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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氏听到采薇的声音,从后厨赶了出来,一边用围裙擦着手,一边打量着女儿,问:“薇儿,给大房买的年礼呢?”
采薇顿了一下,硬着头皮说:“东西太多,我一个人拿不完,所以只挑好了东西,待会吃过晚饭,让张伯赶车带我去拉吧。”
杜氏说:“那会子我让张伯陪着你买,偏你不听,这会子知道了吧!”
采薇笑道:“知道了,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以后女儿再不敢不听娘的话了。”
她嘴上虽笑着,心里却不住的叹气,这边已经如箭在弦、生死攸关了,那边还要去应付那些虚伪自私、贪得无厌的渣亲,这人生,还真是到处充满无奈啊!
抱怨归抱怨,该做的,还是要做到的。
她打开内视,查看了一下她在律家洗劫来的物什,捡了些不好的挑出来,打算明天用来应付大房一家。
杜氏听了女儿的解释,没有怀疑什么,转身又到厨房去忙活了。
吃过晚饭,采薇坐着张伯的马车去了集上,装模作样的去给大房买年货。
马车行至成衣铺子,采薇让张伯停了下来,自己进到里边,给爹买了一身天青色的绸缎衣裳,在榆树县城为爹买的那件湖蓝色的茧绸长袍,被穆连奎啊和穆仲礼拉扯坏了,虽然过后被娘给缝上了,但是那些缝补的地方与那名贵的缎料及不搭调,看起来很是突兀,所以她特地来给爹买一身儿新的,好让爹明天也能穿着新衣过年。
买完爹的衣裳,她又买了一些细软的棉布,用来给家人缝制亵衣亵裤,她的观念和古人不同,古人为显富贵。亵衣亵裤通常也穿缎子的,但她认为棉布的亵衣亵裤透气性更好,而且贴身穿着也更舒服,所以一直坚持穿棉布的亵衣亵裤。
采买完,店家给她包了一大包袱,乐呵呵的送了出来,现在的采薇,俨然成了他家的大主顾,须得极尽逢迎才行。
采薇坐回到车上,将包袱里那些细棉布拿出来,放进空间里,又在空间里找了几件儿从律家顺来的衣裳,拿了出来,准备明天给大房的人穿。
“大小姐,咱们还去哪?”张伯问。
“杂货铺子。”
大房不是要什么茶杯碗碟吗,她得去做做样子才行啊。
进入杂货铺,她真的挑了几只碗碟,但那些却不是给大房的,古代一直有个迷信的说法,就是在过年时,家里要添置一些碗碟,以示家中人丁兴旺、年年有余。
她也想讨个彩头,便也捡好的,给家里添置了一些。
买完,碗碟装进篮子里,她拎着篮子走出来,刚走到门口,却见南宫逸手下那个面寒似冰的女子,正站在门口,抱着胳膊冷冷的看着她。
女子见她看了过来,冷声说:“主子在前面的茶楼,要见你。”
采薇对这个女子很是反感,她前世也是保镖的身份,虽然因为工作的关系也总是面容严肃,但却从没像她这样整天阴着个脸,像谁欠了她八百吊似的,看着都堵得慌!
两人见面次数不多,但每次见面,都不欢而散,对于她的要求,采薇也都是本能的拒绝,唯独这一次,她爽快地答应下来,因为天机子要来了,她得和南宫逸那妖孽商量一下对策,正愁没地方找他呢,可巧他就把派人来找她了。
采薇把篮子放进车里,跟张伯说了一声,便随落雪去了。
茶楼里,南宫逸坐在桌旁,手中拿着被她称之为‘枪’的物件研究着,听到那熟悉的脚步声渐近时,他的心跳竟没由来的快了起来……
采薇一进到这间雅间儿,便眼尖的看到男人手中的枪,眼前顿时一亮,忘了两人之前的不快,加紧步伐走到男人身边,伸手把那支枪从男人手中夺了过来,嘴里说着:“快给我看看。”
男人的笑了笑,眸中既是酸涩又是无奈,这丫头,满心思都在这枪上,连看都没看他一眼,却不知他这几日,日思夜想的,都是她的模样,娇俏的、嗔怒的、顽皮的,她的每一个表情,都像刻在他心中似的,让他无时不刻不在挂怀!
