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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文学 www.59wx.cc,冰与火之歌4:群鸦的盛宴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血橙熟透了。”亲王用疲倦的嗓音评论道。侍卫队长将他的轮椅推到了阳

    台上。

    之后许久,他都不曾说话。

    关于血橙,他的评论没错。橙子不断地掉落在淡红色大理石地板上,迸裂开来。何塔每吸一口气,浓郁的甜味就充满鼻腔。亲王无疑也闻到了,他就坐在橙子树底下,卡洛特学士准备的轮椅装有乌木与钢铁制成的轮子,还配有鹅毛绒垫。

    几个小时里,唯一的声音是从喷泉池那儿传来的孩子们的嬉闹,偶尔会有轻轻一声“啪嗒”那是又一颗橙子掉落了下来。

    随后,队长隐隐听到宫殿彼端靴踏大理石的声音,犹如鼓点。

    奥芭娅来了。他熟悉她走路的方式:大步,急促,暴躁。宫门外的马厩里,她的马一定浑身是汗,而且被马刺扎得血迹斑斑。她总是骑牡马,有人听她炫耀说,她可以驯服多恩领内任何一匹马和任何一个男人。侍卫队长也听见了其他脚步声,那是卡洛特学士拖着小碎步匆匆忙忙地在后面追赶。

    奥芭娅沙德总是走得太快。她总是在追赶永远追不上的东西,侍卫队长曾听到亲王如此对女儿说。

    当她出现在三重拱门之下时,阿利欧何塔将长斧一横,挡住去路。斧头装在六尺长的山岑木柄上,她没法绕过去。“小姐,不可向前,”他的嗓门低沉浑厚,带着诺佛斯口音“不可打扰亲王。”

    在他开口之前,她的表情就如同坚石,现在愈加阴沉了。“你挡了我的路,何塔。”奥芭娅是最大的“沙蛇”将近第三十十岁,身材高大,两眼挨得很近,鼠褐色头发跟旧镇那个生下她的妓女相同。她披着斑驳的暗金色沙蚕丝斗篷,骑马装是老旧的棕色皮衣,已经磨得柔软顺贴—那是全身上下她最软的部分。她的一侧臀部盘着一根鞭子,背后挂了一面铜铁圆盾。她将长矛留在了外面,对此,阿利欧何塔谢天谢地。他很清楚这个敏捷强壮的女子不是自己的对手但对方可不这么想,而他不愿让她的鲜血洒在这片淡红色大理石地板上。

    卡洛特学士将重心在两脚之间移来移去。“奥芭娅小姐,我告诉你了”

    “他知道我父亲死了吗?”奥芭娅质问侍卫队长,对学士毫不理会,就像对待苍蝇—假如真有哪只苍蝇蠢到在她的脑袋边嗡嗡作响的话,定然是会倒大霉的。

    “他知道,”侍卫队长说“他收到了乌鸦传来的信件。”

    黑色的翅膀,死亡的讯息,细小的字体密封在凝固的红蜡之内。卡洛特一定感觉到了信中的内容,因此他交给何塔来呈递。亲王向他道谢,但久久没有拆封。整个下午,他都坐在那里,膝头放着那张羊皮纸,凝视着孩子们嬉戏,一直看到太阳落山,夜晚的空气渐渐转凉。后来,他又凝视着水面上的星光,直至月亮升起,最后才让何塔拿来火烛,好让他在黑夜的橙树下读信。

    奥芭娅摸向鞭子。“数以千计的人正徒步穿越沙漠,沿骨路北上,要和艾拉莉亚一起带我父亲回家。圣堂里挤满了人,红袍僧们点起神庙的夜火,青楼女子跟每一个找上门来的男人上床,拒收一切钱财。在阳戟城,在断臂角,在绿血河沿岸,在群山之中,在沙漠深处,所有的地方,多恩全境!女人撕扯着头发,男人愤怒地呼号。每个人都在问同一个问题—道朗在干什么?我们的亲王被谋杀了,他要如何替弟弟复仇?”她凑近侍卫队长。“然而你却说,不可打扰他!”

    “不可打扰亲王。”阿利欧何塔重复。

    侍卫队长了解自己守护的亲王。很久以前,一个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从诺佛斯来到这里,他肩宽膀粗,长着一簇浓密黑发。如今虽然头发花白,身带屡屡战伤但他的力量依旧,而且总是保持着长柄斧的锋利,正如从前那些大胡子僧侣教导的那样。她不可以过去,他告诉自己“亲王在看孩子们玩。他看孩子们玩的时候不可打扰。”

    “何塔,”奥芭娅沙德嚷道“快给我让开,否则我就夺下长柄斧—”

