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新华夏生活馆(二)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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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对于大明的小农经济,其实我也曾经设想过对策。既然我们赚不到普通小农的钱,那就赚大明富豪的钱。”
“大明富豪?他们的钱怎么赚呢?”
“那要你们想个辙啊。可以说,大明的市场经济,就是他们支撑起来的。我有一个设想呢,就是在大明来个新华夏的新生活运动。”
“说的具体点。”
“具体点就是,将新华夏的一些比较“高端”点的东西,挪到大明去,吸引大明富豪的注意力。比如,新华夏的住宅,新华夏的服饰,新华夏的交通工具,等等,都可以移植过去,让他们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向新华夏先进文明的生活方式靠拢,这不仅有经济意义,还有政-治意义,可以扩大新华夏在大明的影响,让大明民间也能够对新华夏产生好感。”
“这些按照道理都是很美好的,可是电力设备与交通工具按照政策都是不许外传的啊。”
“不属于新华夏的土地,确实不能拥有这些设施设备,可是,大使馆或者租界,可是属于新华夏的领土。而且,所有的政策都不会一成不变的,完全可以根据需要修改。”
“不错,是这个理儿。”石才顺点头。
在大明,想要找到合适的地点并不好找。首先,这个地点位置要足够繁华,有大量的富人聚集,这样才能有足够的财富来源。然后还需要一个很大的空地,才能让新华夏所谓的示范小区有建设用地。
最后还真找到了一个合意的地区,那就是南京玄武湖东北岸,钟山西面。这个地区依山傍水,虽然新华夏人不相信风水,但是在汉人看来就是就是绝佳之地。不过,就冲着风景秀丽,新华夏的居民小区想要卖出去并不困难。而南京就不说了,是此时大明的首都所在,而繁华程度,在江南地区也是仅次于苏杭的所在。甚至由于此时大明国都所在地的缘故,必将成为天下第一等地区。
更妙的是,明清两代南京的市中心在后世的玄武区附近,两江总督以及现在的大明中央都在这个区域。这两个地方相距不过十公里。而此时的玄武湖西北岸,还是一片荒芜,人烟稀少,很方便拆迁。
按照新华夏的规划,新华夏的大使馆将建在玄武湖畔,在靠近大使馆的区域,沿着玄武湖与钟山脚下,修建居民区,全部是二三层楼、大小不同的别墅区。毕竟,这些都是给汉人富豪修建的,自然是按照豪华标准建造并装修。
与大明的谈判并不顺利。
大明的中央官员也有许多是在新华夏进修的人,知道一些现代国家所应该关注主权内容,并不是那些虚无缥缈的面子啊,礼节啊什么的。现在的他们已经明白了许多实在的东西。至少一点,在大明的土地上实行别国的律法肯定是不合理的,这是对国家主权最大的侵犯。即使是新华夏要求的,在大使馆区域实行新华夏的律法都颇有微词。
此时的国际法刚刚起步,还没有成型,也没有形成大使馆区域属于派遣国的规定,因此,大明对此表示异议也就理解了。
新华夏与大明经过多次协商,确立了对等原则,即大明与新华夏互派大使,并设立大使馆,双方都各自拥有在对方大使馆区域的主权。
至于新华夏所希望建立的经济特区,大明表示可以批给土地,并给以一定的税收优惠,但是,一定要实施大明律法。
新华夏最后还是同意了这个合理要求,但是要求新华夏在特区所发生的案件有知情权与陪审权,以确保法律得到公平实施。
大明也表示同意。
不仅在律法层面,在实质性的好处方面,大明也没少要。在新华夏学习过的大明官员,将什么是该得的,什么是可以放弃的,可是分得一清二楚。
他们通过新华夏的种种规划图,知道新华夏建立的小区可是有电力设施的,就那明亮的灯光,就让人不忍释怀。还有宽敞的马路规划,那可都是水泥板铺设的大马路,宽敞平坦。
他们表示,除了批给新华夏上万平米的大使馆区域,还可以租给新华夏5万平米的地块50年,并且放弃将来50年的地租,代价就是新华夏帮助建设一个贯穿南京城区的两纵两横主干道,并通行有轨电车。给南京城区建设输电线路,至少需要修到市中心,满足市区十万人的生活照明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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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对于大明的小农经济,其实我也曾经设想过对策。既然我们赚不到普通小农的钱,那就赚大明富豪的钱。”
“大明富豪?他们的钱怎么赚呢?”
