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一章 列阵决战(一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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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瑰说到这里,语速越来越快,脸色也象喝醉了酒似的,变得红润起来,他挥舞着拳头,厉声道:“想想吧,要是这时候撤军,回去免不了要给隋人秋后算账,各个击破,最好的结果也就是象我那叔父一样,给抓到大兴软禁起来,以后永远地离开自己的族人和峒子。是为自由而战,还是屈辱地去死,听凭各位选择!”
帐内的众人个个沉默不语,李光仕动了动嘴,想要说话,最后还是忍了下来。高千里叹了口气:“任军师,你说的这些我们都懂,但是现在要是撤军回峒,还有转环的余地,未必象你说的这样不堪,真要是打到底,那连这个转环的余地也没有了!”
王仲宣冷笑道:“你们以为现在还有转环的余地?你们以为没参与攻杀韦洸的那一战,隋狗们就会放过你们了?这些天攻打番禺城,你们哪个峒子不出过人,没攻过城?大家当初歃血而盟,而且现在手上都有隋人的血,这个干系谁也别想着脱掉。我王仲宣打死了韦洸,不指望能回头,你们其实也是一样!”
任瑰“嘿嘿”一笑:“王渠帅说得对,只有抱团能活,分散开必死无疑,拼一下,打赢这仗才有招安的希望,在战场上得不到的东西,靠着投降更不可能得到。听我的安排和打法,隋军主力一定会在中央,到时候两翼拖着冯盎的走狗兵,中央集中全力突破隋军,一定可以赢下这仗!”
高千里的眼中突然透出了一丝坚定,他咬了咬牙,说道:“那就再信你一回,这次可是赌上我们这些渠帅和头领们全峒的身家性命了!都交给你任军师啦!”
这话一出,在场的众多渠帅和首领们纷纷点头称是,任瑰脸上一丝得意的表情一闪而过:“那大家抓紧时间先去伐木,做盾牌和挡板吧!”
五天以后,番禺城北十里处。两支大军摆开了漫长的阵线,隔了三里的距离相对,北边的中央是三千黑衣黑甲的隋军,而两翼则是四万蛮军。没有旗帜,阵形散乱,以各自的村峒为单位,东一堆西一堆,几百人一伙儿地集中在一起。形成两个黑压压的大团,除了各自的中军有两面隋字大旗外,没有任何旗帜。
而反观中央的三千隋军,则是旗帜林立,正面散开的两里左右宽的阵线,五十人一队,战队与驻队相互交错,五十人的一队都有两面旗子,与两边喧闹不已的蛮兵盟军相比,这支军队沉默不语。前排的士兵们带着恶鬼面当,举着强弓劲弩,但面当后的双眼中都闪着凛冽的杀气和对战斗的渴望。
而在隋军的对面,十万蛮军也列下了大阵,其实算不得什么阵,基本上就是三大团,跟隋军两翼的蛮兵一样,完全没有旗号和组织,几百人一群地围成一个团体,杂乱无章地挤在一起。只是两边的蛮兵们都显得有些无精打采。心事重重,只有中央的蛮兵们,倒是看着纪律性强了许多,能列出些还算整齐的行列。
任瑰和王仲宣各骑了一匹矮脚马。岭南这里根本没有牧场,战马是完全无法饲养的,这种矮脚的西南马高度只有标准战马的三分之二高,跟驴子差不多的体形,可是在这岭南之地,居然也成了大将的座骑。
王仲宣笑着用马鞭指向与自己正对面的隋军方阵:“哈哈。任军师,你看看这所谓的隋军主力,稀稀拉拉的也就三千人,看来我们之前都过于小心了,要是早知道就他们这点人,连盾牌也不用做了,直接冲过去一通砍杀就完事了,哈哈。”
任瑰的脸上也轻松了不少,但嘴上仍说着:“王帅,还是不可轻敌啊,你看他们手中的弓弩,可都是些硬扎的家伙,当初周帅的部队应该也是小瞧了对手,正面冲锋,才会败在他们的强弓硬弩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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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瑰说到这里,语速越来越快,脸色也象喝醉了酒似的,变得红润起来,他挥舞着拳头,厉声道:“想想吧,要是这时候撤军,回去免不了要给隋人秋后算账,各个击破,最好的结果也就是象我那叔父一样,给抓到大兴软禁起来,以后永远地离开自己的族人和峒子。是为自由而战,还是屈辱地去死,听凭各位选择!”
