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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薇亚和千钟之间的爱情习题,正陷入低迷难解的胶着状态,但是人只要还活着,日子总要想办法过下去。
在计算机教室上课久了,金薇亚渐渐熟悉了霜哲伟。计算机班的学员,下课后经常相约到附近茶坊吃点心,有几次,霜哲伟也参加了,当在场的女学员七嘴八舌、说说笑英时,霜哲伟只是听着,他不大说话。金薇亚总是偷偷观察着霜哲伟,霜哲伟秀气的脸庞,配上一对深沉专注的眼神,常令金薇亚感到好奇与迷惑。
聪明如霜哲伟,当然察觉了金薇亚经常投注过来的眼神,偶尔,他也会回报给金薇亚一个涩涩的微笑,那让金薇亚不免有着受宠若惊的喜悦,和一丝丝的骄傲,她以为霜哲伟对她有着特别的注意,心里难免暗自得意
男人终究是男人,再怎么聪明的男人,也总是敌不过女人的美丽风情吧?她认为霜哲伟迟早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但是,经过好长一段时间之后,金薇亚终于了解——有些男人其实比女人活在更深沉的梦里。
霜哲伟就是这样的男人,霜哲伟的眼里似乎只有电脑,大部分时间,他凝神专注于计算机屏幕,不在乎外界的纷忧扰嚷与人事沧桑。偶尔,他用着静讥沉思的表情,接受了金薇亚的温柔注视,然而,光是善意的承受,那毕竟还是不够,霜哲伟的沉默被动,终于逼使金薇亚沉不住气。于是有那么一天,金薇亚故意逗留在计算机教室,等所有人都离开了,只剩下霜哲伟,她走到霜哲伟身边,假装平常的语调问他:“要不要一起去吃饭?”
“也好!我知道有一家餐厅菜色不错,不过离这里远一点,大概要走十五分钟的路程,我常常自己散步到那边吃饭,你要不要试试?”霜哲伟沉思了一会儿,态度自然地说。
金薇亚当然对这样的提议,充满兴趣。
华灯初上,夜光如昼,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在人潮拥挤的街头时,金薇亚才惊觉外表斯文秀气的霜哲伟,在人群中,竟是那么的孤傲与落落寡欢。
“你觉不觉得奇怪,社会上有些人,成天吃饱了没事,就打扮得花枝招展,在街头闲逛,真是浪费生命,那些人看起来大多两眼空洞、目光无神,简直就是行尸走肉,为什么他们不好好规划人生,找些有意义的事情做呢?”
“也许他们只是很单纯地把逛街色作一种休闲方式吧!”金薇亚努力让脸上的笑容维持在不尴尬的状态,虽然她被霜哲伟的话,隐约刺了一下,但回头一想,霜哲伟又不知道她平常没事也爱逛街,因此这些话,铁定不是针对她个人,她又何必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自寻烦恼呢?
“可是根据我的观察,逛街似乎达不到休闲的效果。”
“那要怎样才能达到休闲效果?”
“看书或运动。看书能让精神充实,运动可以锻练身体,放松压力。”
“可是住在都市里,很难找到运动的空间”
“说的也是,都市文明的拥挤与污染,很容易使人心腐败堕落,你想不想离开都市,偶尔到乡间看看秋天的芦苇?”
“好啊!到那里去?”
“到嘉义去!我小时候住过的地方,那里马路边的水沟旁,常常有野生的芦苇”
就这样,于是在某一个晚秋的假日里,金薇亚随着霜哲玮,驱车前往嘉义市。嘉义对金薇亚而言,是个陌生的地方,然而这件事情的本身,就金薇亚看来,是多么浪漫温馨——男人带着他倾慕的女人,回到儿时的故乡,着那童年熟悉的芦苇花,开在秋天的马路旁
金薇亚陶醉在这深情浪漫的幻想中,可是这一路上,从台中到嘉义,霜哲伟并不多话。他只是专注于开车,那种神情和专注于计算机屏幕,几乎没有两样。金薇亚不习惯这种沉默的气氛,她的眼屠常常偷瞄着霜哲伟,霜哲伟脸上的表情却非常沉静安然,他完全浸淫在这种无言的旅途中,享受着人我两忘的相处哲学,看他的模样是那么容易沉醉,境界是那么高深难测,使得金薇亚也小心翼翼,不敢随意开口惊扰他。
偶尔,当霜哲伟开口说话、发表感触时,金薇亚总是松了一口气,虽然她急于想附和,或参予讨论,但是霜何伟的话题,却让她插不上嘴。霜哲伟要不就是分析计算机科技的展望与前途,要不就是批评时政,或议论社会的种种矛盾现象,碰巧这些都不是金薇亚精通的谈天资料。虽然如此,金薇亚还是努力说些话,让自己着起来像个有见识的新女性,即使她所能做的,只是把霜哲伟的意见,重新用自己的话陈述一遍,因此她不知不觉里,老是重复着相同一句开场白:“哦!我知道,你的意思就是”
“薇亚,一个人最重要的是——要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所以我希望你有空的时候,要多看点书,最好能养成阅读的习惯”最后霜哲伟语重心长地说。
“我知道,你的意思就是凡事要有自己的想法,不要被别人牵着鼻子走”金薇亚不由自主地回答。
霜哲伟终于把车停泊下来,他领着金薇亚穿过拥挤的市集,走进一条弯曲狭长的窄巷里,那窄巷两旁,尽是简陋陈旧的屋舍,窄巷中还有窄巷,屋舍同样是钉钉补补、拼拼凑凑的。金薇亚着见有一户人家门前,破藤椅上坐着目光呆滞的老人,老人穿着泛黄的汗衫,和洗薄了的宽松睡裤,脸上的皱纹像是用刀刻划上去的,岁月的风霜在他的沉思中静止着,宇宙的光阴和他的视野一起遗失了:金薇亚以为老人是睡着的,但走近了着,才发觉,那厚重的眼袋中,里藏着一双醒着的眼睛。
“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是你小时候曾经住过的地方吧?”