而她,居然连看都没看他一眼,仿佛他根本就不存在似的,这小没良心的……
落雪见采薇举止粗鲁,言语唐突,连最起码的见面问好都不会说,直接就到主子手中却抢东西,连一点教养都没有,不禁又是鄙夷,又是气闷。
鄙视的,是采薇的粗鲁的举止,气闷的是主子的宠溺和包容。
主子一向最重视礼仪,手下的在他面前时,连一丝纰漏都不敢有,却独对她包容到了没有下限的地步,对她的粗野不仅视而不见,反倒看着温柔缱绻的笑起来,仿佛看到了世上最美好的画面一般,眼神中满满的都是宠溺,看在她的眼里,分外刺眼。
这位穆姑娘,若是一位知书达理的名门贵女,她也就认了,谁让自己出身不如人?可凭什么她一个毫无教养的乡野女子,竟能得到主子的欢心,她除了姿色较别的女人美艳些,又有哪一点儿比得过她?
果然,男人都是重美色的,往日里主子不肯待见那些京城中的名门贵女,不肯让女人接近她,原来竟是因为她们长的不够美,不足以如他的眼罢了。
想到这儿,她看着采薇那张艳弱娇花的面容,越发憎恶起来,妖女自恃美色,迷惑主人,她定要告知皇后,将其严惩才行!
采薇将那支枪前后仔细检查了一番,见安装的准确无误后,不禁对男人的精巧的心思赞叹起来:“呵呵,没想到,你还挺有本事的,竟能把它们组装起来,真是难为你了!”
听了她的夸赞,南宫逸脸上的笑意更盛,声音懒懒道:“不敢当,难得有一件让薇儿看得入眼的本事,倒是让在下受宠若惊了!”
采薇没空没理会他的打趣,翻来覆去的看了一会,比量了一下,觉得很是合手,后又想起什么似的,伸手道:“子弹呢?”
南宫逸浅笑低头,从腰间解下一只顺袋儿,递了过来,采薇接在手中,觉得那顺袋沉甸甸的,掂了掂,里面叮铛作响,她解开顺袋,将里面的东西一股脑的倒了出来。
“哗啦”一声,一堆花生米大小的子弹散落在茶桌上。采薇大喜,忙将一颗子弹装进枪里,侧头举枪、瞄准——
“砰——”
响声过后,屏风上的百鸟朝凤顿时变成了瞎凤。
“很合手!”
她笑道:“要是能给我找一点儿黑药来,就更好了。”
“好!”
南宫逸执起茶壶,一边向那精致的官窑鱼化杯中斟茶,一边暖声说道:“三日之内,我定将你要的黑药找来。”
采薇一听急了:“三日的时间,来不及了,天机子那老妖道,怕是马上就到了。”
南宫逸一顿,手上的动作停了下来,抬起眼,郑重的看着采薇。
“薇儿是怎知他马上就到的?”
采薇抿了抿嘴唇,把今天遇到小鬼儿的事儿说了出来,但没说自己中毒的事儿,也没说鹦哥的事儿,只说她遇到了小鬼儿,将那小鬼儿杀了。
南宫逸听后,面色凝重下来,定定的看着采薇,问道:“薇儿,你是不是没有涂我给你的药水儿?”
“呃……”
采薇支吾着,眼神躲闪,一副心虚的样子。
见到她那副怯怯的模样,南宫逸就知道,她没有把自己的话放在心上,没有按时涂药水,否则,天机子的小鬼儿不会这么快的找上她来。
不过,遇到小鬼儿的事儿已经够让她恐慌的了,他舍不得再抱怨她,更不忍看她那副可怜兮兮的表情,便只说了一句:“幸亏你机警,发现得早,不然被它迷了心智,你便会成为被天机子操控的一具驱壳,就再也不是原来的你了!”
采薇心有余悸的点点头,也跟着说:“好险!”
南宫逸趁机说:“所以,我想派两个人去保护你,别误会,我没有别的意思,我们是盟友,要一起对付天机子,我不想你出什么意外。”
采薇沉思了片刻,想到目前的处境,自己在明、敌人在暗,随时都会遭到袭击,她倒没什么,遇到危机时,大不了可以躲进空间,但是她的家人就不行了,万一出了什么事儿,他们如何应付得来。
如果多两个人来保护她的家人,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想到这儿,她不再犹豫,一口答应了下来。
南宫逸见她挺快的答应了,会心一笑,对着外面说了声:“来人!”
立刻,追风和逐月走了进来,恭谨的跪在地上,拜道:“属下参见主子!”
