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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大的委屈,神色紧绷却故作从容,模样很可怜。他打算放过她。但赦免侍寝的话刚落,她已衣衫半解地跪坐在他身上。在这种事情上,他从没居过下风,本能想起身拿回主动权,顾及到压在身上的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力气小了很多,可也足够颠倒位置将她压在身下。但事实是,他没有起得来,却能感受到紧紧贴住自己的这个身体在怎样颤抖,他想,她一定很紧张,紧张得没有发现自己一个弱质女流竞爆发出这么大的力气。她的头发真长,手上没有刀茧,也没有其他什么茧,连他后宫里那出身正统贵族的七位夫人也比不得。可除非新生的幼儿,谁还能有这样毫无瑕疵浑然天成的一双手,何况,听说她在容浔府上时,很喜欢做家务。她的头发拂得他耳畔微痒,听到她在他耳边说:“总有一日要与陛下如此,那晚日不如早一日,陛下说是不是?”他想,这姑娘真是脆弱又坚强,隐忍又莽撞。
密探不是白养着玩儿,这件事到底如何很快就弄明白。结果如人所料,原来锦雀不是锦雀,是莺哥,杀手十三月。他想起自己的侄儿,做事最细致稳重,怎么会不晓得纸包不住火。
拼着欺君之罪也不愿将真正的锦雀送进来,必然是心中至爱。自古以来,圣明的君王们最忌讳和臣下抢两样东西,一样是财富,一祥是女人。如果臣下不幸是断袖,还不能抢男人。他漫不经心从书卷中抬头,扫了眼跪在地上的侍卫:“今日,孤什么也没有听到。”年轻的侍卫老实地埋了头:“陛下说得是,属下今日什么电没有禀报。”他点点头,示意他下去,却在小侍卫退到门口时又叫住他:“你刚才说,容浔是怎么除掉她身上做杀手时留下的那些疤痕的?”小侍卫顿了顿,面露不忍:“换皮。”手中的茶水不小心洒上书卷,他低头看到红色的批注被水渍润开,想,那时候,她一定很疼。
这一夜,批完案前累积的文书,已近三更。他没什么睡意,沿着裕景园散步,不知怎的逛到她住的昭宁殿。偌大一个东鼹杏无人迹,显得冷清,西殿殿门前种了两株樱树,一个小内监窝在树下打盹。殿中微有灯影,他缓缓走过去,在五步外停住,惊醒的小内监慌忙要唱喊,被他抬手止住。那个角度,已能透过未关的雕花窗看到屋中情景。紫衣的女子屈膝坐在一盏燃得小小的竹木灯下,手中半举了只孔雀毛花毽子,对着灯一边旋转—边好奇打量。这样的毽子,哪个女孩子年少时没有过几只,即便不是用孔雀毛扎的,取乐方式总是一样,没什么可稀奇。
可她握着那毽子,仿佛它是多么罕见又珍贵的东西,静静看了半晌,猛地将它抛高,衣袖将灯苗拂得一晃,毽子落下时寸已起身,提高了及地的裙子将腿轻轻一抬,五颜六色的孔雀毛荡起一个由低到高的弧线,稳稳地直要飞上房梁,她没什么表情的侧脸忽然扬出一抹笑,乍看竞有些天真。半空中的孔雀毛花毽子慢悠悠落在她膝头,被柔柔一踮,又重新踮到半空,她转身欲背对着以脚后跟接住,可啪的一声,下坠的毽子竞落歪了。他看她讶然回头,睁大眼睛紧紧瞪着地上,表情严肃得让人啼笑皆非,瞪了一会儿,动唇唤了侍女。他耳力极好,隐在樱树的阴影下,听她冷声吩咐:“这个东西,扔了吧。”侍女愣怔道:“扔了?夫人是说,不要了?”她转身迈进内室:“扔了,不喜欢我的东西,我也不喜欢它。”
殿中竹木灯很快熄灭,耳边浮现出白日里听到的莺哥的过去,她怎样被养大,怎样学会杀人,怎样踩着刀锋活到二十岁,怎样得来身上的伤,怎样被容浔放弃,又是怎样被当做妹妹的替身送进他的王宫里。他不大能分辨女子的美貌,却觉得方才微灯下游走翩飞得似只紫蝶的莺哥,容貌丽得惊人。淡淡嘱咐小内监几句,他转身沿着原路返回,—路秋风淡漠,海棠花事了,他想,放弃掉她的容浔真傻,可他放弃掉她,将她送进王宫来,却成全了自己,这真是缘分,他对她不是一见钟情,从冷悯到喜欢,用了三天时间爱上她,大约会有人觉得三天太短,但只有真正懂得的人才明白,对注定要爱上的那个人而言,一眼都嫌太长,何况三天,伺况这么多眼。他很心疼她。
此后种种,便如早先所见莺哥的那些梦境。容垣问她可知晓什么是君王之爱,她回答他君王大爱,爱在天下,雨露均撒,泽被苍生。他却不能认同,想那怎能算是爰,只不过是君王天生该对百姓尽的职责罢了。那些只懂得所谓大爱的君主,他同他们不一样。高处不胜寒,他看到她,便想到应该要有人同他做伴,那个位置三个人太拥挤,一个人太孤单,他只想要唯一的那个人,那个人脆弱又坚强,隐忍又莽撞,曾经是个杀手,误打误撞嫁给了他。他知道她想离开,千方百计将她留下来,除了自由,她想要的什么他都能给。他也知道,她心上结了层厚厚的冰壳,即便给她自由,她也不能快乐,那些严酷纠结的过往,让她连该怎样真心地哭出来笑出来都不晓得。这个人,他想要好好地珍惜她。她应该决乐无忧,像个天真不谙世事的小姑娘,让他放在手心里,拢起手指小心翼翼对待。
可他算好一切,唯独漏掉命运。在计划中她应是与他长相守,他会保护她,就像在乱世里保护他脚下的每一寸国土,而百年之后他们要躺在同一副棺椁里,即使在漆黑的陵寝,彼此也不会寂寞。
但那一日命运降临,让他看到自己的一生其实并不如想象中那么长,说什么百年之后,全是痴妄。
容垣非是足月而生,幼时曾百病缠身,老郑侯请来当世名医,大多估言小公子若是细心调理,约摸能活过十八岁,若是想活得更长久,只有向上天请寿。老郑侯没了办法,想着死马当活马医,干脆送他去学刀,妄图以此强身健体。也是机缘巧合,在修习刀术的师父那儿,让他遇到一向神龙见尾不见首的药圣百里越,不知用什么办法,竟冶好自小纠缠他的病根。从此,整个郑乇室将百里越奉为上宾。
自老郑侯薨逝,他与百里越八年未见,再见时是莺哥被封为紫月夫人这年年底。忘年至交多年重逢,面色凝重的百里越第一句话却是:“陛下近一年来,可曾中过什么毒?”
