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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夏日,原先像猫毛一样温暖柔软的防化服粘贴在皮肤上,黏黏糊糊,令人生厌。
收到郑K死亡的消息后,作为同事、好友和亲密接触者,卢赫第一时间来到这座距离120号掩体最近的白色巨塔下。
他之前来过这里,星海广场,是“捉猫”行动伊始最先路过的一座。
向日的弧面镜围绕熔岩塔,镜群之间有序排列着一具具半裸露的白骨。其中一具很特别,与这片井井有条的墓地格格不入。
那是郑K的尸体,相比于其它已严重风化的,郑K的这一具格外新鲜。
眼球干瘪,嵌在眼窝深处,与永恒的黑眼圈融为一体。颧骨上的皮肉因失水而变得紧致,紧紧绷在骨骼上,几近透明。脸颊深陷,本就缺肌少肉的地方皱缩到极限,像风干的章鱼皮。
他的下颌骨死死闭合,像在誓死保卫灵魂的秘密,直到时间将他化为尘埃。
只是没能安然走到时间尽头,便被晚归的捉猫队尾所发现。
“别看我的笔记本。”
这是郑K留下的唯一一句遗言,同塔里其它充满温情的遗愿不同,郑K的这句显得格外刻意。
好像在手举扩音喇叭高喊:快看我的笔记本!
“郑K死亡事故调查小组”已在几个小时前正式成立,数名组员手攥样本袋,脖子上挂相机,胳膊下夹着笔记本,在尸骨中来回穿梭。
他们中的一些是第一次见识如此浩然而凄悲的坟墓,弯腰采样或拍照时,脚后跟抖得很明显。更有甚者,直接放声大哭。
那人跪在一具尸骨前,不断用手抹面罩。面罩里鼻涕一把泪一把,糊了满脸,可他擦不到。
那人哭得实在是悲怆,让卢赫狠狠共情。他连忙赶过去,安静地陪在那人身边。
“这是我亲弟弟。”那人哭诉。
卢赫哭笑不得,直挠后脑勺,“都风化成骨架了,还能看出来这是你弟?”
“这就是我弟。他生来畸形,右手有6根手指,多出的一根长在无名指旁,像有两根无名指。”
那泪人指着半裸露在地面上的手,“小指旁的2号无名指上的这枚戒指我认得,是我未来弟媳妇送给他的。镀金,定制的,不贵重,但心意很深。”
“我弟曾跟我讨论一晚上,他的婚戒应该戴到哪根指头上。我嫌烦,随口说2。因为我觉得他2。”
“末日前夕,那对小情侣吵架分居,后来我们都互相失联了。我刚刚在塔里看见我弟给他未来媳妇留言,说他要去掩体里生活。可再走出来却看到他死在这里。”
“刘小芳,我要去掩体里了,向东走最近的一个,看到后请与我汇合。”那人哭得嗷嗷的,“宋方武你个大傻子,你不是要去掩体吗?死在这里做什么?”
