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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块面包:“为了战斗。”他说。
人们的视线集中在了希利斯的身上,当希利斯走到人群之中,让火光照亮自己的时候,他和其他人才发现他有多么的格格不入——他很干净,那种上等人特有的干净,他戴着的帽子可能比这里的任何一个人的性命都要贵,他穿着整套衣服,在这里只有像是马库斯或是帮派的老板们才会这样穿,其他男人,几乎都只穿着衬衫,从肩膀伸下两根吊裤带,大部分都只戴着扁平的鸭舌帽。
“他是谁?”一个女人问,希利斯发现很难衡量她的年龄,因为看她的个头可能只有十六岁或是更小,但甜腻腻的劲儿听上去可能有二十六岁,蓬乱的卷发遮盖着的脸至少有三十六岁,裸露在外,青筋毕露的手像是四十六岁,佝偻着的腰背像是五十六岁,她向希利斯献媚或说诱惑般的伸出双手,每根手指上都套着一根发着寒光的黄铜指套。
“一只雏鸡。”马库斯说,一边按着希利斯的脖子,让他去喝血,吃黑面包。
被放了血后丢在煤油桶里煮的鸡、野猪和狗一点也没被浪费,在蒸汽腾腾中,明天就要出战的人都能吃到肉和肉汤,面包是不限量的,他们唱歌,跳舞,孩子们到处钻来钻去,在大人身上试炼自己的身手,但若是被抓住了,轻则被扇耳光,重则会被割掉一块耳朵或是随便什么地方的一小块肉,这要看被他们是不是能遇到一个略微仁慈的蠢货。
有着一张陌生面孔的希利斯无疑成为了这些小杂种们的目标,一来他是个外人,而来他身上的每样东西,哪怕是他光亮的黑头发,都是值钱货色,希利斯抓住一个就把他放到脚下踩着,多出来就摞在上面,他看上去又瘦又弱,但只是放了一只脚在他们的脊背上,那些滑头小子就只能哼哼几声,连动动手指都难。
马库斯看到希利斯的新“座位”时,不由得大笑起来,希利斯从容地在他的“座位”上喝了小碗带着煤油味儿的肉汤,剥了大约三磅重的面包才慢慢地站起身,他站起来后,那些小子依然无法动弹,他们在地上躺了大半夜,才总算能够动弹。
此时天光大亮,马库斯召唤的人也已经到了,他们用手指沾了祭品的血擦在嘴唇上,一样从牧师手里领了圣餐才聚拢到马库斯的身边。
史密斯酿酒厂的厂房正在两方势力的交界处,他们才出现,对方就出现了,每个帮派事实上也只有七八十多人,加起来不过两三百人,但每个帮派都有着自己鲜明的特征,像是‘威利骑兵队’就穿着紧身黑马裤与带着马刺的靴子,而“短外套”帮的成员们就都穿着只到第四根肋骨的短外套,“臭鸡毛”帮的胸前挂着一丛色彩斑斓的鸡毛……等等,他们的武器就如希利斯在酿酒厂里看到的,绝大多数都是镰刀、锤子、匕首和剃刀,或者说,在这样的战斗中,几乎用不上手枪,两个势力的成员几乎在几秒钟里,就纠缠成了混乱的一团。
希利斯将自己的外套留在了酿酒厂里,即便如此,他也是这些人里最瞩目的,他的衬衫和皮肤白的就像是早晨的雾气,也不知道是不是出于嫉妒,他名不见经传,却承担了很大一部分压力——似乎每个敌人都很愿意把那颗漂亮的脑袋砍成两半,希利斯简直无可奈何,他看中了一个手持着道钉斧的男人——道钉斧从一开始就是印第安人的创造,在数次战役中,希利斯早就熟悉了它的构造、重心与使用方法。
他矮身让开对方挥来的斧头,反手把持斧人往后拉,同时把他的手臂夹在胳膊下面,扭转身体,将那个人摔倒在地,同时不放松地把他的手臂往脊背上压,直到听到清脆的克擦声,道钉斧从对方的手里滑了下来,希利斯接住它,握紧它,一回身就敲开了想要从身后偷袭他的人的颚骨。