南宫逸淡声说:“你二人听着,从今日起,你们... -->>
杜氏听到采薇的声音,从后厨赶了出来,一边用围裙擦着手,一边打量着女儿,问:“薇儿,给大房买的年礼呢?”
采薇顿了一下,硬着头皮说:“东西太多,我一个人拿不完,所以只挑好了东西,待会吃过晚饭,让张伯赶车带我去拉吧。”
杜氏说:“那会子我让张伯陪着你买,偏你不听,这会子知道了吧!”
采薇笑道:“知道了,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以后女儿再不敢不听娘的话了。”
她嘴上虽笑着,心里却不住的叹气,这边已经如箭在弦、生死攸关了,那边还要去应付那些虚伪自私、贪得无厌的渣亲,这人生,还真是到处充满无奈啊!
抱怨归抱怨,该做的,还是要做到的。
她打开内视,查看了一下她在律家洗劫来的物什,捡了些不好的挑出来,打算明天用来应付大房一家。
杜氏听了女儿的解释,没有怀疑什么,转身又到厨房去忙活了。
吃过晚饭,采薇坐着张伯的马车去了集上,装模作样的去给大房买年货。
马车行至成衣铺子,采薇让张伯停了下来,自己进到里边,给爹买了一身天青色的绸缎衣裳,在榆树县城为爹买的那件湖蓝色的茧绸长袍,被穆连奎啊和穆仲礼拉扯坏了,虽然过后被娘给缝上了,但是那些缝补的地方与那名贵的缎料及不搭调,看起来很是突兀,所以她特地来给爹买一身儿新的,好让爹明天也能穿着新衣过年。
买完爹的衣裳,她又买了一些细软的棉布,用来给家人缝制亵衣亵裤,她的观念和古人不同,古人为显富贵。亵衣亵裤通常也穿缎子的,但她认为棉布的亵衣亵裤透气性更好,而且贴身穿着也更舒服,所以一直坚持穿棉布的亵衣亵裤。
采买完,店家给她包了一大包袱,乐呵呵的送了出来,现在的采薇,俨然成了他家的大主顾,须得极尽逢迎才行。
采薇坐回到车上,将包袱里那些细棉布拿出来,放进空间里,又在空间里找了几件儿从律家顺来的衣裳,拿了出来,准备明天给大房的人穿。
“大小姐,咱们还去哪?”张伯问。
“杂货铺子。”
大房不是要什么茶杯碗碟吗,她得去做做样子才行啊。
进入杂货铺,她真的挑了几只碗碟,但那些却不是给大房的,古代一直有个迷信的说法,就是在过年时,家里要添置一些碗碟,以示家中人丁兴旺、年年有余。
她也想讨个彩头,便也捡好的,给家里添置了一些。
买完,碗碟装进篮子里,她拎着篮子走出来,刚走到门口,却见南宫逸手下那个面寒似冰的女子,正站在门口,抱着胳膊冷冷的看着她。
女子见她看了过来,冷声说:“主子在前面的茶楼,要见你。”
采薇对这个女子很是反感,她前世也是保镖的身份,虽然因为工作的关系也总是面容严肃,但却从没像她这样整天阴着个脸,像谁欠了她八百吊似的,看着都堵得慌!
两人见面次数不多,但每次见面,都不欢而散,对于她的要求,采薇也都是本能的拒绝,唯独这一次,她爽快地答应下来,因为天机子要来了,她得和南宫逸那妖孽商量一下对策,正愁没地方找他呢,可巧他就把派人来找她了。
采薇把篮子放进车里,跟张伯说了一声,便随落雪去了。
茶楼里,南宫逸坐在桌旁,手中拿着被她称之为‘枪’的物件研究着,听到那熟悉的脚步声渐近时,他的心跳竟没由来的快了起来……
采薇一进到这间雅间儿,便眼尖的看到男人手中的枪,眼前顿时一亮,忘了两人之前的不快,加紧步伐走到男人身边,伸手把那支枪从男人手中夺了过来,嘴里说着:“快给我看看。”
男人的笑了笑,眸中既是酸涩又是无奈,这丫头,满心思都在这枪上,连看都没看他一眼,却不知他这几日,日思夜想的,都是她的模样,娇俏的、嗔怒的、顽皮的,她的每一个表情,都像刻在他心中似的,让他无时不刻不在挂怀!
