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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想念自家娘亲和大姊了,所以就飞回去了。
秋娟儿却是抬起两个手指头捏了捏她的鼻子,笑吟吟地教训道:“说过多少遍喇,在小孩子面前,不准这样吓唬人喇,会教坏孩子的。”
“是、是,姐姐说得对。”晨丫头嘻嘻一笑,稍稍抬了抬屁股儿,然后直接骑上了娟儿的大腿,又掰掉了我正在揉抚娟儿的手板,一边说着“娘亲要和夭夭亲嘴”,一边嘟着嘴皮子往娟儿的嘴唇上凑了上去玩舌吻……根据她自己的说法呢,为了和娟儿肚里的娃子加强肉体上的联系,她必须要和娟儿多多互动才行,比如交换一下各式各样的体液之类的——嗯,说白了就是女同游戏。
对于这种蕾丝小嗜好嘛,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坏处倒没有见过,好处却是非常明显的,就是这两妞儿之间的感情在互动之中变得极其亲昵了。晨丫头原本就是个孤单缺爱的娃嘛,而娟儿年长了好几岁,性子温和,脾气温顺,对人体贴入微的,两人日夜相处之下,晨丫头好容易就对她生出依恋的感觉来了,给我的感觉有点像是亦姐亦母的样子。
可能晨丫头自己也不曾发觉的,不过看在我这个旁观者的眼里,她对于娟儿的态度不仅是尊敬佩服的,还好有点依恋、依赖的感觉。
我认为这应该是晨丫头自小缺少母爱的缘故,这个情感上的空白被温柔的娟儿恰逢其会地填补上了。
为嘛说是“恰逢其会”呢,就是因为晨丫头的蕾丝玩伴、亦即是子夏那呆鸟早在半个月前就已经飞走了,说是想念自家娘亲和大姊,所以就领着苏钰一起飞回去找家人团聚去了,于是乎、这个蕾丝对象的空缺就由娟儿补上了……然之后,补着补着就补出不一样的感情来了,因为娟儿更贴心,更温柔,对她可谓是关怀备至的。
当然了,那两妞儿的关系既然如此和谐,那么我每晚上的性福自然也是满意度极高的。
……
这天有个大人物滚来我家拜访,原本我以为是为呆鸟而来的,其实却不然,这大人物只是来借钱的……
我大大地“日”了一声,差点咬着自己的舌头了,着实料想不到,这个借钱人居然就是那个声闻九州的李太白就算了,还居然是个早已经白了小半边头的老太婆……想当初听闻李白是个女子的时候,我还曾意婬过她的朗朗风姿呢……玛德,真是日了狗了。
而更加让我无语的是,我家的小李晨居然跟这个李太白有那么一点远房亲戚的关系,虽然血缘已经疏远得很了,不过要是翻着族谱论辈分的话,那个李太白还得恭恭敬敬地喊晨丫头一声“小姑姑”,而我也勉强算是个小姑丈。
说是大人物吧,其实也没有多大,她实际上只是个名声比较响的落魄文人而已。当然她年轻时确实是个挥金如土的富二代,不过就是因为只晓得挥金不晓得赚金,终于败光了身家,弄得现在穷逼得很,只能依人而生。她这次来此,就是打算借点钱财做盘缠,然后去投奔正在宣州当官的叔叔。
不说是大人物吧,不过人家的狂放不羁却也算得上是个人物,即便是为借钱而来的,也完全不将辈分礼数放在眼内,只喊晨丫头做“晨丫头”,喊我做“宁小子”,对娟小妾更是连眼眉也不睄一下。
“丫头”在这时代的用法,多是指没结婚的年轻女子,还可以用于称呼小婢女。而“小子”也多含有轻视的意思。
对于李白那个老太婆的轻慢态度,我倒是表示没啥所谓,不过晨丫头就不太乐意了,而秋娟儿就更直接,朝我表示很不待见她,还偷偷劝我赶紧拿两匹绢随便打发了她就算了……好凄凉的太白娘子啊,竟然混到如斯田地,连我家这两个小妞儿都瞧不起她……
虽然嘛,出于对“诗仙”之名的敬仰,我是有心留她住在我家住到死为止的……估计她也没几年好活了,我记得她就是死在宣州的,不过晨主母和娟小妾都表示相当不待见她,那没法子了,只好送上两杯甜酒,再多给她一点银子在路上花吧……好吧,再多送辆马车给她好了,老太婆怕是腿脚不便利了。
而她对此的回报,倒是挺符合其本色的,送了我一首小诗。
这诗题目叫做《金陵留别》:
风吹桃花满院香,吴姬暖酒劝客尝。
金陵子弟来相送,欲行不行各尽觞。