    “队长,”从后方传来了命令“让她进来。我跟她谈谈,”亲王声音沙哑。

    阿利欧何塔收起长柄斧,站到一边。奥芭娅瞪了他几眼,才大步跨过去,学士匆匆忙忙地继续跟进。卡洛特不过五尺高,脑袋秃得像个鸡蛋。他的脸平滑肥胖,以至于很难看出年龄,但他侍奉马泰尔家族的时间比侍卫队长更长,甚至服侍过亲王的母亲。尽管他已年迈发福,但仍然相当敏捷机智。不过他性格温和,无法与任何一条“沙蛇”对抗,侍卫队长心想。

    橙子树下的阴影中,亲王坐在轮椅里,患有痛风的腿支在身前,眼睛下面悬着深深的眼袋他失眠是因为悲伤还是因为痛风,何塔无从得知。下面的喷泉池里,孩子们仍在嬉戏。他们当中最小的不过五岁,大的九岁、十岁。一半是女孩,一半是男孩。何塔听见他们互相泼水,以尖锐的嗓音呼来喝去。“不久之前,你也是池子里的孩子,奥芭娅。”亲王说道,而奥芭娅单膝跪倒在他的轮椅跟前。

    她哼了一声“差不多有第二十年了罢,而且我在这里的时间不长。我是妓女的崽,你忘了吗?”他没有回答,于是她站起身来,双手叉腰。“我父亲被谋杀了。”

    “他死于比武审判中的决斗,”多恩亲王道“从法律上讲,不算谋杀。”

    “他是你弟弟。”

    “是的。”

    “他死了,你打算怎么办?”

    亲王费力地拨转轮椅,面朝向她。道朗马泰尔尽管只有第五十十二岁,但看起来要老得多。他软绵绵的身躯在亚麻布袍底下走了形,双腿不忍卒睹。炎症使得关节又红又肿,形状古怪:左膝像苹果,右膝像甜瓜,而脚趾头成了熟透的深红葡萄,仿佛一碰就会破裂。一条被单的重量已足以令他颤抖,然而他毫无怨言地承受着种种痛苦。沉默是君王之友,侍卫队长曾听他如此告诫女儿,言词则好比利箭,亚莲恩,一旦射出,便覆水难收。“我已写信给泰温公爵—”

    “写信?假如你有我父亲一半的骨气—”

    “我不是你父亲。”

    “这我知道。”奥芭娅的话音中充满轻蔑。

    “你想让我宣战。”

    “我知道这不可能。你无须离开你的轮椅,让我来为父亲复仇吧。你在亲口隘口有一支军队,伊伦伍德伯爵在骨路有另一支。把他们分别交给我和娜梅指挥。她沿国王大道前进,我去对付边疆地的诸侯,并向旧镇迂回。”

    “旧镇?你打算如何守住它?”

    “洗劫就够了。海塔尔家的财富—”

    “你要的是金钱?”

    “我要的是鲜血。”

    “泰温公爵会送来魔山的首级。”

    “那谁会送来泰温公爵的首级?魔山只是他的走狗。”

    亲王朝水池比个手势。“奥芭娅,看看那些孩子,假如你乐意的话。”

    “我并不乐意。我更乐意把长矛刺进泰温公爵的肚子,再让他唱卡斯特梅的雨季,我要拉出他的肠子,找找里面有没有黄金。”

    “看看那些孩子,”亲王重复“我命令你。”

    若干较年长的孩子脸朝下躺在光滑的淡红色大理石上,沐浴阳光。其余的则在远处海滩上走来走去。其中三个在建造沙城堡,高耸的尖顶犹如旧宫的长矛塔。还有第二十来个孩子聚集在大水池边观看打水仗。水池里,小孩子骑在大孩子肩头,于齐腰深的水中互相推搡,试图将对方撞倒。每当一组人倒下,水花飞溅,总是伴随着响亮的笑。他们看到一个棕栗色头发的女孩将一个淡黄色头发的男孩从他哥哥肩头推倒,头朝下落入水中。

    “你父亲玩过同样的游戏,而在他之前,我也玩过。”亲王说“我们之间相差了十岁,等他长大到可以进池子游戏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但每当回来探访母亲时,我会看着他玩耍。他从小就很勇猛,并且像水蛇一样敏捷。他经常扳倒比自己个头大得多的男孩—他出发去君临那天,跟我提起这件事,他发誓说这回也能办到,一定能,不是他这么说的话,我决不会放他走。”

    “放他走?”奥芭娅哈哈大笑“你以为可以阻止他?多恩的红毒蛇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的确如此。我只是希望能安慰—”

    “我不要你的安慰。”她的声音充满奚落。“父亲来认领我那天,母亲舍不得我走。‘她是个女孩。’她说,‘而且我不认为她属于你,我有过上千个男人。’他二话不说,便将长矛扔在我脚下,然后反手给了我母亲一耳光,打得她哭起来。‘男孩女孩,都有各自的斗争,’他说,‘诸神让我们选择武器。’他指指长矛,又指指母亲的眼泪,而我捡起了长矛。‘我告诉过你,她是我的,’父亲说完就把我带走了。一年后,母亲酗酒而死。他们说她死的时候一直在哭。”奥芭娅靠近轮椅中的亲王。“我要长矛,别无所求。”

