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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的是找不到理由予以拒绝的。
顾骏清楚地记得,在体育场简陋的休息室里,一名战士的脸色甚至比执行枪决的罪犯还要苍白难看。顾骏知道,这位战士是一名行刑队员,他手中紧握着的钢枪将结束一名罪犯的性命。他显然是第一次干这样的事,缺乏最起码的心理准备。公审大会还没开始,一切都在筹备之中。市里的领导已经到了,他的任务是在大会上宣布公审结果。顾骏认识这位领导,他是市里负责政法的副书记,为了侦破张焰强奸杀人案,他不止一次从百忙中抽出时间,接见过参加侦破工作的公安人员。他作出的指示是:“从严从快从重处理此案,坚决打退阶级敌人的嚣张气焰。”张焰强奸杀人案一度被列为市里的大案要案,为了迅速破案,在这位政法副书记的直接关怀下,一场侦破此案的人民战争打响了。
一九七五年的夏天,梅城的老百姓几乎没人不知道张焰强奸杀人案。从来没有一桩案子如此地深入过人心,为了排查到凶手,各个街道各个居民点都进行了广泛的调查。那是一种地毯似的排查,这座城市中所有有过犯罪前科的人员,都被集中起来严加讯问,一个个都得老实交待他们在案件发生那天晚上的一举一动。人们茶余饭后都在议论这件事,各式各样的猜测都有,流言蜚语到处传播。这件案子的影响实在太大了,大得仿佛这件案子不破,公安机关就不能定下心来再做别的任何事。
张焰强奸杀人案的侦破,在当年的确存在着不同寻常的意义。正是因为影响太大,才使得那一年国庆节前夕召开的公审大会,无论是从规模,还是从自发参加大会的人数,都是空前绝后。体育场人山人海,进出体育场的道路,在大会召开的一个小时以前,就令人难以置信地堵了起来。结果当犯罪分子要被押进体育场时,竟然发现无路可走,不得不临时抽调公安干警疏通交通。人们涌过来挤过去,目的都是为了能走近一些,能清楚地看见张焰究竟长得是什么模样。人们对着他指手划脚,大声议论,那情形就跟过节看戏一样。
公审大会延误了十几分钟才开始,公安干警按着主持人念的名单,将罪犯一个接一个押到主席台下,然后便是宣读判决书。那位政法副书记是山东人,他的山东方言在梅城的老百姓听来,显得非常的铿锵有力。每个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在判决书上的最后几句话都是一样的,都是“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恨,判处某某某死刑,立即执行。”公审大会后的一段时间内,梅城的孩子们都模仿着那位政法副书记的山东话,大声地宣布判处自己的游戏同伴死刑。
3
顾骏最初读到小说中描绘的张火临刑前的神态,感到巨大的震惊。在这本推理小说中,张焰的名字被改成了张火,顾骏感到震惊的是小说逼真地描写了当时的情景。太真实了,正是因为这种逼真的描写,才让顾骏决定从头至尾好好地把这小说读一遍。
是顾骏的一个老朋友的儿子将这部推理小说推荐给他看的。老朋友的儿子在本市的一家报纸工作,他无意中读到了这篇小说,觉得这本书实际上是对顾骏一种直接的诽谤。尽管在小说的扉页上庄重地写着:“本书纯属虚构。”任何在这座城市里长大的人,只要听说过张焰强奸杀人案,都会明白无误地相信书中写的就是这个案子。事实上,在这本书问世以前,已经有作家根据这案子写过小说。问题在于,这本书完全是以一种否定的办法来写。顾骏在这本书中,成了一名犯了判断错误的愚昧警官,因为他的愚昧和失误,一个无辜的人被判处了死刑。
一家电视台看中了这部小说,有意将它改成电视连续剧。由于这是本地作者写的小说,报社迫不及待地报道了这一消息。在中国的电视剧中,人民警察从来都是正面形象,然而这本小说的历史背景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因此便可理解为是对四人帮极左路线的一种控诉,而被审查部门轻易通过。老朋友的儿子将这本书推荐给顾骏的目的,是希望他能站出来说话,如果公安机关对这本书提出抗议,电视台就不会再拍这样的电视剧。电视剧的影响实在太大,几乎所有的市民天天晚上都在看电视剧,一旦这部电视剧真拍出来,顾骏一世的英名恐怕都会被损害。
