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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宝带回来的衣服样式和林铮平时穿的虽有差别,但结实耐用的粗布,却让他感觉舒服很多。
换上衣服后,两人也没在房间中久留,直接前往前院。
赤霄阁弟子的身份虽然尊贵,但选择的住处却非城中最大的客栈。只不过此处胜在安静,每人都能有一个独立的住处,不虞有人打扰。但想要吃饭,还是要到前院酒楼。
酒楼上下两层,一层大厅散坐着几桌客人,看打扮应该是城中的普通百姓。推杯换盏间,大厅显得有些吵闹。
二层的环境应该要比楼下好上很多,但林铮也不在意这些小节,就没准备再麻烦上楼。
关键他还真的有些饿了,蟒血融合完毕之后,虽然不会过度的吸收体内生机,但这几天他毕竟米粒未入,一旦醒来,腹中的饥饿感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折磨。
林铮原本准备随便找个座位坐下,但钱宝却拉着他直奔大厅的角落走去。
大厅的角落里孤单的坐着一个身着灰黑色皮袄的少年,在他周围,明明还有几个空座,却没有一个客人。就连离他稍近的顾客,也都下意识的放低音量。
皮袄少年面前摆放着一碗简单的葱花面,里面没有肉菜,甚至连油花都只有可怜的几点。
不经意的,林铮看到钱宝神色中的一丝喜意。他和钱宝的接触时间虽然不长,但对方有些偏于懦弱的性格在人前却表现的却非常明显。
而能让钱宝露出这种表情,这个少年一定有着不同常人之处。林铮也多了几分兴趣。
“任大哥,你也在吃饭啊。”钱宝问了一句看似废话的问题。
少年听到声音,抬起头,看了两人一眼,点了点头,再次低头吃面。他吃的很慢,似乎自己面前不是一碗清水葱花面,而是诱人的珍馐佳肴。
少年随意的吃面动作,却让林铮微微心动。对方每一口面都经过仔细的咀嚼,然后慢慢咽下。没有经过常年累月的养成,绝对不会出现这种习惯。
一般人不了解这种习惯的意义,但自小在雷狱城生活的林铮非常清楚。只有这样吃东西,才能让食物更加细碎,容易被身体吸收。
在离开雷狱城之前,他也保有这种习惯。因为雷狱城那种粗糙的粮食,如果不是咀嚼到最细致,别说吃到肚子里,就是下咽都困难。
皮袄少年当然不能同样来自雷狱城,那唯一的解释就是,少年平时吃的都是非常难以消化的东西。
如果没有看错的话,少年身上用整块狼皮制成的皮袄,这也不是普通的灰狼毛皮,而是一阶凶兽铁背狼的狼皮,因为只有铁背狼背脊上才会有那种灰黑色的毛发。
铁背狼很少群居,但单独生活的铁背狼,在一阶凶兽中的战力却绝对能排上前列。
在蟒血融合之前,林铮也未必敢说能杀掉铁背狼,而这个少年的年纪也就和他仿佛。能在他这个年纪猎杀铁背狼的,实力绝对算得上是骇人。
这一点倒不是林铮自视过高,将其他同龄人看低。也许有一些世家子弟修为会在他之上,但和凶兽搏斗,很多时候并不仅仅考验个人的实力,还要看自己的敢死之心。
而让林铮确认这只铁背狼是少年所杀的,正是对方无意中抬头时的眼神,还有那股身体中自然散发出来的煞气。
他的眼神并不凶恶,也谈不上凌厉。否者以钱宝胆小的性格,也不会和对方过多接触。
虽然少年掩饰的很好,但林铮仍从对方眼神中看出一些不同,那是荒野中站在顶端的捕猎者,只有在猎物进入扑食范围才会爆发的眼神。而钱宝显然不在对方的捕食名单之中。
而那股煞气也是导致其他客人本能的远离少年的... -->>
钱宝带回来的衣服样式和林铮平时穿的虽有差别,但结实耐用的粗布,却让他感觉舒服很多。
换上衣服后,两人也没在房间中久留,直接前往前院。
赤霄阁弟子的身份虽然尊贵,但选择的住处却非城中最大的客栈。只不过此处胜在安静,每人都能有一个独立的住处,不虞有人打扰。但想要吃饭,还是要到前院酒楼。
酒楼上下两层,一层大厅散坐着几桌客人,看打扮应该是城中的普通百姓。推杯换盏间,大厅显得有些吵闹。
二层的环境应该要比楼下好上很多,但林铮也不在意这些小节,就没准备再麻烦上楼。
关键他还真的有些饿了,蟒血融合完毕之后,虽然不会过度的吸收体内生机,但这几天他毕竟米粒未入,一旦醒来,腹中的饥饿感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折磨。
林铮原本准备随便找个座位坐下,但钱宝却拉着他直奔大厅的角落走去。
大厅的角落里孤单的坐着一个身着灰黑色皮袄的少年,在他周围,明明还有几个空座,却没有一个客人。就连离他稍近的顾客,也都下意识的放低音量。
皮袄少年面前摆放着一碗简单的葱花面,里面没有肉菜,甚至连油花都只有可怜的几点。
不经意的,林铮看到钱宝神色中的一丝喜意。他和钱宝的接触时间虽然不长,但对方有些偏于懦弱的性格在人前却表现的却非常明显。
而能让钱宝露出这种表情,这个少年一定有着不同常人之处。林铮也多了几分兴趣。
“任大哥,你也在吃饭啊。”钱宝问了一句看似废话的问题。
少年听到声音,抬起头,看了两人一眼,点了点头,再次低头吃面。他吃的很慢,似乎自己面前不是一碗清水葱花面,而是诱人的珍馐佳肴。
少年随意的吃面动作,却让林铮微微心动。对方每一口面都经过仔细的咀嚼,然后慢慢咽下。没有经过常年累月的养成,绝对不会出现这种习惯。
一般人不了解这种习惯的意义,但自小在雷狱城生活的林铮非常清楚。只有这样吃东西,才能让食物更加细碎,容易被身体吸收。
在离开雷狱城之前,他也保有这种习惯。因为雷狱城那种粗糙的粮食,如果不是咀嚼到最细致,别说吃到肚子里,就是下咽都困难。
皮袄少年当然不能同样来自雷狱城,那唯一的解释就是,少年平时吃的都是非常难以消化的东西。
如果没有看错的话,少年身上用整块狼皮制成的皮袄,这也不是普通的灰狼毛皮,而是一阶凶兽铁背狼的狼皮,因为只有铁背狼背脊上才会有那种灰黑色的毛发。
铁背狼很少群居,但单独生活的铁背狼,在一阶凶兽中的战力却绝对能排上前列。
在蟒血融合之前,林铮也未必敢说能杀掉铁背狼,而这个少年的年纪也就和他仿佛。能在他这个年纪猎杀铁背狼的,实力绝对算得上是骇人。
这一点倒不是林铮自视过高,将其他同龄人看低。也许有一些世家子弟修为会在他之上,但和凶兽搏斗,很多时候并不仅仅考验个人的实力,还要看自己的敢死之心。
而让林铮确认这只铁背狼是少年所杀的,正是对方无意中抬头时的眼神,还有那股身体中自然散发出来的煞气。
他的眼神并不凶恶,也谈不上凌厉。否者以钱宝胆小的性格,也不会和对方过多接触。
虽然少年掩饰的很好,但林铮仍从对方眼神中看出一些不同,那是荒野中站在顶端的捕猎者,只有在猎物进入扑食范围才会爆发的眼神。而钱宝显然不在对方的捕食名单之中。
而那股煞气也是导致其他客人本能的远离少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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