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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腊八,年的气息越发浓厚,庄户人家忙了一年,穷的富的都要准备过年,为了犒劳自己,也为了除旧迎新。
上午,做梦都在排除赚钱方法的苗安背着手,在院子里踱步。作为莫府的老宅,现在他们住的屋子和院子都扩建过,莫肃刚入住时的大片杂草早就被清空,前几天下的雪还没融尽,墙角泛着白色。
苗安踢了一脚石子,看它咕噜咕噜撞到墙上,又弹回来,掉进软软的积雪里。
创业之路,道阻且艰。有人说,站在风口上猪都能飞起来,然而现在的苗安等不到风起,因为不可能有政府助力,不重农抑商他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时代的不同使得消费方式和价值观都大为不同,许多现代的方法都不适用,而且许多东西他都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所以比较纠结。苗安曾经通过秋文试水加了现代风格的衣服,结果不尽人意,大多数人还是喜欢传统的样式。
其实这也可以理解,超短裙刚问世的时候还不是被好多人痛批伤风败俗,不过秋文倒是很喜欢鼓捣新东西,所以就暂时交给他慢慢研究了。
“人之初,性本善。”小书房里隐隐传来悠悠背书的声音。
家里那几本启蒙读物都已经看完了,苗安就凭着记忆写了一些《三字经》、《百家姓》给他背,因为朗朗上口,所以悠悠一直兴趣不减。
“狗不叫,猫不跳。”
当然,错也没少犯。苗安冲着声源的方向喊了一句:“错了!苟不教,性乃迁。苟是如果的意思。”
那边安静了片刻,苗安本以为会再传出朗读2.0正确版,却只听到一阵肆无忌惮的笑声。怎么回事?他的好奇心被勾起来,溜溜达达走了过去。
小书房是莫老爷,也就是莫肃老爹曾经读书用功的地方,搬家之后大部分书都跟着人定居镇上,只剩一些杂七杂八记载奇闻异事的,因为血统不够纯正而惨遭抛弃,但苗安十分喜欢这种“非主流”,津津有味地看了好几天,也因此又认识了好多字。
推开门,便看见对窗安放的枣红色木桌,上头散着几本书,有模有样地悬了四支毛笔,哦,还有一块黑不溜秋的砚台。
悠悠正坐在桌前,椅子有些高,他够不到地面,两条腿荡来荡去的晃着玩儿。而他刚才读的,苗安编写的“教材”,正被站在一边的莫肃拿在手里翻看,表情之严肃让他感觉自己像是写了什么毁人三观的东西。
苗安凑上去,刚要问之前在笑什么,就见莫肃放下了书,转而拿起一支笔,稍蘸些墨,划掉了“教材”上的一个错别字,又在旁边添了一个正确的。
莫肃写字好看的紧,不仅是纸上的字,还有他写时的通身气派。农家衣服多求方便,省去了不利于行动的广袖,所以写字时莫肃也不必挽着袖子,一手背在身后,一手悬腕落笔,气定神闲,颀长的身姿颇有些傲然于世之感。
我滴个乖乖,苗安发现他好像又重新爱上莫肃一次。
这货肯定是个大学霸,小时候为了练字写尽八缸水的那种。看人家写的字,帅气又不失刚毅,横撇竖捺都让人觉得舒服,对比自己鬼画符般歪歪扭扭的“书法”,那个字简直是鹤立鸡群,自带贵族气质。
见苗安一脸崇拜地看着自己,眼睛都快变成星星了,莫肃忍不住笑起来,他小时候为了讨爹的欢心卯足了劲儿学习,光练字就不知道磨秃了几支笔,可爹的眼里还是没有他,也看不到他的刻苦,后来自暴自弃的莫肃甚至有些后悔,自己浪费了那么多时间精力,却什么也换不回来。
现在莫肃只觉得庆幸,因为自家夫郎好像很喜欢肚子里有墨水的人,能得到苗安如此炙热的眼神,苦学多少年也值了。
而且,莫肃摸了摸下巴,自己要不要提议教他写字,到时候就能站在小安身后,把人圈在怀里,握着他的手一起写。一边轻轻抚摸他劲瘦的腰,一边啄吻他白白的后颈,听他忍不住却还压抑的喘息,感受他时不时的战栗……
咳咳,莫肃晃了晃脑袋,赶紧刹住车,鼻子热热的,再想下去要流鼻血了。
“哈哈哈!”看了半天的悠悠指着苗安的字笑出声,“哥,你的字好丑,跟蚯蚓一样。”
苗安嘴角微抽,怪我咯,让一个用了二十年硬笔学了二十年简体字的人,拿着软绵绵的毛笔写繁体字,写得漂亮才吓人好吗。
不过莫肃的字是真好看,苗安虽然没学过书法,但多少见过一些书法作品,莫肃写的... -->>
