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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醉自己也在反省,她怎么能这样失礼的留住那名男子,他会如何看待自己。自己应该事后打听他的身份,再让三哥上名贴拜访,之后正常的礼仪来往。看他的衣着气质,绝非等闲出身,自己如此孟浪,懊悔万分。
今日里最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居然就那样大刺刺的落到了沉醉的头上。以往问她觉得最可笑之事是什么,那一定是那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可如今由不得人不信了。
她只是看着他的背影,就忍不住想留下他。玉冠,白衣,称不上奢丽,但做工精细,布料上乘,绝非等闲的绣房能做出的。
白衣出尘,飘离于红尘之外,却蕴含着贵族典雅华丽的气息。她忍不住想一睹他正面的风采。
待他转身过来,三哥却上前挡住了事前,不过是那千分之一秒的机会,甚至记不清他的容颜,只仿佛被雷击中一般(其实是某珰被雷到了)。耳边想起他低沉磁性的声音,心开始彷徨。
沉醉很快就整理好了自己的情绪,首先肯定的是自己被那个白衣男子给彻底迷住了,眼里的他真是十全十美,甚至连自己最排斥的对方的王侯身份,她也觉得可爱万分了。
整理好思绪后的第二件事自然就是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淌过这几千年的河流,不就是为了在异世找寻自己的目标么。爱一个人诚然很难,但是找到一个值得自己爱的人,也绝非容易之事。沉醉向来不是自欺欺人之人,她看清了自己的心,也定下了自己的目标。
“沉醉!”百里承邦的声音将她的思绪打断。
“什么,三哥?”
“那白衣公子说的什么阴阳相克,古墓克败窑是什么意思啊?”
沉醉淡然一笑。“今天来的那个青年是我重金聘来的养蟋蟀高手,我找人带他看了毕二的将军王,他一眼就看出了那将军王来至败窑。窑火已灭,但燥气未熄,在败窑缝里生存的促织都具纯阳之气,非要那阴地所生的促织不能克。所以他从古墓捉了许多常年不见天日,吸进古墓阴气的蟋蟀来,再经过精英训练,膳食调养,便成就了今日的白骨精。”
沉醉甚是为自己给那雌蟋蟀取名“白骨精”而得意,真是贴切之极,一将功成万骨枯。
“原来如此,想不到他一眼就看出了这其中的玄妙,看来定非常人。”百里承邦一阵感叹,末了又加上一句,“什么是精英训练?”
沉醉心里暗叹,觉得有时候还是很难用简练的语言和有代沟的人沟通的,“我好饿,三哥不如我们去七里香吃夜宵啊?”她爱娇的拉拉承邦的袖子,成功转移话题。
“沉醉,要不要三哥替你打听那个白衣公子的来历?”百里承邦的眼里闪烁着八卦的激情。
沉醉真没想到三哥也有当媒婆的爱好,“谢谢三哥的好意,不用了。”说不好奇是不可能的,但是沉醉发现自己的沉沦后不由自主的想要挣扎一下,初次见面,虽然情根暗种,但是并不到为君生为君死的地步。
再聪明的女子遇到这种情况,总是容易寄希望于缘分,沉醉也不例外,她想知道冥冥中他们是否注定有缘?
