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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城是一杯芬芳、浓郁、暖人的美酒,但喝到末了总是带着一丝苦涩的味道。”——内森尼尔.波特如是说。
————
希利斯出生在尚佩恩,这座城市虽然称得上繁荣,但在希利斯的印象中,还不如阿特尔庄园来得深刻——他的母亲很早就死了,希利斯是在她曾经工作过的棉纺织厂老板的怜悯下,才凭借着一星半点的施舍与不同于寻常儿童的智慧,还有强壮的体魄才能活下来的,有好几年,他的世界就是棉纺织厂的废料堆,那是他的餐厅、客厅和卧室。
而现在这一切,都与棉包玛丽一起,被留在了遥远的东圣路易斯,而东圣路易斯留给他的只有曾经的白野牛,现在的维达。
在火车上出现“暴动”的时候,希利斯很清楚,他之所以挺身而出,并不是为了那些陌生的白人,他只是不想让它引来印第安人,在大灵离去之后,印第安人们有些臣服于白人,成为他们的附庸;有些则黯然遁去,消失在茫芒荒原或是峻岭之中;还有一些,则忍受着饥饿与困苦,以一种近似于自杀的方式频频对白人的火车与马车车队,甚至城镇展开进攻,但白人有那么多,印第安人却是死一个,少一个,希利斯现在完全明白当初疯马和红云,还有坐牛为什么会说——印第安人将会得到胜利,但也会灭亡。
野牛之母留给这些子民的恩泽已经越来越少,就像是被白人肆意屠杀的野牛群——希利斯曾看到的,犹如黑色的墨迹在黄绿的荒野中铺开的野牛群,就像是被橡皮擦掉了似的,大块大块地消失了,印第安人们失去了赖以为生的野牛,就只有等死。
希利斯完全懂得这些印第安人们在想什么,他们选择了死的方式,但无论如何,希利斯,巨狼不会想要看到他们在自己眼前徒劳无功地耗费自己与同伴的生命。
有些时候,他看着白野牛,也会迷惑于自己的将来,洛基,也可以说是托马斯.梅隆先生说的那些距离他太远了。
现在他看到的一切都不算陌生,但也不是那么熟悉,他们在火车进站后受到了巨大的欢迎,市长亲自来迎接他们,虽然遗憾于梅隆先生一行人因为行程紧张而无法参加当晚的庆祝宴会,但仓促之中的践行也毫不失礼并且殷勤备至——其中也有可能是因为他们的姓氏乃是梅隆的缘故,他们在这里换乘旅行马车,然后他们自特拉华河(这是一个印第安名字)的支流斯库基尔河乘坐汽船进入费城,也就是他们这次的目的地。
对于美国,费拉德尔菲亚——费城是一座古老的城市,它是美国最先独立的十三个城市之一,在本杰明.富兰克林,也就是美国独立战争时代,它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一般在整个西半球闪闪发亮,在1800年前,它还是美国的首都,但随着独立战争结束,美国的首都最终还是定在了华盛顿,之后宾夕法尼亚州政府也搬迁到了哈里斯堡,而就在距离它不到五百英里的地方,纽约正作为一个新的金融、文化与交通枢纽中心而崛起。
费城的人们不得不开始重新寻觅一条新的道路,幸而在这片全新的大陆上,人们的选择从来就是很多的——自十九世纪以来,因为铁路与工业的兴起,费城从一座商业城市成功地转化为工业城市,在1860年的时候,它的产值已经相当于全国总产业的百分之三十。
之前希利斯说,他对这里又是陌生,又是熟悉,并非空穴来风,陌生只因为他离开城市已经有好几年了,而在印第安人中的充实生活更是衬托得他之前的十年苍白无力,在小时候希利斯从未得到过尊重与爱护,就算他有着令人惊讶的力气,人们不是把他当作一个怪物就是把他当作一个廉价的劳动力,他从未感激过谁,也从未被谁感激过,他的思想混沌一片,没有任何值得怀念的记忆。
说到熟悉,也许每座城市都是一样的,他们从繁忙的码头离开,还在河面上的时候,空气就变得污浊而又滚热,码头上往来的人们粗糙而急切,希利斯抱着昏昏欲睡的维达,从马车的车窗看出去,只能看到灰黑的方块建筑与泥泞的道路,从码头离开后,这些建筑就变得稀疏起来,但很快的,更多的,两三层小楼的建筑又占据了他们的视野,这些建筑几乎都是供工人与小商人居住的,它们不比仓库好到什么地方去,面对街道开门,墙壁上攀附着黑色的防火梯,一些人,主要是些无赖——从十几岁到几十岁都有,就趴在上面看着街道,这些人在希利斯曾经待过的街道就有,而且他们甚至还曾经来招揽过希利斯,那时候希利斯从棉纺织厂得到的面包已经不够他吃的了,如果不是“索克”先生,那么他也有可能成为其中的一员。
街道两侧摆着许多支着遮阳棚的小摊子,他们主要提供廉价的食物和少许日用品给生活在这里的人。