那张原本就不够英俊的脸顿时塌了下去。
希利斯一脚踢在了那个断手家伙的太阳穴上,他立刻就不动也不喊叫了。
希利斯曾经与印第安人一起战斗过,那时候他是巨狼,在这里,他身边的同伴与敌人都是陌生人,奇妙的是,他们同样在为自己的生存战斗,比起印第安人,他们的眼睛是木然而又凶狠的,他们想要活,但举动和想法更像是要去死,他们不顾惜也不尊重任何生命,除了受伤时发出的惨叫与呻吟,他们甚至不发出一点声音,就算是女人也是如此,他们比野兽更野兽,与其说是战斗倒不如说是在相互撕咬——臭鸡毛掉在了地上,短外套被剃刀撕裂,黑马裤上沾满了灰白色的泥土与血浆。
三个头吉姆正在和一个手持匕首的男人对战,相比起咧嘴大笑的三个头吉姆,这个也算得上强壮的男人显然有些畏怯,但一个灵活的小矮子突然从后方窜到三个头吉姆宽阔的脊背上,他的膝盖顶着三个头吉姆的脊背,手上拉着绳子,绳子横过三个头吉姆的脖子,吉姆的脸可怖地鼓胀起来,脖子也是,皮肤从灰黄色变成紫红色的时候,他的脖子变得有一个普通人的两倍那么粗,那个小矮子急促地喊叫着,可能是在催促那个男人冲上来干掉吉姆,但吉姆一只手卡在喉咙与绳索之间,另外一只手握着一柄弯曲的捅火棍,那个男人怎么也不敢向前,他的懦弱害了两个人,三个头吉姆将那个小矮子摔倒地上,然后跳在他的身上,就像是在跳踢踏舞那样一次次地重重地踩在他身上,那个小矮子从嘴里像是喷泉那样地吐血。‘
那个男人想要逃走,但他只注意三个头吉姆了,那个戴着黄铜指套的女人突然窜出来,扑在他身上,两根大拇指深深地插进他的眼窝里,只听它嘿了一声,两颗圆滚滚的眼珠就跳出了眼窝,滴溜溜地在石砖路上打着转。
三个头吉姆的黄铜钉鞋底踩碎了他们,他正忙于奔赴另一场争斗,那个女人转过身来,与希利斯对视,她将血淋淋的黄铜指套按在嘴唇上,给了他一个飞吻。
下一块面包:“为了战斗。”他说。
人们的视线集中在了希利斯的身上,当希利斯走到人群之中,让火光照亮自己的时候,他和其他人才发现他有多么的格格不入——他很干净,那种上等人特有的干净,他戴着的帽子可能比这里的任何一个人的性命都要贵,他穿着整套衣服,在这里只有像是马库斯或是帮派的老板们才会这样穿,其他男人,几乎都只穿着衬衫,从肩膀伸下两根吊裤带,大部分都只戴着扁平的鸭舌帽。
“他是谁?”一个女人问,希利斯发现很难衡量她的年龄,因为看她的个头可能只有十六岁或是更小,但甜腻腻的劲儿听上去可能有二十六岁,蓬乱的卷发遮盖着的脸至少有三十六岁,裸露在外,青筋毕露的手像是四十六岁,佝偻着的腰背像是五十六岁,她向希利斯献媚或说诱惑般的伸出双手,每根手指上都套着一根发着寒光的黄铜指套。
“一只雏鸡。”马库斯说,一边按着希利斯的脖子,让他去喝血,吃黑面包。
被放了血后丢在煤油桶里煮的鸡、野猪和狗一点也没被浪费,在蒸汽腾腾中,明天就要出战的人都能吃到肉和肉汤,面包是不限量的,他们唱歌,跳舞,孩子们到处钻来钻去,在大人身上试炼自己的身手,但若是被抓住了,轻则被扇耳光,重则会被割掉一块耳朵或是随便什么地方的一小块肉,这要看被他们是不是能遇到一个略微仁慈的蠢货。
有着一张陌生面孔的希利斯无疑成为了这些小杂种们的目标,一来他是个外人,而来他身上的每样东西,哪怕是他光亮的黑头发,都是值钱货色,希利斯抓住一个就把他放到脚下踩着,多出来就摞在上面,他看上去又瘦又弱,但只是放了一只脚在他们的脊背上,那些滑头小子就只能哼哼几声,连动动手指都难。