“这里就是眷村,听过吧?看见这些人没有,他们是一堆烂肉,活着只是在等死罢了!我在这里住过,太了解这些人了”
霜哲伟冷漠调侃的语气,让金薇亚打从脚底冒起一阵不自在,她仓惶地把眼睛转开,怕那老人其实是听得儿的,虽然她不了解眷村,但是霜哲伟的话,在她听起来是那么样的恶毒!她不能了解:为什么霜哲伟要如此无情地批评自己曾经住过的地方?为什么有这么多愤世嫉俗的情绪?
就金薇亚所知,社会上大部分的人都在致力于包装自己,塑造自己的形象,对于自己的过去出身,总要把那不好的部分忽略掉或极力隐瞒,若是不小心被人发现了真相,也要装出满腹委屈的样子,想办法说个谎掩饰过去。至于那发觉真相的人,也会将心比心,懂得体贴别人的苦衷,凡事点到为止,不必深究,大家心照不宣,所谓“人情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这不是社会上约定俗成的游戏规则吗?为什么霜哲伟孤傲的眼里,彷佛没有这个游戏规则的存在,她揪了霜哲伟一眼,只见霜哲伟一脸冷漠,完全没有感受到金薇亚的担忧。
“我们为什么要来这里?不是说来看秋天的芦苇吗?”金薇亚试图转移话题。
“没什么:只是刚好经过这里,顺便带你来参观一下,让你见识见识人间的活墓园”霜哲伟忽然笑着说。
金薇亚听见霜哲伟讲话那么诡异辛辣,心底忽然有股莫名的畏惧。
幸好不久之后,他们离开了眷村,霜哲伟的话题才开始多了起来。当他们来到郊区,着见山沟旁的芦苇花飘白的时候,霜哲伟一反平常的深沉,忽然变得像个小男孩一般,眼里闪动着稚气的光彩,脸上浮现难得一见的开朗笑容,他对金薇亚诉说童年孤苦的岁月,回忆曾经独自骑着却踏车,来到山沟前看煎苇花的故事。说着说着,他淘气地跳下山沟,采了一把野生的芦苇花,送给金薇亚,金薇亚感动地握着那把芦苇花,陪霜哲伟站在沟堤上,眺望白云远方。
“薇亚,你对末来有什么规划?”
“我?我想的不多,也许先找个稳定的工作再说吧:你呢?你有什么梦想:“
“过两年,我打算出国丢念博士,目前的工作也许只是过渡期”霜哲伟讲起他的梦想时,脸上浮现坚毅执着的神情。金薇亚觉得霜哲伟的话,不是说给她听的,他只是在对芦苇花说话。
“我曾经有过一个梦想,想去日本学服装设计”金薇亚说这话,只是想凑趣,她的声调既不执着,也没有任何自信。
“服装设计?你是说学做衣服?又不是做和服,为什么要去日本学?国内不是有很多缝纫教室”霜哲伟一脸纳闷。
对于霜哲伟的疑惑,金薇亚无言以对,她只觉得怔忡不安与难堪,是啊!她很少意会到自己的梦想是多么渺小,她一向只想到眼前的事情——想着爱情,想着生活,想着如何变成衣着光鲜、意气风发的美丽女强人。她从媒体信息的大海中,努力拼凑出自己所要认同的价值观,构筑自己的生活形象,但有时候她不得不感到挫折,不得不羞愧,因为她发觉自己身上有着和美丽女强人格格不入的劣根性——她喜欢烹饪、喜欢缝纫、喜欢打毛衣。更可耻的是,虽然她鄙视传统女性的附庸角色,认同现代女性应该从男人的奴役梦里觉醒,追求平权与独立自主,但是潜意识里,她对爱情婚姻的渴望程度,依旧强烈
金薇亚的迷悯与难堪,并没有获得霜哲伟的体谅,反而让他感到百思不解,他向来对任何问题,都抱有追根究柢的好学精神,因此,从嘉义回到台中之后,事隔多天,他仍然锲而不舍地追问金薇亚:
“你真的打算去日本学服装设计?”
