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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找到举茬自己的那个人
“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李白诗)通往官场的道路并不少,有的人能沿着这条道路破门而入,甚至登堂入室;有的人却终生徘徊在官场之外。除了种种主客观原因外,能不能找到通往官场道路的关键部位,并成功地打通它,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最为关键的部位还是握有最高权力的那个人,如果能把这个关键打通了,自然一通百通。春秋战国的那些游说之士,便是直接向这个核心关键进攻,如孔夫子、孟夫子、商鞅、苏秦等。封建帝制确立以后,这样的机会很少有了,此时的求权者只好等而下之,在核心关键的外围,甚至外围的外围去寻求突破口、切入点。
在古代,想要打通关节也并不是那么轻而易举的。没有真本事不行,只有真本事,门路找的不准也不行。杜甫的诗才,在当时便被很多人所赏识,在一个“以诗取士”的时代,他的官运应该是很亨通的了,他在长安十年,一直在找门路,通关节,“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十分辛苦,也十分屈辱,可始终未得要领,不得其门而入。而有的人诗才未必如他,却能平步青云。
看来,打通关节也还是很需要些技巧的。
纵观中国几千年来的文明史,历代有识之士,皆认为贤才是治国之本,君主得贤才,则国无不安,名无不显;失去贤才,则国无不危,名无不辱。
历代的贤相、仁人志士对“荐贤”的重要性都有比较明确的认识。孔子在《论语·子路》篇中把“举贤才”看成是同“先有司,赦小过”并列的三大职责之一。孟子则把它提到“不举贤亡”的高度,并用“虞不用百里奚而亡,秦穆公用之而霸”的历史进行论证。宋王安石说:“夫材之用,国之栋梁也,得之则安以荣,失之则危以辱。”
对如何选拔、举荐人才,古代先哲们也提出了许多精湛的谋略。根据历代兴亡的经验教训,他们认为“德才兼备”是举荐人才的标准。唐魏征认为“今欲求人,必须审访其行。若知其善,然后用之。设令此人不能济事,只是才力不及,不为大害。误用恶人,假令强干,为害极多。但乱世惟求其才,不顾其行。太平之时,必须才行兼具,始可任用。”曹操根据三国时期的战乱环境,提出“唯才是举”的方针。曹操认为贤才并不是一点缺点也没有的人,只要有真才实学就可以举荐。曹操为选拔人才,打破东汉时期以封建“德行”和门第的选官标准,三次发布“唯才是举”令。在《论吏士行能令》中,提出“不官无功之臣,不赏不战之士”的选官标准。在《举贤勿拘品行令》中,列举出大量的出身低贱而有所作为的历史人物,并提出“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在此方针下,有一大批有才能的人被曹操选拔重用。
三国时期,诸葛亮在《治人》、《举措》、《考黜》等文章中论述了用人之道。诸葛亮提出“制之以财,用之以礼,丰年不奢,凶年不俭,素有蓄积,以储其后”的治人谋略。诸葛亮还提出“为人择官者乱,为官择人者治”的命题,主张从下层、民间选拔贤才。为了整顿吏治,诸葛亮提出以五事做为考核官吏的标准,“迁善黜恶”,进用贤良,退去贪吏。
韩愈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马说》因而黄钟毁弃,瓦釜雷鸣之事,史非罕闻。贤才的脱颖而出,往往需要有鉴别、选用贤才的伯乐。不然,“贤才”就像一块璞玉,永无发光之日。“贤才”不被社会所利用,他也就失去了展示其才能的机会与舞台。可见“伯乐”地位远远要比“贤才”重要得多。中国古代的祁奚就是位以任人唯贤为美德的“伯乐”。晋悼公曾问祁奚:“南阳无令,其谁可而为之?”祁奚回答说“解狐可。”晋悼公很惊奇:“解狐不是你的仇人吗?”祁奚回答;“君问谁可以当南阳县令,并没有问谁是我的仇人呀。”过了一段时间,晋悼公又问祁奚:“国无尉,其谁可而为之?”祁奚推荐祁午。晋悼公又很惊讶:“祁午不是你的儿子吗?”祁奚回答:“君问谁可当尉,可没有问谁是我的儿子呀。”