卢赫一头雾水,像刚看完一部狗血言情剧,只觉得宋方武他那不知道叫什么的弟弟,留下的那句遗言,特别熟悉。
[刘小芳,我要去掩体里了,向东走最近的一个,看到后请与我汇合。]
“你确定这话是你弟留的?”卢赫问。
“我确定,刘小芳是我未来弟媳的名字,字迹是我弟的我很熟悉。”
“可是为什么他都决定去掩体了,还会死在这里?”卢赫再问。
“我怎么知道?他那么2的一个人,我又不2。他的心思,我怎么揣摩得到?”宋方武悲伤到语无伦次了。
卢赫觉得奇怪,招呼人过来给宋方武他弟仔仔细细拍了一组照片,还刮下一块干皮,放进样本袋里,打算拿回掩体里测序,确认尸骨的身份。
有句话说,一个人想像自己不懂得的事很容易浪漫。
末日废墟上的白色巨塔,曾用无数句温情之言,把一座充满活葬尸骸的坟墓变得格外浪漫。
可如果尸骨身份确认属实,那么这份浪漫背后一定隐... -->>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夏日,原先像猫毛一样温暖柔软的防化服粘贴在皮肤上,黏黏糊糊,令人生厌。
收到郑K死亡的消息后,作为同事、好友和亲密接触者,卢赫第一时间来到这座距离120号掩体最近的白色巨塔下。
他之前来过这里,星海广场,是“捉猫”行动伊始最先路过的一座。
向日的弧面镜围绕熔岩塔,镜群之间有序排列着一具具半裸露的白骨。其中一具很特别,与这片井井有条的墓地格格不入。
那是郑K的尸体,相比于其它已严重风化的,郑K的这一具格外新鲜。
眼球干瘪,嵌在眼窝深处,与永恒的黑眼圈融为一体。颧骨上的皮肉因失水而变得紧致,紧紧绷在骨骼上,几近透明。脸颊深陷,本就缺肌少肉的地方皱缩到极限,像风干的章鱼皮。
他的下颌骨死死闭合,像在誓死保卫灵魂的秘密,直到时间将他化为尘埃。
只是没能安然走到时间尽头,便被晚归的捉猫队尾所发现。
“别看我的笔记本。”
这是郑K留下的唯一一句遗言,同塔里其它充满温情的遗愿不同,郑K的这句显得格外刻意。
好像在手举扩音喇叭高喊:快看我的笔记本!
“郑K死亡事故调查小组”已在几个小时前正式成立,数名组员手攥样本袋,脖子上挂相机,胳膊下夹着笔记本,在尸骨中来回穿梭。
他们中的一些是第一次见识如此浩然而凄悲的坟墓,弯腰采样或拍照时,脚后跟抖得很明显。更有甚者,直接放声大哭。
那人跪在一具尸骨前,不断用手抹面罩。面罩里鼻涕一把泪一把,糊了满脸,可他擦不到。
那人哭得实在是悲怆,让卢赫狠狠共情。他连忙赶过去,安静地陪在那人身边。
“这是我亲弟弟。”那人哭诉。
卢赫哭笑不得,直挠后脑勺,“都风化成骨架了,还能看出来这是你弟?”
“这就是我弟。他生来畸形,右手有6根手指,多出的一根长在无名指旁,像有两根无名指。”
那泪人指着半裸露在地面上的手,“小指旁的2号无名指上的这枚戒指我认得,是我未来弟媳妇送给他的。镀金,定制的,不贵重,但心意很深。”
“我弟曾跟我讨论一晚上,他的婚戒应该戴到哪根指头上。我嫌烦,随口说2。因为我觉得他2。”
“末日前夕,那对小情侣吵架分居,后来我们都互相失联了。我刚刚在塔里看见我弟给他未来媳妇留言,说他要去掩体里生活。可再走出来却看到他死在这里。”
“刘小芳,我要去掩体里了,向东走最近的一个,看到后请与我汇合。”那人哭得嗷嗷的,“宋方武你个大傻子,你不是要去掩体吗?死在这里做什么?”
卢赫一头雾水,像刚看完一部狗血言情剧,只觉得宋方武他那不知道叫什么的弟弟,留下的那句遗言,特别熟悉。
[刘小芳,我要去掩体里了,向东走最近的一个,看到后请与我汇合。]
“你确定这话是你弟留的?”卢赫问。
“我确定,刘小芳是我未来弟媳的名字,字迹是我弟的我很熟悉。”
“可是为什么他都决定去掩体了,还会死在这里?”卢赫再问。
“我怎么知道?他那么2的一个人,我又不2。他的心思,我怎么揣摩得到?”宋方武悲伤到语无伦次了。
卢赫觉得奇怪,招呼人过来给宋方武他弟仔仔细细拍了一组照片,还刮下一块干皮,放进样本袋里,打算拿回掩体里测序,确认尸骨的身份。
有句话说,一个人想像自己不懂得的事很容易浪漫。
末日废墟上的白色巨塔,曾用无数句温情之言,把一座充满活葬尸骸的坟墓变得格外浪漫。
可如果尸骨身份确认属实,那么这份浪漫背后一定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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