他们的马车边时常经过乘坐着很多人的敞篷马车,就像是三等车厢那样,人们就像是货物那样堆放在上面,但他们看起来都很快活,哪怕浑身上下肮脏不堪,脸上满是油腻。
有时候他们要停留很长一段时间,因为不是工人打翻了威士忌酒桶,就是一匹马突然倒下死了,搬运工工头和当事人免不得一番讨价还价,道路才能再一次畅通起来。
再往城市中心走,道路逐渐变得平整——虽然碎石拼砌的道路无论怎样平整都还是那个样子,但至少没有凹坑与泥浆洞,希利斯看到了排水口,人行道抬起半个台阶的高度,以此与马路区分,只是到了这里,私人马车多了起来,而且还有城市中的公共马车,这种马车最多可以乘坐二十个人,看上去就像是一只开了门和窗的大木盒子。
此时费城已经有了许多旅馆,但只要略有身份的人都会尽可能避免入住一家陌生的旅店,因为这时候的服务业者们还未建立起道德——无论是职业道德或是别的什么道德规范,他们会偷窃客人的财物,或是偷窥客人的隐私(尤其是年轻夫妻),又或是有意抬高房间的价格或是拿出各种莫须有的账单——梅隆家族在这里有一所小房子,距离独立厅不远。
“那是签署独立宣言与美国宪法的地方,”托马斯说,虽然说是小房子——事实上它却是一座维多利亚风格的大屋子,有着几十个房间,足够五个主人与他们的管家、仆从等使用,主体是灰色的,门窗都是白色并且有着镂空花样,而且相比起英国的同类们,它更多地使用了铁、混凝土与玻璃,客厅与卧室都异常明亮。
维达一落地就到处跑来跑去,打开所有的门,从碗柜到阳台,希利斯走到阳台上,从这里就能看到托马斯说的独立厅,独立厅看上去甚至还要比他们的屋子小一点,而且是较为朴实的乔治风格建筑,简单点来说,它就是一座红砖的三层建筑,顶上有钟楼,两侧有翼楼,门窗也是白色的,但没有镂空,只是它的价值绝不是这栋房屋可比的,美国最先的独立与自由意志就在这里诞生。
“那也是神明的杰作吗?”希利斯问,他隐约可以感觉到无数意志正在向那座建筑集合。
“很可惜,”托马斯,也就是洛基说:“那是人类的意志,神明是不会... -->>
“费城是一杯芬芳、浓郁、暖人的美酒,但喝到末了总是带着一丝苦涩的味道。”——内森尼尔.波特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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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利斯出生在尚佩恩,这座城市虽然称得上繁荣,但在希利斯的印象中,还不如阿特尔庄园来得深刻——他的母亲很早就死了,希利斯是在她曾经工作过的棉纺织厂老板的怜悯下,才凭借着一星半点的施舍与不同于寻常儿童的智慧,还有强壮的体魄才能活下来的,有好几年,他的世界就是棉纺织厂的废料堆,那是他的餐厅、客厅和卧室。
而现在这一切,都与棉包玛丽一起,被留在了遥远的东圣路易斯,而东圣路易斯留给他的只有曾经的白野牛,现在的维达。
在火车上出现“暴动”的时候,希利斯很清楚,他之所以挺身而出,并不是为了那些陌生的白人,他只是不想让它引来印第安人,在大灵离去之后,印第安人们有些臣服于白人,成为他们的附庸;有些则黯然遁去,消失在茫芒荒原或是峻岭之中;还有一些,则忍受着饥饿与困苦,以一种近似于自杀的方式频频对白人的火车与马车车队,甚至城镇展开进攻,但白人有那么多,印第安人却是死一个,少一个,希利斯现在完全明白当初疯马和红云,还有坐牛为什么会说——印第安人将会得到胜利,但也会灭亡。
野牛之母留给这些子民的恩泽已经越来越少,就像是被白人肆意屠杀的野牛群——希利斯曾看到的,犹如黑色的墨迹在黄绿的荒野中铺开的野牛群,就像是被橡皮擦掉了似的,大块大块地消失了,印第安人们失去了赖以为生的野牛,就只有等死。
希利斯完全懂得这些印第安人们在想什么,他们选择了死的方式,但无论如何,希利斯,巨狼不会想要看到他们在自己眼前徒劳无功地耗费自己与同伴的生命。
有些时候,他看着白野牛,也会迷惑于自己的将来,洛基,也可以说是托马斯.梅隆先生说的那些距离他太远了。
现在他看到的一切都不算陌生,但也不是那么熟悉,他们在火车进站后受到了巨大的欢迎,市长亲自来迎接他们,虽然遗憾于梅隆先生一行人因为行程紧张而无法参加当晚的庆祝宴会,但仓促之中的践行也毫不失礼并且殷勤备至——其中也有可能是因为他们的姓氏乃是梅隆的缘故,他们在这里换乘旅行马车,然后他们自特拉华河(这是一个印第安名字)的支流斯库基尔河乘坐汽船进入费城,也就是他们这次的目的地。
