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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好登上了东行的325普快列车。火车钻过一个又一个的山洞,使黑夜变得没完没了,极其漫长。当然,这只是一种想象。但在李好的心里,这种等待比黑夜还难受。窗外,丘陵如同波浪一样在她的视线中起伏,似乎它才是运动的主体,而火车只是一条盘踞的静物。
车上十分喧嚣,旅客们习惯于大声交谈,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压抑车轮和铁轨的碰撞声。小贩颈上挂着装满食物的篮子吆喝兜售,脸上爬满马上就要滴下来的汗水,脸色中透着可怜的盼望这种表情李好很熟悉,因为她小时候就干过这个。她是个孤儿,有三年在铁路沿线游荡的经历,她被迫跟在一群半大的男孩子身边,为他们望风,或者充当假残疾乞丐,把小腿和手臂藏在裤子里面。一天下来,她的手和小腿都变白了,毫无知觉,走路四肢发软。她拒绝继续充当乞丐,被安排练习做小偷,她的手要伸入滚烫的开水中夹出一块正在融化的肥皂这样一遍又一遍练习。然后她挎上篮子在车上兜售小点心,伺机偷窃。
就在这一天她遇到父亲。她的手伸进了他的裤兜,他发现了,用眼睛盯着她。她也用眼睛盯着他,四目相对,他没有吱声,只是看着她,终于,她回避了。这时车停了,她转身下车狂奔,李百义追赶在后面,追到车尾处一间开水房的墙角他撵上了她。她蹲在地上,这时李百义看见了她的裤子破了,露出白白的屁股。
他突然想起来,自己见过她。那时,她一边扒着从他手中抢来的盒饭一边奔跑,露出白白的屁股。可是她忘记了。
李百义的眼睛湿了。就在这一刹那,她看见了这奇怪的一幕,这个男人面对着她流了眼泪。他从兜里掏出她刚才偷的钱,放进她的篮子里。他说,姑娘,回家,把裤子补一补。啊。
她看他转身离开。这时,她已经明白了一切。她突然作出了一个奇怪的举动,追上去把钱塞回他的裤兜,他又掏出来扔进篮子,她又拿出来塞回他的裤兜这时,已经有人在喊她了,他们发现情况不妙。这时,李百义作出了一个更奇怪的举动,突然抓住她的手奔上车。很奇怪的是她并没有惊慌,而是任由他牵着上了列车。
他把她带到他的卧铺,拿出毛巾让她洗脸。又拿出自己的一条衬裤让她换上。然后把她带到餐车,为她叫了一桌菜,她吃得精光。她明白这个人在发怜悯心,所以她觉得安全,但并不完全信任。李百义把他的床让给她,她困极了,一会儿就睡死过去,在车上度过了深沉的一夜。
她醒来时,看见他正在啃吃她篮子里的面包。她心里产生一种异样的感觉,这是她多年来没有见过的一幕:那个本来陌生的男人正在毫无顾忌地吃她篮子里的面包,他难道不知道这是她的东西吗?可是他好像在拿自己家的东西一样。
从这一天开始,她正式成了这个男人的女儿。李百义给她取名叫李好,意思就是一切都要好好的。好,代表这个世界上的所有正面事物,人品好,前途好,身体好,一个好人,这是对人的本质最通俗的描绘。实际上李好也是这样来评价作为她父亲的这个男人,这是一个好的典型,是爱的榜样。他对她的爱超乎她的想象,这是自从她成为他的女儿之后的记忆。这种完全可以被称为溺爱的爱没有平添他作为父亲的自私,完全在义父的义上显示出一种超人的特质。
有一次她患了小小的感冒,李百义甚至帮他洗她的月经带。那一次是她的初潮。这让她感到奇怪,无法理解这个男人的感情。可是后来她就明白了,这个男人没有怪僻,他只是爱她。他是这个世界上最有爱心的父亲。
可是现在,李好却登上了东行的列车,去执行一个特殊的使命,把父亲送上法庭。她要去的地方就是李百义枪决那个人的地方。她靠在车窗上,痛苦仿佛已经把她研磨了千万遍。但这是结束这个痛苦的唯一方法,至少陈佐松是这么说的——这个律师用了两天时间来说服她,目的只有一个,让她作为亲属身份去报案,以取得自首的情节,据说这是挽救李百义生命的唯一方法。
