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天我要炸平长沙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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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到这篇字的人都注意,如果有一天,你在长沙的黄兴路步行街,或者是五一大道的kfc,或者是501路车上看见一个戴着橘色棒球帽,穿白色的nike板鞋,左耳上有一个别针形状的耳钉的男孩子,如果那么巧他正好在抽一根红双喜,那么请你告诉他,刘知奇,只要他一个笑容,就已炸毁了我心中整个长沙。
[a]
2007年1月16日21点20分,一场大雪自长沙上空轰轰烈烈地落下,如同一场恢弘而盛大的爱情盛开在我的视野,我站在宿舍的阳台上伸出手去,洁白的雪花在我的掌心里顷刻消失,楼下有女生在大声地欢闹。
刘知奇,那一刻我只能想起你。
我给你打电话,网络繁忙。我可以想像此时此刻有多少人在跟自己的亲人,朋友,爱人分享喜悦。可是你算是我的谁呢?我一遍一遍不死心地打,却一次又一次地听见那个冰冷的女声在说,对不起,你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我黯然地放弃,然后,你的名字就在我的手机上亮起来,铃声是我喜欢的陶吉吉在唱,就是爱你爱着你我接通电话,你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听起来那么快乐的样子,你问我,怎么啦,总是正在通话中呢。
你看我们多傻,居然同时在打对方的电话。
我笑着说,下雪了下雪了,这是不是你长这么大第一次看到真正的雪啊?你说,是啊,广州没雪的,所以我现在很激动,转念你又说,但是你应该不是第一次看到了啊,怎么也这么兴奋啊?
我一时竟不知道如何回答,要我怎么好意思说呢,每次看到好东西想跟你分享的心情总是那么强烈。
你那边又女孩子的声音,叫你一起玩。我无比纠结地质问你,你恩恩啊啊了半天解释说那是朋友的朋友,你别乱想。我的手指绞着头发不甘心地说,那你绝对不能碰她们。你笑得反复副要撒手人寰,知道啦。
挂掉电话我深呼吸,对着天空说,刘知奇,你只能是我的。
我跑回宿舍换好衣服,披散着头发就冲出去了,从我住的一区到你住的二区一共有四个转角,将近六千米的距离。我那双价值500多的靴子在雪地里踏呀跑呀一点都不觉得心疼,雪花在我的头发上结了冰,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你,我心里的欢喜就忍不住要溢出来。
见你之前先买一包红双喜,再买两凭喜力,都是你喜欢的东西。超市的老板一边找零钱一边调侃我,美女怎么一个人呢?我装作生气的样子瞪他,谁说我一个人,我现在就去找我亲爱的。
呵,刘知奇,我总跟人家说你是我亲爱的,谎言重复一千次就是真理。所以我也就理所当然地认为本来就应该是这样。在我的手机电话簿里,你没有名没有姓,只有两个字,爱人。按照音序排列,是永远的第一位。
第一个转角,我想起我们之间的故事的最初。
[b]
众所周知,是我先追你的。说起来也觉得奇怪,你实在不算帅也不算太高,还顶着一头好像被雷辟过的发型,每天戴着一顶棒球帽,胸前挂着lg的巧克力手机,整日都趴在桌子上睡觉。
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喜欢的男孩子,定要够帅够高够拉风,还要有钱到男生一定会嫉妒女生一定会爱慕的程度。
刘知奇,说实话,这些硬件你没一项达标。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你身上的气质就像一支锋利的箭瞬间就洞穿了我柔软的心脏。你偶尔漂向周围的淡漠眼神,你站在走廊上抽烟的姿势,还有某天你打哈欠的样子,都被我细心地收藏在心里,原本是不小心,说起来却像是刻意一般。
