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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怎么今天起得这样早?”刚睁开眼的毕庆堂坐起身,披上睡衣,伸头看了一眼床头的座钟。谭央坐在梳妆台前戴着耳环,听了毕庆堂的话,略迟疑,左右端详了一下镜中的自己,随即站起,为难道,“有什么办法,刚入院的那个孩子烧得厉害,我早些去,看看昨天的退烧针管不管用。”毕庆堂摇头,埋怨她,“你总是这样,其实早一刻、晚一刻,能有多大分别,我就不信。”
谭央坐在床边,从枕头下取出腕表戴在胳膊上,噤着鼻子小声说,“大哥,我走了。”毕庆堂笑着吻了吻谭央的脸颊,“去吧,早回。”
小汽车把谭央送到了宝隆医院的大门口,谭央下车进了自己的诊室,从窗口看着小汽车开走后,谭央取出衣柜里的一件短氅就匆匆忙忙下了楼,时候还早,路上行人很少,几个黄包车夫凑在一起有一搭没一搭的在街口聊着天,谭央坐上了其中一辆黄包车,轻声对车夫说,“和平码头”。
清晨的码头,咸咸的海风伴着遥远的汽笛声扑面而来,虽是晚春,依旧是湿凉湿凉的,连带着人的心也随着这沁入骨髓的寒一同战栗,没着没落的。谭央站在海边,雏菊黄的缎面旗袍,黑色短氅披在肩上,黄金链子做的搭扣,被黑色短氅衬着,在胸前闪着金灿灿的光,这是大上海阔太太最时新的打扮,穿着谭央身上,倒让人觉得文雅端庄,谭央长长的卷发被海风吹乱,她只是抬起手随意的捋了捋,蹙着眉看向船甲板,既有焦急,也有忐忑。
“马叔叔,马叔叔,”看着老人熟悉的身影出现在视线里,谭央放声大喊,老马眯着眼往这边看,一看到谭央,他便连忙拨开人群挤了过来,高兴却又带着几分埋怨的说,“小姐,小姐你怎么来了?”身边都是久别重逢的人,在那种特殊的氛围下谭央端详着眼前的老人,头发花白了,皱纹也深了,他苍老了那么多,唯有看她时眼中那份和善关爱,许多年来,未曾改变。
恍惚间,眼前这位穿着长袍马褂的体面老人与二十年前同里那个短打扮的中年管家时空交错,重叠在一起,让人分不清今夕何夕。谭央脑海里飞快的转着一张张或熟悉或不怎么熟悉的脸庞,父亲、母亲、表叔、许伯伯,这些脸庞的身后是氤氤氲氲的同里雾气。
身处繁华的大上海,童年少年时的水乡时光渐行渐远,就连当年陪伴谭央身边的家人叔伯也一个又一个的离开了她,如今的谭央蓦然发现,眼前这个老人竟是她与过去联系在一起的唯一纽带,想到这里谭央不禁悲从衷来,她动情的伏在老马的肩头,“马叔叔,您好久没回来了。”
老马对谭央的举动有些意外,随即又释然了,他依稀记得上一次牵着谭央的手还是二十年前,那个梳着牛角辫奶声奶气的小姑娘,一蹦一跳的同他走在水乡的甬道上。老马眯了眯眼,用自己苍老的手拍了拍谭央的手,他没言语,因为这一刻,谭央的心境与想法他全能明白,毕竟,同里的那十几年,对这一老一少来说是静谧美好的日子,弥足珍贵的时光。自那以后,世界就变了模样,天翻地覆的改变,再也回不去了……
黄包车一前一后的拉着老马和谭央,路上渐渐热闹了起来,谭央看着前面老马那白花花的头发在风里抖着,周遭嘈杂的声响和高楼大厦竟有了疏离的感觉,她觉得自己与世隔绝了起来,像是被吊在半空中的瓶,忽忽悠悠的不着地,里面却空无一物,风灌入瓶口呜呜作响,里面的五脏六腑都不见了,只留下忐忑而恐怖的声响。
老马把谭央带到了自己在上海的家,弄堂最深处的院落,老马的儿子儿媳孙子孙女都住在这里,热热闹闹的一大家子人。他儿子儿媳说的上海话里还带着山东腔,让她想起了表叔,心也不由得和这家人贴近了。老马简单的擦了一把脸,就很有默契的带着谭央上了二层的阁楼,一个适于说话的僻静地方。
待到和老马共处一室,谭央满腹的疑窦却不知从何说起了,她欲言又止,老马反而有些沉不住气,倒是先问了起来,“小姐,怎么了,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了?”略略一顿,老马忽然气愤的说,“是不是毕庆堂?”话问到这里,谭央忽然抬起头,颇为惶恐的看着老马,老马觉得自己的猜想得到了证实,一股脑的说,“他待你不好对不对?他原来还对我说,他要是对你不好,就该遭天打雷劈,这才几年啊,他就把自己的话忘了?小姐,你看着吧,我非杀了他不可。”说着,老马使劲的锤了桌子一下,苍老的手臂上青筋暴起。
谭央听罢,连连摆手,“不,马叔叔,您误会了,大哥他待我很好。只是最近,发生了一桩旁的事。”谭央将茶杯拢在手里,微微低着头,将那天的事情尽量简洁明了的讲给老马听,她刻意的避开了过多描述性的词语,因为当时的场景让她回想起来每每揪心不已,毕竟她父亲亲如手足的兄弟,恰恰死在了她丈夫的手里。
谭央讲完后抬头看着老马,让她意外的是,老马脸上没有丝... -->>
