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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就这种文件柜的锁,拿根牙签季云都可以轻松捅开!!
时间不是很够,但记下自己翻找到了这个位置就行了,存档一下,下次再来!
……
“咦,没在这啊,那你锁个毛线,气死我了!”
连续翻找了很多次,最后季云都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那份租赁文件。
季云连整个学校职工的家庭住址表都翻出来了,但就是没看到那份租赁合同。
“叶老巫婆是住在翠峦城区,那里是我的边界之外了,用什么办法都到不了,假如她把合同放在了家里,那这事情就无解了。”
“只能祈祷她把合同放在她的办公室里了。”
“可这老巫婆,10点到10点32分都蹲在办公室里,我根本不可能有办法进去,更不可能肆无忌惮的翻找她的东西!”
季云早早的从教学楼中走了出来,脑子里也在想着各种办法。
首先,以学生会名义去帮叶老巫婆整理这个方法是行不通的,季云有试过,直接被叶老巫婆轰走了。
其次,叶老巫婆不会离开她的办公室,她甚至不允许除了那位女助理老师之外的人进去。
东西如果在她的办公室,那取证的难度也很高!
挠了挠头。
季云感觉自己用脑有些过度了。
难啊,太难了。
重生穿越还需要带脑子,不是无脑利用后世的知识就可以横扫一切吗?
狗日的太阳,真会给自己整活!
“咦,季云,你在这啊,还以为你不舒服回家去了。”一个满头大汗的男生走来,来人正是蔡涛。
季云也讲究劳逸结合,想不明白的时候,季云会选择去干点别的事情。
不过,季云在看到蔡涛时,脑子里忽然间涌起了一个画面!
记得踢球的时候,吴凯一脚大力抽射,足球从球门里穿了出去,并直接打在了教导处的玻璃墙旁边。
那一脚还惊动了一个卷发妇女……她推开窗破口大骂。
那妇女就是叶副校长!
假如……
假如一脚直接干碎她办公室的玻璃,那她百分百不能在满是玻璃渣子的地方工作!
自己假装成学生会的,拿着扫帚过去清扫,就顺理成章的进入到了她的办公室。
时间不宽裕没关系,可以多来几次,总能够找到自己想要的!!
啊,我真TM是个天才啊!!
“走,干翻七班那些孙子吗,让他们学狗叫完再叫爹!!”季云立刻大手一揽,与蔡涛杀向了足球场!
“你怎么知道吴凯和他们赌上狗叫局了?还有,为什么他们要叫我们爹?”蔡涛一脸疑惑。
“去了就知道!”
到了球场,蔡涛发现吴凯已经将狗叫局上升成了父子局了,顿时眼前一黑,都想退出了!
季云上了场,目光注视着那教导处二楼第四间玻璃窗!
事实上,要踢中那块玻璃难度相当高,不仅力度要足够大,精确度也要达到贝克汉姆级别!
但好在技术是可以增长的!
次数也是可以无限的。
只要踢中一脚,局面就一下子打开了!
就当是练球了,正好劳逸结合!
何况还有秋暮在一旁,不做点别的奇奇怪怪的事情,养养眼心情也很舒畅。
话说起来。
秋暮其实蛮奇怪的。
她有的时候会在树下看球。
有的时候又会离开。
季云记得,她是有诗歌课的。
按理说自己没主动去撩拨她,她应该去上课的。
那基本上可以断定,因为自己出现在了球场上,她才会逗留在树下,一边看书,一边欣赏还是少年的自己在球场上的飒爽英姿。
可有的时候,她又会选择去上诗歌课。
光属性女孩,呈现波粒二象性,且观测与非观测状态,又不一样。
当然,这也是季云踢出了无数脚,经历了多个循环后才得出的结论,事实上周围的每个人都是如此,比如说林老大爷有的时候也不在那里乘凉。
一百次里,大概有两三次林老大爷不在吧。
秋暮算是比较奇怪,在与不在是对半开。
可见她对自己的感情,确实符合薛定谔规律……一半是喜欢,一半是迷恋!
