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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今天第一更,三点半如果没有,就在晚上第二更,今天两更~
老宋还告诉宋娆,童岩本来是决定报考北大的,很大可能会考不上,如果考不上,他会选择传媒大学,没想到突然又改主意报了金陵大学。
宋娆听后更加后悔神伤,她看着qq上童岩的头像,犹豫着要不要主动服软,可是想到相机里那个青涩小女生,宋娆最终只是删掉了原来的状态,然后关了qq。
今年童爸决定回农村老家过年,主要是给童岩他爷爷修坟立碑,老爷子虽然有几个侄子,但儿子就他一个,虽然堂兄弟们能帮衬,但童爸却不能不管不顾,所以家里的店比预计的提前几天停止营业,童爸带着老婆和一双儿女全都回农村老家了。
这次童岩一家回乡颇有点衣锦还乡的感觉,虽然开的车还是那辆二手面包,但从他们一家人的衣着和精神面貌来看,已经焕然一新,今时不同往日,以前他们顶多就是在县城做点小买卖的劳动人民,但现在,童爸也算是在城里开了餐馆的小老板。
这次为了给童老爷子立碑修坟,多点中式快餐店提前停业,损±,失利润上千元,虽然还不能和童岩写小说的收益相比,但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童爸童妈坚信,等哪天儿子没灵感了,写不动了,他也可以衣食无忧,快乐的度过下半生。
童爸童妈从城里带了很多年货,自从几年前爷爷去世,他们就没再农村老家过过年,尤其是杉杉,她对过年的记忆更多的是在县城,为了过一个热闹的年。童爸童妈做了充分的准备。
杉杉来到相对比较陌生的农村老家,很快适应了这里,而且这里也有不少和她年龄相仿,正在读初中的小女生,活泼外向的杉杉很快和她们打成了一片,再加上她手上众多童岩给她买的新鲜玩意。小伙伴们很轻易就以她为中心了,杉杉的小虚荣心再次得到了满足。
回来的第一天,童岩一直跟着妈妈还有几个过来帮忙的堂叔家的婶婶打扫家里,毕竟已经有段时间没人住了,以前都是他和老爸在三十那天上坟的时候打扫。
第一天白天童岩没有码字,家里乱糟糟的,他根本找不到清净的地方,到了晚上,好不容易可以开始创作了。又陆续有人来家里拜访,让他的写作效率大打折扣。
童爸在村里辈分大,还是在外面混得开的能人,回来后又放出风声,年后要从村里选两个知根知底勤奋懂事的小女孩,去他店里工作,这才有了乡村们的陆续拜访。
他们店里已经雇了一个服务员,但依然有些不够用。为了让顾客有更好的用餐体验,提高多点中式快餐店的服务效率。童爸和童妈商量再雇两个服务员。
童妈想着在县城找,不过童爸坚持在老家找,老家里不上学的男孩子基本都出去打工了,不过女孩子不容易找工作,很多都在家里闲着,只等年纪到了找婆家。童爸给她们提供两个工作岗位,也算是致富不忘乡亲了。
“那万一她们仗着是和你沾亲带故的,在店里偷奸耍滑不好好干活怎么办?”童妈当初这么问童爸。
童爸坚定道:“我们村里的孩子都淳朴勤劳,不会那样的,而且挑人的时候我们也注意选那些老实的孩子。”
“那万一呢。以你的性格我怕镇不住她们。”童妈又问。
“那你就当白脸,我什么话都不说,这总行了吧。”
有了童爸这句话,童妈虽然抱怨童爸让她当恶人,不过还是同意了。
所以到了晚上,童家显得格外热闹。
“三叔,我闺女小苗长得好,也勤快,你就带她去城里吧,给多少钱都成,小苗,快来叫人啊。”
“三爷爷好,三奶奶好。”
“三哥,你看你大侄女怎么样,又粗又壮,能当个男的使唤,你选她绝对错不了!”
“老三,我闺女玉芬那可是做得一手好菜,在你的餐馆里别说服务员了,就是后厨都能干,你看看怎么样?”
