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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上露出陶醉之极的表情。
“小哥,先去洗澡换衣服——”关伯仍然很关心我,但只限于“关心”对方星的那种感情,则近乎“溺爱。”
我点点头,不过并没有去卧室,而是转入了书房。一个一米见方的正方体大箱子摆在书桌旁边,上面贴着的黑底黄字英文标签非常醒目,竟然是来自巴西的里约热内卢。箱子正面贴着的托运清单上并没有太多的说明文字,最能引人注目的就是货物保险的那一栏,保险费两千美金,被托运物品价值六千万美金。
托运方签字的位置空着,看来是对方故意没有留下自己的姓名,这种做事方式,摆明了就是唐枪的作风。放在以前,我会笑着拆封,看看这家伙又给自己寄了什么稀奇古怪的玩意儿,而现在,我的心情一下子沉到了最底,喉咙也哽哽得非常难受。
“怎么?是不是唐枪寄来的?”方星出现在门口。
“对。”我长叹了一声,在书桌前的转椅上落座。从前我曾两次收到过这种大箱子,有一回里面装的是一套完整的西班牙牛骨,另一回则是日本海墓里挖掘出来的古代高丽珍珠袍,都给了司徒开,最终流入港岛的古玩拍卖时常。
“我觉得里面会是唐枪的遗物,而不是莫名其妙的古董。沈南,不要让个人情绪左右你的思维能力,我觉得唐枪身上的疑点颇多,他烧掉那份资料的同时,竟然向你开枪,这不得不说是一种丧心病狂的表现。还有,他说冷七要动那秘密只是一面之词,我们必须听完那录音带再综合考虑——”
方星忽然停住,走近桌子,慢慢抱住我的肩膀。
有那么一刻,我觉得两个人的心贴得极近,而且都已经疲倦得无以复加,仿佛随时都会精力枯竭而亡。
“我知道你很累,吃完饭,我们暂且休息几个小时,然后同时听录音、拆唐枪的包裹,可好?”她附在我耳边柔声低语。
我还来不及回答,关伯已经一步闯了进来,忙不迭地尴尬着大笑:“吃饭吃饭,一会儿我出去走走,你们慢慢商量正事。”
方星落落大方地起身,牵起我的手,对关伯的窃笑丝毫不以为意。
这顿饭,我和方星吃得很香,毕竟在沙漠里只吃压缩食品,胃都快给撑坏了。
关伯却吃得很少,不停地翻起手腕看表。我这才发现他刚换了一块欧米茄的新表,并且是价值不菲的二零零六新款,价值两万多港币。
“小哥,你们慢用,我出去走走,出去走走”饭只吃到一半,他便拿起餐巾擦嘴,提前离席。
我耸耸肩,对老头子的反常现象有些不解。就算他和方老太太重续旧好,总不至于像年轻人那样动不动就坐立不安吧?
方星关了餐厅里的大灯,只留一盏水晶壁灯,然后把书房里的唱机换上了一张老唱片,竟然是老一辈歌星里最具人气的凤飞飞的歌。那是关伯的珍藏,不知怎么肯交出来给方星欣赏,总之,每次看他对待方星的态度,我都会有忍不住吃飞醋的感觉。
“老歌令人怀旧,当一个人懂得怀旧时,就证明他已经彻底老了。关伯和母亲,都是一样。”方星回到桌前,脸上再次爬满了愁容。
我没有应声,沉默地搭住了她的右腕,觉得她的脉息平稳而强劲,没有任何异样。
方星说过,她预感到了自己的末日,但她不是带着活佛转世技艺的达措灵童,所以有些话并不能百分之百地肯定。
“我希望母亲和关伯能有一个圆满的结局,你呢?”她凝视着我。
“每一个人都要有圆满的结局,我保证。”我的话里带着另一层意思。
“可是,你是凡人,不是上帝,做不到逆转乾坤、颠倒生死的大事。我们身边的人一个一个死去,除了眼睁睁看着,我们又能做什么?”她猛的起身,险些碰翻了面前的水杯,挥着手臂大声说“不管了,去看唐枪和冷七留下的那些资料吧!”