到这一步,他才晓得去年除夕夜制服那只发狂的雪豹时所受的毒虽不是什么大毒,可唯独对他是致命的。百里越当年为冶他的病,用了许多毒物炼药,万物相生相克,服了那些药,这一生便绝不能再碰三样东西——子葵云英、霜暮菊、冬惑草。传说九州大陆冬惑草早巳绝迹,天下人不知其形为何、性为何,可那雪豹爪子上所淬的毒药里,却含了不少冬惑草。
御锦园寒意涔涔,溶月宫在枯树掩映中露出一个翘角,他望羞那个方向,半晌,缓缓问面前的百里越:“孤还能活多久?”
“大约再过三个月,陛下会开始呕血,一年后”
“一年后?”
“呕血而亡。”
他脸色发白,声音却仍是平静:“连先生也没有办法了吗?”
百里越是药圣,不是神。冬惑草溶进他体内近一年,要化解已无可能。他第一次自欺欺人,希望从未出过错的百里这次能出错,他并未中什么夏惑冬惑,只是一场虚惊。可直到三月后,在批阅文书时毫无征兆地呕出一口血,他才相信这所谓的命运。他性子偏冷,从懂事起喜怒就不形于二色,这一夜却发了天大的脾气,将书房砸得干干净净。但事已至此,所有一切不能不从头计较。
十日后,借欺君之名,他将莺哥锁进庭华山思过,次日即拟定讣文昭告天下,称紫厅夫人病逝。百里越与他对弈,执起一枚白子,道:“到最后那一日,陛下想起今日,必定而悔。”
可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他想,待他归天后,她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殉葬,另一条是孤老深宫。假如让她选择,依她的性子必定刀自刎在自己床前,她看上去那么复杂,却实在是简单,爱上一个人便是誓死相随,而假如那一夜他见她时妄心不起,她是否就能活得更好一些。他锁她十年,庭华山与世隔绝,十年之后,她会忘了他,即便青春不在,还可以自由地过她从前想过的生活。而该将郑国交到何人手中,怎样交到那人手中,他自有斟酌。
不儿日,宫中传出红珠夫人有孕的消息,说是由药圣百里越亲自诊脉,诊出是个男婴。
红珠夫人有孕是真的,却不是他的,他已两年多不曾见过红珠,那孩子是她同侍卫私通所得。由百里越诊脉是真的,他亲自带着药圣前去芳竹苑,红珠跪在地上吓得发抖,那侍卫被活生生处死在她眼前。传闻中前两句全是真的,但诊出是个男婴却是漫天胡扯,纵然百里越医术通天,也绝无可能搞清楚—个未成形的胎儿到底是男是女,但因是神医金口玉言,大家只好深信不疑。而这就足够了。他只是要让朝野上下都晓得,他将要有个继承人,待他身死后,即郑侯位的将不再是容浔。特别是要让容浔晓得。
百里越斟酌道:“这本是你们郑国的事,同我毫不相干,但你既然早巳打算要将王位传给容浔了,怎么又安排这么一出逼着他来篡位夺宫?”他端起石桌上的茶盏,容色淡淡:“倘若孤能长命百岁,又倘若紫月能诞下孤的子嗣,你以为,容浔会忍到几时来反孤?容浔有治国之才,却野心勃勃,养着他,如同养一头猛虎,孤以为有足够时日磨掉他的利牙,如今,”他眉心徽皱,嫌烫地轻哼了一声,将茶盏重放回石桌:“孤将王位传给他,难不成,还要将紫月也送回给他,”他耍了心机,他知道容浔对莺哥有情,十年后的事他已不能见到,可他知道,只要容浔今日反他逼宫,和莺哥便再无可能。百里越讶然:“你不想让紫月夫人殉葬,想让她活下去,就该想到终有一日她会另嫁他人。”他淡淡看着天边:“谁都可以,容浔不行。”
最后一次见到莺哥,是星夜里一处荒凉街市。听到她闯下庭华山的消息,他心中担忧,不知她有没有受伤,称病取消了好几日朝会,领着护卫匆匆出宫。也不知赶了多久的路,终于见到她,这个女孩子伤痕累累站在自己面前,提着刀,脸色苍白,裙角处渗出或深或浅的血痕。
他想,他应该不顾一切将她揉进怀中,可,怎么能呢。她伤心欲绝地质问他:“我怎么就相信你了呢,你们这样的贵族,哪里能懂得人心的可贵。”他看到她微乱的发鬓,泪水从蒙着双眼的手底溢出,顺着脸颊大滴大滴落下,下唇被咬出深深齿印。他想说些什么,喉头一甜,半口血含在口中。她的伤心,就是最能对付自己的利器。可他还是将她送了同去。看着她的背影在月光下渐行渐远,他想唤她的名字,莺哥,这名字在心中千回百转,只是一次也没能当着她的面唤出。“莺哥。”他低低道。可她已走出老远。
