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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只可惜,车并没有停,而是开进车库,而大门也在此刻关闭,一队手执电棒的大汉奔了出来,守在门外,虎视眈眈。
李小风呆呆地望着兰博基尼消失处,心里失落:小晴怎么不理我了?
他并不知,兰博基尼里只有震耳欲聋的音响,车里的女孩一边哼歌,一边开车。并不是她不理李小风,而是压根儿就没有听到他的呼喊。
而此刻,车库里,一个少女从兰博基尼里出来,她戴上索尼无线耳机,随着音乐的响起而轻摇着身体。
少女拥有一头金黄的头发,那对耳朵上挂着耳坠,上面有个小铃铛,随着少女的摇晃而发出阵阵声响。
她低着头,沉醉在强劲的摇滚乐中,不知道在她前面,她的父亲,中国富翁榜排行第二的许龙胜已经沉下了脸色。
“哎哟”一声痛呼,一直闭眼而摇晃着身体的少女立即睁开眼睛,娇喝:“那个兔崽子,竟然挡我路?”
她抬起头,见到了脸色阴沉的父亲。大大的眼睛一转,少女笑很灿烂如花,扑进父亲怀里,撒娇地道:“爸爸,你终于下来接我啦。”
“大哥被绑架,你知道了吗?”
“我知道啊,而且绑架前,我还跟他通过电话呢,大家约好今晚在龙兴夜店嗨一嗨,他钓马子,我上台嗨歌!”
“你个丫头,只顾着疯!嗨歌?别说,你戴着耳机摇头晃尾的就是在做准备!”
“是呀,爸爸,你怎么知道的?不愧是大名鼎鼎的商业大亨!我有你这样的老爸,是我上辈子修来的福啦。”
“别想再拍爸的马屁!你明天就跟表姐去美国,到那边读书!”
“什么?爸,你什么时候决定的?我不是说了吗,我要留在京都,而且我已经报了华夏大学了。”
“我今天临时决定的。现在情况危急,容不得你反抗,我叫黄妈帮你收拾东西了,明天就跟表姐走!”
“哇”一声,少女哭了:“爸爸不爱我了,要赶我走啦,鸣鸣”
“你哭吧,这鬼把戏,我见得多了!”
少女停了,她放下手,脸上光滑,没有丝毫的泪水,她嘟起小嘴巴,哼了一声:“爷爷可疼我了,我一哭,他什么事都依我。爸爸,你根本就不爱我,我讨厌你啦。”
“无论如何,你都要在明天去美国,这里不安全!”
“我不走不行吗?爸爸,我求求你,不要赶我走啦,女儿多么地爱老爸与老妈啊,你们简直是我许诗晴的宝贝心肝,你说我又如何舍得你们而孤身闯荡江湖呢?”
“你这丫头,没大没小!你想念我们?我看你是舍不得那帮猪朋狗友!我许龙胜的女儿,不务正业,却跑去弹吉他!”
“嘿嘿,老爸我可跟你说了,我带领的乐队可威风啦,改天我给你们表演一曲,而且身为中国当代最红歌星的表姐也称赞我呢。”
“不行!明天你就得给我去美国!我已经安排了,有辉叔接你,不能让别人知道你去了美国!”
“爸,我不去!”
“不去也得去!”
“爸爸,我讨厌你啦!”
“还有,你耳朵上的铃铛,给我解下!”
“不嘛,老爸。”
“给我解下!”
“爸爸不疼我啦。”少女又是哭叫,但见父亲满脸的严厉,她吐吐小舌头,还是解下了铃铛。
“好好休息,明天早上就走,表姐时间紧急,可没空等你!”
“哼。”少女哼了一声,道:“我找表姐哭诉去!”
此刻,在大门外,李小风坐在阶梯上,一动不动地盯着大门。
一夜没睡,第二天早上,一辆莱斯劳斯从大宅开了出来,李小风一惊而起,他见到了车里的女子。
“小晴!”
李小风向莱斯劳斯奔去,那群记者也反应过来,追了上去。
莱斯劳斯开得很缓慢,仿佛在等着众人,但记者一靠近,车又加速,如此几次,大门前的记者已经跑了很远,但就在此时,另一辆普通的北京现代从大宅里开了出来,向另一方向开去。车上,少女叼着苹果,戴着耳机,一边摇晃,一边啃吃。
不是别人,正是许家千金许诗晴。
另一边,李小风追着莱斯劳斯跑,而此时,来到十字路口,车停了。李小风追了上来,那一刻,他激动万分,终于见到车里的美人!
一个美丽而庄瑞的女子,她拥有一头乌黑的秀发,容貌绝美,是那种万里挑一的美女!
那一刻,李小风心里怦怦乱跳,他拍打玻璃,叫喊:“小晴,是我,是我!”