帐内的众人个个沉默不语,李光仕动了动嘴,想要说话,最后还是忍了下来。高千里叹了口气:“任军师,你说的这些我们都懂,但是现在要是撤军回峒,还有转环的余地,未必象你说的这样不堪,真要是打到底,那连这个转环的余地也没有了!”
王仲宣冷笑道:“你们以为现在还有转环的余地?你们以为没参与攻杀韦洸的那一战,隋狗们就会放过你们了?这些天攻打番禺城,你们哪个峒子不出过人,没攻过城?大家当初歃血而盟,而且现在手上都有隋人的血,这个干系谁也别想着脱掉。我王仲宣打死了韦洸,不指望能回头,你们其实也是一样!”
任瑰“嘿嘿”一笑:“王渠帅说得对,只有抱团能活,分散开必死无疑,拼一下,打赢这仗才有招安的希望,在战场上得不到的东西,靠着投降更不可能得到。听我的安排和打法,隋军主力一定会在中央,到时候两翼拖着冯盎的走狗兵,中央集中全力突破隋军,一定可以赢下这仗!”
高千里的眼中突然透出了一丝坚定,他咬了咬牙,说道:“那就再信你一回,这次可是赌上我们这些渠帅和头领们全峒的身家性命了!都交给你任军师啦!”
这话一出,在场的众多渠帅和首领们纷纷点头称是,任瑰脸上一丝得意的表情一闪而过:“那大家抓紧时间先去伐木,做盾牌和挡板吧!”
五天以后,番禺城北十里处。两支大军摆开了漫长的阵线,隔了三里的距离相对,北边的中央是三千黑衣黑甲的隋军,而两翼则是四万蛮军。没有旗帜,阵形散乱,以各自的村峒为单位,东一堆西一堆,几百人一伙儿地集中在一起。形成两个黑压压的大团,除了各自的中军有两面隋字大旗外,没有任何旗帜。
而反观中央的三千隋军,则是旗帜林立,正面散开的两里左右宽的阵线,五十人一队,战队与驻队相互交错,五十人的一队都有两面旗子,与两边喧闹不已的蛮兵盟军相比,这支军队沉默不语。前排的士兵们带着恶鬼面当,举着强弓劲弩,但面当后的双眼中都闪着凛冽的杀气和对战斗的渴望。
而在隋军的对面,十万蛮军也列下了大阵,其实算不得什么阵,基本上就是三大团,跟隋军两翼的蛮兵一样,完全没有旗号和组织,几百人一群地围成一个团体,杂乱无章地挤在一起。只是两边的蛮兵们都显得有些无精打采。心事重重,只有中央的蛮兵们,倒是看着纪律性强了许多,能列出些还算整齐的行列。
任瑰和王仲宣各骑了一匹矮脚马。岭南这里根本没有牧场,战马是完全无法饲养的,这种矮脚的西南马高度只有标准战马的三分之二高,跟驴子差不多的体形,可是在这岭南之地,居然也成了大将的座骑。
王仲宣笑着用马鞭指向与自己正对面的隋军方阵:“哈哈。任军师,你看看这所谓的隋军主力,稀稀拉拉的也就三千人,看来我们之前都过于小心了,要是早知道就他们这点人,连盾牌也不用做了,直接冲过去一通砍杀就完事了,哈哈。”
任瑰的脸上也轻松了不少,但嘴上仍说着:“王帅,还是不可轻敌啊,你看他们手中的弓弩,可都是些硬扎的家伙,当初周帅的部队应该也是小瞧了对手,正面冲锋,才会败在他们的强弓硬弩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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