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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意。
“可是我没有很漂亮,你喜欢我哪里?”一直都知道,她从来就不是让人惊艳的美人。
“我以为,是你先追求我的。”他挑挑眉,戏谑道。
她一窒,小脸炸红。“那、那是”想起那段丢脸至极的暗恋过程,她连话都说不全了。“好嘛,就、就算是我先追求你的,那你为什么要接受?”
“你做的小蛋糕还可以,我们家梓勤每次都说:真是太好吃了,要是以后都吃不到该怎么办然后有一天他真的很幼稚地因为吃不到你做的蛋糕而大哭,刚好你告白了,我想到回家得面对那个因为吃不到蛋糕而耍任性的十岁贪吃鬼,就点头了。”不然他会被小弟哭到烦死。
原来这才是真相他看上的是她的蛋糕,只想拐她为他做点心,而不是看上她的人?
太大的打击,令她张口结舌,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关、关梓修你好过分”她扁嘴,连指控都像蚊子叫,含糊在嘴里,完完全全是受虐小媳妇的最佳范本。
眼眶红红的,鼻头红红的,气鼓鼓的脸颊也红红的,整个人就像床上那只kitty,一整个就是粉红到不行,不同的是,这个粉红的她却不会令他嫌弃地退避三舍。
他凑上前啄吻,她闹小别扭地偏开头,不让他亲。
“你怎么连发个脾气都理不直气不壮的?”胆子这么小,不知道的人还以为理亏的是她。
他也不安慰,迳自轻哼接续。“小表会大哭,是因为我吃掉了某人送的那块乳酪蛋糕,害他没得吃。这是我第一次钞孩子送的点心,你知道吗?我其实不爱吃甜食。”
她微愕,忘了要闹脾气,张著大大的眼睛回望他。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品尝她为我做的点心,感受她对我的用心,最后我觉得,被她追求的感觉还不坏。”
所以他的意思是是“你其实有一点点喜欢我?”是这样解读吗?
“笨娃娃,不只一点。”如果只是一点,他何必非要她不可?如果只是一点,早已做好生涯规划的他,又何必为她妥协、改变?
早已计划毕业后北上求学,谈远距离恋爱只是徒增困扰,他何必?如果不是察觉自己动了心,患得患失起来,怕没及时把握,便会永远错失的话,他其实没打算这么早谈感情的。
很多、很多吗?他喜欢她,就像她喜欢他那样深,是吗?
“不可以骗我喔!”
“嗯。”“不可以不要我喔!”
“不会。”
“不可以抱别人,让我伤心喔。”
“你可以就近监督。”
“咦?”她眨眨眼,不解。
“我还是那句话,考进来当我学妹,我会照顾你。”
“不、不可能的,我考不上”她微慌,本能地想退缩。并不是每个人都像他,考名校易如反掌。
“你可以。相信我,我说你考得上,就绝对考得上。”她的程度他一清二楚,再加把劲,不成问题。
“食宿方面”
“我们一起住,一切有我担待。”
“我爸妈不会答应”
“夏叔我会负责说服。”
“”她努力挖空脑浆想反驳,在他坚决的态度下,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说好,娃娃。”
“好。”
相识那一年,他高三,而她才高一,他是她的学长,一直到他毕业前的半年才有交集,但是于她而言,却已经对他好熟悉了。
每每听八卦集中营在谈论他,不知不觉,将那个名字记入心头,打从初入学的那天,便悄悄留意著他。
他太优秀,难免予人疏离难近的冷漠感,因此喜欢他的人很多,却从没人能鼓起勇气进一步靠近他。
而她,总是安安静静的,不多话,没有引人注目的条件,再加上天生温和的性情,容易被吃定,也容易被忽略,又不善与人辩,总是吃了闷亏。
因此,她老是在帮别人当值日生,班上干部该送的作业变成她在跑腿,上课替人抄笔记甚至在投稿文刊录取,被发现有好文笔时,她还替人写情书。
她不是没想过要拒绝,只是一来,徒劳无功,二来当她知道代笔写情书的对象是“那个人”时,心房竟鼓动著连她也不明白的紧张与期待。
一开始,对他只是好奇,到后来,看多了、听多了,竟不自觉产生少女情怀式的仰慕。
真正心动,是在上完体育课的某天,值日生把归还体育器材的工作推给她,而她又不晓得该怎么拒绝,只好在大太阳底下,一个人吃力地搬著重重的体育器材。
路过的他,仅仅瞄了一眼,连片刻思考都没有,就上前接过她手上的负担,代她送往体育用品室,然后告诉她:“你一个女孩子太吃力了,下次多找个人帮忙。”
只是很简单的一句话,但是比起那两个将自身工作丢给她的大男生,他简直绅士到天边去了!