“只是随便说说,聊天的话题嘛!”
“如果你有心念书,我建议你不如在国内随便考个大学念念”
“我知道!”
对于霜哲伟的建议,金薇亚只好采取敷衍的态度,勉强应付,谁说她不想念大学,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爬,这是自然的定律,但是问题就在于:现实状况绝不是像霜哲伟所讲的那样“随便”就能考个大学来念念!连续三年没考上大学,这个残酷的事情,对金薇亚而言,曾经足一场什么样的伤痛,也许霜哲伟永远无法理解吧?
一整个冬天,金薇亚尝试要走入霜哲伟那属于菁英份子,知识与理xìng交织的世界里,但愈走下去,她就愈觉得今年的冬天会很冷。每当他们走在大街上,霜哲伟总是独自走在前面,有时金薇亚快步跟上来,想和霜哲伟并肩同行,但不知不觉里,金薇亚却又远远落后
总之,像霜哲伟这样的男人,似乎连走路都非常专注,因此金薇亚只要稍一分神,就失落了和他并肩同行的机会,久而久之,他们只好维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一前一后的走路态度,在彼此之间形成了惯性定律
十二月底,霜哲伟生日那天,金薇亚亲手编织了一条茶色围巾,藏在牛皮纸袋里,趁着霜哲伟正在操作电脑时,悄悄递给了他。霜哲伟打开袋口看见那条围巾,他似乎有点惊讶,但是目光很快又冷静下来,重新回到计算机屏幕上,他沉思了一会儿,然后说:“晚上到我家,我们一起吃火锅。”
那天晚上,他们一起去超市买火锅料,一起回到霜哲伟住的公寓里。火锅的热气驱走了不少寒冷,霜哲伟在餐桌前,谈了很多个人的身世,原来在高中时代,他就已经父母双亡,全由年长十岁左右的哥哥和姊姊照顾他。霜哲伟的哥哥是大学教授,姊姊是高中数学老师,面对自己的坎坷身世,高中时代的霜哲伟,曾经有一段时期意志非常消沉,就是那个时候,他常常放下书本,独自骑着脚踏车去看山沟的芦苇花。有一回,被他严厉的姊姊发现,姊姊冷冷瞪着他说:“霜哲伟,你要是没考上国立大学,就去念军校,别想我会浪费钱让你去念私立大学,想混吃等死,你还没那个命!”
霜哲伟非常感激姊姊当年对他的当头棒喝,一语惊醒梦中人,要不是姊姊的严厉激将,他不敢想象自己要如何度过那段动荡不安的危险成长期,说不定今天的他,就会和别人一样随波逐流,浪费生命呢!
如今,姊姊结了婚,和姊夫住在台北,哥哥虽然在台中买了这栋公寓,但是为了做研究方便,经常住在学校的宿舍里,并不是每天回来。当然,他住在哥哥的房子里,也不是全然没贡献,霜哲伟指着厨房里那座超大容量的冰霜,得意地告诉金薇亚:“这冰箱是我买的!”
金薇亚温柔地倾听着,脸上照例堆满了体贴的笑意,只是这顿火锅吃得愈久,她的心情就愈迷榈,交往这么久了,霜哲伟与她之间,从来没有任何具体的亲密动作,连手都不曾碰触过。今天她陪霜哲伟回来,一路上,霜哲伟提着金薇亚送给他的生日礼物,没多说什么,入门以后,霜哲伟把装围巾的纸袋,硕手放在客肤的沙发上,从此好象忘了似的,再也不曾提起。
“你要不要试试新围巾,那是我用棒针织的,花样很特别,不知道你喜不喜欢?”金薇亚终于忍不住说。
她逃离了餐桌,跑到客厅来找那条围巾,霜哲伟跟随过来,金薇亚把围巾捧在手上,一副忍不住要帮霜哲伟披上的焦虑模样,霜哲伟只好接过那软茸茸的毛织物,难为情地将围巾勉强披挂在脖子上他是难为情!女孩子亲手为他纤的围巾,让他不知道该如何承受,他不习惯温情,只好以冷漠来掩饰:
“台湾的冬天似乎没冷到需要围巾”
“寒流来的时候,还是可以派上用场:“
金薇亚的眼底,有一股很深很深的失望,她觉得自己永远没有能力走进霜哲伟的世界,霜哲伟的世界是那么深沉冷静,甚至深奥晦涩。吃过了这一夜的火锅,他们的关系仍然若即若离。霜哲伟依旧习惯走在金薇亚前面,金薇亚只能无奈地望着他的背影。
于是有那么有一天,当他们走在街头人群中时,金薇亚望着霜哲伟专注行走的背影,她忽然停住脚步,犹豫了一会儿,终于决定转身朝不同的方向走去。霜哲伟发觉了,他在人群中只驻足回首了几秒钟,就毅然而然地继续向前迈进
金薇亚赤裸着身体,妻在叶千钟身上。大过年期间,外头飘着湿风冷雨,寒夜里,男人的体热,让人分外觉得温暖安适。街道外的空虚寂寞,惊扰不到汽车旅馆内——浪漫套房里的醉人灯光,纵然只是短暂的取暖火花,又何必白白浪费能源呢?还是及时行乐吧!