狄仁杰曾经举荐张柬之有担任宰相的才能,于是武则天就把张柬之提升为洛阳司马。狄仁杰对武则天说:“我所举荐的人,是做宰相的人才,而不是做司马的人才。”张柬之最终被任命为宰相。狄仁杰又相继举荐了姚崇、桓彦范等几十个人,这些人都成为当时的名臣,有人对狄仁杰说:“天下的贤才都出自您的门下啊!”狄仁杰说:“举荐贤能之士,是为了国家,不是为了个人。”推荐贤人的“伯乐”可能和被推荐的“千里马”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但作为一个有着优秀品德的高素质的“伯乐”来讲,这方方面面的关系丝毫不会影响“伯乐”发现“千里马”的标准。
“伯乐”的另一个素质还体现在“伯乐”本身就是有远见卓识的贤才。有了能识别“千里马”的“伯乐”,就可以得到更多的“千里马”。举贤者本身是人才,才能发现和举荐真正的人才。这就是英雄识英雄,人才识人才,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才是相互交往,相互联系的。《左传》称公孙枝是“其知人也,能举善也。”公孙枝是秦国著名将领,他举荐了孟明视,孟明视使秦国称霸西戎。淳于髡本身是齐国的官员,有次他一天就推荐了七个贤士,齐王很不放心,淳于髡回答说:“夫鸟同翼者而聚居,善同足者而俱行。”人才云集成团是个自然现象,贤能的人自然就会聚集在一起。
贤人的举荐过程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它从开始的简单化、无规律,逐渐形成一种系统化、专业化的过程。所以,仅仅依靠“伯乐识马”式的选材方式,还是远不能满足国家和社会的需要。历代的明君、贤相、仁人志士不断探索、寻求一种行之有效的“荐贤”方式,使胸怀韬略、才智过人的贤才不被疏漏;地位卑微、怀才不遇的,不被埋没。并源源不断地被举荐出来,为统治者效力。
管仲在齐国曾推行了推荐贤才的法令:乡一级负责人,在本乡范围内发现有“为义好学,聪明质仁,慈孝父母,长弟闻于乡里者,有则以告。有而不告,谓之蔽贤,其五罪。”由此看出,推荐贤才已经被作为一种制度来执行。如果有政治人才和军事人才而没有被各级地方官员举荐出来,就叫“蔽贤”、“蔽才”。并分别根据情况给以处罚,分五等定罪,处以五刑。
孔子在《论语·子路》中指出了两种举贤才的方法:一是推荐自己了解的贤才,自己不了解,别人了解,也不会埋没他。二是“选于众”、“举直”、“举善”,举荐那些正直的表现好的人。《论语·颜渊》中说:“舜有天下,选于众,举皋陶”。“汤有天下,选于众,举伊尹。”所谓的“选”也是掌权者从众人中挑选贤才,当然要征求众人的意见。
孟子举荐的方法比孔子就先进多了。孟子主张既要充分征求人民的意见,还要实际调查了解:“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孟子·梁惠王章句下》)这是比较切实可行的举荐方法。左右亲信推荐了某人,这时不能用;诸大夫也说这人贤能,还是不能用;国都的人民都说这个人贤能,也不能马上任用,应该先去了解,发现他确实有才能,是个贤才,然后再任用他。这里已将少数人举荐的权力大大削弱了,主要考虑的是民意,相当于进行民意测验。但又不是只考虑民意,还要进行实际考查了解,既重民意,又重实践。这不失为举贤的良策。
汉高祖刘邦开始把用人取士完善成一种制度。汉代的主要取士制度是察举制。察举制至汉武帝时逐渐完备起来。汉武帝即位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诏举贤良方正。在应诏的一百多人里,董仲舒对当时的取士用人制度提出批评,他提出,选官主要考查人的才能,而不是以门第资格取人。通过各种途径选拔人才,不计家资,不问出身,打破封闭式的选才小圈子。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意见,于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冬诏告天下实行察举制度。为了进一步完善察举制,汉武帝又推行举孝廉、茂才的选贤方式,就使察举制度逐步完善起来。此后,魏晋的“九品中正制”,隋唐开始的科举制度,逐渐将这个制度完善起来。此外,还有武则天首创的“自举”,历代... -->>