有一次我忘了带打火机,伸手向前排的男生借,他对我说,你后面那个人有,我的手向后一勾,再回过头去,居然是你,而我的手指竟然勾住了你的衣领,露出了你锁骨附近白皙的皮肤,你傻呆呆地看着我,我也傻呆呆的看着你,忘记了动弹。过了片刻,我红着脸说,借打火机给我用一下。
递火机给我的时候我看到了你的手指,那么漂亮的一双手,漂亮得让我嫉妒。我认为它天生就应该用来弹感情或者画画。我说谢谢,你点点头,自始至终你没有开口说一句话,这就是你和我第一次接触。
我隐隐约约猜到,你应该是不喜欢我这样张狂得女孩子的。所以很久之后我跟一说起那件事你才恍然大悟地说,原来是你。
你居然不记得那时的我,这不免让我这个有点小美貌和小才华的家伙感到郁闷。
班上组织活动,我不管不顾地要跟你分在一个组,我不是不矜持也不是没自尊。只是,在我心里,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爱情更有价值,金钱,权利,虚荣,浮华,都不及你一个笑容重要。你那么呆的人,如果我不主动一点,只怕你一辈子都不知道我喜欢你。
我们坐在海岛船上,我的脸色顷刻由兴奋的通红变成恐惧的苍白,我知道我的心脏不太好,于是下意识地握住你的手,而那时我们说的话加起来还没有超过十句。我想,你一定会认为我是轻浮的女生吧。我正想开口跟你解释,你却看除了我的慌乱,微笑着对我说,没事的,我在这里。
我的世界在那一刹那炸裂,心脏急速跳动中几乎听见风声和雨滴,我闭上眼睛把头埋在你的怀里,刘知奇,这一刻周遭有怎样的眼神我不管,只要有你在我就觉得心安。
暮色弥漫的黄昏,我们坐在烈士公园的草地上聊天,我问你,喜欢长沙吗?你摇头,这里没有广州好,也没有朋友。
你的神情落寞地可以掐出水来,我的心脏泛起一阵柔软的绞痛,我拍这胸口说,长沙有长沙的好,我证明给你看。
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我会在这份感情里越陷越深。
[c]
我猜得果然没错,你不喜欢我,你拒绝了我。
你说你只能是一个好朋友,而不能是一个好的男朋友。我接受了你这套荒谬的说辞,心里到底还是有些不情愿,无非都是借口吧,若是真的喜欢,又有什么是不能逾越的。
你不喜欢我,却不能让我不喜欢你,虽然我知道你并不高兴,但是我还是高调地向全世界宣布了我的感情。我说,就算全世界与我为敌我也还是要爱你。
十一月之后长沙的温度逐渐降下来了,你要出去办点事却找不到地方。你眼巴巴地看着我,像可怜的小狗。我恨死了你那个表情,每次我一不高兴你就那么无辜又委屈的看着我,我再有气都发不出来,你甚至不用开口我就会甘愿为你赴汤蹈火。
你真是太狡猾了。
那么冷的天我故意穿了一件单薄的没有口袋的外套,在站牌下等车的时候我装作若不经风的样子说,好冷哦。你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无奈地牵起我的手小心翼翼地放进你的口袋里。我得意洋洋地像,到底还是我比较厉害。
我们就以那样的姿势在长沙的大街上逛,路人看我的眼神仿佛都在说,这就是在爱情里了。我的手指与你的手指紧紧扣在一起,其实你不过是随便牵了牵我的手,却让我误会这就是所谓的天长和地久。
在五一大道的kfc门口你停下来问我,进去避避风好不好?我嘟嘟囔囔地说,真小气,都不请我吃东西。你把我拖道柜台前说,你总是不让我把话说完,谁说不吃啦。然后嬉笑着对kfc里的小姐说,我们要两份儿童套餐。
我哇哇大叫,我是成熟妩媚的小女人,我不吃那么幼稚的东西。
你伸出中指弹我的额头,猪啊,现在买儿童套餐送多啦a梦公仔啊,你不是说过你很喜欢它吗。
温暖如春灯火如昼的kfc里,我的眼睛突然好想流泪,虽然你是不喜欢我,但是你肯牵我的手,你肯把我随意说的话放在心上,这让我觉得很感动,我转过脸去不屑地说,... -->>
请看到这篇字的人都注意,如果有一天,你在长沙的黄兴路步行街,或者是五一大道的kfc,或者是501路车上看见一个戴着橘色棒球帽,穿白色的nike板鞋,左耳上有一个别针形状的耳钉的男孩子,如果那么巧他正好在抽一根红双喜,那么请你告诉他,刘知奇,只要他一个笑容,就已炸毁了我心中整个长沙。
