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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二个时辰之内,公孙朝夕果然找到了官水水,即使那时候他正在某条路的某家小店里吃面,却突然被马无皮一把拎住,连面钱都还没付就给拖进了“金钱坊”
把脉之后,官水水很同情地看着公孙朝夕“它被打伤了,伤得很重,你难道吃了打胎药要自杀?”
公孙朝夕早已又换了身衣裳躺在他房里的那张薄板床上,脸色还是很苍白“庸医,帮我把它弄出来。”
“我也很想帮你把它弄出来,不过它还没长大,血脉和你连得太紧,现在剖腹,你会死的。”官水水那张纯真的孩子脸十分严肃“你至少要再等两个月。”
“那么下次见到我的时候记得给我烧两炷高香,我会保佑你多福多寿多子多孙的。”公孙朝夕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愁眉苦脸地看着屋顶,自言自语地道“人想要活得舒服,怎么就那么难呢?”
“这东西真的在吃他的内脏吗?”萧守红忍不住问。
官水水白了她一眼,意为如果要吃早就吃了,公孙朝夕还能活蹦乱跳活得这么高兴?“不管怎么样,这是个很大的东西,真要剖腹要等到它即将成熟,经脉和他的血脉开始分离,这两个月会给他的身体带来很大负担,尤其是他——”官水水哼了一声“公孙朝夕天生经脉不全,为习武大忌,虽然几条小经脉不全,但本来不影响他的身体,可是现在他肚子里养着个比胎儿还大的怪物,这两个月其实相当凶险。”
萧守红心里一跳“经脉不全?”她只知道公孙朝夕不管内功外功一概差得一塌糊涂,却不知道他居然是受先天条件所限。
官水水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为什么说练武要挑美质良材?有些人天生经脉通畅练内功好上手,那就是奇才;有些人经脉不通必须练个十年八年才能打通,那就是庸才;像这种经脉不全永远也打不通的就是蠢材,不过就是这样。”他指着自己的鼻子“我,就是奇才;他,就是蠢材。”
“两个月之内会怎么样?”萧守红追问,她才不关心官水水究竟是什么样的奇才。
“好的情况是什么事也没有。”官水水说。
“坏的呢?”她小心翼翼地问。
“猝死。”官水水答。
萧守红整个人寒了一下,连公孙朝夕都是一愣。
官水水非常严肃地说:“运气不好的话,他会猝死。”
公孙朝夕和萧守红面面相觑,萧守红容颜惨淡,公孙朝夕揉了揉鼻子“我还舍不得死。”
官水水看了他半天,凉凉地说:“你的武功实在太差,不管是刀狻猊还是君霜桐,他们的内力都足以把这鬼东西压制到三五年以后,你居然两个月之后就要把它生出来了。”
“那朵桃花呢?”公孙朝夕只要不觉得痛就眉开眼笑。
“那朵桃花——”官水水淡淡地一笑“他说不定能压个十年八年,只要他不想让步,那东西在他肚子里也无可奈何。”
“那有什么,以后他们的儿子都要管我儿子叫大哥,我想到这一点就马上会偷笑了。”公孙朝夕笑吟吟地说。
胡说八道了一通,官水水留下了一些五颜六色的药,收了诊金走了。
萧守红守在床榻前,公孙朝夕一直握着她的手。
她看了他一眼“其实你自己也很害怕,对吗?”
握着萧守红的手不放,公孙朝夕笑得很奸“当然,你说呢?”
她淡淡地一笑,下颔抵在他放在锦被上的手上,平静地说:“如果真的那么难受,我会杀了你的。”她吻了吻他的手“我舍不得你难受。”
他本想说什么,最终还是没有说,静静地感觉她的下颔抵在他手上的感觉,感觉她的呼吸浅浅地吹在他的手背上。突然收起了玩笑的心情,他说:“红,黄山剑会之期快要到了,你不去?”
黄山剑会是一年一度的剑门大会,所有用剑高手都会到场精研剑术,并有比武。君霜桐是这三年来的第一名剑,威名赫赫,她虽不是前十,却也年年参加。闻言萧守红抬起头来,有些迷糊“哦,剑会之期又到了?”