顾骏并不在乎自己的名声会有什么影响。从来就没有什么一生都是正确的人。当然,他的思想有过斗争,作为当事人之一,读完了这本推理小说之后,虽然在书中存在着大量的不实之辞,存在着那种一眼就看出来的编造痕迹,存在着明显漏洞和矛盾,然而有些细节却太让顾骏震动。有些细节是虚构,但是这些虚构的细节却是真实的。这是一种巧合的真实。
小说在描写了公审大会以后,又接着描写那位负责侦破工作的警官如何感到心里很不踏实,他似乎已经意识到事情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尽管他得到了上级的嘉奖和表扬,可是他并不高兴。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出了什么差错,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后悔也来不及了。
这天晚上,他独自一个人喝了三两白酒,结果吐得到处都是。他是一个有酒量的人,在平时这点酒根本算不了什么,但是他的心情不好。他醉了,醉得很厉害。他的眼前老是出现那个就在今天被处决的所谓罪犯的形象。已经成为冤魂的张焰,那双大大的眼睛正盯着他看,这双眼睛将使他一辈子得不到安宁。
顾骏忘不了自己那天晚上确实是喝醉了。正像小说写的那样,他并没有喝多少酒。离开体育场以后,他骑着自行车回到了派出所,将系在腰间的手枪放进保险箱里。这支手枪完全是个摆设,因为派出所连一粒子弹也没有。那年头对公安人员的枪支管理非常严格,所有的枪支都不配备子弹,那些没有子弹的枪支只能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吓唬吓唬人。顾骏回到派出所的时候,天已经黑下来,伙房的老陈说别回去吃晚饭,就在食堂里,他给炒两个好菜。顾骏说,他还是回去吃,菜可以炒,可以放在饭盒子里带回去。他若有所失的神情,害得老陈以为又出了什么事。顾骏在办公室里待到九点钟才离开,这时候,饭盒子里的炒猪肝早就凉了,他锁上了办公室的门,悄悄地离开了派出所。在回家的路上,他敲开一家已经关门的小店,向睡在里面值班的营业员买了一瓶白酒。
兵的是找不到理由予以拒绝的。
顾骏清楚地记得,在体育场简陋的休息室里,一名战士的脸色甚至比执行枪决的罪犯还要苍白难看。顾骏知道,这位战士是一名行刑队员,他手中紧握着的钢枪将结束一名罪犯的性命。他显然是第一次干这样的事,缺乏最起码的心理准备。公审大会还没开始,一切都在筹备之中。市里的领导已经到了,他的任务是在大会上宣布公审结果。顾骏认识这位领导,他是市里负责政法的副书记,为了侦破张焰强奸杀人案,他不止一次从百忙中抽出时间,接见过参加侦破工作的公安人员。他作出的指示是:“从严从快从重处理此案,坚决打退阶级敌人的嚣张气焰。”张焰强奸杀人案一度被列为市里的大案要案,为了迅速破案,在这位政法副书记的直接关怀下,一场侦破此案的人民战争打响了。
一九七五年的夏天,梅城的老百姓几乎没人不知道张焰强奸杀人案。从来没有一桩案子如此地深入过人心,为了排查到凶手,各个街道各个居民点都进行了广泛的调查。那是一种地毯似的排查,这座城市中所有有过犯罪前科的人员,都被集中起来严加讯问,一个个都得老实交待他们在案件发生那天晚上的一举一动。人们茶余饭后都在议论这件事,各式各样的猜测都有,流言蜚语到处传播。这件案子的影响实在太大了,大得仿佛这件案子不破,公安机关就不能定下心来再做别的任何事。
张焰强奸杀人案的侦破,在当年的确存在着不同寻常的意义。正是因为影响太大,才使得那一年国庆节前夕召开的公审大会,无论是从规模,还是从自发参加大会的人数,都是空前绝后。体育场人山人海,进出体育场的道路,在大会召开的一个小时以前,就令人难以置信地堵了起来。结果当犯罪分子要被押进体育场时,竟然发现无路可走,不得不临时抽调公安干警疏通交通。人们涌过来挤过去,目的都是为了能走近一些,能清楚地看见张焰究竟长得是什么模样。人们对着他指手划脚,大声议论,那情形就跟过节看戏一样。