童爸有点后悔了,这种事就应该偷偷摸摸的寻摸,现在大家都知道了,你选谁不选谁都为难,真是够头疼的。
童岩更头疼,家里热闹点虽然好,但习惯在极度安静的环境下创作的他,在这样的氛围里根本写不下去,再加上存稿已经不多了,《寸芒》和《帝仙》依然胶着,所以童岩很想找个安静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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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宋还告诉宋娆,童岩本来是决定报考北大的,很大可能会考不上,如果考不上,他会选择传媒大学,没想到突然又改主意报了金陵大学。
宋娆听后更加后悔神伤,她看着qq上童岩的头像,犹豫着要不要主动服软,可是想到相机里那个青涩小女生,宋娆最终只是删掉了原来的状态,然后关了qq。
今年童爸决定回农村老家过年,主要是给童岩他爷爷修坟立碑,老爷子虽然有几个侄子,但儿子就他一个,虽然堂兄弟们能帮衬,但童爸却不能不管不顾,所以家里的店比预计的提前几天停止营业,童爸带着老婆和一双儿女全都回农村老家了。
这次童岩一家回乡颇有点衣锦还乡的感觉,虽然开的车还是那辆二手面包,但从他们一家人的衣着和精神面貌来看,已经焕然一新,今时不同往日,以前他们顶多就是在县城做点小买卖的劳动人民,但现在,童爸也算是在城里开了餐馆的小老板。
这次为了给童老爷子立碑修坟,多点中式快餐店提前停业,损±,失利润上千元,虽然还不能和童岩写小说的收益相比,但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童爸童妈坚信,等哪天儿子没灵感了,写不动了,他也可以衣食无忧,快乐的度过下半生。
童爸童妈从城里带了很多年货,自从几年前爷爷去世,他们就没再农村老家过过年,尤其是杉杉,她对过年的记忆更多的是在县城,为了过一个热闹的年。童爸童妈做了充分的准备。
杉杉来到相对比较陌生的农村老家,很快适应了这里,而且这里也有不少和她年龄相仿,正在读初中的小女生,活泼外向的杉杉很快和她们打成了一片,再加上她手上众多童岩给她买的新鲜玩意。小伙伴们很轻易就以她为中心了,杉杉的小虚荣心再次得到了满足。
回来的第一天,童岩一直跟着妈妈还有几个过来帮忙的堂叔家的婶婶打扫家里,毕竟已经有段时间没人住了,以前都是他和老爸在三十那天上坟的时候打扫。
第一天白天童岩没有码字,家里乱糟糟的,他根本找不到清净的地方,到了晚上,好不容易可以开始创作了。又陆续有人来家里拜访,让他的写作效率大打折扣。
童爸在村里辈分大,还是在外面混得开的能人,回来后又放出风声,年后要从村里选两个知根知底勤奋懂事的小女孩,去他店里工作,这才有了乡村们的陆续拜访。
他们店里已经雇了一个服务员,但依然有些不够用。为了让顾客有更好的用餐体验,提高多点中式快餐店的服务效率。童爸和童妈商量再雇两个服务员。
童妈想着在县城找,不过童爸坚持在老家找,老家里不上学的男孩子基本都出去打工了,不过女孩子不容易找工作,很多都在家里闲着,只等年纪到了找婆家。童爸给她们提供两个工作岗位,也算是致富不忘乡亲了。
“那万一她们仗着是和你沾亲带故的,在店里偷奸耍滑不好好干活怎么办?”童妈当初这么问童爸。
童爸坚定道:“我们村里的孩子都淳朴勤劳,不会那样的,而且挑人的时候我们也注意选那些老实的孩子。”
“那万一呢。以你的性格我怕镇不住她们。”童妈又问。
“那你就当白脸,我什么话都不说,这总行了吧。”
有了童爸这句话,童妈虽然抱怨童爸让她当恶人,不过还是同意了。
所以到了晚上,童家显得格外热闹。
“三叔,我闺女小苗长得好,也勤快,你就带她去城里吧,给多少钱都成,小苗,快来叫人啊。”
“三爷爷好,三奶奶好。”
“三哥,你看你大侄女怎么样,又粗又壮,能当个男的使唤,你选她绝对错不了!”
“老三,我闺女玉芬那可是做得一手好菜,在你的餐馆里别说服务员了,就是后厨都能干,你看看怎么样?”
童爸有点后悔了,这种事就应该偷偷摸摸的寻摸,现在大家都知道了,你选谁不选谁都为难,真是够头疼的。
童岩更头疼,家里热闹点虽然好,但习惯在极度安静的环境下创作的他,在这样的氛围里根本写不下去,再加上存稿已经不多了,《寸芒》和《帝仙》依然胶着,所以童岩很想找个安静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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