不多久,容浔果然逼宫。这一场宫变发生得快速又安静,因他原本就没想过抵抗。就如传闻所言,容浔压抑着怒色将随身佩剑牢牢架在他脖子上,沙哑问他:“我将她好好放在你手中,你为什么将她打碎了?”而他微微抬头,淡淡地:“即便是碎,紫月她也是碎在孤的怀中。”容浔的剑颤了颤,贴着他颈项划出一道细微血口,他却浑不在意:“这许多年,你做得最令孤满意的事,一件是两年前将紫月送给孤,另一件,就是今日逼宫。”冷清双眼浮出揶揄之色:“但孤知道,你这生,最后悔之事,便是将紫月送进了孤的王宫。”容浔看着他,良久,整个人都像是颓败下来,半晌,苦涩道:“她走时,是什么样,可受过什么苦?”他淡淡同他:“即便痛苦,她这一生,又有什么是忍不得的。”
此后,容垣禅位,容浔即位。禅位后容垣避往东山行宫修养,正是五月,樱花凋零。一切都被写入史书,属于郑景侯的时代就这样过去,徒留给世人两页薄纸。
次年,樱花开遍整个东山时,百里越口中的最后一日终于来临,我能知道,是因随着手指起伏,琴弦上的血正滴答滴答往下掉,说明奏出的这场幕景已行将结束。
眼前是冒着腾腾热气的碧色温泉,温泉后种了大片樱林。冬惑草似乎没有如何折磨容垣,至少他看上去气色不错,只是身形消瘦。但我很快就否定这种想法,这是最后一日,他面上那些不寻常的神采,想来是回光返照。落日余光在天边扯出一块金红的绸子,笼得温泉后的樱林璀璨如同赤雪。他淡淡吩咐身后的小童子:“今日好多了,去拿两本书,我想泡会儿温泉。”
小童子哒哒朝书房跑。他合衣迈进池水,靠着池壁时,从浸湿的衣袖里取出一枚小巧的骨骰。
莺哥送给他的那枚骨骰,原以为被捏碎了,化在那座荒凉街币的夜风里,在这个傍晚,却静静躺在他手中。他认真地看着它,漆黑眼眸似汤汤春水,缱绻温柔,良久,将它紧紧握住,闭上眼睛笑了笑。近旁不知什么鸟兀地哀叫一声,温泉后的樱林里猛地撩起山火,火势如猛虎急速蔓延,顷刻漫天,林木噼啪作响,红色的樱花在火中翩翩起舞,如一只只涅盘的红蝶。火光映得容垣的脸别样俊美,可滔滔热浪里,他的眼睛却没有再睁开。
莺哥扑过去时,容垣的身体正沿着池壁一点一点滑入水中,她浑身都在发抖,要抱住他不让他掉下去,却忘了这山、这火、这樱花、这池水,包括容垣,皆是我拿七弦琴奏出的虚幻幕景。身后火势汹涌猛烈,仿佛耍将半山红樱燃成劫灰。她双手遍遍穿过他的身体,再如何轻柔的动作,却连一个拥抱都已是不能,可还是不肯放弃,一遍又一遍地伸手去抱他,徒劳无功地眼见着他一点一点滑人池水。如墨的眉、紧闭的眼、高挺的鼻梁、薄凉的唇,渐渐都隐在水下,池水归于静谧,只剩漫天山火,而她静静看着眼前平静的池水,半晌,颤抖着肩畴,像一头孤寂的小兽,痛苦地哭出声来。
幕景凭空消逝,容垣他确实死了。
这就是故事的全部,莺哥多多少少猜到,却一直不愿相信。回头看这一段风月,似场凋零繁花,容垣的一生太短,执着地用自己的方式来保护她,便是池口中的君王之爱。在这样的乱世里,看够了庸臣昏主,东陆大地上有多少王宫,王宫里埋葬多少红颜女子的青春枯骨,却让我看到这样一段情,从黑暗的宫室里长出来,像茫茫夜色里开出唯一一朵花,纵然被命运的铁蹄狠狠践踏,也顽强地长出自己的根芽。
莺哥在幕景消逝时便昏了过去,慕言将她扶到一旁矮榻上,转身居高临下看着我。弦上的血珠将枫木琴染得通红,我翻过手来看自己的手指,才发现指尖沾了斑斑血迹。就像那一日从城墙跳下,感觉生命一寸一寸流逝,想要站起来,却没有力气。这是我第一次如此清晰地认识到,没有鲛珠给予的寿命,这只是一具残败的尸体。
慕言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听不出什么情绪:“这一大滩血,怎么弄的?”
这么仰着头看他有点吃力,我动动唇,示意他蹲下来。
他跪坐下来与我平视,手指沾了点儿琴上的血渍,放在鼻端闻了闻,脸色顿时难看到极点:“是你的,还是莺哥的?”
我摇摇头,认真道:“是鸡血。”看他没有反应,补充道:“启动这个仪式需要祭天,所以,我们杀了一只鸡。”
他眉心皱起来:“别胡闹,说实话。还是你希望我把你们两个一起送去大夫那里?”
我挣扎道:“真的是鸡啊”他瞪着我:“你们家养的鸡,血会是跟人血一个味道?”
我严肃道:“因为,这是一只不同寻常的鸡”话没说完,被他一把夺过手腕,袖子捞起来,手臂上包得严严实实的纱布暴露在天光之下,我抬头镇定看他:“其实,这就是所谓的部位减肥法了,把这个纱布紧紧缠在想瘦的地方,通过刺激穴位”他打断我的话:“你再胡扯试试看。”
我低头嗫嚅:“因为看你好像有点担心,想说你其实不用担心,这没什么,我血很多,而且伤口也不疼,我不想去大夫哪里,我自己就包扎得很好。”
他抚着额头看我半晌,叹了口气:“你真是,气得我头疼。”
身体已经能移动,我调整了一下坐姿,小声反驳:“哪里有那么容易就头疼,说得好像从来没生过气一样。”
他皮笑肉不笑:“我确实从来没生过气,只是偶尔动怒,让我动怒的人基本都没得到好下场,你是不是也想惹我动怒看看?”