    “这要求不简单,奥芭娅,让我考虑考虑。”

    “你已经考虑得太久。”

    “或许你说得对。等我做出决定,会即刻派人到阳戟城找你。”

    “你的决定只能是战争。”奥芭娅转身,大步离开,跟来时一样怒气冲冲。她回到马厩,换了一匹新马,再次沿大路疾驰而去。

    卡洛特学士留了下来。“亲王大人?”肥胖矮小的学士问“您的腿疼不疼?”

    亲王有气无力地笑笑。“太阳热不热?”

    “我去拿一剂止痛药?”

    “不。我得保持头脑清醒。”

    学士犹犹豫豫地说“亲王大人,让让奥芭娅小姐返回阳戟城是否明智?她一定会煽动百姓。他们都很爱您弟弟。”

    “我们也很爱他。”他用手指按住太阳穴。“是的。你说得对。我也必须赶回阳戟城。”

    卡洛特学士有些不安。“这样明智吗?”

    “不是明智之举,但非常必要。赶紧派信使去里卡索那儿,让他收拾太阳塔中的套房。通知我女儿亚莲恩,说我明天就到。”

    我的小公主。侍卫队长很想念她。

    “您会被人看见的。”学士警告。

    侍卫队长明白其中含义。两年前,当他们离开阳戟城,来到安静平和、与世隔绝的水上花园时,道朗亲王的痛风病还不及现在一半严重。那些日子,他仍然可以走动,尽管很慢,还得倚靠拐杖,每走一步都伴随着痛苦。亲王不希望敌人知道自己变得有多么羸弱,而旧宫及其影子城里布满了眼线。布满眼线,也布满他无法攀上的阶梯,侍卫队长心想,他得长出翅膀才能登上太阳塔。

    “我必须让人看见。局势若不加以调控,势必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必须提醒多恩人,他们还有个亲王。”他无力地笑笑。“尽管他已经衰老,还患有痛风。”

    “假如您回到阳戟城,就得接受弥赛菈公主的觐见,”卡洛特说“白骑士跟她在一起您知道,他会给太后写信。”

    “我想他会的。”

    白骑士。侍卫队长皱起眉头。亚历斯爵士护卫他的公主来到多恩,就跟阿利欧何塔当年护送亲王的夫人一样。真奇怪,连他们的名字也有点像:阿利欧与亚历斯。然而相似之处仅止于此,侍卫队长彻底离开了诺佛斯及那里的大胡子僧侣们,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却仍为铁王座效力。亲王曾有几次派何塔去阳戟城办事,每当他看到那个身披雪白披风的人,都会感到莫名的悲哀。他感觉到,总有一天,他们两个将做殊死拼斗;到时候,奥克赫特会一命呜呼,被侍卫队长的长柄斧击碎头颅。想到这里,他的手不禁沿着斧子的岑木柄上下摸索,思量这一天到底是远是近。

    “下午快过完了,”亲王说“我们明早出发。天一亮就把我的轿子准备好。”

    “遵命。”卡洛特鞠躬行礼。侍卫队长站到一边让他通过,听着他的脚步声渐渐消失。

    “队长?”亲王的声音十分微弱。

    何塔握着长斧走向前去,岑木在他手掌中感觉就像女人的肌肤般光滑。他走到轮椅跟前,斧柄往地上一跺,但亲王眼中只有那些孩子。“你有没有兄弟姐妹,队长?”他问“年轻时,在诺佛斯的时候?有没有呢?”

    “都有,”何塔说“两个哥哥,三个姐姐。我最小。”最小,最不受欢迎。这意味着又一张嗷嗷待哺的嘴,又一个吃得太多的男孩,而衣服很快便穿不下。难怪他们把他卖给大胡子僧侣。

    “我最大,”亲王说“现在却只剩下我一个。当年莫尔斯和奥利法相继死于襁褓之后,我放弃了想要兄弟的念头。伊莉亚出生时我九岁,正在盐海岸当侍从,乌鸦带来消息,说我母亲临盆早了一月,我已经够大,知道那意味着孩子活不下去。甚至当戈根勒斯大人告诉我,说我有了个妹妹时,我还对他断言,她很快就会死。然而她活了下来,圣母慈悲,虽然身体落下了病根,但她毕竟活了下来。一年后,奥柏伦呱呱坠地。他们在这池子里玩耍时,我已经长大成人;今天我仍然坐在此处,他们却不在了。”