;而且就这种文件柜的锁,拿根牙签季云都可以轻松捅开!!
时间不是很够,但记下自己翻找到了这个位置就行了,存档一下,下次再来!
……
“咦,没在这啊,那你锁个毛线,气死我了!”
连续翻找了很多次,最后季云都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那份租赁文件。
季云连整个学校职工的家庭住址表都翻出来了,但就是没看到那份租赁合同。
“叶老巫婆是住在翠峦城区,那里是我的边界之外了,用什么办法都到不了,假如她把合同放在了家里,那这事情就无解了。”
“只能祈祷她把合同放在她的办公室里了。”
“可这老巫婆,10点到10点32分都蹲在办公室里,我根本不可能有办法进去,更不可能肆无忌惮的翻找她的东西!”
季云早早的从教学楼中走了出来,脑子里也在想着各种办法。
首先,以学生会名义去帮叶老巫婆整理这个方法是行不通的,季云有试过,直接被叶老巫婆轰走了。
其次,叶老巫婆不会离开她的办公室,她甚至不允许除了那位女助理老师之外的人进去。
东西如果在她的办公室,那取证的难度也很高!
挠了挠头。
季云感觉自己用脑有些过度了。
难啊,太难了。
重生穿越还需要带脑子,不是无脑利用后世的知识就可以横扫一切吗?
狗日的太阳,真会给自己整活!
“咦,季云,你在这啊,还以为你不舒服回家去了。”一个满头大汗的男生走来,来人正是蔡涛。
季云也讲究劳逸结合,想不明白的时候,季云会选择去干点别的事情。
不过,季云在看到蔡涛时,脑子里忽然间涌起了一个画面!
记得踢球的时候,吴凯一脚大力抽射,足球从球门里穿了出去,并直接打在了教导处的玻璃墙旁边。
那一脚还惊动了一个卷发妇女……她推开窗破口大骂。
那妇女就是叶副校长!
假如……
假如一脚直接干碎她办公室的玻璃,那她百分百不能在满是玻璃渣子的地方工作!
自己假装成学生会的,拿着扫帚过去清扫,就顺理成章的进入到了她的办公室。
时间不宽裕没关系,可以多来几次,总能够找到自己想要的!!
啊,我真TM是个天才啊!!
“走,干翻七班那些孙子吗,让他们学狗叫完再叫爹!!”季云立刻大手一揽,与蔡涛杀向了足球场!
“你怎么知道吴凯和他们赌上狗叫局了?还有,为什么他们要叫我们爹?”蔡涛一脸疑惑。
“去了就知道!”
到了球场,蔡涛发现吴凯已经将狗叫局上升成了父子局了,顿时眼前一黑,都想退出了!
季云上了场,目光注视着那教导处二楼第四间玻璃窗!
事实上,要踢中那块玻璃难度相当高,不仅力度要足够大,精确度也要达到贝克汉姆级别!
但好在技术是可以增长的!
次数也是可以无限的。
只要踢中一脚,局面就一下子打开了!
就当是练球了,正好劳逸结合!
何况还有秋暮在一旁,不做点别的奇奇怪怪的事情,养养眼心情也很舒畅。
话说起来。
秋暮其实蛮奇怪的。
她有的时候会在树下看球。
有的时候又会离开。
季云记得,她是有诗歌课的。
按理说自己没主动去撩拨她,她应该去上课的。
那基本上可以断定,因为自己出现在了球场上,她才会逗留在树下,一边看书,一边欣赏还是少年的自己在球场上的飒爽英姿。
可有的时候,她又会选择去上诗歌课。
光属性女孩,呈现波粒二象性,且观测与非观测状态,又不一样。
当然,这也是季云踢出了无数脚,经历了多个循环后才得出的结论,事实上周围的每个人都是如此,比如说林老大爷有的时候也不在那里乘凉。
一百次里,大概有两三次林老大爷不在吧。
秋暮算是比较奇怪,在与不在是对半开。
可见她对自己的感情,确实符合薛定谔规律……一半是喜欢,一半是迷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