“呆头凤。”公孙朝夕叹口气“要去的话,明天动身,差不多剑会前一天就能到达黄山。”他习惯地给她算路程和时间“从这里去黄山,路上有间‘不足饭斋’做的竹筒饭是人间绝品,还有个很经典的船夫,我可以介绍你坐他的快船”
“我不去。”萧守红的下颔又抵在他的手上,微闭着眼睛似乎很舒服“我守着你。”
“我其实不用你守。”公孙朝夕说“想去就去吧。”
“我不想去。”她已经有些快睡着了,趴在他床前,突然昏昏欲睡地冒出一句:“什么叫做‘他有软猬甲’?明明那种东西早就被郭芙的孙子改成天下最结实的襁褓了,怎么可能还有软猬甲?”
“刚才那个人明明练了类似金钟罩铁布衫那样的功夫,你拿剑去砍剑都会断,可见练得快要变成僵尸了。”公孙朝夕说“不过我想就算他硬气功练得再好也不可能练到头发指甲上去,试试看拉他头发,他果然很着急。”
“他叫的‘小桃’是谁?是桃如丑?”萧守红好奇地问。
“大概吧,天知道。”公孙朝夕翻了个白眼“那朵桃花拈花惹草的本事死也不改,他究竟招惹了个什么东西,天知道。”想起那毛发怪人拖长声音苍凉地呼喊“小桃”他忍不住想笑“这种宿命的对手,实在是不合那朵桃花的胃口,他喜欢漂亮的。”
萧守红想了想,放弃桃如丑的事,拍了拍他的脸颊“我只想要你好好地度过这两个月,如果两个月后你好端端的,我就告诉你一件好事。”
“什么好事?你要替我写冷芳谱?”
萧守红像被猫咬了一口似的,整个人都跳了起来,大吃一惊地问:“你怎么知道?”
公孙朝夕先是一怔,然后干笑了一声“真的?”
萧守红想起上次她猜中桃如丑就是“满楼明月梨花白”不由得嫣然一笑“原来我们总是能想到一块去。”
“我还在想一件事,你如果能猜到,我就爬起来证明我已经好了。”公孙朝夕说。
萧守红笑吟吟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儿说:“你想知道官水水说得那两个月会猝死的警告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公孙朝夕惊愕地挑着眉头看向萧守红,突然大笑起来“不愧是我喜欢的那只野乌鸦,我总是不信那名庸医有那么大度,明知道我偷走了他的兰花明露,还大公无私地给我看病。”
她连连点头,方才官水水一走她就觉得这警告很可疑。
“我是舍不得死的。”笑声中,公孙朝夕休息够了,从床上一跃而起,浑然不像半天前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人。
接下来大半个月过去,萧守红陪着公孙朝夕闲扯打牌,赌博斗鸡。公孙朝夕很是惊讶她居然会打牌,她说她本来就会,只不过绝代仙女和人打牌像什么?所以已经很多年没打过了。一开始公孙朝夕还小看了她,后来发现这女人是个赌棍,打牌她赢牌,赌博她赢彩,斗鸡她都能押对宝。如果不是公孙朝夕这种赌场高手、多年老千,必定早就在她面前输得找棵大树去吊颈了。
随着时间渐渐过去,公孙朝夕的人也渐渐显得憔悴起来,背上的红印也渐渐扩大,图案越发复杂,萧守红以指尖沿纹轻画,茫然不解其意。虽然日渐憔悴,身上的精力体力都给肚子里的怪物夺去,但公孙朝夕想的却是要找个什么借口他公孙大少才能从被西门杀“杀死”之后再重新“复活”?
而神医官水水那边,经他威胁要动用三千两黄金买走官水水借住的明月楼之后,官水水终于承认猝死是在吓唬他,这让萧守红安心不少。
一个半月过去。
这天公孙朝夕一早醒来的时候就觉得特别不同,肚子里的东西居然在轻微地动,却并不痛,低头看自己的小腹,有块地方的肌肤似乎变得分外的薄而透明,居然能依稀看见里面有个东西在缓缓地随自己的呼吸而起伏。
这就是自己肚子里的怪物?他低头端详了半天,横竖看都不像君霜桐查出来的“似蛇非蛇似龙非龙的怪物”像个什么东西的幼儿。突地那东西一颤,公孙朝夕顿觉全身乏力,那块肌肤透明的地方突然剧痛,他一咬牙,一手握碎茶杯,用锋利的瓷片边沿去划那块透明的肌肤。
肌肤一划即开——
“哇——”的一阵婴儿的哭声。
萧守红愕然端着参茶直奔公孙朝夕的房间,只见他肚子上裂了块口子,缓缓地在流血,但并不严重。床上分明有一个婴孩挥舞着拳头在哇哇大哭,公孙朝夕的表情和她一样愕然,两个人面面相觑——
怎么会是个孩子?