女子一动,疑惑地望着李小风。
李小风又大喊:“是我啊,李小风”
女子静静地望着李小风,大大的眼睛里充满了疑惑。
李小风急了:“我是你的未婚夫,还记得我吗?”
女子皱了皱眉头。
而此时,绿灯亮,车开了。
李小风拼命地追,一直紧跟在莱斯劳斯尾后五米开外,但当车上到环市路,开始加速时,李小风就越来越远,终于,他停了下来,呆呆地望着莱斯劳斯的消失,那一刻,一股悲伤袭来,他坐在了街边,失魂落魄。
他没有发现,车上的女子一直望着他,大大的眼睛里多了一丝柔情,直到莱斯劳斯越开越远,李小风那失魂落魄的身影再也不见时,女子才打了个电话。
“小晴,情况如何?”
“我已经出了大宅,正赶往机场,表姐,你那边怎么样?”
“大情况没有,不过,倒有个男子追着跑了十几条街。”
“不会?天下间那有这么傻的白痴?为了新闻追着跑了十几条街?他傻不傻?”
“他不是记者。”
“不是记者?难道是你的歌迷?”
“也不是。”
“那是谁啊?”
“你的未婚夫。”
“表姐,你开什么玩笑?最最最可爱、最最最美丽、最最最迷人的小晴现在还是单身,连男朋友都没有,更别说未婚夫!”
“哦,那他可能认错人了。”
“呵呵,下次有机会一定要认识这个傻瓜,追着跑了十几条街,他一定很累!”
“嗯,很累。”女子脑海里又浮起了李小风那张焦急而木讷的脸孔,布满了汗水,眼神却透着一股专注。
她忍不住道:“他是个特别的人。”
“什么?不会吧?我们家最最最奇怪、最最最高贵、最最最天才的大明星竟然爱上了一个追了十几街的白痴?”
“别乱说,我哪里爱上他,而且,他也不是白痴,只是很专情!”
“切!我不说了。”顿了一下,电话那头又传来少女的声音:“对了,表姐,我想一个人去美国,我先走!”
“什么?一个去?不行”还没说完,电话那头就传来阵阵盲声,女子放下手机,骂了句“这个魔鬼,又不知她想干什么!”
此刻的李风根本就不知道,他所追赶的并不是他的未婚妻,而是当代中国最红的歌星王嫣然。他的未婚妻许诗晴现在正从机场跑了出来,许龙胜要她到美国,可这她却离家出走。
(ps:铺垫好了,下一章就开始同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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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风呆呆地望着兰博基尼消失处,心里失落:小晴怎么不理我了?
他并不知,兰博基尼里只有震耳欲聋的音响,车里的女孩一边哼歌,一边开车。并不是她不理李小风,而是压根儿就没有听到他的呼喊。
而此刻,车库里,一个少女从兰博基尼里出来,她戴上索尼无线耳机,随着音乐的响起而轻摇着身体。
少女拥有一头金黄的头发,那对耳朵上挂着耳坠,上面有个小铃铛,随着少女的摇晃而发出阵阵声响。
她低着头,沉醉在强劲的摇滚乐中,不知道在她前面,她的父亲,中国富翁榜排行第二的许龙胜已经沉下了脸色。
“哎哟”一声痛呼,一直闭眼而摇晃着身体的少女立即睁开眼睛,娇喝:“那个兔崽子,竟然挡我路?”
她抬起头,见到了脸色阴沉的父亲。大大的眼睛一转,少女笑很灿烂如花,扑进父亲怀里,撒娇地道:“爸爸,你终于下来接我啦。”
“大哥被绑架,你知道了吗?”
“我知道啊,而且绑架前,我还跟他通过电话呢,大家约好今晚在龙兴夜店嗨一嗨,他钓马子,我上台嗨歌!”
“你个丫头,只顾着疯!嗨歌?别说,你戴着耳机摇头晃尾的就是在做准备!”
“是呀,爸爸,你怎么知道的?不愧是大名鼎鼎的商业大亨!我有你这样的老爸,是我上辈子修来的福啦。”
“别想再拍爸的马屁!你明天就跟表姐去美国,到那边读书!”
“什么?爸,你什么时候决定的?我不是说了吗,我要留在京都,而且我已经报了华夏大学了。”
“我今天临时决定的。现在情况危急,容不得你反抗,我叫黄妈帮你收拾东西了,明天就跟表姐走!”
“哇”一声,少女哭了:“爸爸不爱我了,要赶我走啦,鸣鸣”
“你哭吧,这鬼把戏,我见得多了!”
少女停了,她放下手,脸上光滑,没有丝毫的泪水,她嘟起小嘴巴,哼了一声:“爷爷可疼我了,我一哭,他什么事都依我。爸爸,你根本就不爱我,我讨厌你啦。”
“无论如何,你都要在明天去美国,这里不安全!”