起初李好强烈拒绝这个危险的做法,因为她没有在父亲嘴里或行为中得到任何自首的暗示,或许他根本不想这么做。他告诉女儿自己的经历只是出于另一个目的,一种生命上的联糸的恢复,这只是血缘的某种暗示陈佐松却有另一种说法:李百义没有信心自己投案,所以他作了一种最巧妙的暗示,让女儿促成整个事件的结束。
陈佐松曾试图让李百义对他说出真相,由此他邀李百义喝过几次酒,让他诧异的是李百义和过去一样,没有任何异样的反应,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那个插曲只是他跟女儿的一次心灵对话,和外人——是的,在这个事件上陈佐松是外人——无关。但陈佐松宁愿把它理解为一种怯弱,面临生死几乎每一个人都是怯弱的,正如有些藐视死亡的人所说的:我不怕死,只是不想和它有什么关糸。这是回避的最正当理由。但是,如果和李百义正面交锋,事情可能搞砸。所以,陈佐松经过缜密的法理判断,决定利用李好的单纯,绕过当事人李百义,强行执行一个大胆的计划,通过亲属的代行报案,可视为自首情节。加上李百义的犯罪动机和原始成因,料可从轻处罚,或可免于死刑。这是最好的结局。
李好登上了火车。她靠在车窗上,一个人望着窗外,眼泪不知流了多少遍。她无数次地想象着自己如何把警察带来,父亲登上囚车,回头向她投来疑惑一瞥的画面。可是这比另一幅画面更让她平静:父亲被押解到一片雪地上,就在一列停着的火车旁,子弹穿过了他的头颅,鲜血慢慢流到雪地上,热的血融化雪块时发出嚓嚓的垮塌声。
李好向父亲说,她要到南方出差,她的谎言很快得到父亲的相信,这不禁令她发怵。一向聪敏睿智的父亲如此轻易地相信她,而且为她准备好行李。他总是事无巨细地为女儿准备东西,这是从女儿读书开始养成的习惯,连铅笔都一支一支地为她削好,摆在文具盒里。现在,他为她准备好行李,连卫生棉都塞满了旅行包的外袋,这一点儿也不令她难为情,这是这一对父女的特殊默契。当初李百义收养她不久,她正面临初潮,习惯于流浪生活的她就用一块不知从那里弄来的卫生巾,垫上草纸了事。有一天她放学回来,看见父亲正蹲在那里洗她的卫生巾。她跑出门外,一个人蹲到野地里哭,然后发呆到傍晚。从那一刻开始,她爱上了这个男人。
她回来后,父亲已经把卫生巾晾在阳台上。然后父亲把她叫到跟前,让她以后不要再使用卫生巾了,他把一大包卫生棉放在床上。这是她第一次使用卫生棉。此后,父亲为她买卫生棉已经成了习惯,他知道什么样的卫生棉适合她。什么牌子的卫生棉是最好的。他给她买的东西都是最好的,包括卫生棉。而他自己穿的拖鞋是破的,带子断了,就用订书机订上,还穿在脚上。
临行的那天晚上,李好一夜没睡。她的心中苦楚到了几乎要死的程度。她希望父亲发现她的秘密,突然跑过来制止她,这样她也许能解脱。但对面房间没有动静。半夜听见了响声,她来到阳台上时,发现父亲也坐在阳台上,他们四目相对,有些尴尬。她的心要窜出喉咙,可是父亲没有说出那句话,他让她早点睡觉,不要误了明天的车。
李好知道那是一种心照不宣。父亲明白女儿在做什么,他只是静观其变李好宁愿这样想,因为这种想象会令她心里好受些。这意味着父亲是这一计划的同谋,他是同意女儿这样做的。这对李百义也是一种解脱。
火车已经摆脱隧洞,行驶在一片小平原上。她看见了广阔的草地。有一群绵羊在弯腰吃草。
这一幅画面给李好带来一种奇异的宁静。因为当年父亲在逃亡的火车上,也看过这样一幅画面。她相信这就是同一个地方。
即将调任市第一看守所所长的孙民接到了一个新任务,这个任务有可能使他对新职的上任延宕一段时间,但他无法拒绝。这个任务和他有关,是他在十年前处理的一次未终结的案件。嫌犯十年前像在空气中蒸发了一样,从此杳无影踪,使这个有着十几年刑侦经验的老手受挫。孙民长着不高的个头,沉默寡言,眉毛粗重,相貌堂堂,一双忧郁的眼睛使他看上去不像个警察,反而像警察的对手。这么说吧,他长得跟一个著名演员惊人的酷似,就连他懒洋洋的办案风格都和那个男演员在花样年华中的表演一样,充满了一种颓唐和萎靡的气息。
他爬上了一辆破旧的切诺基吉普车。这是他可笑的坐骑,有时会因为一些... -->>
