和客人的快乐。当黑客的时候,依然能逗人一笑。当侦探的时候,唧唧歪歪,却给人心安。
“平安,拜拜。”我冲下头喊,手乱舞。虽然我到最后也不知道他受谁的委托,那有什么关系呢?
不想说再见,总感觉再见是很久不见。我鼻子发酸,根本不是生离死别,却很想很想哭。眼前迷茫,用力眨,用力眨,才清楚一点。再现的却是初见,却是雨夜,却是决战。他自始自终,在我身边。
他没有回头,径自摆摆手,出门钻进车,一溜烟开远了。
伴随我的,是一片海洋,和天空一样久远,和地平线一样无垠。记忆会成为沙砾,经受时间分分秒秒,百年千年的磨砺,越变越金黄,越变越细腻。直到有一天,沉积成沙滩,不随风而逝,只随海浪往更深处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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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跳下去就好了啊。”我左顾而言他,自己倒有点跃跃欲试。
“你要是敢跳,这一年可能都不用出门了。”他的威胁通常很认真。“好好呆在这里,我带客人上来。”
我朝他的背影做个鬼脸,又转回头去,看门口动静。平安下了车,双手插在裤袋里,透过雕花铁门,冲着我乐。我招招手,示意他上来。他向后面指指,从车里又出来一个人,个头瘦小羸弱,赫然是小傻。
“看上去好多了,至少五官清晰了点。”平安表达关心的方式与众不同。
我不理他,只看小傻。他换了新衣,穿在身上显大,但干净整洁。可等他抬起头,我差点没骂人。他半边脸贴着纱布。
“李平安,他的脸怎么回事?”咬牙切齿。最好没事,否则那么好看的美少年就毁了。
“问我干什么?你问他自己好了。”平安自动自发倒杯茶,温度刚刚好。
“我自己拿小刀划的。”小傻说。这房间有好闻的香气,像面前的她一般清爽。
我呆住。他自己划的?想到他浑身的伤痕,心头发酸。什么样的经历让他宁可毁去自己的脸?我以前不懂,现在心明。
“小傻虽然脸毁了,可有手有脚有力气。”他赶忙说,“请让我留下。”
“我本来打算让他跟着我,可他不愿意,只说要跟你。”居然被人嫌弃,这小子知不知道他拒绝的是谁?
“小傻,你跟着平安可能会更自由。”我对他说实话,“跟着我的话,很多规矩很多麻烦的。”
他扑通就跪,“我的命是你的。”
我有点发懵,好像自己没做什么救他性命的事吧?分明是他救了我的命才对。他那么激动干什么?看他跟着还要磕头,我赶紧去扶他。
“好了,你愿意留下就留下。”我拉住他的手腕,实在细的不像话。
“鸣池,待会儿带他一起走。”我说。
鸣池眼里不赞同。
我想了想,又说:“小傻,你要跟着我,就得改名字。行吗?”
小傻坚定地点头。
“我遇见你的那天晚上,下着雨。我和平安两个打架,踩得水花乱飞。踏水行歌,踏水行歌。就叫踏歌。我的名字是凤孤鸿,你随我姓。凤踏歌,好不好?”我说。
小傻,不,现在已经是凤踏歌了,漂亮的眼睛里有泪。他从此不再卑贱,甚至和她同一个姓氏。生命完全不同。
鸣池神色一变,眼神复杂起来。在凤家,只有凤家女最信任的助手才能冠有凤姓,而且会记入族谱。如果娶妻生子,女儿可以参加凤家女的候选。那是至高的荣誉。短短几个月不见她,完全没有任何消息,直到家主派人通知他。再见时,她遍体鳞伤,吓得他差点心跳都停了。在她渐渐好转的日子,她好像没变,又好像什么地方不同了。就譬如现在,她看穿他的心思,才将凤姓冠在那男孩头上,为的是让他好好相待。她的笑语中已经有了令人无法拒绝的力量和尊贵。
“鸣池,请你带他下去准备。我和平安聊聊。”很快要走了,想跟朋友道个别。
他和踏歌一起走出去,眼镜的反光遮住他的心神。
“你的助理好像不太满意哦。随随便便就给了姓氏,我都觉得很草率。”平安随我走到露台。
“没有他,你进不了洛神之舟,没有他,周晴和海粟,或者还有我都会死在里面。”我试图看清那排奔驰里面,但看不见什么,“我想不出怎么谢他,只能把他变成家人了。”
平安恨不得大声叫好。凤孤鸿,真让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想当初,他可是以福尔摩斯为榜样,发誓要成为最优秀侦探的人。出道第一个案子居然是保护千金小姐,还气鼓鼓好几天呢。谁知,她不仅轻松拆穿他的身份,更是自己单枪匹马杀进贼窝,桩桩件件谋划详细。一天一夜之间,颠覆了洛神之舟。他一路在她身边,只当了个小小陪衬。她心胸宽广,待朋友至诚,聪慧机敏,在老奸巨猾的犯罪高手中安然无恙。他甘愿听其差遣。
“是红龙吧?”我努努嘴,“你什么时候成领航员了?”
“又让你猜到。”平安两手搭着栏杆,眯着眼睛享受清晨阳光。
“瞧瞧你,像一只晒太阳的小狗。”我笑,被他一瞪,赶紧换话题,“清舟和香香还好吧?”
“两人一个咋呼,一个不吭声,能谈上恋爱还真不容易。吵吵着要来看你,不过清舟因为报考赛车手的事被禁足,香香想法救他呢。我看他们乐在其中,不想跟着掺乎。清舟让我带句话,别忘了你答应的事。”平安顿了顿,“你答应他什么了?”
“小事。他不是要当车手吗?让我跟奶奶说说。”我不以为意,“海粟呢?安然回家了吗?”至于周晴和周天姐妹团聚的场面,很多警察都哭了。
“我不知道。”平安白我一眼,“你关心就自己去打听。”
“救人救到底。帮忙打听下吧?”我给他一张卡片,“到时打电话给我,发邮件也行。拜托。”
“再说再说。我很忙的。”平安手指一夹,抽去卡片,放在口袋里,“见见他吧,总要做个了断。”说完,就走了。
我从二楼看下去,他穿过花径,如闲庭信步。平安啊平安,任何时候他都享受生活,当大厨的时候,享受美食和客人的快乐。当黑客的时候,依然能逗人一笑。当侦探的时候,唧唧歪歪,却给人心安。
“平安,拜拜。”我冲下头喊,手乱舞。虽然我到最后也不知道他受谁的委托,那有什么关系呢?
不想说再见,总感觉再见是很久不见。我鼻子发酸,根本不是生离死别,却很想很想哭。眼前迷茫,用力眨,用力眨,才清楚一点。再现的却是初见,却是雨夜,却是决战。他自始自终,在我身边。
他没有回头,径自摆摆手,出门钻进车,一溜烟开远了。
伴随我的,是一片海洋,和天空一样久远,和地平线一样无垠。记忆会成为沙砾,经受时间分分秒秒,百年千年的磨砺,越变越金黄,越变越细腻。直到有一天,沉积成沙滩,不随风而逝,只随海浪往更深处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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