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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叶孤城对西门吹雪的答案并不意外。他点了点头,道:“我可以等。”
言罢,叶孤城豁然起身。转身向客栈外走去。方才他已经听见了妹妹房间的动静,知道他家小姑娘已经出去了。而且……还跟着叶英。
西门吹雪自然也是听见了那边的动静了的,他微微挑眉,对叶孤城沉声道:“城主的剑上系了那么多东西,还能快得起来么?”
叶孤城向外走着的脚步顿了顿,他没有回头,只是将目光落在他的那柄乌鞘长剑上。他是他的妹妹给他铸的剑,自铸成那日起就一直伴随在他的身侧,片刻没有离开过。
“我的剑,不必一直那样快。”叶孤城像是在回答西门吹雪的话,又像是只是在自言自语。
是了,如今他要剑指天下,那么他的剑,就不必一直是一把快剑。一剑之威而四海臣服,这才是叶孤城要走下去的路。
西门吹雪似有所悟,眼中闪过了一抹复杂,转而却恍若入定。
而叶孤城,已经转身走出了客栈,循着他方才记住的自家幼妹的浅浅足音,一路往更靠近城郊的地方走去。
不多时候,天上的细雨已经停了,阴云骤然散去,天空中星月澄澈如洗。叶且歌收起了那柄对于她来说有些太过宽大的油纸伞,深深的吸了一口雨后清新的空气。
夏日的燥热似乎散去不少,叶且歌伸了伸懒腰,顺着小路往前走去。她今天的兴致不错,难得的想出来走走。往常这个时候,她都是呆在师父身边,怀揣着心中难平的心事,如履薄冰又私自窃喜的度过每一天的。
每一天呆在师父身侧的日子,对于叶且歌来说,都像是偷来的。她庆幸着,却也不是不会累的。
有的时候叶且歌也曾劝过自己,那些痴缠爱恨,其实只是人生之中很小的一部分,而人生那样长,她又何必执着。
可是这样的想法,其实就连叶且歌自己也说服不了——第一,她的人生也有短暂的可能,譬如前世,只有短短的二十五年而已。再者,对于她来说,此生所爱之人,就已经是全部了,才不是什么很小的部分。
只是,还是会累的吧?那些晦涩难明的心事,怎么可能不会累呢?
所以她选择出来走走,将心头的抑郁清理干净,而后就又是师父面前那个开朗明媚的姑娘——但凡是个女子,哪怕强大若叶且歌,也总是想要在心上人面前展现出美好的一面的吧。
这是人之常情,无人能够免俗。
叶且歌走着有些,不觉走到了一处河岸。这里是大运河的分流,虽然并没有运河周围每夜的笙歌艳舞,却也有几家酒肆错落,供人休息落脚。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酒肆的周围挂起了红艳艳的灯笼,宛若是在等待归人,横生出一点温暖。
叶且歌骤然想起了曾经的盛唐风月,那时年少,她初结识了一位道长,两人也是在这样的酒肆之中轰庐饮酒,兴起之时,还会用藏剑的鹤归孤山去试一试道长的三尺镇山河。
——当真是痛快!
叶且歌的心头忽然翻腾起一些旧事,于是便不由自主的往酒肆之中走去。这样的夜,就是回首之处再无故人,她也总想要喝一点儿酒的。
或许是刚刚下过雨的缘故,酒肆之中并没有很多人,只有角落里坐着的一个身着绿色长袍的男子。
实话讲,叶且歌很少见过这样衬绿衣的人。这样的颜色,驾驭好了是人若青竹,自有风骨,驾驭不好便成了笑话了。
而眼前这个男子,似乎和绿衣很是相衬。他的眉眼有些锋利——是那种任何挫折都磋磨不去的锋锐,而他的唇,因为酒色的浸染而显现出一种夺目的红。
烛影憧憧之下,男子苍白的脸上,居然显露出一种惊心动魄的颓废美感,叶且歌不由自语道:“绝色也。”
男子如刀一样的眼神向着叶且歌射来,手腕处因为用力而更加的凸出,手中捏着的细白杯子也恍若随时要向叶且歌掷来。
不过,在他回身看向叶且歌的刹那,他眼中的凌厉淡去了几分。
“原来是你。”望向叶且歌,他遥遥的举起了手中的辈子,唇边扬起一抹似讽似叹的微笑,道:“小公子才是人间殊色。”