李好登上了东行的325普快列车。火车钻过一个又一个的山洞,使黑夜变得没完没了,极其漫长。当然,这只是一种想象。但在李好的心里,这种等待比黑夜还难受。窗外,丘陵如同波浪一样在她的视线中起伏,似乎它才是运动的主体,而火车只是一条盘踞的静物。
车上十分喧嚣,旅客们习惯于大声交谈,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压抑车轮和铁轨的碰撞声。小贩颈上挂着装满食物的篮子吆喝兜售,脸上爬满马上就要滴下来的汗水,脸色中透着可怜的盼望这种表情李好很熟悉,因为她小时候就干过这个。她是个孤儿,有三年在铁路沿线游荡的经历,她被迫跟在一群半大的男孩子身边,为他们望风,或者充当假残疾乞丐,把小腿和手臂藏在裤子里面。一天下来,她的手和小腿都变白了,毫无知觉,走路四肢发软。她拒绝继续充当乞丐,被安排练习做小偷,她的手要伸入滚烫的开水中夹出一块正在融化的肥皂这样一遍又一遍练习。然后她挎上篮子在车上兜售小点心,伺机偷窃。
就在这一天她遇到父亲。她的手伸进了他的裤兜,他发现了,用眼睛盯着她。她也用眼睛盯着他,四目相对,他没有吱声,只是看着她,终于,她回避了。这时车停了,她转身下车狂奔,李百义追赶在后面,追到车尾处一间开水房的墙角他撵上了她。她蹲在地上,这时李百义看见了她的裤子破了,露出白白的屁股。
他突然想起来,自己见过她。那时,她一边扒着从他手中抢来的盒饭一边奔跑,露出白白的屁股。可是她忘记了。
李百义的眼睛湿了。就在这一刹那,她看见了这奇怪的一幕,这个男人面对着她流了眼泪。他从兜里掏出她刚才偷的钱,放进她的篮子里。他说,姑娘,回家,把裤子补一补。啊。
她看他转身离开。这时,她已经明白了一切。她突然作出了一个奇怪的举动,追上去把钱塞回他的裤兜,他又掏出来扔进篮子,她又拿出来塞回他的裤兜这时,已经有人在喊她了,他们发现情况不妙。这时,李百义作出了一个更奇怪的举动,突然抓住她的手奔上车。很奇怪的是她并没有惊慌,而是任由他牵着上了列车。
他把她带到他的卧铺,拿出毛巾让她洗脸。又拿出自己的一条衬裤让她换上。然后把她带到餐车,为她叫了一桌菜,她吃得精光。她明白这个人在发怜悯心,所以她觉得安全,但并不完全信任。李百义把他的床让给她,她困极了,一会儿就睡死过去,在车上度过了深沉的一夜。
她醒来时,看见他正在啃吃她篮子里的面包。她心里产生一种异样的感觉,这是她多年来没有见过的一幕:那个本来陌生的男人正在毫无顾忌地吃她篮子里的面包,他难道不知道这是她的东西吗?可是他好像在拿自己家的东西一样。
从这一天开始,她正式成了这个男人的女儿。李百义给她取名叫李好,意思就是一切都要好好的。好,代表这个世界上的所有正面事物,人品好,前途好,身体好,一个好人,这是对人的本质最通俗的描绘。实际上李好也是这样来评价作为她父亲的这个男人,这是一个好的典型,是爱的榜样。他对她的爱超乎她的想象,这是自从她成为他的女儿之后的记忆。这种完全可以被称为溺爱的爱没有平添他作为父亲的自私,完全在义父的义上显示出一种超人的特质。
有一次她患了小小的感冒,李百义甚至帮他洗她的月经带。那一次是她的初潮。这让她感到奇怪,无法理解这个男人的感情。可是后来她就明白了,这个男人没有怪僻,他只是爱她。他是这个世界上最有爱心的父亲。
可是现在,李好却登上了东行的列车,去执行一个特殊的使命,把父亲送上法庭。她要去的地方就是李百义枪决那个人的地方。她靠在车窗上,痛苦仿佛已经把她研磨了千万遍。但这是结束这个痛苦的唯一方法,至少陈佐松是这么说的——这个律师用了两天时间来说服她,目的只有一个,让她作为亲属身份去报案,以取得自首的情节,据说这是挽救李百义生命的唯一方法。
起初李好强烈拒绝这个危险的做法,因为她没有在父亲嘴里或行为中得到任何自首的暗示,或许他根本不想这么做。他告诉女儿自己的经历只是出于另一个目的,一种生命上的联糸的恢复,这只是血缘的某种暗示陈佐松却有另一种说法:李百义没有信心自己投案,所以他作了一种最巧妙的暗示,让女儿促成整个事件的结束。