我小心地看他一眼,伸出两只手放到他额头两侧,他愣道:“干什么?”
“不要气了,生气多容易老啊,来,我给你按一下,还疼不?”
“”不知莺哥此后何去何从,但无论她做什么样的选择,已不是我们所能左右。想到她来找我时眼中毫无光彩的颓然和那些决绝的话,心中就有些发沉。恰在此时,一只小小的灰鸽子扑进刚推开的木窗棂,直撞进我手心。
这是君师父的传信鸽。我愣了愣。想不到这么快又有生意。
展开素笺一看,忍不住对慕言扬了扬信纸:“你说容浔正遍天下寻找能救活锦雀的名医果然不错,这次居然找到了我师父。”
他正在收拾血迹斑斑的枫木琴,闻言抬头:“哦?华胥引竞还有这等功用,能生死人肉白骨?”
我踌躇道:“生死人肉白骨倒说不上,只是换换命罢了。”想想又补充道:“其他的人可救不活,只能救活因选择华胥幻境而在现实中失掉性命的人。前提是,还得有一个同她血脉相连的至亲之人愿意以命换命。”
他若有所思:“所以,你师父来信让你用莺哥姑娘的命去换锦雀姑娘的命?”
我将信笺收好,摇摇头:“师父他压根儿不知道锦雀还有个姐姐活在世上,只是让我去走个过场,说是郑王都找到他跟前来了,实在不好意思推脱。”
说完到处找笔墨:“得给他回个信,明天就要出发去找小黄和君玮了,哪里有时间。锦雀本就一心求死,救活了又怎样,既然强求无益,何必苦苦强求,救活的那个人也未必会感激他什么。”
说到这里正找到矮榻附近,擦过莺哥身体时蓦地被一把握住手。我惊讶垂头“你醒了?”
她闭着眼睛,没有放开我,半晌,道:“君姑娘若是能救舍妹,还请勉力一救。”
我看着她:“你发什么傻?除非用你的命去换她的命,否则根本没可能把她救活。倘若你果真想这样痛快就放弃性命,那不如把这条命给我,我来为你织一个幻境,让你和容垣在幻境中长相厮守。”
她终于睁开眼睛,眸子浓黑,却无半点神采,大约这就是所谓的哀莫大于心死,恍眼看上去倒比我更像个死人。
良久,她像是终于反应过来我的话,侧头疑惑地看着我,眼睛里一片空茫:“那又有什么用?都不是真的。”我才想起来,她这个人一向较真,宁愿明明白白痛苦,也不愿糊里糊涂幸福,这段故事里,活得最清醒的就是她了。
而我无言以对。
她转回头看着房梁,声音毫无起伏:“今年我二十六岁,觉得这一生很好、很长,没什么可留恋了。”顿了顿,又道:“只还有一个愿望,我死后,请让我和我夫君合葬。”
七月,蓼花红,木槿朝荣。
兜兜转转回到郑国。
施术之所定在四方城城东为举行祭礼而建的土台上。我想莺哥大约不愿见到容浔,以秘术一旦施行不能有任何生人打扰为名,将方圆五里清了场,只留慕言在土台下喝茶。
锦雀的棺椁在酉时初刻被抬上祭台。已近一月,寻常应是白骨的躯体却未有半点腐坏,只是脸色有点苍白,可看出容浔确实花了心思。酉时末,莺哥最后一个到场,纱帽揭开,看到及腰的发,毫无表情的一张睑。我将含了血珠的茶水递给她:“现在还可以反悔的。”她却一口就喝下去。我看了眼空空如也的茶杯,还是想要说服她:“这件事我真是没有把握。”将几案上竖列的两张瑶琴指给她看:“我得同时弹奏你们两人的华胥调,一个音也不能错,还得摧动鲛珠牵引你的精神游丝”她打断我的话:“若失败了,会否对君姑娘造成什么反噬?”我摇摇头:“那倒不会,就是你多半活不了,你妹妹也救不活。”她瞥了眼棺中的锦雀,目光淡淡的:“这也没什么,君姑娘,开始罢。”
站在土台上,四方城东西南北十二条街道尽收眼底,夕阳掩映下,房屋鳞次栉比,似镀了层金光,偶有几户升起袅袅炊烟,平凡世上也有平凡幸福。
琴音泠冷,土台上骤起狂风,躺在石祭台上的莺哥缓缓闭了双眼,缀在长裙上的紫纱随风飘飞,像一棵瑰丽的树,越长越大,渐渐将她笼起来。再见了,十三月。我闭上限,正欲凝神催动鲛珠,破空声来,睁眼时枚古剑堪堪定上身前七弦琴。弦丝尽断,狂风立止。我怔了怔,抬眼塑向前方的石祭台,看到紫衣男子挺得笔直的背影,柳絮纷扬,慢悠悠落下来,似裁剪了鹅毛碎。我抱着断掉的琴几步急走过去。男子正俯身揭开笼在莺哥脸上的轻纱,修长手指颤抖地抚上她的眉,声音却低沉平静:“她是睡着了吗?”
我施了个礼,将紫纱重新盖好,边角都扎严实,又将袖子拉下来点,好盖住她冰凉的手:“两位夫人只能活一位,陛下想救月夫人,我便为陛下找来尚在人间的紫月夫人以命换命,紫月夫人不死,月夫人不能活。两位夫人到底保哪一位,陛下不妨再想想。”
我等着他回答,却未等到任何回答,因话毕时轻纱微动,莺哥已渐渐醒转,本以为她会再昏迷一些时候,那双杏子般的眼眸却缓缓睁开了。半晌,浓黑的眸子里突然升起千般华彩,她看着面前这个端整的紫衣男子,蓦然扑进他怀中,声音里带着小女孩的天真:“我们终于能在一起了。”他愣了一下,抬手将她紧紧搂住,她把自己更深地埋进他怀中:“我们终于能在一起了,容垣。”他脸色瞬间煞白。
一点一点将她拉离自己的环抱,他静静看着她:“我是谁?”