    对此,阿利欧何塔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他只是个侍卫队长,即使这么多年之后,对于这片土地及土地上的七面神祗来说,他仍然是个陌生人。效忠。服从。守护。十六岁时他立下誓言,就在他跟战斧成婚的那一天。单纯的誓言,单纯的人,大胡子僧侣们如此评价。没有人训练他去安慰悲伤的亲王。

    正当他琢磨着该怎么说时,又一只橙子“啪”的一声砸落下来,落地的地方离亲王不到一尺。道朗听到声音怔了怔,仿佛被砸疼了似的。“够了,”他长叹一声“够了。让我一个人待着,阿利欧,让我再多看孩子们玩几个钟头。”

    太阳落下,空气变得凉爽,孩子们到室内用晚餐去了,亲王依然留在橙树下,面朝平静的水池和远方的大海。仆人带给他一碗紫橄榄,还有淡面包、奶酪和山藜豆酱。他吃了一点,又喝了一杯甜腻浓烈的红酒,他喜爱这种酒。喝完之后,他又满上一杯。有时候,在黎明前的黑暗时分,他会在轮椅中沉沉睡去,只有到了那时,侍卫队长才将他推下月光照耀的廊坊,经过一排雕纹的梁柱,穿越优雅的拱门,来到一间靠海的屋子,里面有一张铺着清爽的亚麻布被单的大床。侍卫队长推动轮椅时,道朗发出呻吟,但诸神保佑,他没有醒。

    侍卫队长的卧室跟亲王的相邻。他坐在窄床上,从角落里找出磨石和油布,开始动手干活。保持长斧的锋利,给他烫上烙印那天,大胡子僧侣们告诉过他。他始终如一。

    何塔一边磨斧子,一边想到了诺佛斯,想到了山上的上城与河边的下城。他仍然记得三口洪钟的鸣声,努姆低沉的轰鸣震得他每根骨头都颤抖,那拉的声音高傲雄壮,尼尔则如同清脆的笑语。冬糕的味道再次充盈口中,里面有姜、松果和一点樱桃,通常就着那萨喝下去—“那萨”就是盛在铁杯中的发酵的山羊奶兑蜂蜜。他仿佛看到母亲身穿松鼠皮领的裙服,这件衣服她每年只穿一次,就在全家去看狗熊沿罪人阶梯跳舞的日子。大胡子僧侣将烙铁按在他胸口中央,他闻到毛发烧焦的气味,疼痛如此剧烈,他以为自己已经心跳停止。然而阿利欧何塔没有退缩,斧标烙印处的毛发此后再也没有长回来。

    等两边斧刃都锋利到可以用来刮胡子,侍卫队长才将他岑木和钢铁做的爱妻放倒在床上。他一边打哈欠,一边脱下脏外衣,随意扔到地板上,然后在稻草为底的床上伸展身子。想到烙印,感觉有点痒,因此他在阖眼前不得不挠了挠。我该把那些掉落的橙子收集起来,他心想,睡觉时能梦见它们酸酸甜甜的味道,还有指头黏糊糊的红色汁液。

    黎明来得太快。马厩外面,三座马轿中最小的那座已经准备好了,雪松轿身,红丝悬帘。侍卫队长从驻扎在流水花园的第三十十名长矛兵中挑选了第二十人随行护送,其余的留下来守卫离宫和孩子,这些孩子很多是诸侯和富商的子女。

    尽管亲王说天一亮就出发,但阿利欧何塔知道他会耽搁。学士帮道朗马泰尔洗澡,用浸有舒缓药液的麻布包扎他肿胀的关节。侍卫队长穿上一件符合身份的铜鳞甲,披起飘荡的黄褐色沙蚕丝披风,以免太阳直射铜甲。今天似乎会很热,侍卫队长早就放弃了沉重的马毛坎肩和镶铁皮衣,那是在诺佛斯时穿的,在多恩,它们会煮熟里面的人。但他保留了有锋利尖刺的铁半盔,并用橙色丝绸把尖刺包起来,丝绸缠绕着尖顶—不然太阳直射到金属上,回宫之前,他就会头痛的。

    等他准备完毕后,亲王仍然没有出发。他决定在离开前用早餐:一只血橙,一盘加火腿和火胡椒粉煎的海鸥蛋火腿。他还要跟几个他特别宠爱的孩子道别:达特家的男孩,布莱克蒙夫人的孩子,还有一个圆脸孤女,她父亲曾在绿血河沿岸贩卖布匹和香料。道朗跟他们说话时腿上一直盖着华丽的密尔毛毯,以免这些年轻人见到他绑绷带的肿胀关节。

    上路时已过正午,亲王坐轿,卡洛特学士骑驴,其余人步行。五个长矛兵走在前面,五个走在后面,轿子两侧又各有五个。阿利欧何塔把长柄斧搭在肩头,行在亲王座轿的左手边,那是他最熟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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