陈佐松曾试图让李百义对他说出真相,由此他邀李百义喝过几次酒,让他诧异的是李百义和过去一样,没有任何异样的反应,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那个插曲只是他跟女儿的一次心灵对话,和外人——是的,在这个事件上陈佐松是外人——无关。但陈佐松宁愿把它理解为一种怯弱,面临生死几乎每一个人都是怯弱的,正如有些藐视死亡的人所说的:我不怕死,只是不想和它有什么关糸。这是回避的最正当理由。但是,如果和李百义正面交锋,事情可能搞砸。所以,陈佐松经过缜密的法理判断,决定利用李好的单纯,绕过当事人李百义,强行执行一个大胆的计划,通过亲属的代行报案,可视为自首情节。加上李百义的犯罪动机和原始成因,料可从轻处罚,或可免于死刑。这是最好的结局。
李好登上了火车。她靠在车窗上,一个人望着窗外,眼泪不知流了多少遍。她无数次地想象着自己如何把警察带来,父亲登上囚车,回头向她投来疑惑一瞥的画面。可是这比另一幅画面更让她平静:父亲被押解到一片雪地上,就在一列停着的火车旁,子弹穿过了他的头颅,鲜血慢慢流到雪地上,热的血融化雪块时发出嚓嚓的垮塌声。
李好向父亲说,她要到南方出差,她的谎言很快得到父亲的相信,这不禁令她发怵。一向聪敏睿智的父亲如此轻易地相信她,而且为她准备好行李。他总是事无巨细地为女儿准备东西,这是从女儿读书开始养成的习惯,连铅笔都一支一支地为她削好,摆在文具盒里。现在,他为她准备好行李,连卫生棉都塞满了旅行包的外袋,这一点儿也不令她难为情,这是这一对父女的特殊默契。当初李百义收养她不久,她正面临初潮,习惯于流浪生活的她就用一块不知从那里弄来的卫生巾,垫上草纸了事。有一天她放学回来,看见父亲正蹲在那里洗她的卫生巾。她跑出门外,一个人蹲到野地里哭,然后发呆到傍晚。从那一刻开始,她爱上了这个男人。
她回来后,父亲已经把卫生巾晾在阳台上。然后父亲把她叫到跟前,让她以后不要再使用卫生巾了,他把一大包卫生棉放在床上。这是她第一次使用卫生棉。此后,父亲为她买卫生棉已经成了习惯,他知道什么样的卫生棉适合她。什么牌子的卫生棉是最好的。他给她买的东西都是最好的,包括卫生棉。而他自己穿的拖鞋是破的,带子断了,就用订书机订上,还穿在脚上。
临行的那天晚上,李好一夜没睡。她的心中苦楚到了几乎要死的程度。她希望父亲发现她的秘密,突然跑过来制止她,这样她也许能解脱。但对面房间没有动静。半夜听见了响声,她来到阳台上时,发现父亲也坐在阳台上,他们四目相对,有些尴尬。她的心要窜出喉咙,可是父亲没有说出那句话,他让她早点睡觉,不要误了明天的车。
李好知道那是一种心照不宣。父亲明白女儿在做什么,他只是静观其变李好宁愿这样想,因为这种想象会令她心里好受些。这意味着父亲是这一计划的同谋,他是同意女儿这样做的。这对李百义也是一种解脱。
火车已经摆脱隧洞,行驶在一片小平原上。她看见了广阔的草地。有一群绵羊在弯腰吃草。
这一幅画面给李好带来一种奇异的宁静。因为当年父亲在逃亡的火车上,也看过这样一幅画面。她相信这就是同一个地方。
即将调任市第一看守所所长的孙民接到了一个新任务,这个任务有可能使他对新职的上任延宕一段时间,但他无法拒绝。这个任务和他有关,是他在十年前处理的一次未终结的案件。嫌犯十年前像在空气中蒸发了一样,从此杳无影踪,使这个有着十几年刑侦经验的老手受挫。孙民长着不高的个头,沉默寡言,眉毛粗重,相貌堂堂,一双忧郁的眼睛使他看上去不像个警察,反而像警察的对手。这么说吧,他长得跟一个著名演员惊人的酷似,就连他懒洋洋的办案风格都和那个男演员在花样年华中的表演一样,充满了一种颓唐和萎靡的气息。
他爬上了一辆破旧的切诺基吉普车。这是他可笑的坐骑,有时会因为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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