她眼角渐渐有些红,眼睛里也漫出一层水雾,目不转睛盯着他的脸,半晌,伸手搂住他的脖子,头埋进他肩膀,哽咽道:“他们都说你死了,我不相信,如果你死了,我该怎么办呢?”
容浔的手僵硬地垂在身体两侧,良久,沙哑道:“月娘”
我淡淡道:“别在意,她这样多半是疯了。换命之术最忌中途打扰,怕正是因此若陛下仍想救月夫人,紫月夫人她这样,也是无碍的,只是要劳烦陛下再送我一张七弦琴了。”
他却并未搭理我的话,半晌,苍白容色浮出一丝苦笑:“即便是疯了,终归,最后是我得到了她。”
我看着他:“若是她清醒,第一件事怕就是为景侯殉情。”
柳絮漫天,似在祭台上下一场轻软无终的雪,他将她抱在怀中,向石阶走去:“那就让她永远不要清醒。”她的纱帽落在地上,风卷过来,似一只断翼的蝶。
在土台上站了好一会儿,我有点混乱,不知怎样做才算是好,现在好像也不错,大家都求仁得仁。容垣想要的是莺哥活下去,她活下去了。容浔想要和莺哥在起,他们在一起了。莺哥想要容垣,在她的意识里,也确实得到了。就像是一场华胥幻境,美好虚妄,各有所得。
走下土台,看到慕言正一派悠闲地煮他的功夫茶,我生气遭:“刚才你为什么不拦住容浔啊?”
他好整以暇地看着我:“是我叫他来的,我为什么要拦住他?”
我瞪大眼睛。
他将煮好的茶递给我:“每个人都应该有选择的机会,你说对么,阿拂。”
我不知道对不对,只知道有多少入迷失在这虚妄的华胥幻境,自以为懂得爱的美好,要抓住这美好不容它错过,其实都是软弱。人最宝贵的是什么?不是爱,是为爱活下去的勇气。可我遇到的这些人,没有一个人懂得。
不几日,我们离开四方城,听说锦雀被厚葬,这一月的良辰吉日,莺哥将同容浔大婚。得知这消息时并没有什么特别感想。而在第九日早上,却听说大婚当夜莺哥失踪,容浔将整个四方城翻过来也没找到。慕言问我:“你觉得她应该是去哪儿了?”
其时我正在给君玮写信,确定他所处的最终方位,争取早日顺利找到他和小黄,听到慕言提问,三心二意回答:“可能是突然清醒,去完成她的最后一个愿望了吧。”
“我死后,请让我和我夫君合葬。”我记得那时她是这么说的,这是她最后一个愿望。
慕言沉默半晌,过来随手帮我磨了会儿墨。
当夜,一向风度翩翩的慕言难得模样颓唐地出现在我房中。夜风吹得窗棂格格作响,我一边伸手关窗户一边惊讶问他:“搞成这样,你去哪儿了?”
他从袖中取出一块紫纱,笑了笑,轻描淡写道:“在容垣的陵寝中捡到的。”
我顿住给他倒水的手,良久:“莺哥她,是在容垣的墓中?”
他从我手中取过茶壶,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更确切地说,是在容垣的棺椁中。”
我愣了愣,半晌,道:“怪不得他们都找不到她。”
他笑笑:“没有人敢去动景侯的陵寝,他们永远都不会找到她了。”顿了顿,又轻飘飘添了句:“除了我。”
我赞同地点头:“对,除了你。”指着他的袖子:“但你好像受了伤。”
他面不改色将手缩回去:“没有的事。”
我拉过他的手把袖子挽上去给他涂药,发现他僵了一下,抬头瞟他一眼,有点讪讪地:
“我有时候是不是,太任性了?”
他撑着额头看我,唇角含笑:“不,这样刚刚好。”
——华胥引之莺歌篇十三月完——
天大的委屈,神色紧绷却故作从容,模样很可怜。他打算放过她。但赦免侍寝的话刚落,她已衣衫半解地跪坐在他身上。在这种事情上,他从没居过下风,本能想起身拿回主动权,顾及到压在身上的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力气小了很多,可也足够颠倒位置将她压在身下。但事实是,他没有起得来,却能感受到紧紧贴住自己的这个身体在怎样颤抖,他想,她一定很紧张,紧张得没有发现自己一个弱质女流竞爆发出这么大的力气。她的头发真长,手上没有刀茧,也没有其他什么茧,连他后宫里那出身正统贵族的七位夫人也比不得。可除非新生的幼儿,谁还能有这样毫无瑕疵浑然天成的一双手,何况,听说她在容浔府上时,很喜欢做家务。她的头发拂得他耳畔微痒,听到她在他耳边说:“总有一日要与陛下如此,那晚日不如早一日,陛下说是不是?”他想,这姑娘真是脆弱又坚强,隐忍又莽撞。
密探不是白养着玩儿,这件事到底如何很快就弄明白。结果如人所料,原来锦雀不是锦雀,是莺哥,杀手十三月。他想起自己的侄儿,做事最细致稳重,怎么会不晓得纸包不住火。
拼着欺君之罪也不愿将真正的锦雀送进来,必然是心中至爱。自古以来,圣明的君王们最忌讳和臣下抢两样东西,一样是财富,一祥是女人。如果臣下不幸是断袖,还不能抢男人。他漫不经心从书卷中抬头,扫了眼跪在地上的侍卫:“今日,孤什么也没有听到。”年轻的侍卫老实地埋了头:“陛下说得是,属下今日什么电没有禀报。”他点点头,示意他下去,却在小侍卫退到门口时又叫住他:“你刚才说,容浔是怎么除掉她身上做杀手时留下的那些疤痕的?”小侍卫顿了顿,面露不忍:“换皮。”手中的茶水不小心洒上书卷,他低头看到红色的批注被水渍润开,想,那时候,她一定很疼。