三日,不,七日,还是十日吧,如果十日之内不能相见,便注定彼此无缘,百里沉醉也打算决绝的斩断情丝。
一般聪明人和自以为是的人都容易相信自己能够控制自己的情感。从没尝过爱情滋味的沉醉也做如是想。
沉醉侧卧在摆在廊下的贵妃榻上,半眯着眼睛,享受的啜着杯里的葡萄酒,这是今年盛夏刚刚酿制的,工序极度简单,葡萄加糖,自然发酵,喝起来与其说是酒,不如说是葡萄酒饮料,初出炉的时候,众家公子小姐都趋之若鹜。久了他人便嫌弃了此酒不够浓烈,只在闺房中传递,沉醉却一如既往的喜欢紫红色的葡萄酒,装在价值连城的水晶杯里,透过光线的折射,仿佛看见了那个逝去的故乡。
庭院里静悄悄的,只有墨奴在一旁绣着衣服,自从认识到墨奴的价值后,沉醉的衣物都出自她手。墨奴天生心灵手巧,她的织物百金难求,只有沉醉能奢侈... -->>
沉醉自己也在反省,她怎么能这样失礼的留住那名男子,他会如何看待自己。自己应该事后打听他的身份,再让三哥上名贴拜访,之后正常的礼仪来往。看他的衣着气质,绝非等闲出身,自己如此孟浪,懊悔万分。
今日里最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居然就那样大刺刺的落到了沉醉的头上。以往问她觉得最可笑之事是什么,那一定是那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可如今由不得人不信了。
她只是看着他的背影,就忍不住想留下他。玉冠,白衣,称不上奢丽,但做工精细,布料上乘,绝非等闲的绣房能做出的。
白衣出尘,飘离于红尘之外,却蕴含着贵族典雅华丽的气息。她忍不住想一睹他正面的风采。
待他转身过来,三哥却上前挡住了事前,不过是那千分之一秒的机会,甚至记不清他的容颜,只仿佛被雷击中一般(其实是某珰被雷到了)。耳边想起他低沉磁性的声音,心开始彷徨。
沉醉很快就整理好了自己的情绪,首先肯定的是自己被那个白衣男子给彻底迷住了,眼里的他真是十全十美,甚至连自己最排斥的对方的王侯身份,她也觉得可爱万分了。
整理好思绪后的第二件事自然就是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淌过这几千年的河流,不就是为了在异世找寻自己的目标么。爱一个人诚然很难,但是找到一个值得自己爱的人,也绝非容易之事。沉醉向来不是自欺欺人之人,她看清了自己的心,也定下了自己的目标。
“沉醉!”百里承邦的声音将她的思绪打断。
“什么,三哥?”
“那白衣公子说的什么阴阳相克,古墓克败窑是什么意思啊?”
沉醉淡然一笑。“今天来的那个青年是我重金聘来的养蟋蟀高手,我找人带他看了毕二的将军王,他一眼就看出了那将军王来至败窑。窑火已灭,但燥气未熄,在败窑缝里生存的促织都具纯阳之气,非要那阴地所生的促织不能克。所以他从古墓捉了许多常年不见天日,吸进古墓阴气的蟋蟀来,再经过精英训练,膳食调养,便成就了今日的白骨精。”
沉醉甚是为自己给那雌蟋蟀取名“白骨精”而得意,真是贴切之极,一将功成万骨枯。
“原来如此,想不到他一眼就看出了这其中的玄妙,看来定非常人。”百里承邦一阵感叹,末了又加上一句,“什么是精英训练?”
沉醉心里暗叹,觉得有时候还是很难用简练的语言和有代沟的人沟通的,“我好饿,三哥不如我们去七里香吃夜宵啊?”她爱娇的拉拉承邦的袖子,成功转移话题。
“沉醉,要不要三哥替你打听那个白衣公子的来历?”百里承邦的眼里闪烁着八卦的激情。
沉醉真没想到三哥也有当媒婆的爱好,“谢谢三哥的好意,不用了。”说不好奇是不可能的,但是沉醉发现自己的沉沦后不由自主的想要挣扎一下,初次见面,虽然情根暗种,但是并不到为君生为君死的地步。
再聪明的女子遇到这种情况,总是容易寄希望于缘分,沉醉也不例外,她想知道冥冥中他们是否注定有缘?
三日,不,七日,还是十日吧,如果十日之内不能相见,便注定彼此无缘,百里沉醉也打算决绝的斩断情丝。
一般聪明人和自以为是的人都容易相信自己能够控制自己的情感。从没尝过爱情滋味的沉醉也做如是想。
沉醉侧卧在摆在廊下的贵妃榻上,半眯着眼睛,享受的啜着杯里的葡萄酒,这是今年盛夏刚刚酿制的,工序极度简单,葡萄加糖,自然发酵,喝起来与其说是酒,不如说是葡萄酒饮料,初出炉的时候,众家公子小姐都趋之若鹜。久了他人便嫌弃了此酒不够浓烈,只在闺房中传递,沉醉却一如既往的喜欢紫红色的葡萄酒,装在价值连城的水晶杯里,透过光线的折射,仿佛看见了那个逝去的故乡。
庭院里静悄悄的,只有墨奴在一旁绣着衣服,自从认识到墨奴的价值后,沉醉的衣物都出自她手。墨奴天生心灵手巧,她的织物百金难求,只有沉醉能奢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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