“那要你们想个辙啊。可以说,大明的市场经济,就是他们支撑起来的。我有一个设想呢,就是在大明来个新华夏的新生活运动。”
“说的具体点。”
“具体点就是,将新华夏的一些比较“高端”点的东西,挪到大明去,吸引大明富豪的注意力。比如,新华夏的住宅,新华夏的服饰,新华夏的交通工具,等等,都可以移植过去,让他们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向新华夏先进文明的生活方式靠拢,这不仅有经济意义,还有政-治意义,可以扩大新华夏在大明的影响,让大明民间也能够对新华夏产生好感。”
“这些按照道理都是很美好的,可是电力设备与交通工具按照政策都是不许外传的啊。”
“不属于新华夏的土地,确实不能拥有这些设施设备,可是,大使馆或者租界,可是属于新华夏的领土。而且,所有的政策都不会一成不变的,完全可以根据需要修改。”
“不错,是这个理儿。”石才顺点头。
在大明,想要找到合适的地点并不好找。首先,这个地点位置要足够繁华,有大量的富人聚集,这样才能有足够的财富来源。然后还需要一个很大的空地,才能让新华夏所谓的示范小区有建设用地。
最后还真找到了一个合意的地区,那就是南京玄武湖东北岸,钟山西面。这个地区依山傍水,虽然新华夏人不相信风水,但是在汉人看来就是就是绝佳之地。不过,就冲着风景秀丽,新华夏的居民小区想要卖出去并不困难。而南京就不说了,是此时大明的首都所在,而繁华程度,在江南地区也是仅次于苏杭的所在。甚至由于此时大明国都所在地的缘故,必将成为天下第一等地区。
更妙的是,明清两代南京的市中心在后世的玄武区附近,两江总督以及现在的大明中央都在这个区域。这两个地方相距不过十公里。而此时的玄武湖西北岸,还是一片荒芜,人烟稀少,很方便拆迁。
按照新华夏的规划,新华夏的大使馆将建在玄武湖畔,在靠近大使馆的区域,沿着玄武湖与钟山脚下,修建居民区,全部是二三层楼、大小不同的别墅区。毕竟,这些都是给汉人富豪修建的,自然是按照豪华标准建造并装修。
与大明的谈判并不顺利。
大明的中央官员也有许多是在新华夏进修的人,知道一些现代国家所应该关注主权内容,并不是那些虚无缥缈的面子啊,礼节啊什么的。现在的他们已经明白了许多实在的东西。至少一点,在大明的土地上实行别国的律法肯定是不合理的,这是对国家主权最大的侵犯。即使是新华夏要求的,在大使馆区域实行新华夏的律法都颇有微词。
此时的国际法刚刚起步,还没有成型,也没有形成大使馆区域属于派遣国的规定,因此,大明对此表示异议也就理解了。
新华夏与大明经过多次协商,确立了对等原则,即大明与新华夏互派大使,并设立大使馆,双方都各自拥有在对方大使馆区域的主权。
至于新华夏所希望建立的经济特区,大明表示可以批给土地,并给以一定的税收优惠,但是,一定要实施大明律法。
新华夏最后还是同意了这个合理要求,但是要求新华夏在特区所发生的案件有知情权与陪审权,以确保法律得到公平实施。
大明也表示同意。
不仅在律法层面,在实质性的好处方面,大明也没少要。在新华夏学习过的大明官员,将什么是该得的,什么是可以放弃的,可是分得一清二楚。
他们通过新华夏的种种规划图,知道新华夏建立的小区可是有电力设施的,就那明亮的灯光,就让人不忍释怀。还有宽敞的马路规划,那可都是水泥板铺设的大马路,宽敞平坦。
他们表示,除了批给新华夏上万平米的大使馆区域,还可以租给新华夏5万平米的地块50年,并且放弃将来50年的地租,代价就是新华夏帮助建设一个贯穿南京城区的两纵两横主干道,并通行有轨电车。给南京城区建设输电线路,至少需要修到市中心,满足市区十万人的生活照明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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