一、找到举茬自己的那个人
“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李白诗)通往官场的道路并不少,有的人能沿着这条道路破门而入,甚至登堂入室;有的人却终生徘徊在官场之外。除了种种主客观原因外,能不能找到通往官场道路的关键部位,并成功地打通它,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最为关键的部位还是握有最高权力的那个人,如果能把这个关键打通了,自然一通百通。春秋战国的那些游说之士,便是直接向这个核心关键进攻,如孔夫子、孟夫子、商鞅、苏秦等。封建帝制确立以后,这样的机会很少有了,此时的求权者只好等而下之,在核心关键的外围,甚至外围的外围去寻求突破口、切入点。
在古代,想要打通关节也并不是那么轻而易举的。没有真本事不行,只有真本事,门路找的不准也不行。杜甫的诗才,在当时便被很多人所赏识,在一个“以诗取士”的时代,他的官运应该是很亨通的了,他在长安十年,一直在找门路,通关节,“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十分辛苦,也十分屈辱,可始终未得要领,不得其门而入。而有的人诗才未必如他,却能平步青云。
看来,打通关节也还是很需要些技巧的。
纵观中国几千年来的文明史,历代有识之士,皆认为贤才是治国之本,君主得贤才,则国无不安,名无不显;失去贤才,则国无不危,名无不辱。
历代的贤相、仁人志士对“荐贤”的重要性都有比较明确的认识。孔子在《论语·子路》篇中把“举贤才”看成是同“先有司,赦小过”并列的三大职责之一。孟子则把它提到“不举贤亡”的高度,并用“虞不用百里奚而亡,秦穆公用之而霸”的历史进行论证。宋王安石说:“夫材之用,国之栋梁也,得之则安以荣,失之则危以辱。”
对如何选拔、举荐人才,古代先哲们也提出了许多精湛的谋略。根据历代兴亡的经验教训,他们认为“德才兼备”是举荐人才的标准。唐魏征认为“今欲求人,必须审访其行。若知其善,然后用之。设令此人不能济事,只是才力不及,不为大害。误用恶人,假令强干,为害极多。但乱世惟求其才,不顾其行。太平之时,必须才行兼具,始可任用。”曹操根据三国时期的战乱环境,提出“唯才是举”的方针。曹操认为贤才并不是一点缺点也没有的人,只要有真才实学就可以举荐。曹操为选拔人才,打破东汉时期以封建“德行”和门第的选官标准,三次发布“唯才是举”令。在《论吏士行能令》中,提出“不官无功之臣,不赏不战之士”的选官标准。在《举贤勿拘品行令》中,列举出大量的出身低贱而有所作为的历史人物,并提出“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在此方针下,有一大批有才能的人被曹操选拔重用。
三国时期,诸葛亮在《治人》、《举措》、《考黜》等文章中论述了用人之道。诸葛亮提出“制之以财,用之以礼,丰年不奢,凶年不俭,素有蓄积,以储其后”的治人谋略。诸葛亮还提出“为人择官者乱,为官择人者治”的命题,主张从下层、民间选拔贤才。为了整顿吏治,诸葛亮提出以五事做为考核官吏的标准,“迁善黜恶”,进用贤良,退去贪吏。
韩愈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马说》因而黄钟毁弃,瓦釜雷鸣之事,史非罕闻。贤才的脱颖而出,往往需要有鉴别、选用贤才的伯乐。不然,“贤才”就像一块璞玉,永无发光之日。“贤才”不被社会所利用,他也就失去了展示其才能的机会与舞台。可见“伯乐”地位远远要比“贤才”重要得多。中国古代的祁奚就是位以任人唯贤为美德的“伯乐”。晋悼公曾问祁奚:“南阳无令,其谁可而为之?”祁奚回答说“解狐可。”晋悼公很惊奇:“解狐不是你的仇人吗?”祁奚回答;“君问谁可以当南阳县令,并没有问谁是我的仇人呀。”过了一段时间,晋悼公又问祁奚:“国无尉,其谁可而为之?”祁奚推荐祁午。晋悼公又很惊讶:“祁午不是你的儿子吗?”祁奚回答:“君问谁可当尉,可没有问谁是我的儿子呀。”