拆开那包裹之前,我小心地巡视了小院的周围,并且用望远镜仔细搜索了对面的楼顶和所有住户的阳台,确信没有人在注意这边,才把书房的窗帘关闭。小楼里所有的窗帘都是加了双层遮光布的,从外面望过来,一点灯影都没有。
我掂量过包裹,重量约有二十公斤左右,至少不会是另外一块大石头。
方星已经利索地找到了抽屉里的录音机,把那卷微型带子放进去,随即按了放音键,冷七的声音响起来:“沈南,这应该算是我的遗言,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就会死在‘噬血寮’的枪下。真是奇怪,我在被自己的好友追杀着,东躲西藏,朝不保夕,说出去会有人信吗?包括你,沈南,你会相信吗?”
我取了剪刀过来,剪开厚实的封箱胶带纸,打开箱盖,里面又有一层纸箱,然后才是一只黑色的真皮文件箱。
方星伸手去掀文件箱上的银色搭扣,却被我一把格开:“慢,让我来。”
她不了解唐枪,因为唐枪最喜欢捉弄人,会在某些地方涂些无伤大雅的毒葯,专为对付那些企图从箱子里偷东西的邮差们。我俯身嗅了嗅那箱盖,先取来了一副加厚型塑胶手套戴上,才按下搭扣,把文件箱掀开。
“搭扣上涂着一种来自苏门答腊的‘痒粉’,一旦沾到皮肤上,会让人痒上三天三夜,无葯可救。”我没有责怪方星的大意,只是担心她又一次变得心不在焉的。
箱子里放满了大大小小的黑色木匣,木匣顶上,是一盒加长版的录影带。
方星怔了怔,陡然大笑:“唐枪和冷七这对好朋友,一个送咱们录音带,一个送给你录影带,难道是早就商量好的把戏?”她拿起录影带,上面的黄色标签上赫然写着“遗书”两个字。
我摇头苦笑:“唐枪喜欢搞恶作剧,先别管了,看看那木匣里是什么?”
方星挑了一个方方正正的木匣,掀开盖子,里面是一串乌沉沉的手链,由十几颗黑色的滚圆柱子串成,每一颗上都雕着一尊微笑着的佛头。再掀开一个木匣,里面是黄金雕成的一条巨龙,工艺精湛之极,非但龙的腾飞姿态维妙维肖,每一片鳞甲都湛湛有光。
“我猜,里面都是奇珍异宝,所以他才支付了高额的保费运抵这里。沈南,有这样的好朋友真的是件幸福的事,这些东西能值很多钱,绝不是保险单上的几千万。”方星和我都没有异样兴奋的感觉,甚至对出现在眼前的宝物都变得麻木起来。
想想看,见过红龙宝藏的人,怎么会对眼前这些东西动心?那些可都是货真价实的金条,并且是数都数不过来的海量金条。
方星从裤袋里取出一件东西,随手丢在书桌上,竟然是一根光灿灿的金条。
“我没听你的话,还是从鬼墓里带了它出来。江湖上都知道‘贼不走空’的道理,入了鬼墓一回,我总得带些纪念品回来。不过,很不幸的是,我怀疑这东西上带着邪气,总给我一种即将大难临头的感觉。”
她搓了搓双手,显然已经意识到自己做错了。
那些金条是红龙进献给某位神祗的,属于凡人不得擅动的供品。谁如果触犯了这一诫条,定会给自己带来难以估量的厄运。
我无言地打开电视机和放像机,把录影带插进去,低声问:“先听录音,还是先看录影带?”