马库斯看到希利斯的新“座位”时,不由得大笑起来,希利斯从容地在他的“座位”上喝了小碗带着煤油味儿的肉汤,剥了大约三磅重的面包才慢慢地站起身,他站起来后,那些小子依然无法动弹,他们在地上躺了大半夜,才总算能够动弹。
此时天光大亮,马库斯召唤的人也已经到了,他们用手指沾了祭品的血擦在嘴唇上,一样从牧师手里领了圣餐才聚拢到马库斯的身边。
史密斯酿酒厂的厂房正在两方势力的交界处,他们才出现,对方就出现了,每个帮派事实上也只有七八十多人,加起来不过两三百人,但每个帮派都有着自己鲜明的特征,像是‘威利骑兵队’就穿着紧身黑马裤与带着马刺的靴子,而“短外套”帮的成员们就都穿着只到第四根肋骨的短外套,“臭鸡毛”帮的胸前挂着一丛色彩斑斓的鸡毛……等等,他们的武器就如希利斯在酿酒厂里看到的,绝大多数都是镰刀、锤子、匕首和剃刀,或者说,在这样的战斗中,几乎用不上手枪,两个势力的成员几乎在几秒钟里,就纠缠成了混乱的一团。
希利斯将自己的外套留在了酿酒厂里,即便如此,他也是这些人里最瞩目的,他的衬衫和皮肤白的就像是早晨的雾气,也不知道是不是出于嫉妒,他名不见经传,却承担了很大一部分压力——似乎每个敌人都很愿意把那颗漂亮的脑袋砍成两半,希利斯简直无可奈何,他看中了一个手持着道钉斧的男人——道钉斧从一开始就是印第安人的创造,在数次战役中,希利斯早就熟悉了它的构造、重心与使用方法。
他矮身让开对方挥来的斧头,反手把持斧人往后拉,同时把他的手臂夹在胳膊下面,扭转身体,将那个人摔倒在地,同时不放松地把他的手臂往脊背上压,直到听到清脆的克擦声,道钉斧从对方的手里滑了下来,希利斯接住它,握紧它,一回身就敲开了想要从身后偷袭他的人的颚骨。
那张原本就不够英俊的脸顿时塌了下去。
希利斯一脚踢在了那个断手家伙的太阳穴上,他立刻就不动也不喊叫了。
希利斯曾经与印第安人一起战斗过,那时候他是巨狼,在这里,他身边的同伴与敌人都是陌生人,奇妙的是,他们同样在为自己的生存战斗,比起印第安人,他们的眼睛是木然而又凶狠的,他们想要活,但举动和想法更像是要去死,他们不顾惜也不尊重任何生命,除了受伤时发出的惨叫与呻吟,他们甚至不发出一点声音,就算是女人也是如此,他们比野兽更野兽,与其说是战斗倒不如说是在相互撕咬——臭鸡毛掉在了地上,短外套被剃刀撕裂,黑马裤上沾满了灰白色的泥土与血浆。
三个头吉姆正在和一个手持匕首的男人对战,相比起咧嘴大笑的三个头吉姆,这个也算得上强壮的男人显然有些畏怯,但一个灵活的小矮子突然从后方窜到三个头吉姆宽阔的脊背上,他的膝盖顶着三个头吉姆的脊背,手上拉着绳子,绳子横过三个头吉姆的脖子,吉姆的脸可怖地鼓胀起来,脖子也是,皮肤从灰黄色变成紫红色的时候,他的脖子变得有一个普通人的两倍那么粗,那个小矮子急促地喊叫着,可能是在催促那个男人冲上来干掉吉姆,但吉姆一只手卡在喉咙与绳索之间,另外一只手握着一柄弯曲的捅火棍,那个男人怎么也不敢向前,他的懦弱害了两个人,三个头吉姆将那个小矮子摔倒地上,然后跳在他的身上,就像是在跳踢踏舞那样一次次地重重地踩在他身上,那个小矮子从嘴里像是喷泉那样地吐血。‘
那个男人想要逃走,但他只注意三个头吉姆了,那个戴着黄铜指套的女人突然窜出来,扑在他身上,两根大拇指深深地插进他的眼窝里,只听它嘿了一声,两颗圆滚滚的眼珠就跳出了眼窝,滴溜溜地在石砖路上打着转。
三个头吉姆的黄铜钉鞋底踩碎了他们,他正忙于奔赴另一场争斗,那个女人转过身来,与希利斯对视,她将血淋淋的黄铜指套按在嘴唇上,给了他一个飞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