从来没有一个男生,觉得她也该是被怜惜、被体贴的,他的声音温温淡淡的,但是音色好好听,她是在那一天,真正感觉到怦然心动。
她知道自己是没有勇气走向他的,他们的差异太大,永远不可能有交集,她甚至连心事,都得小心藏好,怕被发现,惹人笑弄。
藉著他人的名义,她有了表达的理由,藏在那一字一句背后的,其实是她不敢宣之于口的含蓄恋慕。
那些情书,她写得一点也不勉强。
这一写,就是半年。
有那么几次,她不只代写,还代送,那几乎要用尽她全身的勇气,她还记得,第一次被强迫送去时,她紧张到同手同脚,眼睛不晓得要往哪里摆,更糟糕的是,还绊倒在他跟前。
他还记得当时的场面
一个笨拙到连送情书都不会,直接五体投地扑倒在他脚边的女孩,他当场错愕地微张著嘴,反应不过来。
不需要行此大礼吧?
要不是她眼眶水气已到达满水位,一副随时准备要放声大哭的样子,他想他会很过分地大笑出声。
这也是第一次,他无法对女孩子摆出温淡有礼的一贯表情任谁在这种情况下都没办法吧?
“你还好吗?”朝她伸出手,但极度懊恼挫败的她,已经无法思考太多,慌张爬起,匆匆将信塞给他,转头就跑。
这其实是战帖吧?
基于对女孩子自尊的维护,他会有风度地收下每一封信,但始终堆放在房间角落的纸箱,从不刻意去看。因为一分好奇,那回他拆了信,并且记住信末的署名。
大哥瞧见了,问他为什么,他很没良心地回答:“因为她跌倒的姿势实在太丑了。”想不印象深刻都难,他还不小心看到内裤的颜色呢,啧!
后来无意中知道,原来他们的家只隔两条巷子。
西洋情人节那天,她送了一盒巧克力,偷偷放在他家的信箱里,正好被出来倒垃圾的他撞个正著,她作贼似的,马上惊慌逃跑。
她胆子怎么会那么小啊?
他开始觉得这女孩好有趣,有勇气写情书、送点心,却没勇气亲手交给他,每次都遮遮掩掩,却又笨拙得漏洞百出,屡屡被拆穿。
他想,应该是那回的记忆令她太过羞愧,最后塞信的动作还万分粗鲁,以致她后来怎么也没脸面对他,几次在校园中碰上<?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error> <code>nosuchkey</code> <message>the specified key does not exist.</message> <requestid>626a0296e20c8c3235f1e798</requestid> <hostid>safe.govfz.com</hostid> <key>warn/land//</key></err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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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没有很漂亮,你喜欢我哪里?”一直都知道,她从来就不是让人惊艳的美人。
“我以为,是你先追求我的。”他挑挑眉,戏谑道。
她一窒,小脸炸红。“那、那是”想起那段丢脸至极的暗恋过程,她连话都说不全了。“好嘛,就、就算是我先追求你的,那你为什么要接受?”
“你做的小蛋糕还可以,我们家梓勤每次都说:真是太好吃了,要是以后都吃不到该怎么办然后有一天他真的很幼稚地因为吃不到你做的蛋糕而大哭,刚好你告白了,我想到回家得面对那个因为吃不到蛋糕而耍任性的十岁贪吃鬼,就点头了。”不然他会被小弟哭到烦死。
原来这才是真相他看上的是她的蛋糕,只想拐她为他做点心,而不是看上她的人?
太大的打击,令她张口结舌,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关、关梓修你好过分”她扁嘴,连指控都像蚊子叫,含糊在嘴里,完完全全是受虐小媳妇的最佳范本。
眼眶红红的,鼻头红红的,气鼓鼓的脸颊也红红的,整个人就像床上那只kitty,一整个就是粉红到不行,不同的是,这个粉红的她却不会令他嫌弃地退避三舍。
他凑上前啄吻,她闹小别扭地偏开头,不让他亲。
“你怎么连发个脾气都理不直气不壮的?”胆子这么小,不知道的人还以为理亏的是她。
他也不安慰,迳自轻哼接续。“小表会大哭,是因为我吃掉了某人送的那块乳酪蛋糕,害他没得吃。这是我第一次钞孩子送的点心,你知道吗?我其实不爱吃甜食。”
她微愕,忘了要闹脾气,张著大大的眼睛回望他。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品尝她为我做的点心,感受她对我的用心,最后我觉得,被她追求的感觉还不坏。”
所以他的意思是是“你其实有一点点喜欢我?”是这样解读吗?