金薇亚娇吟地索求,叶千钟奋力挺住男人的尊严,然而自从半年前,金薇亚与罗冬美摊牌的事情发生之后,他总是有着力不从心的感觉,也许是内心深处的愧咎感在作祟吧?金薇亚也着得出来叶千钟的疲倦窘态,因此她意兴阑姗地从叶千钟身上滑下来。
“千钟,你最近身体好象不大好?”
“没什么,我休息一下,待会儿就恢复了”
“我问你,你跟她还有接触吗?”
“偶尔,她会要求,我只好勉强敷衍,总不能”叶千钟羞愧地回答。
“她是不是很贪婪?要不你怎么”金薇亚冷冷地说。
“没有啦!你不要胡思乱想”
“世间事就是这么不公平?你是我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可是我呢?我只是你两个女人当中的一个。不管怎样,我还是要劝你多爱惜自己的身体,能不要就不要!”
“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我跟她只是不得已才在一起,我的一颗心全都在你身上,她发育不良又生过小孩,怎么能跟你比呢?像你这么丰满的女人,真的会迷死男人!”
“是吗?我怎么不知道自己这么有魅力?”金薇亚眼里有着蒙陇的笑意。
“相信我,我是男人,我了解男人”叶千钟轻声说。
金薇亚忽然从被窝里爬起来,她光溜溜地站在镜前,望着自己的恫体,发了一会儿呆,千钟躺在床上纳闷地看着她,以为她又想到了什么新鲜花招,正想问她,却看见她在镜子里笑起来,回头对千钟说:“改天趁我妈不在家时,我偷偷炖个人参鸡,给你补补身子!”过完了旧历年,金薇亚结束了计算机训练课程,她在一家计算机代理商的门市部,找到一个展示员的工作。春末夏初的季节里,金薇亚任职的计算机公司,参加了一项全国性的计算机信息展,金薇亚随着公司的安排,在展览会场里,充当解说员。
在为期两星期的展览活动期间,金薇亚天天把自己梳理得光鲜耀目,卖计算机毕竟和卖车不一样,卖车需要对客人巴结讨好、察颜观色,卖计算机只要拥有专业的解说能力,等着客人谦卑地过来求教就可以了,因为高科技的东西常使普通人心生敬畏,所以金薇亚在展览会场里,总是把腰杆挺得直直的,下巴抬得高高的。当个电脑解说员,除了力求口齿清晰、态度自信之外,需要操作示范时,金薇亚的手指敲落在计算机键盘上的姿势,也刻意维持着最完美的专业角度,就好象钢琴家优雅的手指,精采地滑过琴键一样。金薇亚简直把计算机解说员的工作,扮演得入木三分!
自信加上美丽,使金薇亚在展览会场上,赢得不少参观者的赞赏,这些赞赏让金薇亚的笑容,一天一天更加迷人。本来,爱表现只是金薇亚天性里的一部分,是她自得其乐的一种生存方式罢了,没想到在展览会即将落幕前,却为她吸引来一段始料未及的美丽逻遁!