一声“小公子”被男子的薄唇咬碎,形成了有些奇怪的音调。
叶且歌如今虽然身量未长,眉眼却恍若绽开的玫瑰,越发明艳动人起来。若是前几年还能仗着男装扮相装成少年郎,如今却也只能骗骗薛冰那样涉世未深的小姑娘了。
像是陆小凤这种红尘里打滚的人,若非他先入为主,从未怀疑过叶且歌的性别,叶且歌也是瞒不了他那样久的。
笑了笑,对于男子看穿自己的女儿身,叶且歌并不在意,她坐在了这人的对面,也叫了一坛酒。
“我与公子见过?”叶且歌偏头细想,却不记得自己何时见过这样的人物。
男子仰头喝了杯中的酒,淡声道:“江南,花公子的小楼前。”
叶且歌凝神细细端详了男子片刻,心中恍惚闪过一个青衫书生的模样。那个时候,这人似乎对武林人滋扰百姓有颇多不满,言语也是毫不客气。
再仔细端详了男子的脸片刻,叶且歌果然看出了几分旧年的影子。不过一别两载,当年又是匆匆一面之缘,也也无怪叶且歌认不出他了。
倒了一杯酒,叶且歌对他举起了杯子,道:“在下姓叶,上且下歌,藏剑山庄的叶且歌。”
“小公子一个……,贸然如此,似乎不太好。”
叶且歌毫不怀疑,这人刻意省略的部分是“姑娘家家的”,刚想要出言反驳,却见那人自嘲一笑,道:“罢了,圣人也不过是为了糊弄天下人的玩意,管他什么礼数纲常,今日我顾惜朝既然得遇小公子,小公子便和在下共饮一杯吧。”
说着顾惜朝再斟一杯,和叶且歌的杯子相碰,一饮而尽。
“顾惜朝,好名字。”叶且歌也喝完了杯中的酒。这只是寻常酒肆,酒水有些粗陋,还夹杂着北地酒水特有的辛辣呛喉,叶且歌却觉得很好,比之她喝惯的精酿更有几分粗狂的快意。
顾惜朝微微笑了笑,忽然瞥见酒肆外一直“窥探”着他们的身影,他不由起了一些戏谑之意,故意凑近了叶且歌,在他耳边低语道:“怎么个好法?但顾惜此朝,且歌缓愁容的好么?”
他说的,是本朝诗人王澜沧的诗句,当年叶孤城为幼妹起名“且歌”,正是因为这句诗。
一句诗里嵌入了两个人的名字,当真是怎么听怎么怪异。面对一直凑过来的顾惜朝,叶且歌不由后仰,与之错开一些距离。
bsp; 叶孤城对西门吹雪的答案并不意外。他点了点头,道:“我可以等。”
言罢,叶孤城豁然起身。转身向客栈外走去。方才他已经听见了妹妹房间的动静,知道他家小姑娘已经出去了。而且……还跟着叶英。
西门吹雪自然也是听见了那边的动静了的,他微微挑眉,对叶孤城沉声道:“城主的剑上系了那么多东西,还能快得起来么?”
叶孤城向外走着的脚步顿了顿,他没有回头,只是将目光落在他的那柄乌鞘长剑上。他是他的妹妹给他铸的剑,自铸成那日起就一直伴随在他的身侧,片刻没有离开过。
“我的剑,不必一直那样快。”叶孤城像是在回答西门吹雪的话,又像是只是在自言自语。
是了,如今他要剑指天下,那么他的剑,就不必一直是一把快剑。一剑之威而四海臣服,这才是叶孤城要走下去的路。
西门吹雪似有所悟,眼中闪过了一抹复杂,转而却恍若入定。
而叶孤城,已经转身走出了客栈,循着他方才记住的自家幼妹的浅浅足音,一路往更靠近城郊的地方走去。
不多时候,天上的细雨已经停了,阴云骤然散去,天空中星月澄澈如洗。叶且歌收起了那柄对于她来说有些太过宽大的油纸伞,深深的吸了一口雨后清新的空气。
夏日的燥热似乎散去不少,叶且歌伸了伸懒腰,顺着小路往前走去。她今天的兴致不错,难得的想出来走走。往常这个时候,她都是呆在师父身边,怀揣着心中难平的心事,如履薄冰又私自窃喜的度过每一天的。
每一天呆在师父身侧的日子,对于叶且歌来说,都像是偷来的。她庆幸着,却也不是不会累的。
有的时候叶且歌也曾劝过自己,那些痴缠爱恨,其实只是人生之中很小的一部分,而人生那样长,她又何必执着。
可是这样的想法,其实就连叶且歌自己也说服不了——第一,她的人生也有短暂的可能,譬如前世,只有短短的二十五年而已。再者,对于她来说,此生所爱之人,就已经是全部了,才不是什么很小的部分。
只是,还是会累的吧?那些晦涩难明的心事,怎么可能不会累呢?