两个人看了半天之后终于确认,这虽然是个孩子,却又不是个孩子。
你见过背上有古怪翅膀的孩子吗?何况这孩子虽然没有一处不像人的孩子,但一生下来便睁眼能笑能哭,即没有皱巴巴也没有脐带。
而且他肩头上有一朵花。
不,一朵花的印记,像紫薇花那样丝络复杂的印记,正长在左肩头的锁骨后,甚是娇艳可爱。
这不是人的孩子,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孩子,但又确实是个孩子。
公孙朝夕看了一阵,咕哝了一句:“妖怪”便躺了回去,他解脱了。
萧守红却被这个肩后带着一层薄薄“翅膀”的孩子迷住了,那孩子是个男孩,长得很漂亮,眼睛大大的,笑容很可爱,竟然很有几分公孙朝夕狡黠的神色,肌肤出奇的白嫩细腻,比寻常出生的婴儿还要娇嫩。她轻轻地抱起那孩子放在公孙朝夕的枕边,一瞬间竟然羡慕起公孙朝夕来,真想自己也生一个和他比比,她生的孩子,绝对不会比这个难看。
一放到公孙朝夕枕边,那孩子自动转过身去抱住公孙朝夕的手臂,吮吸他的手指,然后甜甜地睡去。
她坐在床沿看着两个睡着的父子
觉得全天下的幸福,莫过以此为甚。
公孙朝夕真的生了个“儿子”马无皮听到消息赶到他床边去看热闹,看着他那“儿子”忍不住对着公孙朝夕同情地斜眼道:“我认识你这么多年,倒是从来不知道你也会生儿子。”
公孙朝夕虚弱地躺在床上,有气无力地说:“我可以把生儿子这档子事介绍给你。”
马无皮皮笑肉不笑“昆仑山那鬼地方我是万万不去的,坚决不去,死也不去。”
萧守红用块锦缎抱起那个“儿子”亲了亲婴孩“这孩子漂亮得很,比他爹漂亮多了,长大了肯定是翩翩浊世佳公子,让他娘来养,绝对不会像他爹那样油嘴滑舌差劲没品”抱着那孩子她眉开眼笑,炫耀得好像她生的一样。
“翩翩浊世佳公子?”公孙朝夕和马无皮同时翻白眼“就像你君大公子那样?”
萧守红浑然不觉身后的两道白眼,犹自幻想“娘肯定会教你四书五经琴棋诗画,让你迷死二十年后的许多小姑娘... -->>
在十二个时辰之内,公孙朝夕果然找到了官水水,即使那时候他正在某条路的某家小店里吃面,却突然被马无皮一把拎住,连面钱都还没付就给拖进了“金钱坊”
把脉之后,官水水很同情地看着公孙朝夕“它被打伤了,伤得很重,你难道吃了打胎药要自杀?”
公孙朝夕早已又换了身衣裳躺在他房里的那张薄板床上,脸色还是很苍白“庸医,帮我把它弄出来。”
“我也很想帮你把它弄出来,不过它还没长大,血脉和你连得太紧,现在剖腹,你会死的。”官水水那张纯真的孩子脸十分严肃“你至少要再等两个月。”
“那么下次见到我的时候记得给我烧两炷高香,我会保佑你多福多寿多子多孙的。”公孙朝夕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愁眉苦脸地看着屋顶,自言自语地道“人想要活得舒服,怎么就那么难呢?”