那是一个人潮冷清的下午,金薇亚独自守着公司的展示区,正因为一个人无聊,她坐在那儿轮动手指玩弄着钢盘,纭习着计算机给固的游戏,玩到沉迷时,隐约觉得有人靠近身边来,她抬头一望,看见一对放肆的男人眼神,正凝视着自己。
“需要为你解说或示范吗?”金薇亚坐在旋转椅上说话,她把眼睛瞪得大大的,充满自信地回看着男人。
“你已经连续三天帮我做过解说兼示范了,如果你愿意再解说一遍,我当然不反对,毕竟听你说话也是一种享受!”男人故作洒脱的声调里... -->>
虽然,薇亚和千钟之间的爱情习题,正陷入低迷难解的胶着状态,但是人只要还活着,日子总要想办法过下去。
在计算机教室上课久了,金薇亚渐渐熟悉了霜哲伟。计算机班的学员,下课后经常相约到附近茶坊吃点心,有几次,霜哲伟也参加了,当在场的女学员七嘴八舌、说说笑英时,霜哲伟只是听着,他不大说话。金薇亚总是偷偷观察着霜哲伟,霜哲伟秀气的脸庞,配上一对深沉专注的眼神,常令金薇亚感到好奇与迷惑。
聪明如霜哲伟,当然察觉了金薇亚经常投注过来的眼神,偶尔,他也会回报给金薇亚一个涩涩的微笑,那让金薇亚不免有着受宠若惊的喜悦,和一丝丝的骄傲,她以为霜哲伟对她有着特别的注意,心里难免暗自得意
男人终究是男人,再怎么聪明的男人,也总是敌不过女人的美丽风情吧?她认为霜哲伟迟早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但是,经过好长一段时间之后,金薇亚终于了解——有些男人其实比女人活在更深沉的梦里。
霜哲伟就是这样的男人,霜哲伟的眼里似乎只有电脑,大部分时间,他凝神专注于计算机屏幕,不在乎外界的纷忧扰嚷与人事沧桑。偶尔,他用着静讥沉思的表情,接受了金薇亚的温柔注视,然而,光是善意的承受,那毕竟还是不够,霜哲伟的沉默被动,终于逼使金薇亚沉不住气。于是有那么一天,金薇亚故意逗留在计算机教室,等所有人都离开了,只剩下霜哲伟,她走到霜哲伟身边,假装平常的语调问他:“要不要一起去吃饭?”
“也好!我知道有一家餐厅菜色不错,不过离这里远一点,大概要走十五分钟的路程,我常常自己散步到那边吃饭,你要不要试试?”霜哲伟沉思了一会儿,态度自然地说。
金薇亚当然对这样的提议,充满兴趣。
华灯初上,夜光如昼,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在人潮拥挤的街头时,金薇亚才惊觉外表斯文秀气的霜哲伟,在人群中,竟是那么的孤傲与落落寡欢。
“你觉不觉得奇怪,社会上有些人,成天吃饱了没事,就打扮得花枝招展,在街头闲逛,真是浪费生命,那些人看起来大多两眼空洞、目光无神,简直就是行尸走肉,为什么他们不好好规划人生,找些有意义的事情做呢?”
“也许他们只是很单纯地把逛街色作一种休闲方式吧!”金薇亚努力让脸上的笑容维持在不尴尬的状态,虽然她被霜哲伟的话,隐约刺了一下,但回头一想,霜哲伟又不知道她平常没事也爱逛街,因此这些话,铁定不是针对她个人,她又何必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自寻烦恼呢?
“可是根据我的观察,逛街似乎达不到休闲的效果。”
“那要怎样才能达到休闲效果?”
“看书或运动。看书能让精神充实,运动可以锻练身体,放松压力。”
“可是住在都市里,很难找到运动的空间”
“说的也是,都市文明的拥挤与污染,很容易使人心腐败堕落,你想不想离开都市,偶尔到乡间看看秋天的芦苇?”
“好啊!到那里去?”
“到嘉义去!我小时候住过的地方,那里马路边的水沟旁,常常有野生的芦苇”
就这样,于是在某一个晚秋的假日里,金薇亚随着霜哲玮,驱车前往嘉义市。嘉义对金薇亚而言,是个陌生的地方,然而这件事情的本身,就金薇亚看来,是多么浪漫温馨——男人带着他倾慕的女人,回到儿时的故乡,着那童年熟悉的芦苇花,开在秋天的马路旁
金薇亚陶醉在这深情浪漫的幻想中,可是这一路上,从台中到嘉义,霜哲伟并不多话。他只是专注于开车,那种神情和专注于计算机屏幕,几乎没有两样。金薇亚不习惯这种沉默的气氛,她的眼屠常常偷瞄着霜哲伟,霜哲伟脸上的表情却非常沉静安然,他完全浸淫在这种无言的旅途中,享受着人我两忘的相处哲学,看他的模样是那么容易沉醉,境界是那么高深难测,使得金薇亚也小心翼翼,不敢随意开口惊扰他。
偶尔,当霜哲伟开口说话、发表感触时,金薇亚总是松了一口气,虽然她急于想附和,或参予讨论,但是霜何伟的话题,却让她插不上嘴。霜哲伟要不就是分析计算机科技的展望与前途,要不就是批评时政,或议论社会的种种矛盾现象,碰巧这些都不是金薇亚精通的谈天资料。虽然如此,金薇亚还是努力说些话,让自己着起来像个有见识的新女性,即使她所能做的,只是把霜哲伟的意见,重新用自己的话陈述一遍,因此她不知不觉里,老是重复着相同一句开场白:“哦!我知道,你的意思就是”
“薇亚,一个人最重要的是——要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所以我希望你有空的时候,要多看点书,最好能养成阅读的习惯”最后霜哲伟语重心长地说。
“我知道,你的意思就是凡事要有自己的想法,不要被别人牵着鼻子走”金薇亚不由自主地回答。
霜哲伟终于把车停泊下来,他领着金薇亚穿过拥挤的市集,走进一条弯曲狭长的窄巷里,那窄巷两旁,尽是简陋陈旧的屋舍,窄巷中还有窄巷,屋舍同样是钉钉补补、拼拼凑凑的。金薇亚着见有一户人家门前,破藤椅上坐着目光呆滞的老人,老人穿着泛黄的汗衫,和洗薄了的宽松睡裤,脸上的皱纹像是用刀刻划上去的,岁月的风霜在他的沉思中静止着,宇宙的光阴和他的视野一起遗失了:金薇亚以为老人是睡着的,但走近了着,才发觉,那厚重的眼袋中,里藏着一双醒着的眼睛。
“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是你小时候曾经住过的地方吧?”