假如这两份资料说的是同一件事而观点相左,那么先进入我们思想的那种说法就会产生“先入为主”的印象,影响了判断力的公正性。
“先看录影带,看看唐枪怎么说?”方星坐回沙发上去,悠闲地盘起双腿,取出一盒香烟,惬意地点燃了一支。
“是关伯给你的?”我皱皱眉。
关伯没有烟瘾,他只在下棋时才会偶尔点上一支。从年轻到现在,他最不愿意看到女孩子抽烟,谁会相信他能主动把烟拿给方星。
方星一笑,吐出一个飘飘摇摇的眼圈,洒脱地飞向房顶。
我暂时关了录音机,专心等待唐枪的这份所谓“遗书。”
画面一晃,唐枪出现在一个巨大的书房里,四周书架上摆满了泛黄的古代典籍,他面前的书桌上也东一本西一本,弄得到处都是古书。
“沈南,这是我的遗书,当你看到那标签时,千万别觉得这是在恶作剧。我没骗你,假如我一个月内不公开出现,这只箱子便会由我在巴西的朋友直接寄给你,那时候,我可能已经死了。好了,这只是一段引子,真正精彩的内容都在后面,想知道得更多,就耐下心听我继续说吧。”
这种解释合情合理,提前把箱子委托给某人,在预订日期后寄送出去,是国际间谍的常用手段。
“今天,我要说的是自己的生命起源问题。不要笑,沈南,听我说,正常人的生命是由一颗受精卵开始的,直到在母体中渡过十个月,然后分娩出世,慢慢长大。可我呢?自己产生模糊意识时,其实是在一座庞大无比的黑暗地宫里。那时候,我清楚自己不是受精卵、不是婴儿更不是孩童,而只是一种迷乱的思想意识。我知道自己是活着的,处于完完全全的蛰伏状态,像封在茧子里的蛾。”
说这些话时,唐枪的表情很严肃,不像是在开玩笑。
“地宫?难道是鬼墓下的地宫?五重鬼楼下的地宫?”方星困惑地自语着,一支烟很快就吸掉了一大半。
“有一天,地宫顶上的门开了,一个千万人簇拥的黄袍王者飘然降临。他带来了绚烂无比的光明,照亮了我一直以来的栖息地 ,然后他从腰间拔出了一柄弯弯曲曲的蛇形短剑,淡淡地对我说‘猫灵,你的死期到了’——”
脸上露出陶醉之极的表情。
“小哥,先去洗澡换衣服——”关伯仍然很关心我,但只限于“关心”对方星的那种感情,则近乎“溺爱。”
我点点头,不过并没有去卧室,而是转入了书房。一个一米见方的正方体大箱子摆在书桌旁边,上面贴着的黑底黄字英文标签非常醒目,竟然是来自巴西的里约热内卢。箱子正面贴着的托运清单上并没有太多的说明文字,最能引人注目的就是货物保险的那一栏,保险费两千美金,被托运物品价值六千万美金。
托运方签字的位置空着,看来是对方故意没有留下自己的姓名,这种做事方式,摆明了就是唐枪的作风。放在以前,我会笑着拆封,看看这家伙又给自己寄了什么稀奇古怪的玩意儿,而现在,我的心情一下子沉到了最底,喉咙也哽哽得非常难受。
“怎么?是不是唐枪寄来的?”方星出现在门口。
“对。”我长叹了一声,在书桌前的转椅上落座。从前我曾两次收到过这种大箱子,有一回里面装的是一套完整的西班牙牛骨,另一回则是日本海墓里挖掘出来的古代高丽珍珠袍,都给了司徒开,最终流入港岛的古玩拍卖时常。
“我觉得里面会是唐枪的遗物,而不是莫名其妙的古董。沈南,不要让个人情绪左右你的思维能力,我觉得唐枪身上的疑点颇多,他烧掉那份资料的同时,竟然向你开枪,这不得不说是一种丧心病狂的表现。还有,他说冷七要动那秘密只是一面之词,我们必须听完那录音带再综合考虑——”
方星忽然停住,走近桌子,慢慢抱住我的肩膀。
有那么一刻,我觉得两个人的心贴得极近,而且都已经疲倦得无以复加,仿佛随时都会精力枯竭而亡。
“我知道你很累,吃完饭,我们暂且休息几个小时,然后同时听录音、拆唐枪的包裹,可好?”她附在我耳边柔声低语。
我还来不及回答,关伯已经一步闯了进来,忙不迭地尴尬着大笑:“吃饭吃饭,一会儿我出去走走,你们慢慢商量正事。”
方星落落大方地起身,牵起我的手,对关伯的窃笑丝毫不以为意。
这顿饭,我和方星吃得很香,毕竟在沙漠里只吃压缩食品,胃都快给撑坏了。
关伯却吃得很少,不停地翻起手腕看表。我这才发现他刚换了一块欧米茄的新表,并且是价值不菲的二零零六新款,价值两万多港币。
“小哥,你们慢用,我出去走走,出去走走”饭只吃到一半,他便拿起餐巾擦嘴,提前离席。
我耸耸肩,对老头子的反常现象有些不解。就算他和方老太太重续旧好,总不至于像年轻人那样动不动就坐立不安吧?