这一夜,批完案前累积的文书,已近三更。他没什么睡意,沿着裕景园散步,不知怎的逛到她住的昭宁殿。偌大一个东鼹杏无人迹,显得冷清,西殿殿门前种了两株樱树,一个小内监窝在树下打盹。殿中微有灯影,他缓缓走过去,在五步外停住,惊醒的小内监慌忙要唱喊,被他抬手止住。那个角度,已能透过未关的雕花窗看到屋中情景。紫衣的女子屈膝坐在一盏燃得小小的竹木灯下,手中半举了只孔雀毛花毽子,对着灯一边旋转—边好奇打量。这样的毽子,哪个女孩子年少时没有过几只,即便不是用孔雀毛扎的,取乐方式总是一样,没什么可稀奇。
可她握着那毽子,仿佛它是多么罕见又珍贵的东西,静静看了半晌,猛地将它抛高,衣袖将灯苗拂得一晃,毽子落下时寸已起身,提高了及地的裙子将腿轻轻一抬,五颜六色的孔雀毛荡起一个由低到高的弧线,稳稳地直要飞上房梁,她没什么表情的侧脸忽然扬出一抹笑,乍看竞有些天真。半空中的孔雀毛花毽子慢悠悠落在她膝头,被柔柔一踮,又重新踮到半空,她转身欲背对着以脚后跟接住,可啪的一声,下坠的毽子竞落歪了。他看她讶然回头,睁大眼睛紧紧瞪着地上,表情严肃得让人啼笑皆非,瞪了一会儿,动唇唤了侍女。他耳力极好,隐在樱树的阴影下,听她冷声吩咐:“这个东西,扔了吧。”侍女愣怔道:“扔了?夫人是说,不要了?”她转身迈进内室:“扔了,不喜欢我的东西,我也不喜欢它。”
殿中竹木灯很快熄灭,耳边浮现出白日里听到的莺哥的过去,她怎样被养大,怎样学会杀人,怎样踩着刀锋活到二十岁,怎样得来身上的伤,怎样被容浔放弃,又是怎样被当做妹妹的替身送进他的王宫里。他不大能分辨女子的美貌,却觉得方才微灯下游走翩飞得似只紫蝶的莺哥,容貌丽得惊人。淡淡嘱咐小内监几句,他转身沿着原路返回,—路秋风淡漠,海棠花事了,他想,放弃掉她的容浔真傻,可他放弃掉她,将她送进王宫来,却成全了自己,这真是缘分,他对她不是一见钟情,从冷悯到喜欢,用了三天时间爱上她,大约会有人觉得三天太短,但只有真正懂得的人才明白,对注定要爱上的那个人而言,一眼都嫌太长,何况三天,伺况这么多眼。他很心疼她。
此后种种,便如早先所见莺哥的那些梦境。容垣问她可知晓什么是君王之爱,她回答他君王大爱,爱在天下,雨露均撒,泽被苍生。他却不能认同,想那怎能算是爰,只不过是君王天生该对百姓尽的职责罢了。那些只懂得所谓大爱的君主,他同他们不一样。高处不胜寒,他看到她,便想到应该要有人同他做伴,那个位置三个人太拥挤,一个人太孤单,他只想要唯一的那个人,那个人脆弱又坚强,隐忍又莽撞,曾经是个杀手,误打误撞嫁给了他。他知道她想离开,千方百计将她留下来,除了自由,她想要的什么他都能给。他也知道,她心上结了层厚厚的冰壳,即便给她自由,她也不能快乐,那些严酷纠结的过往,让她连该怎样真心地哭出来笑出来都不晓得。这个人,他想要好好地珍惜她。她应该决乐无忧,像个天真不谙世事的小姑娘,让他放在手心里,拢起手指小心翼翼对待。
可他算好一切,唯独漏掉命运。在计划中她应是与他长相守,他会保护她,就像在乱世里保护他脚下的每一寸国土,而百年之后他们要躺在同一副棺椁里,即使在漆黑的陵寝,彼此也不会寂寞。
但那一日命运降临,让他看到自己的一生其实并不如想象中那么长,说什么百年之后,全是痴妄。
容垣非是足月而生,幼时曾百病缠身,老郑侯请来当世名医,大多估言小公子若是细心调理,约摸能活过十八岁,若是想活得更长久,只有向上天请寿。老郑侯没了办法,想着死马当活马医,干脆送他去学刀,妄图以此强身健体。也是机缘巧合,在修习刀术的师父那儿,让他遇到一向神龙见尾不见首的药圣百里越,不知用什么办法,竟冶好自小纠缠他的病根。从此,整个郑乇室将百里越奉为上宾。
自老郑侯薨逝,他与百里越八年未见,再见时是莺哥被封为紫月夫人这年年底。忘年至交多年重逢,面色凝重的百里越第一句话却是:“陛下近一年来,可曾中过什么毒?”
到这一步,他才晓得去年除夕夜制服那只发狂的雪豹时所受的毒虽不是什么大毒,可唯独对他是致命的。百里越当年为冶他的病,用了许多毒物炼药,万物相生相克,服了那些药,这一生便绝不能再碰三样东西——子葵云英、霜暮菊、冬惑草。传说九州大陆冬惑草早巳绝迹,天下人不知其形为何、性为何,可那雪豹爪子上所淬的毒药里,却含了不少冬惑草。
御锦园寒意涔涔,溶月宫在枯树掩映中露出一个翘角,他望羞那个方向,半晌,缓缓问面前的百里越:“孤还能活多久?”
“大约再过三个月,陛下会开始呕血,一年后”
“一年后?”
“呕血而亡。”
他脸色发白,声音却仍是平静:“连先生也没有办法了吗?”