“这东西真的在吃他的内脏吗?”萧守红忍不住问。
官水水白了她一眼,意为如果要吃早就吃了,公孙朝夕还能活蹦乱跳活得这么高兴?“不管怎么样,这是个很大的东西,真要剖腹要等到它即将成熟,经脉和他的血脉开始分离,这两个月会给他的身体带来很大负担,尤其是他——”官水水哼了一声“公孙朝夕天生经脉不全,为习武大忌,虽然几条小经脉不全,但本来不影响他的身体,可是现在他肚子里养着个比胎儿还大的怪物,这两个月其实相当凶险。”
萧守红心里一跳“经脉不全?”她只知道公孙朝夕不管内功外功一概差得一塌糊涂,却不知道他居然是受先天条件所限。
官水水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为什么说练武要挑美质良材?有些人天生经脉通畅练内功好上手,那就是奇才;有些人经脉不通必须练个十年八年才能打通,那就是庸才;像这种经脉不全永远也打不通的就是蠢材,不过就是这样。”他指着自己的鼻子“我,就是奇才;他,就是蠢材。”
“两个月之内会怎么样?”萧守红追问,她才不关心官水水究竟是什么样的奇才。
“好的情况是什么事也没有。”官水水说。
“坏的呢?”她小心翼翼地问。
“猝死。”官水水答。
萧守红整个人寒了一下,连公孙朝夕都是一愣。
官水水非常严肃地说:“运气不好的话,他会猝死。”
公孙朝夕和萧守红面面相觑,萧守红容颜惨淡,公孙朝夕揉了揉鼻子“我还舍不得死。”
官水水看了他半天,凉凉地说:“你的武功实在太差,不管是刀狻猊还是君霜桐,他们的内力都足以把这鬼东西压制到三五年以后,你居然两个月之后就要把它生出来了。”
“那朵桃花呢?”公孙朝夕只要不觉得痛就眉开眼笑。
“那朵桃花——”官水水淡淡地一笑“他说不定能压个十年八年,只要他不想让步,那东西在他肚子里也无可奈何。”
“那有什么,以后他们的儿子都要管我儿子叫大哥,我想到这一点就马上会偷笑了。”公孙朝夕笑吟吟地说。
胡说八道了一通,官水水留下了一些五颜六色的药,收了诊金走了。
萧守红守在床榻前,公孙朝夕一直握着她的手。
她看了他一眼“其实你自己也很害怕,对吗?”
握着萧守红的手不放,公孙朝夕笑得很奸“当然,你说呢?”
她淡淡地一笑,下颔抵在他放在锦被上的手上,平静地说:“如果真的那么难受,我会杀了你的。”她吻了吻他的手“我舍不得你难受。”
他本想说什么,最终还是没有说,静静地感觉她的下颔抵在他手上的感觉,感觉她的呼吸浅浅地吹在他的手背上。突然收起了玩笑的心情,他说:“红,黄山剑会之期快要到了,你不去?”
黄山剑会是一年一度的剑门大会,所有用剑高手都会到场精研剑术,并有比武。君霜桐是这三年来的第一名剑,威名赫赫,她虽不是前十,却也年年参加。闻言萧守红抬起头来,有些迷糊“哦,剑会之期又到了?”
“呆头凤。”公孙朝夕叹口气“要去的话,明天动身,差不多剑会前一天就能到达黄山。”他习惯地给她算路程和时间“从这里去黄山,路上有间‘不足饭斋’做的竹筒饭是人间绝品,还有个很经典的船夫,我可以介绍你坐他的快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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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实不用你守。”公孙朝夕说“想去就去吧。”
“我不想去。”她已经有些快睡着了,趴在他床前,突然昏昏欲睡地冒出一句:“什么叫做‘他有软猬甲’?明明那种东西早就被郭芙的孙子改成天下最结实的襁褓了,怎么可能还有软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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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的‘小桃’是谁?是桃如丑?”萧守红好奇地问。
“大概吧,天知道。”公孙朝夕翻了个白眼“那朵桃花拈花惹草的本事死也不改,他究竟招惹了个什么东西,天知道。”想起那毛发怪人拖长声音苍凉地呼喊“小桃”他忍不住想笑“这种宿命的对手,实在是不合那朵桃花的胃口,他喜欢漂亮的。”
萧守红想了想,放弃桃如丑的事,拍了拍他的脸颊“我只想要你好好地度过这两个月,如果两个月后你好端端的,我就告诉你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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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朝夕先是一怔,然后干笑了一声“真的?”