请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未完待续)
说是想念自家娘亲和大姊了,所以就飞回去了。
秋娟儿却是抬起两个手指头捏了捏她的鼻子,笑吟吟地教训道:“说过多少遍喇,在小孩子面前,不准这样吓唬人喇,会教坏孩子的。”
“是、是,姐姐说得对。”晨丫头嘻嘻一笑,稍稍抬了抬屁股儿,然后直接骑上了娟儿的大腿,又掰掉了我正在揉抚娟儿的手板,一边说着“娘亲要和夭夭亲嘴”,一边嘟着嘴皮子往娟儿的嘴唇上凑了上去玩舌吻……根据她自己的说法呢,为了和娟儿肚里的娃子加强肉体上的联系,她必须要和娟儿多多互动才行,比如交换一下各式各样的体液之类的——嗯,说白了就是女同游戏。
对于这种蕾丝小嗜好嘛,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坏处倒没有见过,好处却是非常明显的,就是这两妞儿之间的感情在互动之中变得极其亲昵了。晨丫头原本就是个孤单缺爱的娃嘛,而娟儿年长了好几岁,性子温和,脾气温顺,对人体贴入微的,两人日夜相处之下,晨丫头好容易就对她生出依恋的感觉来了,给我的感觉有点像是亦姐亦母的样子。
可能晨丫头自己也不曾发觉的,不过看在我这个旁观者的眼里,她对于娟儿的态度不仅是尊敬佩服的,还好有点依恋、依赖的感觉。
我认为这应该是晨丫头自小缺少母爱的缘故,这个情感上的空白被温柔的娟儿恰逢其会地填补上了。
为嘛说是“恰逢其会”呢,就是因为晨丫头的蕾丝玩伴、亦即是子夏那呆鸟早在半个月前就已经飞走了,说是想念自家娘亲和大姊,所以就领着苏钰一起飞回去找家人团聚去了,于是乎、这个蕾丝对象的空缺就由娟儿补上了……然之后,补着补着就补出不一样的感情来了,因为娟儿更贴心,更温柔,对她可谓是关怀备至的。
当然了,那两妞儿的关系既然如此和谐,那么我每晚上的性福自然也是满意度极高的。
……
这天有个大人物滚来我家拜访,原本我以为是为呆鸟而来的,其实却不然,这大人物只是来借钱的……
我大大地“日”了一声,差点咬着自己的舌头了,着实料想不到,这个借钱人居然就是那个声闻九州的李太白就算了,还居然是个早已经白了小半边头的老太婆……想当初听闻李白是个女子的时候,我还曾意婬过她的朗朗风姿呢……玛德,真是日了狗了。
而更加让我无语的是,我家的小李晨居然跟这个李太白有那么一点远房亲戚的关系,虽然血缘已经疏远得很了,不过要是翻着族谱论辈分的话,那个李太白还得恭恭敬敬地喊晨丫头一声“小姑姑”,而我也勉强算是个小姑丈。
说是大人物吧,其实也没有多大,她实际上只是个名声比较响的落魄文人而已。当然她年轻时确实是个挥金如土的富二代,不过就是因为只晓得挥金不晓得赚金,终于败光了身家,弄得现在穷逼得很,只能依人而生。她这次来此,就是打算借点钱财做盘缠,然后去投奔正在宣州当官的叔叔。
不说是大人物吧,不过人家的狂放不羁却也算得上是个人物,即便是为借钱而来的,也完全不将辈分礼数放在眼内,只喊晨丫头做“晨丫头”,喊我做“宁小子”,对娟小妾更是连眼眉也不睄一下。
“丫头”在这时代的用法,多是指没结婚的年轻女子,还可以用于称呼小婢女。而“小子”也多含有轻视的意思。
对于李白那个老太婆的轻慢态度,我倒是表示没啥所谓,不过晨丫头就不太乐意了,而秋娟儿就更直接,朝我表示很不待见她,还偷偷劝我赶紧拿两匹绢随便打发了她就算了……好凄凉的太白娘子啊,竟然混到如斯田地,连我家这两个小妞儿都瞧不起她……
虽然嘛,出于对“诗仙”之名的敬仰,我是有心留她住在我家住到死为止的……估计她也没几年好活了,我记得她就是死在宣州的,不过晨主母和娟小妾都表示相当不待见她,那没法子了,只好送上两杯甜酒,再多给她一点银子在路上花吧……好吧,再多送辆马车给她好了,老太婆怕是腿脚不便利了。
而她对此的回报,倒是挺符合其本色的,送了我一首小诗。
这诗题目叫做《金陵留别》:
风吹桃花满院香,吴姬暖酒劝客尝。
金陵子弟来相送,欲行不行各尽觞。
请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