“小妹,怎么今天起得这样早?”刚睁开眼的毕庆堂坐起身,披上睡衣,伸头看了一眼床头的座钟。谭央坐在梳妆台前戴着耳环,听了毕庆堂的话,略迟疑,左右端详了一下镜中的自己,随即站起,为难道,“有什么办法,刚入院的那个孩子烧得厉害,我早些去,看看昨天的退烧针管不管用。”毕庆堂摇头,埋怨她,“你总是这样,其实早一刻、晚一刻,能有多大分别,我就不信。”
谭央坐在床边,从枕头下取出腕表戴在胳膊上,噤着鼻子小声说,“大哥,我走了。”毕庆堂笑着吻了吻谭央的脸颊,“去吧,早回。”
小汽车把谭央送到了宝隆医院的大门口,谭央下车进了自己的诊室,从窗口看着小汽车开走后,谭央取出衣柜里的一件短氅就匆匆忙忙下了楼,时候还早,路上行人很少,几个黄包车夫凑在一起有一搭没一搭的在街口聊着天,谭央坐上了其中一辆黄包车,轻声对车夫说,“和平码头”。
清晨的码头,咸咸的海风伴着遥远的汽笛声扑面而来,虽是晚春,依旧是湿凉湿凉的,连带着人的心也随着这沁入骨髓的寒一同战栗,没着没落的。谭央站在海边,雏菊黄的缎面旗袍,黑色短氅披在肩上,黄金链子做的搭扣,被黑色短氅衬着,在胸前闪着金灿灿的光,这是大上海阔太太最时新的打扮,穿着谭央身上,倒让人觉得文雅端庄,谭央长长的卷发被海风吹乱,她只是抬起手随意的捋了捋,蹙着眉看向船甲板,既有焦急,也有忐忑。
“马叔叔,马叔叔,”看着老人熟悉的身影出现在视线里,谭央放声大喊,老马眯着眼往这边看,一看到谭央,他便连忙拨开人群挤了过来,高兴却又带着几分埋怨的说,“小姐,小姐你怎么来了?”身边都是久别重逢的人,在那种特殊的氛围下谭央端详着眼前的老人,头发花白了,皱纹也深了,他苍老了那么多,唯有看她时眼中那份和善关爱,许多年来,未曾改变。
恍惚间,眼前这位穿着长袍马褂的体面老人与二十年前同里那个短打扮的中年管家时空交错,重叠在一起,让人分不清今夕何夕。谭央脑海里飞快的转着一张张或熟悉或不怎么熟悉的脸庞,父亲、母亲、表叔、许伯伯,这些脸庞的身后是氤氤氲氲的同里雾气。
身处繁华的大上海,童年少年时的水乡时光渐行渐远,就连当年陪伴谭央身边的家人叔伯也一个又一个的离开了她,如今的谭央蓦然发现,眼前这个老人竟是她与过去联系在一起的唯一纽带,想到这里谭央不禁悲从衷来,她动情的伏在老马的肩头,“马叔叔,您好久没回来了。”
老马对谭央的举动有些意外,随即又释然了,他依稀记得上一次牵着谭央的手还是二十年前,那个梳着牛角辫奶声奶气的小姑娘,一蹦一跳的同他走在水乡的甬道上。老马眯了眯眼,用自己苍老的手拍了拍谭央的手,他没言语,因为这一刻,谭央的心境与想法他全能明白,毕竟,同里的那十几年,对这一老一少来说是静谧美好的日子,弥足珍贵的时光。自那以后,世界就变了模样,天翻地覆的改变,再也回不去了……
黄包车一前一后的拉着老马和谭央,路上渐渐热闹了起来,谭央看着前面老马那白花花的头发在风里抖着,周遭嘈杂的声响和高楼大厦竟有了疏离的感觉,她觉得自己与世隔绝了起来,像是被吊在半空中的瓶,忽忽悠悠的不着地,里面却空无一物,风灌入瓶口呜呜作响,里面的五脏六腑都不见了,只留下忐忑而恐怖的声响。
老马把谭央带到了自己在上海的家,弄堂最深处的院落,老马的儿子儿媳孙子孙女都住在这里,热热闹闹的一大家子人。他儿子儿媳说的上海话里还带着山东腔,让她想起了表叔,心也不由得和这家人贴近了。老马简单的擦了一把脸,就很有默契的带着谭央上了二层的阁楼,一个适于说话的僻静地方。
待到和老马共处一室,谭央满腹的疑窦却不知从何说起了,她欲言又止,老马反而有些沉不住气,倒是先问了起来,“小姐,怎么了,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了?”略略一顿,老马忽然气愤的说,“是不是毕庆堂?”话问到这里,谭央忽然抬起头,颇为惶恐的看着老马,老马觉得自己的猜想得到了证实,一股脑的说,“他待你不好对不对?他原来还对我说,他要是对你不好,就该遭天打雷劈,这才几年啊,他就把自己的话忘了?小姐,你看着吧,我非杀了他不可。”说着,老马使劲的锤了桌子一下,苍老的手臂上青筋暴起。
谭央听罢,连连摆手,“不,马叔叔,您误会了,大哥他待我很好。只是最近,发生了一桩旁的事。”谭央将茶杯拢在手里,微微低着头,将那天的事情尽量简洁明了的讲给老马听,她刻意的避开了过多描述性的词语,因为当时的场景让她回想起来每每揪心不已,毕竟她父亲亲如手足的兄弟,恰恰死在了她丈夫的手里。
谭央讲完后抬头看着老马,让她意外的是,老马脸上没有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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