萧守红想起上次她猜中桃如丑就是“满楼明月梨花白”不由得嫣然一笑“原来我们总是能想到一块去。”
“我还在想一件事,你如果能猜到,我就爬起来证明我已经好了。”公孙朝夕说。
萧守红笑吟吟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儿说:“你想知道官水水说得那两个月会猝死的警告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公孙朝夕惊愕地挑着眉头看向萧守红,突然大笑起来“不愧是我喜欢的那只野乌鸦,我总是不信那名庸医有那么大度,明知道我偷走了他的兰花明露,还大公无私地给我看病。”
她连连点头,方才官水水一走她就觉得这警告很可疑。
“我是舍不得死的。”笑声中,公孙朝夕休息够了,从床上一跃而起,浑然不像半天前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人。
接下来大半个月过去,萧守红陪着公孙朝夕闲扯打牌,赌博斗鸡。公孙朝夕很是惊讶她居然会打牌,她说她本来就会,只不过绝代仙女和人打牌像什么?所以已经很多年没打过了。一开始公孙朝夕还小看了她,后来发现这女人是个赌棍,打牌她赢牌,赌博她赢彩,斗鸡她都能押对宝。如果不是公孙朝夕这种赌场高手、多年老千,必定早就在她面前输得找棵大树去吊颈了。
随着时间渐渐过去,公孙朝夕的人也渐渐显得憔悴起来,背上的红印也渐渐扩大,图案越发复杂,萧守红以指尖沿纹轻画,茫然不解其意。虽然日渐憔悴,身上的精力体力都给肚子里的怪物夺去,但公孙朝夕想的却是要找个什么借口他公孙大少才能从被西门杀“杀死”之后再重新“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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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公孙朝夕一早醒来的时候就觉得特别不同,肚子里的东西居然在轻微地动,却并不痛,低头看自己的小腹,有块地方的肌肤似乎变得分外的薄而透明,居然能依稀看见里面有个东西在缓缓地随自己的呼吸而起伏。
这就是自己肚子里的怪物?他低头端详了半天,横竖看都不像君霜桐查出来的“似蛇非蛇似龙非龙的怪物”像个什么东西的幼儿。突地那东西一颤,公孙朝夕顿觉全身乏力,那块肌肤透明的地方突然剧痛,他一咬牙,一手握碎茶杯,用锋利的瓷片边沿去划那块透明的肌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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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守红愕然端着参茶直奔公孙朝夕的房间,只见他肚子上裂了块口子,缓缓地在流血,但并不严重。床上分明有一个婴孩挥舞着拳头在哇哇大哭,公孙朝夕的表情和她一样愕然,两个人面面相觑——
怎么会是个孩子?
两个人看了半天之后终于确认,这虽然是个孩子,却又不是个孩子。
你见过背上有古怪翅膀的孩子吗?何况这孩子虽然没有一处不像人的孩子,但一生下来便睁眼能笑能哭,即没有皱巴巴也没有脐带。
而且他肩头上有一朵花。
不,一朵花的印记,像紫薇花那样丝络复杂的印记,正长在左肩头的锁骨后,甚是娇艳可爱。
这不是人的孩子,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孩子,但又确实是个孩子。
公孙朝夕看了一阵,咕哝了一句:“妖怪”便躺了回去,他解脱了。
萧守红却被这个肩后带着一层薄薄“翅膀”的孩子迷住了,那孩子是个男孩,长得很漂亮,眼睛大大的,笑容很可爱,竟然很有几分公孙朝夕狡黠的神色,肌肤出奇的白嫩细腻,比寻常出生的婴儿还要娇嫩。她轻轻地抱起那孩子放在公孙朝夕的枕边,一瞬间竟然羡慕起公孙朝夕来,真想自己也生一个和他比比,她生的孩子,绝对不会比这个难看。
一放到公孙朝夕枕边,那孩子自动转过身去抱住公孙朝夕的手臂,吮吸他的手指,然后甜甜地睡去。
她坐在床沿看着两个睡着的父子
觉得全天下的幸福,莫过以此为甚。
公孙朝夕真的生了个“儿子”马无皮听到消息赶到他床边去看热闹,看着他那“儿子”忍不住对着公孙朝夕同情地斜眼道:“我认识你这么多年,倒是从来不知道你也会生儿子。”
公孙朝夕虚弱地躺在床上,有气无力地说:“我可以把生儿子这档子事介绍给你。”
马无皮皮笑肉不笑“昆仑山那鬼地方我是万万不去的,坚决不去,死也不去。”
萧守红用块锦缎抱起那个“儿子”亲了亲婴孩“这孩子漂亮得很,比他爹漂亮多了,长大了肯定是翩翩浊世佳公子,让他娘来养,绝对不会像他爹那样油嘴滑舌差劲没品”抱着那孩子她眉开眼笑,炫耀得好像她生的一样。
“翩翩浊世佳公子?”公孙朝夕和马无皮同时翻白眼“就像你君大公子那样?”
萧守红浑然不觉身后的两道白眼,犹自幻想“娘肯定会教你四书五经琴棋诗画,让你迷死二十年后的许多小姑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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