公审大会延误了十几分钟才开始,公安干警按着主持人念的名单,将罪犯一个接一个押到主席台下,然后便是宣读判决书。那位政法副书记是山东人,他的山东方言在梅城的老百姓听来,显得非常的铿锵有力。每个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在判决书上的最后几句话都是一样的,都是“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恨,判处某某某死刑,立即执行。”公审大会后的一段时间内,梅城的孩子们都模仿着那位政法副书记的山东话,大声地宣布判处自己的游戏同伴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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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骏最初读到小说中描绘的张火临刑前的神态,感到巨大的震惊。在这本推理小说中,张焰的名字被改成了张火,顾骏感到震惊的是小说逼真地描写了当时的情景。太真实了,正是因为这种逼真的描写,才让顾骏决定从头至尾好好地把这小说读一遍。
是顾骏的一个老朋友的儿子将这部推理小说推荐给他看的。老朋友的儿子在本市的一家报纸工作,他无意中读到了这篇小说,觉得这本书实际上是对顾骏一种直接的诽谤。尽管在小说的扉页上庄重地写着:“本书纯属虚构。”任何在这座城市里长大的人,只要听说过张焰强奸杀人案,都会明白无误地相信书中写的就是这个案子。事实上,在这本书问世以前,已经有作家根据这案子写过小说。问题在于,这本书完全是以一种否定的办法来写。顾骏在这本书中,成了一名犯了判断错误的愚昧警官,因为他的愚昧和失误,一个无辜的人被判处了死刑。
一家电视台看中了这部小说,有意将它改成电视连续剧。由于这是本地作者写的小说,报社迫不及待地报道了这一消息。在中国的电视剧中,人民警察从来都是正面形象,然而这本小说的历史背景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因此便可理解为是对四人帮极左路线的一种控诉,而被审查部门轻易通过。老朋友的儿子将这本书推荐给顾骏的目的,是希望他能站出来说话,如果公安机关对这本书提出抗议,电视台就不会再拍这样的电视剧。电视剧的影响实在太大,几乎所有的市民天天晚上都在看电视剧,一旦这部电视剧真拍出来,顾骏一世的英名恐怕都会被损害。
顾骏并不在乎自己的名声会有什么影响。从来就没有什么一生都是正确的人。当然,他的思想有过斗争,作为当事人之一,读完了这本推理小说之后,虽然在书中存在着大量的不实之辞,存在着那种一眼就看出来的编造痕迹,存在着明显漏洞和矛盾,然而有些细节却太让顾骏震动。有些细节是虚构,但是这些虚构的细节却是真实的。这是一种巧合的真实。
小说在描写了公审大会以后,又接着描写那位负责侦破工作的警官如何感到心里很不踏实,他似乎已经意识到事情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尽管他得到了上级的嘉奖和表扬,可是他并不高兴。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出了什么差错,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后悔也来不及了。
这天晚上,他独自一个人喝了三两白酒,结果吐得到处都是。他是一个有酒量的人,在平时这点酒根本算不了什么,但是他的心情不好。他醉了,醉得很厉害。他的眼前老是出现那个就在今天被处决的所谓罪犯的形象。已经成为冤魂的张焰,那双大大的眼睛正盯着他看,这双眼睛将使他一辈子得不到安宁。
顾骏忘不了自己那天晚上确实是喝醉了。正像小说写的那样,他并没有喝多少酒。离开体育场以后,他骑着自行车回到了派出所,将系在腰间的手枪放进保险箱里。这支手枪完全是个摆设,因为派出所连一粒子弹也没有。那年头对公安人员的枪支管理非常严格,所有的枪支都不配备子弹,那些没有子弹的枪支只能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吓唬吓唬人。顾骏回到派出所的时候,天已经黑下来,伙房的老陈说别回去吃晚饭,就在食堂里,他给炒两个好菜。顾骏说,他还是回去吃,菜可以炒,可以放在饭盒子里带回去。他若有所失的神情,害得老陈以为又出了什么事。顾骏在办公室里待到九点钟才离开,这时候,饭盒子里的炒猪肝早就凉了,他锁上了办公室的门,悄悄地离开了派出所。在回家的路上,他敲开一家已经关门的小店,向睡在里面值班的营业员买了一瓶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