[a]
2007年1月16日21点20分,一场大雪自长沙上空轰轰烈烈地落下,如同一场恢弘而盛大的爱情盛开在我的视野,我站在宿舍的阳台上伸出手去,洁白的雪花在我的掌心里顷刻消失,楼下有女生在大声地欢闹。
刘知奇,那一刻我只能想起你。
我给你打电话,网络繁忙。我可以想像此时此刻有多少人在跟自己的亲人,朋友,爱人分享喜悦。可是你算是我的谁呢?我一遍一遍不死心地打,却一次又一次地听见那个冰冷的女声在说,对不起,你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我黯然地放弃,然后,你的名字就在我的手机上亮起来,铃声是我喜欢的陶吉吉在唱,就是爱你爱着你我接通电话,你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听起来那么快乐的样子,你问我,怎么啦,总是正在通话中呢。
你看我们多傻,居然同时在打对方的电话。
我笑着说,下雪了下雪了,这是不是你长这么大第一次看到真正的雪啊?你说,是啊,广州没雪的,所以我现在很激动,转念你又说,但是你应该不是第一次看到了啊,怎么也这么兴奋啊?
我一时竟不知道如何回答,要我怎么好意思说呢,每次看到好东西想跟你分享的心情总是那么强烈。
你那边又女孩子的声音,叫你一起玩。我无比纠结地质问你,你恩恩啊啊了半天解释说那是朋友的朋友,你别乱想。我的手指绞着头发不甘心地说,那你绝对不能碰她们。你笑得反复副要撒手人寰,知道啦。
挂掉电话我深呼吸,对着天空说,刘知奇,你只能是我的。
我跑回宿舍换好衣服,披散着头发就冲出去了,从我住的一区到你住的二区一共有四个转角,将近六千米的距离。我那双价值500多的靴子在雪地里踏呀跑呀一点都不觉得心疼,雪花在我的头发上结了冰,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你,我心里的欢喜就忍不住要溢出来。
见你之前先买一包红双喜,再买两凭喜力,都是你喜欢的东西。超市的老板一边找零钱一边调侃我,美女怎么一个人呢?我装作生气的样子瞪他,谁说我一个人,我现在就去找我亲爱的。
呵,刘知奇,我总跟人家说你是我亲爱的,谎言重复一千次就是真理。所以我也就理所当然地认为本来就应该是这样。在我的手机电话簿里,你没有名没有姓,只有两个字,爱人。按照音序排列,是永远的第一位。
第一个转角,我想起我们之间的故事的最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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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是我先追你的。说起来也觉得奇怪,你实在不算帅也不算太高,还顶着一头好像被雷辟过的发型,每天戴着一顶棒球帽,胸前挂着lg的巧克力手机,整日都趴在桌子上睡觉。
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喜欢的男孩子,定要够帅够高够拉风,还要有钱到男生一定会嫉妒女生一定会爱慕的程度。
刘知奇,说实话,这些硬件你没一项达标。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你身上的气质就像一支锋利的箭瞬间就洞穿了我柔软的心脏。你偶尔漂向周围的淡漠眼神,你站在走廊上抽烟的姿势,还有某天你打哈欠的样子,都被我细心地收藏在心里,原本是不小心,说起来却像是刻意一般。
有一次我忘了带打火机,伸手向前排的男生借,他对我说,你后面那个人有,我的手向后一勾,再回过头去,居然是你,而我的手指竟然勾住了你的衣领,露出了你锁骨附近白皙的皮肤,你傻呆呆地看着我,我也傻呆呆的看着你,忘记了动弹。过了片刻,我红着脸说,借打火机给我用一下。