方星关了餐厅里的大灯,只留一盏水晶壁灯,然后把书房里的唱机换上了一张老唱片,竟然是老一辈歌星里最具人气的凤飞飞的歌。那是关伯的珍藏,不知怎么肯交出来给方星欣赏,总之,每次看他对待方星的态度,我都会有忍不住吃飞醋的感觉。
“老歌令人怀旧,当一个人懂得怀旧时,就证明他已经彻底老了。关伯和母亲,都是一样。”方星回到桌前,脸上再次爬满了愁容。
我没有应声,沉默地搭住了她的右腕,觉得她的脉息平稳而强劲,没有任何异样。
方星说过,她预感到了自己的末日,但她不是带着活佛转世技艺的达措灵童,所以有些话并不能百分之百地肯定。
“我希望母亲和关伯能有一个圆满的结局,你呢?”她凝视着我。
“每一个人都要有圆满的结局,我保证。”我的话里带着另一层意思。
“可是,你是凡人,不是上帝,做不到逆转乾坤、颠倒生死的大事。我们身边的人一个一个死去,除了眼睁睁看着,我们又能做什么?”她猛的起身,险些碰翻了面前的水杯,挥着手臂大声说“不管了,去看唐枪和冷七留下的那些资料吧!”
拆开那包裹之前,我小心地巡视了小院的周围,并且用望远镜仔细搜索了对面的楼顶和所有住户的阳台,确信没有人在注意这边,才把书房的窗帘关闭。小楼里所有的窗帘都是加了双层遮光布的,从外面望过来,一点灯影都没有。
我掂量过包裹,重量约有二十公斤左右,至少不会是另外一块大石头。
方星已经利索地找到了抽屉里的录音机,把那卷微型带子放进去,随即按了放音键,冷七的声音响起来:“沈南,这应该算是我的遗言,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就会死在‘噬血寮’的枪下。真是奇怪,我在被自己的好友追杀着,东躲西藏,朝不保夕,说出去会有人信吗?包括你,沈南,你会相信吗?”
我取了剪刀过来,剪开厚实的封箱胶带纸,打开箱盖,里面又有一层纸箱,然后才是一只黑色的真皮文件箱。
方星伸手去掀文件箱上的银色搭扣,却被我一把格开:“慢,让我来。”
她不了解唐枪,因为唐枪最喜欢捉弄人,会在某些地方涂些无伤大雅的毒葯,专为对付那些企图从箱子里偷东西的邮差们。我俯身嗅了嗅那箱盖,先取来了一副加厚型塑胶手套戴上,才按下搭扣,把文件箱掀开。
“搭扣上涂着一种来自苏门答腊的‘痒粉’,一旦沾到皮肤上,会让人痒上三天三夜,无葯可救。”我没有责怪方星的大意,只是担心她又一次变得心不在焉的。
箱子里放满了大大小小的黑色木匣,木匣顶上,是一盒加长版的录影带。
方星怔了怔,陡然大笑:“唐枪和冷七这对好朋友,一个送咱们录音带,一个送给你录影带,难道是早就商量好的把戏?”她拿起录影带,上面的黄色标签上赫然写着“遗书”两个字。
我摇头苦笑:“唐枪喜欢搞恶作剧,先别管了,看看那木匣里是什么?”