过了腊八,年的气息越发浓厚,庄户人家忙了一年,穷的富的都要准备过年,为了犒劳自己,也为了除旧迎新。
上午,做梦都在排除赚钱方法的苗安背着手,在院子里踱步。作为莫府的老宅,现在他们住的屋子和院子都扩建过,莫肃刚入住时的大片杂草早就被清空,前几天下的雪还没融尽,墙角泛着白色。
苗安踢了一脚石子,看它咕噜咕噜撞到墙上,又弹回来,掉进软软的积雪里。
创业之路,道阻且艰。有人说,站在风口上猪都能飞起来,然而现在的苗安等不到风起,因为不可能有政府助力,不重农抑商他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时代的不同使得消费方式和价值观都大为不同,许多现代的方法都不适用,而且许多东西他都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所以比较纠结。苗安曾经通过秋文试水加了现代风格的衣服,结果不尽人意,大多数人还是喜欢传统的样式。
其实这也可以理解,超短裙刚问世的时候还不是被好多人痛批伤风败俗,不过秋文倒是很喜欢鼓捣新东西,所以就暂时交给他慢慢研究了。
“人之初,性本善。”小书房里隐隐传来悠悠背书的声音。
家里那几本启蒙读物都已经看完了,苗安就凭着记忆写了一些《三字经》、《百家姓》给他背,因为朗朗上口,所以悠悠一直兴趣不减。
“狗不叫,猫不跳。”
当然,错也没少犯。苗安冲着声源的方向喊了一句:“错了!苟不教,性乃迁。苟是如果的意思。”
那边安静了片刻,苗安本以为会再传出朗读2.0正确版,却只听到一阵肆无忌惮的笑声。怎么回事?他的好奇心被勾起来,溜溜达达走了过去。
小书房是莫老爷,也就是莫肃老爹曾经读书用功的地方,搬家之后大部分书都跟着人定居镇上,只剩一些杂七杂八记载奇闻异事的,因为血统不够纯正而惨遭抛弃,但苗安十分喜欢这种“非主流”,津津有味地看了好几天,也因此又认识了好多字。
推开门,便看见对窗安放的枣红色木桌,上头散着几本书,有模有样地悬了四支毛笔,哦,还有一块黑不溜秋的砚台。
悠悠正坐在桌前,椅子有些高,他够不到地面,两条腿荡来荡去的晃着玩儿。而他刚才读的,苗安编写的“教材”,正被站在一边的莫肃拿在手里翻看,表情之严肃让他感觉自己像是写了什么毁人三观的东西。
苗安凑上去,刚要问之前在笑什么,就见莫肃放下了书,转而拿起一支笔,稍蘸些墨,划掉了“教材”上的一个错别字,又在旁边添了一个正确的。
莫肃写字好看的紧,不仅是纸上的字,还有他写时的通身气派。农家衣服多求方便,省去了不利于行动的广袖,所以写字时莫肃也不必挽着袖子,一手背在身后,一手悬腕落笔,气定神闲,颀长的身姿颇有些傲然于世之感。
我滴个乖乖,苗安发现他好像又重新爱上莫肃一次。
这货肯定是个大学霸,小时候为了练字写尽八缸水的那种。看人家写的字,帅气又不失刚毅,横撇竖捺都让人觉得舒服,对比自己鬼画符般歪歪扭扭的“书法”,那个字简直是鹤立鸡群,自带贵族气质。
见苗安一脸崇拜地看着自己,眼睛都快变成星星了,莫肃忍不住笑起来,他小时候为了讨爹的欢心卯足了劲儿学习,光练字就不知道磨秃了几支笔,可爹的眼里还是没有他,也看不到他的刻苦,后来自暴自弃的莫肃甚至有些后悔,自己浪费了那么多时间精力,却什么也换不回来。
现在莫肃只觉得庆幸,因为自家夫郎好像很喜欢肚子里有墨水的人,能得到苗安如此炙热的眼神,苦学多少年也值了。
而且,莫肃摸了摸下巴,自己要不要提议教他写字,到时候就能站在小安身后,把人圈在怀里,握着他的手一起写。一边轻轻抚摸他劲瘦的腰,一边啄吻他白白的后颈,听他忍不住却还压抑的喘息,感受他时不时的战栗……
咳咳,莫肃晃了晃脑袋,赶紧刹住车,鼻子热热的,再想下去要流鼻血了。
“哈哈哈!”看了半天的悠悠指着苗安的字笑出声,“哥,你的字好丑,跟蚯蚓一样。”
苗安嘴角微抽,怪我咯,让一个用了二十年硬笔学了二十年简体字的人,拿着软绵绵的毛笔写繁体字,写得漂亮才吓人好吗。
不过莫肃的字是真好看,苗安虽然没学过书法,但多少见过一些书法作品,莫肃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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