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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刻意地想去遗忘,所以就真的忘记了。可是当这个男人再一次出现在眼前的时候,南歌才发现,原来一切都没有变,变的只是彼此的心境。
沈言把南歌送到了公司,他们相互道别,却没有一句多余的话。
中午的时候,南歌打了辞职报告交到boss李的办公室。boss李似乎极不理解南歌这样的行为,他推了推自己的黑色边框眼镜奇怪地看着南歌。
“小肖,你进公司以来的表现我们都有目共睹,我最近才刚想给你升职,你怎么就辞职了。你是不是再考虑一下?或者公司有什么令你不满意的地方?”
南歌摇了摇头“公司很好,只是我的私人问题而已。李总,我要离开这座城市了。”
简洁而又明了,南歌的声音里带着一种坚定。她希望boss李不要再留她。既然沈言已经发现了这里,她也就再也逃不掉了。她了解沈言,这个城市以后一定会是他常常光顾的城市。
boss李最终还是同意了南歌的辞职,但公司规定,辞职报告必须提前一个月上交,所以就意味着南歌必须还要在公司待一个月。
下午的时候,外面开始起风了。已经接近十一月的天气,傍晚的风开始变得有些寒冷,她抱紧双臂把衣服紧了紧。
“南歌姐,什么时候交的男朋友,怎么一点都没听你说起过?”一旁的小林贼贼地碰了一下她的胳膊笑着揶揄。
男朋友?南歌顺着小林的视线看去,街口处靠在黑色轿车外面的男人,不是沈言又会是谁。南歌闭了闭眼,她就知道,沈言这样的性格,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南歌姐快去啊,外面这么冷,他都站很久了。”小林推了她一把。
“你怎么知道他站了很久,你是神啊。”
小林皱了皱眉“南歌姐,他从下班前一小时就等在那里了,我从窗口看下来,正好能看到他。”
南歌点了点她的脑袋,一副警告的意味。小林这女孩儿什么都好,就是太八卦,大概明天办公室里的头条新闻一定会是:两年来从来不跟男人接近的肖南歌一夜之间冒出个男朋友来。
南歌走近沈言,她看着沈言漆黑的瞳孔中的自己,不自觉地拧起了眉。从什么时候开始,两个人的相处之中,开始少了那一份特有的温暖了呢。
现在的南歌看到沈言,只想逃离。他们之间特有的那种存在方式,在三年之间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南歌看得出来,眼前的这个沈言早就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了。现在的沈言,比三年前更加像一个老板。
他开始变得功利起来,开始变得学会算计人心。因为在商场上只有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可南歌不喜欢,所以只能选择逃离。她希望,这个决定是正确的,并不知死活地为了逃避而刻意找出的理由。
沈言送南歌回家,他的车停在南歌楼下的公寓外。他转过头去看南歌。
“南歌,回去吧。阿姨很想你,还有苏玲,现在已经是一个三岁的孩子的母亲了,可是她不肯结婚,她说没有你的婚礼,她绝对不要,所以”
“沈言,该回去的时候我自然会回去。”南歌打断他,对他笑了笑。
她当然知道了,该回去的时候她一定会回去,其实就像现在,她一样已经找到了回去的理由了。因为南歌忽然发现,在面对沈言的时候,自己的心竟然不会再像从前那样悸动了,也许时间真的已经冲淡了一切,包括他们之间的感情。
可是如果,二十余年的感情,因为三年的时间而被冲淡,那么这段感情又算是什么呢。很多时候,南歌在夜里一个人的时候,静静地听着耳边的风声呼啸而过,她会想,如果当年爸爸没有把还是婴儿的沈言带回家,他们一家人会不会还和儿时一样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可事实往往是跟现实截然相反的,而她也只能抱着这样的现实,慢慢地行走在自己的人生轨道上。那个轨道上,没有沈言,没有家人,只有自己。
南歌猜测得没错,一个月来,沈言果然不断地往s市跑,他三天两头地出现在南歌面前,并且每次都会送上一大束鲜花。一开始的时候南歌不要,沈言就毫不在意地当着她的面把花丢在垃圾桶内,后来南歌有些心软,毕竟是新鲜的花,丢掉着实可惜了,她就收下,插在家里的花瓶里。结果一个星期下来,她家的客厅俨然变成了一个小小的花房。
“沈言,你能别那么浪费钱了吗,有那闲钱倒不如多去帮助帮助那些灾区的小朋友。”南歌不满地盯着沈言。
“我现在已经赞助了十二个小朋友了,并且以后还会一个个的多起来。”沈言的眼神炽热,让南歌不自在地躲过。
南歌离职的那一天办公室的人为她送行,她们一起吃饭,小林大喊着不醉不归,可自己却一边喝酒一边哭了起来。小林是个感性的人,每次一有同事离开,第一个哭的是她,但哭过之后就什么都不在意了。
“南歌姐,我进公司以来你帮我最多,现在你要走了,以后谁来帮我啊。”
南歌拍了拍她的肩膀以示安慰。到最后很多人都醉了,唯独南歌没有。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南歌早就已经学会保护自己,在单身的情况下,她绝不容许自己喝醉,因为保持足够的清醒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
“南歌姐,那你接下来要去哪里?”小林的脸蛋已经潮红,抓住南歌的衣袖问。
南歌眨巴着眼睛想了想,去哪里?其实南歌交辞职报告的那天也问过自己,要去哪里,这些年来兜兜转转,去过不少城市,可怎么都不适应。
所以到最后南歌告诉自己,回去吧。毕竟那是自己的家乡,人到最后,总是要落叶归根的。
南歌温柔地揉着小林的头发“小林,我要回家了。”
而此时,一脸潮红的小林,早已经醉死过去。
西,刻意地想去遗忘,所以就真的忘记了。可是当这个男人再一次出现在眼前的时候,南歌才发现,原来一切都没有变,变的只是彼此的心境。
沈言把南歌送到了公司,他们相互道别,却没有一句多余的话。
中午的时候,南歌打了辞职报告交到boss李的办公室。boss李似乎极不理解南歌这样的行为,他推了推自己的黑色边框眼镜奇怪地看着南歌。
“小肖,你进公司以来的表现我们都有目共睹,我最近才刚想给你升职,你怎么就辞职了。你是不是再考虑一下?或者公司有什么令你不满意的地方?”