方星挑了一个方方正正的木匣,掀开盖子,里面是一串乌沉沉的手链,由十几颗黑色的滚圆柱子串成,每一颗上都雕着一尊微笑着的佛头。再掀开一个木匣,里面是黄金雕成的一条巨龙,工艺精湛之极,非但龙的腾飞姿态维妙维肖,每一片鳞甲都湛湛有光。
“我猜,里面都是奇珍异宝,所以他才支付了高额的保费运抵这里。沈南,有这样的好朋友真的是件幸福的事,这些东西能值很多钱,绝不是保险单上的几千万。”方星和我都没有异样兴奋的感觉,甚至对出现在眼前的宝物都变得麻木起来。
想想看,见过红龙宝藏的人,怎么会对眼前这些东西动心?那些可都是货真价实的金条,并且是数都数不过来的海量金条。
方星从裤袋里取出一件东西,随手丢在书桌上,竟然是一根光灿灿的金条。
“我没听你的话,还是从鬼墓里带了它出来。江湖上都知道‘贼不走空’的道理,入了鬼墓一回,我总得带些纪念品回来。不过,很不幸的是,我怀疑这东西上带着邪气,总给我一种即将大难临头的感觉。”
她搓了搓双手,显然已经意识到自己做错了。
那些金条是红龙进献给某位神祗的,属于凡人不得擅动的供品。谁如果触犯了这一诫条,定会给自己带来难以估量的厄运。
我无言地打开电视机和放像机,把录影带插进去,低声问:“先听录音,还是先看录影带?”
假如这两份资料说的是同一件事而观点相左,那么先进入我们思想的那种说法就会产生“先入为主”的印象,影响了判断力的公正性。
“先看录影带,看看唐枪怎么说?”方星坐回沙发上去,悠闲地盘起双腿,取出一盒香烟,惬意地点燃了一支。
“是关伯给你的?”我皱皱眉。
关伯没有烟瘾,他只在下棋时才会偶尔点上一支。从年轻到现在,他最不愿意看到女孩子抽烟,谁会相信他能主动把烟拿给方星。
方星一笑,吐出一个飘飘摇摇的眼圈,洒脱地飞向房顶。
我暂时关了录音机,专心等待唐枪的这份所谓“遗书。”
画面一晃,唐枪出现在一个巨大的书房里,四周书架上摆满了泛黄的古代典籍,他面前的书桌上也东一本西一本,弄得到处都是古书。
“沈南,这是我的遗书,当你看到那标签时,千万别觉得这是在恶作剧。我没骗你,假如我一个月内不公开出现,这只箱子便会由我在巴西的朋友直接寄给你,那时候,我可能已经死了。好了,这只是一段引子,真正精彩的内容都在后面,想知道得更多,就耐下心听我继续说吧。”
这种解释合情合理,提前把箱子委托给某人,在预订日期后寄送出去,是国际间谍的常用手段。
“今天,我要说的是自己的生命起源问题。不要笑,沈南,听我说,正常人的生命是由一颗受精卵开始的,直到在母体中渡过十个月,然后分娩出世,慢慢长大。可我呢?自己产生模糊意识时,其实是在一座庞大无比的黑暗地宫里。那时候,我清楚自己不是受精卵、不是婴儿更不是孩童,而只是一种迷乱的思想意识。我知道自己是活着的,处于完完全全的蛰伏状态,像封在茧子里的蛾。”
说这些话时,唐枪的表情很严肃,不像是在开玩笑。
“地宫?难道是鬼墓下的地宫?五重鬼楼下的地宫?”方星困惑地自语着,一支烟很快就吸掉了一大半。
“有一天,地宫顶上的门开了,一个千万人簇拥的黄袍王者飘然降临。他带来了绚烂无比的光明,照亮了我一直以来的栖息地 ,然后他从腰间拔出了一柄弯弯曲曲的蛇形短剑,淡淡地对我说‘猫灵,你的死期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