对于美国,费拉德尔菲亚——费城是一座古老的城市,它是美国最先独立的十三个城市之一,在本杰明.富兰克林,也就是美国独立战争时代,它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一般在整个西半球闪闪发亮,在1800年前,它还是美国的首都,但随着独立战争结束,美国的首都最终还是定在了华盛顿,之后宾夕法尼亚州政府也搬迁到了哈里斯堡,而就在距离它不到五百英里的地方,纽约正作为一个新的金融、文化与交通枢纽中心而崛起。
费城的人们不得不开始重新寻觅一条新的道路,幸而在这片全新的大陆上,人们的选择从来就是很多的——自十九世纪以来,因为铁路与工业的兴起,费城从一座商业城市成功地转化为工业城市,在1860年的时候,它的产值已经相当于全国总产业的百分之三十。
之前希利斯说,他对这里又是陌生,又是熟悉,并非空穴来风,陌生只因为他离开城市已经有好几年了,而在印第安人中的充实生活更是衬托得他之前的十年苍白无力,在小时候希利斯从未得到过尊重与爱护,就算他有着令人惊讶的力气,人们不是把他当作一个怪物就是把他当作一个廉价的劳动力,他从未感激过谁,也从未被谁感激过,他的思想混沌一片,没有任何值得怀念的记忆。
说到熟悉,也许每座城市都是一样的,他们从繁忙的码头离开,还在河面上的时候,空气就变得污浊而又滚热,码头上往来的人们粗糙而急切,希利斯抱着昏昏欲睡的维达,从马车的车窗看出去,只能看到灰黑的方块建筑与泥泞的道路,从码头离开后,这些建筑就变得稀疏起来,但很快的,更多的,两三层小楼的建筑又占据了他们的视野,这些建筑几乎都是供工人与小商人居住的,它们不比仓库好到什么地方去,面对街道开门,墙壁上攀附着黑色的防火梯,一些人,主要是些无赖——从十几岁到几十岁都有,就趴在上面看着街道,这些人在希利斯曾经待过的街道就有,而且他们甚至还曾经来招揽过希利斯,那时候希利斯从棉纺织厂得到的面包已经不够他吃的了,如果不是“索克”先生,那么他也有可能成为其中的一员。
街道两侧摆着许多支着遮阳棚的小摊子,他们主要提供廉价的食物和少许日用品给生活在这里的人。
他们的马车边时常经过乘坐着很多人的敞篷马车,就像是三等车厢那样,人们就像是货物那样堆放在上面,但他们看起来都很快活,哪怕浑身上下肮脏不堪,脸上满是油腻。
有时候他们要停留很长一段时间,因为不是工人打翻了威士忌酒桶,就是一匹马突然倒下死了,搬运工工头和当事人免不得一番讨价还价,道路才能再一次畅通起来。
再往城市中心走,道路逐渐变得平整——虽然碎石拼砌的道路无论怎样平整都还是那个样子,但至少没有凹坑与泥浆洞,希利斯看到了排水口,人行道抬起半个台阶的高度,以此与马路区分,只是到了这里,私人马车多了起来,而且还有城市中的公共马车,这种马车最多可以乘坐二十个人,看上去就像是一只开了门和窗的大木盒子。
此时费城已经有了许多旅馆,但只要略有身份的人都会尽可能避免入住一家陌生的旅店,因为这时候的服务业者们还未建立起道德——无论是职业道德或是别的什么道德规范,他们会偷窃客人的财物,或是偷窥客人的隐私(尤其是年轻夫妻),又或是有意抬高房间的价格或是拿出各种莫须有的账单——梅隆家族在这里有一所小房子,距离独立厅不远。
“那是签署独立宣言与美国宪法的地方,”托马斯说,虽然说是小房子——事实上它却是一座维多利亚风格的大屋子,有着几十个房间,足够五个主人与他们的管家、仆从等使用,主体是灰色的,门窗都是白色并且有着镂空花样,而且相比起英国的同类们,它更多地使用了铁、混凝土与玻璃,客厅与卧室都异常明亮。
维达一落地就到处跑来跑去,打开所有的门,从碗柜到阳台,希利斯走到阳台上,从这里就能看到托马斯说的独立厅,独立厅看上去甚至还要比他们的屋子小一点,而且是较为朴实的乔治风格建筑,简单点来说,它就是一座红砖的三层建筑,顶上有钟楼,两侧有翼楼,门窗也是白色的,但没有镂空,只是它的价值绝不是这栋房屋可比的,美国最先的独立与自由意志就在这里诞生。
“那也是神明的杰作吗?”希利斯问,他隐约可以感觉到无数意志正在向那座建筑集合。
“很可惜,”托马斯,也就是洛基说:“那是人类的意志,神明是不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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