南歌摇了摇头“公司很好,只是我的私人问题而已。李总,我要离开这座城市了。”
简洁而又明了,南歌的声音里带着一种坚定。她希望boss李不要再留她。既然沈言已经发现了这里,她也就再也逃不掉了。她了解沈言,这个城市以后一定会是他常常光顾的城市。
boss李最终还是同意了南歌的辞职,但公司规定,辞职报告必须提前一个月上交,所以就意味着南歌必须还要在公司待一个月。
下午的时候,外面开始起风了。已经接近十一月的天气,傍晚的风开始变得有些寒冷,她抱紧双臂把衣服紧了紧。
“南歌姐,什么时候交的男朋友,怎么一点都没听你说起过?”一旁的小林贼贼地碰了一下她的胳膊笑着揶揄。
男朋友?南歌顺着小林的视线看去,街口处靠在黑色轿车外面的男人,不是沈言又会是谁。南歌闭了闭眼,她就知道,沈言这样的性格,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南歌姐快去啊,外面这么冷,他都站很久了。”小林推了她一把。
“你怎么知道他站了很久,你是神啊。”
小林皱了皱眉“南歌姐,他从下班前一小时就等在那里了,我从窗口看下来,正好能看到他。”
南歌点了点她的脑袋,一副警告的意味。小林这女孩儿什么都好,就是太八卦,大概明天办公室里的头条新闻一定会是:两年来从来不跟男人接近的肖南歌一夜之间冒出个男朋友来。
南歌走近沈言,她看着沈言漆黑的瞳孔中的自己,不自觉地拧起了眉。从什么时候开始,两个人的相处之中,开始少了那一份特有的温暖了呢。
现在的南歌看到沈言,只想逃离。他们之间特有的那种存在方式,在三年之间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南歌看得出来,眼前的这个沈言早就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了。现在的沈言,比三年前更加像一个老板。
他开始变得功利起来,开始变得学会算计人心。因为在商场上只有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可南歌不喜欢,所以只能选择逃离。她希望,这个决定是正确的,并不知死活地为了逃避而刻意找出的理由。
沈言送南歌回家,他的车停在南歌楼下的公寓外。他转过头去看南歌。
“南歌,回去吧。阿姨很想你,还有苏玲,现在已经是一个三岁的孩子的母亲了,可是她不肯结婚,她说没有你的婚礼,她绝对不要,所以”
“沈言,该回去的时候我自然会回去。”南歌打断他,对他笑了笑。
她当然知道了,该回去的时候她一定会回去,其实就像现在,她一样已经找到了回去的理由了。因为南歌忽然发现,在面对沈言的时候,自己的心竟然不会再像从前那样悸动了,也许时间真的已经冲淡了一切,包括他们之间的感情。
可是如果,二十余年的感情,因为三年的时间而被冲淡,那么这段感情又算是什么呢。很多时候,南歌在夜里一个人的时候,静静地听着耳边的风声呼啸而过,她会想,如果当年爸爸没有把还是婴儿的沈言带回家,他们一家人会不会还和儿时一样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可事实往往是跟现实截然相反的,而她也只能抱着这样的现实,慢慢地行走在自己的人生轨道上。那个轨道上,没有沈言,没有家人,只有自己。
南歌猜测得没错,一个月来,沈言果然不断地往s市跑,他三天两头地出现在南歌面前,并且每次都会送上一大束鲜花。一开始的时候南歌不要,沈言就毫不在意地当着她的面把花丢在垃圾桶内,后来南歌有些心软,毕竟是新鲜的花,丢掉着实可惜了,她就收下,插在家里的花瓶里。结果一个星期下来,她家的客厅俨然变成了一个小小的花房。
“沈言,你能别那么浪费钱了吗,有那闲钱倒不如多去帮助帮助那些灾区的小朋友。”南歌不满地盯着沈言。
“我现在已经赞助了十二个小朋友了,并且以后还会一个个的多起来。”沈言的眼神炽热,让南歌不自在地躲过。
南歌离职的那一天办公室的人为她送行,她们一起吃饭,小林大喊着不醉不归,可自己却一边喝酒一边哭了起来。小林是个感性的人,每次一有同事离开,第一个哭的是她,但哭过之后就什么都不在意了。
“南歌姐,我进公司以来你帮我最多,现在你要走了,以后谁来帮我啊。”
南歌拍了拍她的肩膀以示安慰。到最后很多人都醉了,唯独南歌没有。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南歌早就已经学会保护自己,在单身的情况下,她绝不容许自己喝醉,因为保持足够的清醒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
“南歌姐,那你接下来要去哪里?”小林的脸蛋已经潮红,抓住南歌的衣袖问。
南歌眨巴着眼睛想了想,去哪里?其实南歌交辞职报告的那天也问过自己,要去哪里,这些年来兜兜转转,去过不少城市,可怎么都不适应。
所以到最后南歌告诉自己,回去吧。毕竟那是自己的家乡,人到最后,总是要落叶归根的。
南歌温柔地揉着小林的头发“小林,我要回家了。”
而此时,一脸潮红的小林,早已经醉死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