“这里就是眷村,听过吧?看见这些人没有,他们是一堆烂肉,活着只是在等死罢了!我在这里住过,太了解这些人了”
霜哲伟冷漠调侃的语气,让金薇亚打从脚底冒起一阵不自在,她仓惶地把眼睛转开,怕那老人其实是听得儿的,虽然她不了解眷村,但是霜哲伟的话,在她听起来是那么样的恶毒!她不能了解:为什么霜哲伟要如此无情地批评自己曾经住过的地方?为什么有这么多愤世嫉俗的情绪?
就金薇亚所知,社会上大部分的人都在致力于包装自己,塑造自己的形象,对于自己的过去出身,总要把那不好的部分忽略掉或极力隐瞒,若是不小心被人发现了真相,也要装出满腹委屈的样子,想办法说个谎掩饰过去。至于那发觉真相的人,也会将心比心,懂得体贴别人的苦衷,凡事点到为止,不必深究,大家心照不宣,所谓“人情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这不是社会上约定俗成的游戏规则吗?为什么霜哲伟孤傲的眼里,彷佛没有这个游戏规则的存在,她揪了霜哲伟一眼,只见霜哲伟一脸冷漠,完全没有感受到金薇亚的担忧。
“我们为什么要来这里?不是说来看秋天的芦苇吗?”金薇亚试图转移话题。
“没什么:只是刚好经过这里,顺便带你来参观一下,让你见识见识人间的活墓园”霜哲伟忽然笑着说。
金薇亚听见霜哲伟讲话那么诡异辛辣,心底忽然有股莫名的畏惧。
幸好不久之后,他们离开了眷村,霜哲伟的话题才开始多了起来。当他们来到郊区,着见山沟旁的芦苇花飘白的时候,霜哲伟一反平常的深沉,忽然变得像个小男孩一般,眼里闪动着稚气的光彩,脸上浮现难得一见的开朗笑容,他对金薇亚诉说童年孤苦的岁月,回忆曾经独自骑着却踏车,来到山沟前看煎苇花的故事。说着说着,他淘气地跳下山沟,采了一把野生的芦苇花,送给金薇亚,金薇亚感动地握着那把芦苇花,陪霜哲伟站在沟堤上,眺望白云远方。
“薇亚,你对末来有什么规划?”
“我?我想的不多,也许先找个稳定的工作再说吧:你呢?你有什么梦想:“
“过两年,我打算出国丢念博士,目前的工作也许只是过渡期”霜哲伟讲起他的梦想时,脸上浮现坚毅执着的神情。金薇亚觉得霜哲伟的话,不是说给她听的,他只是在对芦苇花说话。
“我曾经有过一个梦想,想去日本学服装设计”金薇亚说这话,只是想凑趣,她的声调既不执着,也没有任何自信。
“服装设计?你是说学做衣服?又不是做和服,为什么要去日本学?国内不是有很多缝纫教室”霜哲伟一脸纳闷。
对于霜哲伟的疑惑,金薇亚无言以对,她只觉得怔忡不安与难堪,是啊!她很少意会到自己的梦想是多么渺小,她一向只想到眼前的事情——想着爱情,想着生活,想着如何变成衣着光鲜、意气风发的美丽女强人。她从媒体信息的大海中,努力拼凑出自己所要认同的价值观,构筑自己的生活形象,但有时候她不得不感到挫折,不得不羞愧,因为她发觉自己身上有着和美丽女强人格格不入的劣根性——她喜欢烹饪、喜欢缝纫、喜欢打毛衣。更可耻的是,虽然她鄙视传统女性的附庸角色,认同现代女性应该从男人的奴役梦里觉醒,追求平权与独立自主,但是潜意识里,她对爱情婚姻的渴望程度,依旧强烈
金薇亚的迷悯与难堪,并没有获得霜哲伟的体谅,反而让他感到百思不解,他向来对任何问题,都抱有追根究柢的好学精神,因此,从嘉义回到台中之后,事隔多天,他仍然锲而不舍地追问金薇亚:
“你真的打算去日本学服装设计?”