而她,居然连看都没看他一眼,仿佛他根本就不存在似的,这小没良心的……
落雪见采薇举止粗鲁,言语唐突,连最起码的见面问好都不会说,直接就到主子手中却抢东西,连一点教养都没有,不禁又是鄙夷,又是气闷。
鄙视的,是采薇的粗鲁的举止,气闷的是主子的宠溺和包容。
主子一向最重视礼仪,手下的在他面前时,连一丝纰漏都不敢有,却独对她包容到了没有下限的地步,对她的粗野不仅视而不见,反倒看着温柔缱绻的笑起来,仿佛看到了世上最美好的画面一般,眼神中满满的都是宠溺,看在她的眼里,分外刺眼。
这位穆姑娘,若是一位知书达理的名门贵女,她也就认了,谁让自己出身不如人?可凭什么她一个毫无教养的乡野女子,竟能得到主子的欢心,她除了姿色较别的女人美艳些,又有哪一点儿比得过她?
果然,男人都是重美色的,往日里主子不肯待见那些京城中的名门贵女,不肯让女人接近她,原来竟是因为她们长的不够美,不足以如他的眼罢了。
想到这儿,她看着采薇那张艳弱娇花的面容,越发憎恶起来,妖女自恃美色,迷惑主人,她定要告知皇后,将其严惩才行!
采薇将那支枪前后仔细检查了一番,见安装的准确无误后,不禁对男人的精巧的心思赞叹起来:“呵呵,没想到,你还挺有本事的,竟能把它们组装起来,真是难为你了!”
听了她的夸赞,南宫逸脸上的笑意更盛,声音懒懒道:“不敢当,难得有一件让薇儿看得入眼的本事,倒是让在下受宠若惊了!”
采薇没空没理会他的打趣,翻来覆去的看了一会,比量了一下,觉得很是合手,后又想起什么似的,伸手道:“子弹呢?”
南宫逸浅笑低头,从腰间解下一只顺袋儿,递了过来,采薇接在手中,觉得那顺袋沉甸甸的,掂了掂,里面叮铛作响,她解开顺袋,将里面的东西一股脑的倒了出来。
“哗啦”一声,一堆花生米大小的子弹散落在茶桌上。采薇大喜,忙将一颗子弹装进枪里,侧头举枪、瞄准——
“砰——”
响声过后,屏风上的百鸟朝凤顿时变成了瞎凤。
“很合手!”
她笑道:“要是能给我找一点儿黑药来,就更好了。”
“好!”
南宫逸执起茶壶,一边向那精致的官窑鱼化杯中斟茶,一边暖声说道:“三日之内,我定将你要的黑药找来。”
采薇一听急了:“三日的时间,来不及了,天机子那老妖道,怕是马上就到了。”
南宫逸一顿,手上的动作停了下来,抬起眼,郑重的看着采薇。
“薇儿是怎知他马上就到的?”
采薇抿了抿嘴唇,把今天遇到小鬼儿的事儿说了出来,但没说自己中毒的事儿,也没说鹦哥的事儿,只说她遇到了小鬼儿,将那小鬼儿杀了。
南宫逸听后,面色凝重下来,定定的看着采薇,问道:“薇儿,你是不是没有涂我给你的药水儿?”
“呃……”
采薇支吾着,眼神躲闪,一副心虚的样子。
见到她那副怯怯的模样,南宫逸就知道,她没有把自己的话放在心上,没有按时涂药水,否则,天机子的小鬼儿不会这么快的找上她来。
不过,遇到小鬼儿的事儿已经够让她恐慌的了,他舍不得再抱怨她,更不忍看她那副可怜兮兮的表情,便只说了一句:“幸亏你机警,发现得早,不然被它迷了心智,你便会成为被天机子操控的一具驱壳,就再也不是原来的你了!”
采薇心有余悸的点点头,也跟着说:“好险!”
南宫逸趁机说:“所以,我想派两个人去保护你,别误会,我没有别的意思,我们是盟友,要一起对付天机子,我不想你出什么意外。”
采薇沉思了片刻,想到目前的处境,自己在明、敌人在暗,随时都会遭到袭击,她倒没什么,遇到危机时,大不了可以躲进空间,但是她的家人就不行了,万一出了什么事儿,他们如何应付得来。
如果多两个人来保护她的家人,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想到这儿,她不再犹豫,一口答应了下来。
南宫逸见她挺快的答应了,会心一笑,对着外面说了声:“来人!”
立刻,追风和逐月走了进来,恭谨的跪在地上,拜道:“属下参见主子!”
南宫逸淡声说:“你二人听着,从今日起,你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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