狄仁杰曾经举荐张柬之有担任宰相的才能,于是武则天就把张柬之提升为洛阳司马。狄仁杰对武则天说:“我所举荐的人,是做宰相的人才,而不是做司马的人才。”张柬之最终被任命为宰相。狄仁杰又相继举荐了姚崇、桓彦范等几十个人,这些人都成为当时的名臣,有人对狄仁杰说:“天下的贤才都出自您的门下啊!”狄仁杰说:“举荐贤能之士,是为了国家,不是为了个人。”推荐贤人的“伯乐”可能和被推荐的“千里马”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但作为一个有着优秀品德的高素质的“伯乐”来讲,这方方面面的关系丝毫不会影响“伯乐”发现“千里马”的标准。
“伯乐”的另一个素质还体现在“伯乐”本身就是有远见卓识的贤才。有了能识别“千里马”的“伯乐”,就可以得到更多的“千里马”。举贤者本身是人才,才能发现和举荐真正的人才。这就是英雄识英雄,人才识人才,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才是相互交往,相互联系的。《左传》称公孙枝是“其知人也,能举善也。”公孙枝是秦国著名将领,他举荐了孟明视,孟明视使秦国称霸西戎。淳于髡本身是齐国的官员,有次他一天就推荐了七个贤士,齐王很不放心,淳于髡回答说:“夫鸟同翼者而聚居,善同足者而俱行。”人才云集成团是个自然现象,贤能的人自然就会聚集在一起。
贤人的举荐过程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它从开始的简单化、无规律,逐渐形成一种系统化、专业化的过程。所以,仅仅依靠“伯乐识马”式的选材方式,还是远不能满足国家和社会的需要。历代的明君、贤相、仁人志士不断探索、寻求一种行之有效的“荐贤”方式,使胸怀韬略、才智过人的贤才不被疏漏;地位卑微、怀才不遇的,不被埋没。并源源不断地被举荐出来,为统治者效力。
管仲在齐国曾推行了推荐贤才的法令:乡一级负责人,在本乡范围内发现有“为义好学,聪明质仁,慈孝父母,长弟闻于乡里者,有则以告。有而不告,谓之蔽贤,其五罪。”由此看出,推荐贤才已经被作为一种制度来执行。如果有政治人才和军事人才而没有被各级地方官员举荐出来,就叫“蔽贤”、“蔽才”。并分别根据情况给以处罚,分五等定罪,处以五刑。
孔子在《论语·子路》中指出了两种举贤才的方法:一是推荐自己了解的贤才,自己不了解,别人了解,也不会埋没他。二是“选于众”、“举直”、“举善”,举荐那些正直的表现好的人。《论语·颜渊》中说:“舜有天下,选于众,举皋陶”。“汤有天下,选于众,举伊尹。”所谓的“选”也是掌权者从众人中挑选贤才,当然要征求众人的意见。
孟子举荐的方法比孔子就先进多了。孟子主张既要充分征求人民的意见,还要实际调查了解:“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孟子·梁惠王章句下》)这是比较切实可行的举荐方法。左右亲信推荐了某人,这时不能用;诸大夫也说这人贤能,还是不能用;国都的人民都说这个人贤能,也不能马上任用,应该先去了解,发现他确实有才能,是个贤才,然后再任用他。这里已将少数人举荐的权力大大削弱了,主要考虑的是民意,相当于进行民意测验。但又不是只考虑民意,还要进行实际考查了解,既重民意,又重实践。这不失为举贤的良策。
汉高祖刘邦开始把用人取士完善成一种制度。汉代的主要取士制度是察举制。察举制至汉武帝时逐渐完备起来。汉武帝即位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诏举贤良方正。在应诏的一百多人里,董仲舒对当时的取士用人制度提出批评,他提出,选官主要考查人的才能,而不是以门第资格取人。通过各种途径选拔人才,不计家资,不问出身,打破封闭式的选才小圈子。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意见,于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冬诏告天下实行察举制度。为了进一步完善察举制,汉武帝又推行举孝廉、茂才的选贤方式,就使察举制度逐步完善起来。此后,魏晋的“九品中正制”,隋唐开始的科举制度,逐渐将这个制度完善起来。此外,还有武则天首创的“自举”,历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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