“只是随便说说,聊天的话题嘛!”
“如果你有心念书,我建议你不如在国内随便考个大学念念”
“我知道!”
对于霜哲伟的建议,金薇亚只好采取敷衍的态度,勉强应付,谁说她不想念大学,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爬,这是自然的定律,但是问题就在于:现实状况绝不是像霜哲伟所讲的那样“随便”就能考个大学来念念!连续三年没考上大学,这个残酷的事情,对金薇亚而言,曾经足一场什么样的伤痛,也许霜哲伟永远无法理解吧?
一整个冬天,金薇亚尝试要走入霜哲伟那属于菁英份子,知识与理xìng交织的世界里,但愈走下去,她就愈觉得今年的冬天会很冷。每当他们走在大街上,霜哲伟总是独自走在前面,有时金薇亚快步跟上来,想和霜哲伟并肩同行,但不知不觉里,金薇亚却又远远落后
总之,像霜哲伟这样的男人,似乎连走路都非常专注,因此金薇亚只要稍一分神,就失落了和他并肩同行的机会,久而久之,他们只好维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一前一后的走路态度,在彼此之间形成了惯性定律
十二月底,霜哲伟生日那天,金薇亚亲手编织了一条茶色围巾,藏在牛皮纸袋里,趁着霜哲伟正在操作电脑时,悄悄递给了他。霜哲伟打开袋口看见那条围巾,他似乎有点惊讶,但是目光很快又冷静下来,重新回到计算机屏幕上,他沉思了一会儿,然后说:“晚上到我家,我们一起吃火锅。”
那天晚上,他们一起去超市买火锅料,一起回到霜哲伟住的公寓里。火锅的热气驱走了不少寒冷,霜哲伟在餐桌前,谈了很多个人的身世,原来在高中时代,他就已经父母双亡,全由年长十岁左右的哥哥和姊姊照顾他。霜哲伟的哥哥是大学教授,姊姊是高中数学老师,面对自己的坎坷身世,高中时代的霜哲伟,曾经有一段时期意志非常消沉,就是那个时候,他常常放下书本,独自骑着脚踏车去看山沟的芦苇花。有一回,被他严厉的姊姊发现,姊姊冷冷瞪着他说:“霜哲伟,你要是没考上国立大学,就去念军校,别想我会浪费钱让你去念私立大学,想混吃等死,你还没那个命!”
霜哲伟非常感激姊姊当年对他的当头棒喝,一语惊醒梦中人,要不是姊姊的严厉激将,他不敢想象自己要如何度过那段动荡不安的危险成长期,说不定今天的他,就会和别人一样随波逐流,浪费生命呢!
如今,姊姊结了婚,和姊夫住在台北,哥哥虽然在台中买了这栋公寓,但是为了做研究方便,经常住在学校的宿舍里,并不是每天回来。当然,他住在哥哥的房子里,也不是全然没贡献,霜哲伟指着厨房里那座超大容量的冰霜,得意地告诉金薇亚:“这冰箱是我买的!”
金薇亚温柔地倾听着,脸上照例堆满了体贴的笑意,只是这顿火锅吃得愈久,她的心情就愈迷榈,交往这么久了,霜哲伟与她之间,从来没有任何具体的亲密动作,连手都不曾碰触过。今天她陪霜哲伟回来,一路上,霜哲伟提着金薇亚送给他的生日礼物,没多说什么,入门以后,霜哲伟把装围巾的纸袋,硕手放在客肤的沙发上,从此好象忘了似的,再也不曾提起。
“你要不要试试新围巾,那是我用棒针织的,花样很特别,不知道你喜不喜欢?”金薇亚终于忍不住说。
她逃离了餐桌,跑到客厅来找那条围巾,霜哲伟跟随过来,金薇亚把围巾捧在手上,一副忍不住要帮霜哲伟披上的焦虑模样,霜哲伟只好接过那软茸茸的毛织物,难为情地将围巾勉强披挂在脖子上他是难为情!女孩子亲手为他纤的围巾,让他不知道该如何承受,他不习惯温情,只好以冷漠来掩饰:
“台湾的冬天似乎没冷到需要围巾”
“寒流来的时候,还是可以派上用场:“
金薇亚的眼底,有一股很深很深的失望,她觉得自己永远没有能力走进霜哲伟的世界,霜哲伟的世界是那么深沉冷静,甚至深奥晦涩。吃过了这一夜的火锅,他们的关系仍然若即若离。霜哲伟依旧习惯走在金薇亚前面,金薇亚只能无奈地望着他的背影。
于是有那么有一天,当他们走在街头人群中时,金薇亚望着霜哲伟专注行走的背影,她忽然停住脚步,犹豫了一会儿,终于决定转身朝不同的方向走去。霜哲伟发觉了,他在人群中只驻足回首了几秒钟,就毅然而然地继续向前迈进
金薇亚赤裸着身体,妻在叶千钟身上。大过年期间,外头飘着湿风冷雨,寒夜里,男人的体热,让人分外觉得温暖安适。街道外的空虚寂寞,惊扰不到汽车旅馆内——浪漫套房里的醉人灯光,纵然只是短暂的取暖火花,又何必白白浪费能源呢?还是及时行乐吧!