递火机给我的时候我看到了你的手指,那么漂亮的一双手,漂亮得让我嫉妒。我认为它天生就应该用来弹感情或者画画。我说谢谢,你点点头,自始至终你没有开口说一句话,这就是你和我第一次接触。
我隐隐约约猜到,你应该是不喜欢我这样张狂得女孩子的。所以很久之后我跟一说起那件事你才恍然大悟地说,原来是你。
你居然不记得那时的我,这不免让我这个有点小美貌和小才华的家伙感到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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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坐在海岛船上,我的脸色顷刻由兴奋的通红变成恐惧的苍白,我知道我的心脏不太好,于是下意识地握住你的手,而那时我们说的话加起来还没有超过十句。我想,你一定会认为我是轻浮的女生吧。我正想开口跟你解释,你却看除了我的慌乱,微笑着对我说,没事的,我在这里。
我的世界在那一刹那炸裂,心脏急速跳动中几乎听见风声和雨滴,我闭上眼睛把头埋在你的怀里,刘知奇,这一刻周遭有怎样的眼神我不管,只要有你在我就觉得心安。
暮色弥漫的黄昏,我们坐在烈士公园的草地上聊天,我问你,喜欢长沙吗?你摇头,这里没有广州好,也没有朋友。
你的神情落寞地可以掐出水来,我的心脏泛起一阵柔软的绞痛,我拍这胸口说,长沙有长沙的好,我证明给你看。
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我会在这份感情里越陷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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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得果然没错,你不喜欢我,你拒绝了我。
你说你只能是一个好朋友,而不能是一个好的男朋友。我接受了你这套荒谬的说辞,心里到底还是有些不情愿,无非都是借口吧,若是真的喜欢,又有什么是不能逾越的。
你不喜欢我,却不能让我不喜欢你,虽然我知道你并不高兴,但是我还是高调地向全世界宣布了我的感情。我说,就算全世界与我为敌我也还是要爱你。
十一月之后长沙的温度逐渐降下来了,你要出去办点事却找不到地方。你眼巴巴地看着我,像可怜的小狗。我恨死了你那个表情,每次我一不高兴你就那么无辜又委屈的看着我,我再有气都发不出来,你甚至不用开口我就会甘愿为你赴汤蹈火。
你真是太狡猾了。
那么冷的天我故意穿了一件单薄的没有口袋的外套,在站牌下等车的时候我装作若不经风的样子说,好冷哦。你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无奈地牵起我的手小心翼翼地放进你的口袋里。我得意洋洋地像,到底还是我比较厉害。
我们就以那样的姿势在长沙的大街上逛,路人看我的眼神仿佛都在说,这就是在爱情里了。我的手指与你的手指紧紧扣在一起,其实你不过是随便牵了牵我的手,却让我误会这就是所谓的天长和地久。
在五一大道的kfc门口你停下来问我,进去避避风好不好?我嘟嘟囔囔地说,真小气,都不请我吃东西。你把我拖道柜台前说,你总是不让我把话说完,谁说不吃啦。然后嬉笑着对kfc里的小姐说,我们要两份儿童套餐。
我哇哇大叫,我是成熟妩媚的小女人,我不吃那么幼稚的东西。
你伸出中指弹我的额头,猪啊,现在买儿童套餐送多啦a梦公仔啊,你不是说过你很喜欢它吗。
温暖如春灯火如昼的kfc里,我的眼睛突然好想流泪,虽然你是不喜欢我,但是你肯牵我的手,你肯把我随意说的话放在心上,这让我觉得很感动,我转过脸去不屑地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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