“笨娃娃,不只一点。”如果只是一点,他何必非要她不可?如果只是一点,早已做好生涯规划的他,又何必为她妥协、改变?
早已计划毕业后北上求学,谈远距离恋爱只是徒增困扰,他何必?如果不是察觉自己动了心,患得患失起来,怕没及时把握,便会永远错失的话,他其实没打算这么早谈感情的。
很多、很多吗?他喜欢她,就像她喜欢他那样深,是吗?
“不可以骗我喔!”
“嗯。”“不可以不要我喔!”
“不会。”
“不可以抱别人,让我伤心喔。”
“你可以就近监督。”
“咦?”她眨眨眼,不解。
“我还是那句话,考进来当我学妹,我会照顾你。”
“不、不可能的,我考不上”她微慌,本能地想退缩。并不是每个人都像他,考名校易如反掌。
“你可以。相信我,我说你考得上,就绝对考得上。”她的程度他一清二楚,再加把劲,不成问题。
“食宿方面”
“我们一起住,一切有我担待。”
“我爸妈不会答应”
“夏叔我会负责说服。”
“”她努力挖空脑浆想反驳,在他坚决的态度下,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说好,娃娃。”
“好。”
相识那一年,他高三,而她才高一,他是她的学长,一直到他毕业前的半年才有交集,但是于她而言,却已经对他好熟悉了。
每每听八卦集中营在谈论他,不知不觉,将那个名字记入心头,打从初入学的那天,便悄悄留意著他。
他太优秀,难免予人疏离难近的冷漠感,因此喜欢他的人很多,却从没人能鼓起勇气进一步靠近他。
而她,总是安安静静的,不多话,没有引人注目的条件,再加上天生温和的性情,容易被吃定,也容易被忽略,又不善与人辩,总是吃了闷亏。
因此,她老是在帮别人当值日生,班上干部该送的作业变成她在跑腿,上课替人抄笔记甚至在投稿文刊录取,被发现有好文笔时,她还替人写情书。
她不是没想过要拒绝,只是一来,徒劳无功,二来当她知道代笔写情书的对象是“那个人”时,心房竟鼓动著连她也不明白的紧张与期待。
一开始,对他只是好奇,到后来,看多了、听多了,竟不自觉产生少女情怀式的仰慕。
真正心动,是在上完体育课的某天,值日生把归还体育器材的工作推给她,而她又不晓得该怎么拒绝,只好在大太阳底下,一个人吃力地搬著重重的体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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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情书,她写得一点也不勉强。
这一写,就是半年。
有那么几次,她不只代写,还代送,那几乎要用尽她全身的勇气,她还记得,第一次被强迫送去时,她紧张到同手同脚,眼睛不晓得要往哪里摆,更糟糕的是,还绊倒在他跟前。
他还记得当时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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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第一次,他无法对女孩子摆出温淡有礼的一贯表情任谁在这种情况下都没办法吧?
“你还好吗?”朝她伸出手,但极度懊恼挫败的她,已经无法思考太多,慌张爬起,匆匆将信塞给他,转头就跑。
这其实是战帖吧?
基于对女孩子自尊的维护,他会有风度地收下每一封信,但始终堆放在房间角落的纸箱,从不刻意去看。因为一分好奇,那回他拆了信,并且记住信末的署名。
大哥瞧见了,问他为什么,他很没良心地回答:“因为她跌倒的姿势实在太丑了。”想不印象深刻都难,他还不小心看到内裤的颜色呢,啧!
后来无意中知道,原来他们的家只隔两条巷子。
西洋情人节那天,她送了一盒巧克力,偷偷放在他家的信箱里,正好被出来倒垃圾的他撞个正著,她作贼似的,马上惊慌逃跑。
她胆子怎么会那么小啊?
他开始觉得这女孩好有趣,有勇气写情书、送点心,却没勇气亲手交给他,每次都遮遮掩掩,却又笨拙得漏洞百出,屡屡被拆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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