金薇亚娇吟地索求,叶千钟奋力挺住男人的尊严,然而自从半年前,金薇亚与罗冬美摊牌的事情发生之后,他总是有着力不从心的感觉,也许是内心深处的愧咎感在作祟吧?金薇亚也着得出来叶千钟的疲倦窘态,因此她意兴阑姗地从叶千钟身上滑下来。
“千钟,你最近身体好象不大好?”
“没什么,我休息一下,待会儿就恢复了”
“我问你,你跟她还有接触吗?”
“偶尔,她会要求,我只好勉强敷衍,总不能”叶千钟羞愧地回答。
“她是不是很贪婪?要不你怎么”金薇亚冷冷地说。
“没有啦!你不要胡思乱想”
“世间事就是这么不公平?你是我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可是我呢?我只是你两个女人当中的一个。不管怎样,我还是要劝你多爱惜自己的身体,能不要就不要!”
“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我跟她只是不得已才在一起,我的一颗心全都在你身上,她发育不良又生过小孩,怎么能跟你比呢?像你这么丰满的女人,真的会迷死男人!”
“是吗?我怎么不知道自己这么有魅力?”金薇亚眼里有着蒙陇的笑意。
“相信我,我是男人,我了解男人”叶千钟轻声说。
金薇亚忽然从被窝里爬起来,她光溜溜地站在镜前,望着自己的恫体,发了一会儿呆,千钟躺在床上纳闷地看着她,以为她又想到了什么新鲜花招,正想问她,却看见她在镜子里笑起来,回头对千钟说:“改天趁我妈不在家时,我偷偷炖个人参鸡,给你补补身子!”过完了旧历年,金薇亚结束了计算机训练课程,她在一家计算机代理商的门市部,找到一个展示员的工作。春末夏初的季节里,金薇亚任职的计算机公司,参加了一项全国性的计算机信息展,金薇亚随着公司的安排,在展览会场里,充当解说员。
在为期两星期的展览活动期间,金薇亚天天把自己梳理得光鲜耀目,卖计算机毕竟和卖车不一样,卖车需要对客人巴结讨好、察颜观色,卖计算机只要拥有专业的解说能力,等着客人谦卑地过来求教就可以了,因为高科技的东西常使普通人心生敬畏,所以金薇亚在展览会场里,总是把腰杆挺得直直的,下巴抬得高高的。当个电脑解说员,除了力求口齿清晰、态度自信之外,需要操作示范时,金薇亚的手指敲落在计算机键盘上的姿势,也刻意维持着最完美的专业角度,就好象钢琴家优雅的手指,精采地滑过琴键一样。金薇亚简直把计算机解说员的工作,扮演得入木三分!
自信加上美丽,使金薇亚在展览会场上,赢得不少参观者的赞赏,这些赞赏让金薇亚的笑容,一天一天更加迷人。本来,爱表现只是金薇亚天性里的一部分,是她自得其乐的一种生存方式罢了,没想到在展览会即将落幕前,却为她吸引来一段始料未及的美丽逻遁!
那是一个人潮冷清的下午,金薇亚独自守着公司的展示区,正因为一个人无聊,她坐在那儿轮动手指玩弄着钢盘,纭习着计算机给固的游戏,玩到沉迷时,隐约觉得有人靠近身边来,她抬头一望,看见一对放肆的男人眼神,正凝视着自己。
“需要为你解说或示范吗?”金薇亚坐在旋转椅上说话,她把眼睛瞪得大大的,充满自信地回看着男人。
“你已经连续三天帮我做过解说兼示范了,如果你愿意再解说一遍,我当然不反对,毕竟听你说话也是一种享受!”男人故作洒脱的声调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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