百里越是药圣,不是神。冬惑草溶进他体内近一年,要化解已无可能。他第一次自欺欺人,希望从未出过错的百里这次能出错,他并未中什么夏惑冬惑,只是一场虚惊。可直到三月后,在批阅文书时毫无征兆地呕出一口血,他才相信这所谓的命运。他性子偏冷,从懂事起喜怒就不形于二色,这一夜却发了天大的脾气,将书房砸得干干净净。但事已至此,所有一切不能不从头计较。
十日后,借欺君之名,他将莺哥锁进庭华山思过,次日即拟定讣文昭告天下,称紫厅夫人病逝。百里越与他对弈,执起一枚白子,道:“到最后那一日,陛下想起今日,必定而悔。”
可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他想,待他归天后,她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殉葬,另一条是孤老深宫。假如让她选择,依她的性子必定刀自刎在自己床前,她看上去那么复杂,却实在是简单,爱上一个人便是誓死相随,而假如那一夜他见她时妄心不起,她是否就能活得更好一些。他锁她十年,庭华山与世隔绝,十年之后,她会忘了他,即便青春不在,还可以自由地过她从前想过的生活。而该将郑国交到何人手中,怎样交到那人手中,他自有斟酌。
不儿日,宫中传出红珠夫人有孕的消息,说是由药圣百里越亲自诊脉,诊出是个男婴。
红珠夫人有孕是真的,却不是他的,他已两年多不曾见过红珠,那孩子是她同侍卫私通所得。由百里越诊脉是真的,他亲自带着药圣前去芳竹苑,红珠跪在地上吓得发抖,那侍卫被活生生处死在她眼前。传闻中前两句全是真的,但诊出是个男婴却是漫天胡扯,纵然百里越医术通天,也绝无可能搞清楚—个未成形的胎儿到底是男是女,但因是神医金口玉言,大家只好深信不疑。而这就足够了。他只是要让朝野上下都晓得,他将要有个继承人,待他身死后,即郑侯位的将不再是容浔。特别是要让容浔晓得。
百里越斟酌道:“这本是你们郑国的事,同我毫不相干,但你既然早巳打算要将王位传给容浔了,怎么又安排这么一出逼着他来篡位夺宫?”他端起石桌上的茶盏,容色淡淡:“倘若孤能长命百岁,又倘若紫月能诞下孤的子嗣,你以为,容浔会忍到几时来反孤?容浔有治国之才,却野心勃勃,养着他,如同养一头猛虎,孤以为有足够时日磨掉他的利牙,如今,”他眉心徽皱,嫌烫地轻哼了一声,将茶盏重放回石桌:“孤将王位传给他,难不成,还要将紫月也送回给他,”他耍了心机,他知道容浔对莺哥有情,十年后的事他已不能见到,可他知道,只要容浔今日反他逼宫,和莺哥便再无可能。百里越讶然:“你不想让紫月夫人殉葬,想让她活下去,就该想到终有一日她会另嫁他人。”他淡淡看着天边:“谁都可以,容浔不行。”
最后一次见到莺哥,是星夜里一处荒凉街市。听到她闯下庭华山的消息,他心中担忧,不知她有没有受伤,称病取消了好几日朝会,领着护卫匆匆出宫。也不知赶了多久的路,终于见到她,这个女孩子伤痕累累站在自己面前,提着刀,脸色苍白,裙角处渗出或深或浅的血痕。
他想,他应该不顾一切将她揉进怀中,可,怎么能呢。她伤心欲绝地质问他:“我怎么就相信你了呢,你们这样的贵族,哪里能懂得人心的可贵。”他看到她微乱的发鬓,泪水从蒙着双眼的手底溢出,顺着脸颊大滴大滴落下,下唇被咬出深深齿印。他想说些什么,喉头一甜,半口血含在口中。她的伤心,就是最能对付自己的利器。可他还是将她送了同去。看着她的背影在月光下渐行渐远,他想唤她的名字,莺哥,这名字在心中千回百转,只是一次也没能当着她的面唤出。“莺哥。”他低低道。可她已走出老远。
不多久,容浔果然逼宫。这一场宫变发生得快速又安静,因他原本就没想过抵抗。就如传闻所言,容浔压抑着怒色将随身佩剑牢牢架在他脖子上,沙哑问他:“我将她好好放在你手中,你为什么将她打碎了?”而他微微抬头,淡淡地:“即便是碎,紫月她也是碎在孤的怀中。”容浔的剑颤了颤,贴着他颈项划出一道细微血口,他却浑不在意:“这许多年,你做得最令孤满意的事,一件是两年前将紫月送给孤,另一件,就是今日逼宫。”冷清双眼浮出揶揄之色:“但孤知道,你这生,最后悔之事,便是将紫月送进了孤的王宫。”容浔看着他,良久,整个人都像是颓败下来,半晌,苦涩道:“她走时,是什么样,可受过什么苦?”他淡淡同他:“即便痛苦,她这一生,又有什么是忍不得的。”
此后,容垣禅位,容浔即位。禅位后容垣避往东山行宫修养,正是五月,樱花凋零。一切都被写入史书,属于郑景侯的时代就这样过去,徒留给世人两页薄纸。
次年,樱花开遍整个东山时,百里越口中的最后一日终于来临,我能知道,是因随着手指起伏,琴弦上的血正滴答滴答往下掉,说明奏出的这场幕景已行将结束。
眼前是冒着腾腾热气的碧色温泉,温泉后种了大片樱林。冬惑草似乎没有如何折磨容垣,至少他看上去气色不错,只是身形消瘦。但我很快就否定这种想法,这是最后一日,他面上那些不寻常的神采,想来是回光返照。落日余光在天边扯出一块金红的绸子,笼得温泉后的樱林璀璨如同赤雪。他淡淡吩咐身后的小童子:“今日好多了,去拿两本书,我想泡会儿温泉。”