“我不走不行吗?爸爸,我求求你,不要赶我走啦,女儿多么地爱老爸与老妈啊,你们简直是我许诗晴的宝贝心肝,你说我又如何舍得你们而孤身闯荡江湖呢?”
“你这丫头,没大没小!你想念我们?我看你是舍不得那帮猪朋狗友!我许龙胜的女儿,不务正业,却跑去弹吉他!”
“嘿嘿,老爸我可跟你说了,我带领的乐队可威风啦,改天我给你们表演一曲,而且身为中国当代最红歌星的表姐也称赞我呢。”
“不行!明天你就得给我去美国!我已经安排了,有辉叔接你,不能让别人知道你去了美国!”
“爸,我不去!”
“不去也得去!”
“爸爸,我讨厌你啦!”
“还有,你耳朵上的铃铛,给我解下!”
“不嘛,老爸。”
“给我解下!”
“爸爸不疼我啦。”少女又是哭叫,但见父亲满脸的严厉,她吐吐小舌头,还是解下了铃铛。
“好好休息,明天早上就走,表姐时间紧急,可没空等你!”
“哼。”少女哼了一声,道:“我找表姐哭诉去!”
此刻,在大门外,李小风坐在阶梯上,一动不动地盯着大门。
一夜没睡,第二天早上,一辆莱斯劳斯从大宅开了出来,李小风一惊而起,他见到了车里的女子。
“小晴!”
李小风向莱斯劳斯奔去,那群记者也反应过来,追了上去。
莱斯劳斯开得很缓慢,仿佛在等着众人,但记者一靠近,车又加速,如此几次,大门前的记者已经跑了很远,但就在此时,另一辆普通的北京现代从大宅里开了出来,向另一方向开去。车上,少女叼着苹果,戴着耳机,一边摇晃,一边啃吃。
不是别人,正是许家千金许诗晴。
另一边,李小风追着莱斯劳斯跑,而此时,来到十字路口,车停了。李小风追了上来,那一刻,他激动万分,终于见到车里的美人!
一个美丽而庄瑞的女子,她拥有一头乌黑的秀发,容貌绝美,是那种万里挑一的美女!
那一刻,李小风心里怦怦乱跳,他拍打玻璃,叫喊:“小晴,是我,是我!”
女子一动,疑惑地望着李小风。
李小风又大喊:“是我啊,李小风”
女子静静地望着李小风,大大的眼睛里充满了疑惑。
李小风急了:“我是你的未婚夫,还记得我吗?”
女子皱了皱眉头。
而此时,绿灯亮,车开了。
李小风拼命地追,一直紧跟在莱斯劳斯尾后五米开外,但当车上到环市路,开始加速时,李小风就越来越远,终于,他停了下来,呆呆地望着莱斯劳斯的消失,那一刻,一股悲伤袭来,他坐在了街边,失魂落魄。
他没有发现,车上的女子一直望着他,大大的眼睛里多了一丝柔情,直到莱斯劳斯越开越远,李小风那失魂落魄的身影再也不见时,女子才打了个电话。
“小晴,情况如何?”
“我已经出了大宅,正赶往机场,表姐,你那边怎么样?”
“大情况没有,不过,倒有个男子追着跑了十几条街。”
“不会?天下间那有这么傻的白痴?为了新闻追着跑了十几条街?他傻不傻?”
“他不是记者。”
“不是记者?难道是你的歌迷?”
“也不是。”
“那是谁啊?”
“你的未婚夫。”
“表姐,你开什么玩笑?最最最可爱、最最最美丽、最最最迷人的小晴现在还是单身,连男朋友都没有,更别说未婚夫!”
“哦,那他可能认错人了。”
“呵呵,下次有机会一定要认识这个傻瓜,追着跑了十几条街,他一定很累!”
“嗯,很累。”女子脑海里又浮起了李小风那张焦急而木讷的脸孔,布满了汗水,眼神却透着一股专注。
她忍不住道:“他是个特别的人。”
“什么?不会吧?我们家最最最奇怪、最最最高贵、最最最天才的大明星竟然爱上了一个追了十几街的白痴?”
“别乱说,我哪里爱上他,而且,他也不是白痴,只是很专情!”
“切!我不说了。”顿了一下,电话那头又传来少女的声音:“对了,表姐,我想一个人去美国,我先走!”
“什么?一个去?不行”还没说完,电话那头就传来阵阵盲声,女子放下手机,骂了句“这个魔鬼,又不知她想干什么!”
此刻的李风根本就不知道,他所追赶的并不是他的未婚妻,而是当代中国最红的歌星王嫣然。他的未婚妻许诗晴现在正从机场跑了出来,许龙胜要她到美国,可这她却离家出走。
(ps:铺垫好了,下一章就开始同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