所以她选择出来走走,将心头的抑郁清理干净,而后就又是师父面前那个开朗明媚的姑娘——但凡是个女子,哪怕强大若叶且歌,也总是想要在心上人面前展现出美好的一面的吧。
这是人之常情,无人能够免俗。
叶且歌走着有些,不觉走到了一处河岸。这里是大运河的分流,虽然并没有运河周围每夜的笙歌艳舞,却也有几家酒肆错落,供人休息落脚。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酒肆的周围挂起了红艳艳的灯笼,宛若是在等待归人,横生出一点温暖。
叶且歌骤然想起了曾经的盛唐风月,那时年少,她初结识了一位道长,两人也是在这样的酒肆之中轰庐饮酒,兴起之时,还会用藏剑的鹤归孤山去试一试道长的三尺镇山河。
——当真是痛快!
叶且歌的心头忽然翻腾起一些旧事,于是便不由自主的往酒肆之中走去。这样的夜,就是回首之处再无故人,她也总想要喝一点儿酒的。
或许是刚刚下过雨的缘故,酒肆之中并没有很多人,只有角落里坐着的一个身着绿色长袍的男子。
实话讲,叶且歌很少见过这样衬绿衣的人。这样的颜色,驾驭好了是人若青竹,自有风骨,驾驭不好便成了笑话了。
而眼前这个男子,似乎和绿衣很是相衬。他的眉眼有些锋利——是那种任何挫折都磋磨不去的锋锐,而他的唇,因为酒色的浸染而显现出一种夺目的红。
烛影憧憧之下,男子苍白的脸上,居然显露出一种惊心动魄的颓废美感,叶且歌不由自语道:“绝色也。”
男子如刀一样的眼神向着叶且歌射来,手腕处因为用力而更加的凸出,手中捏着的细白杯子也恍若随时要向叶且歌掷来。
不过,在他回身看向叶且歌的刹那,他眼中的凌厉淡去了几分。
“原来是你。”望向叶且歌,他遥遥的举起了手中的辈子,唇边扬起一抹似讽似叹的微笑,道:“小公子才是人间殊色。”
一声“小公子”被男子的薄唇咬碎,形成了有些奇怪的音调。
叶且歌如今虽然身量未长,眉眼却恍若绽开的玫瑰,越发明艳动人起来。若是前几年还能仗着男装扮相装成少年郎,如今却也只能骗骗薛冰那样涉世未深的小姑娘了。
像是陆小凤这种红尘里打滚的人,若非他先入为主,从未怀疑过叶且歌的性别,叶且歌也是瞒不了他那样久的。
笑了笑,对于男子看穿自己的女儿身,叶且歌并不在意,她坐在了这人的对面,也叫了一坛酒。
“我与公子见过?”叶且歌偏头细想,却不记得自己何时见过这样的人物。
男子仰头喝了杯中的酒,淡声道:“江南,花公子的小楼前。”
叶且歌凝神细细端详了男子片刻,心中恍惚闪过一个青衫书生的模样。那个时候,这人似乎对武林人滋扰百姓有颇多不满,言语也是毫不客气。
再仔细端详了男子的脸片刻,叶且歌果然看出了几分旧年的影子。不过一别两载,当年又是匆匆一面之缘,也也无怪叶且歌认不出他了。
倒了一杯酒,叶且歌对他举起了杯子,道:“在下姓叶,上且下歌,藏剑山庄的叶且歌。”
“小公子一个……,贸然如此,似乎不太好。”
叶且歌毫不怀疑,这人刻意省略的部分是“姑娘家家的”,刚想要出言反驳,却见那人自嘲一笑,道:“罢了,圣人也不过是为了糊弄天下人的玩意,管他什么礼数纲常,今日我顾惜朝既然得遇小公子,小公子便和在下共饮一杯吧。”
说着顾惜朝再斟一杯,和叶且歌的杯子相碰,一饮而尽。
“顾惜朝,好名字。”叶且歌也喝完了杯中的酒。这只是寻常酒肆,酒水有些粗陋,还夹杂着北地酒水特有的辛辣呛喉,叶且歌却觉得很好,比之她喝惯的精酿更有几分粗狂的快意。
顾惜朝微微笑了笑,忽然瞥见酒肆外一直“窥探”着他们的身影,他不由起了一些戏谑之意,故意凑近了叶且歌,在他耳边低语道:“怎么个好法?但顾惜此朝,且歌缓愁容的好么?”
他说的,是本朝诗人王澜沧的诗句,当年叶孤城为幼妹起名“且歌”,正是因为这句诗。
一句诗里嵌入了两个人的名字,当真是怎么听怎么怪异。面对一直凑过来的顾惜朝,叶且歌不由后仰,与之错开一些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