小童子哒哒朝书房跑。他合衣迈进池水,靠着池壁时,从浸湿的衣袖里取出一枚小巧的骨骰。
莺哥送给他的那枚骨骰,原以为被捏碎了,化在那座荒凉街币的夜风里,在这个傍晚,却静静躺在他手中。他认真地看着它,漆黑眼眸似汤汤春水,缱绻温柔,良久,将它紧紧握住,闭上眼睛笑了笑。近旁不知什么鸟兀地哀叫一声,温泉后的樱林里猛地撩起山火,火势如猛虎急速蔓延,顷刻漫天,林木噼啪作响,红色的樱花在火中翩翩起舞,如一只只涅盘的红蝶。火光映得容垣的脸别样俊美,可滔滔热浪里,他的眼睛却没有再睁开。
莺哥扑过去时,容垣的身体正沿着池壁一点一点滑入水中,她浑身都在发抖,要抱住他不让他掉下去,却忘了这山、这火、这樱花、这池水,包括容垣,皆是我拿七弦琴奏出的虚幻幕景。身后火势汹涌猛烈,仿佛耍将半山红樱燃成劫灰。她双手遍遍穿过他的身体,再如何轻柔的动作,却连一个拥抱都已是不能,可还是不肯放弃,一遍又一遍地伸手去抱他,徒劳无功地眼见着他一点一点滑人池水。如墨的眉、紧闭的眼、高挺的鼻梁、薄凉的唇,渐渐都隐在水下,池水归于静谧,只剩漫天山火,而她静静看着眼前平静的池水,半晌,颤抖着肩畴,像一头孤寂的小兽,痛苦地哭出声来。
幕景凭空消逝,容垣他确实死了。
这就是故事的全部,莺哥多多少少猜到,却一直不愿相信。回头看这一段风月,似场凋零繁花,容垣的一生太短,执着地用自己的方式来保护她,便是池口中的君王之爱。在这样的乱世里,看够了庸臣昏主,东陆大地上有多少王宫,王宫里埋葬多少红颜女子的青春枯骨,却让我看到这样一段情,从黑暗的宫室里长出来,像茫茫夜色里开出唯一一朵花,纵然被命运的铁蹄狠狠践踏,也顽强地长出自己的根芽。
莺哥在幕景消逝时便昏了过去,慕言将她扶到一旁矮榻上,转身居高临下看着我。弦上的血珠将枫木琴染得通红,我翻过手来看自己的手指,才发现指尖沾了斑斑血迹。就像那一日从城墙跳下,感觉生命一寸一寸流逝,想要站起来,却没有力气。这是我第一次如此清晰地认识到,没有鲛珠给予的寿命,这只是一具残败的尸体。
慕言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听不出什么情绪:“这一大滩血,怎么弄的?”
这么仰着头看他有点吃力,我动动唇,示意他蹲下来。
他跪坐下来与我平视,手指沾了点儿琴上的血渍,放在鼻端闻了闻,脸色顿时难看到极点:“是你的,还是莺哥的?”
我摇摇头,认真道:“是鸡血。”看他没有反应,补充道:“启动这个仪式需要祭天,所以,我们杀了一只鸡。”
他眉心皱起来:“别胡闹,说实话。还是你希望我把你们两个一起送去大夫那里?”
我挣扎道:“真的是鸡啊”他瞪着我:“你们家养的鸡,血会是跟人血一个味道?”
我严肃道:“因为,这是一只不同寻常的鸡”话没说完,被他一把夺过手腕,袖子捞起来,手臂上包得严严实实的纱布暴露在天光之下,我抬头镇定看他:“其实,这就是所谓的部位减肥法了,把这个纱布紧紧缠在想瘦的地方,通过刺激穴位”他打断我的话:“你再胡扯试试看。”
我低头嗫嚅:“因为看你好像有点担心,想说你其实不用担心,这没什么,我血很多,而且伤口也不疼,我不想去大夫哪里,我自己就包扎得很好。”
他抚着额头看我半晌,叹了口气:“你真是,气得我头疼。”
身体已经能移动,我调整了一下坐姿,小声反驳:“哪里有那么容易就头疼,说得好像从来没生过气一样。”
他皮笑肉不笑:“我确实从来没生过气,只是偶尔动怒,让我动怒的人基本都没得到好下场,你是不是也想惹我动怒看看?”
我小心地看他一眼,伸出两只手放到他额头两侧,他愣道:“干什么?”
“不要气了,生气多容易老啊,来,我给你按一下,还疼不?”
“”不知莺哥此后何去何从,但无论她做什么样的选择,已不是我们所能左右。想到她来找我时眼中毫无光彩的颓然和那些决绝的话,心中就有些发沉。恰在此时,一只小小的灰鸽子扑进刚推开的木窗棂,直撞进我手心。
这是君师父的传信鸽。我愣了愣。想不到这么快又有生意。
展开素笺一看,忍不住对慕言扬了扬信纸:“你说容浔正遍天下寻找能救活锦雀的名医果然不错,这次居然找到了我师父。”
他正在收拾血迹斑斑的枫木琴,闻言抬头:“哦?华胥引竞还有这等功用,能生死人肉白骨?”
我踌躇道:“生死人肉白骨倒说不上,只是换换命罢了。”想想又补充道:“其他的人可救不活,只能救活因选择华胥幻境而在现实中失掉性命的人。前提是,还得有一个同她血脉相连的至亲之人愿意以命换命。”
他若有所思:“所以,你师父来信让你用莺哥姑娘的命去换锦雀姑娘的命?”
我将信笺收好,摇摇头:“师父他压根儿不知道锦雀还有个姐姐活在世上,只是让我去走个过场,说是郑王都找到他跟前来了,实在不好意思推脱。”
说完到处找笔墨:“得给他回个信,明天就要出发去找小黄和君玮了,哪里有时间。锦雀本就一心求死,救活了又怎样,既然强求无益,何必苦苦强求,救活的那个人也未必会感激他什么。”
说到这里正找到矮榻附近,擦过莺哥身体时蓦地被一把握住手。我惊讶垂头“你醒了?”
她闭着眼睛,没有放开我,半晌,道:“君姑娘若是能救舍妹,还请勉力一救。”
我看着她:“你发什么傻?除非用你的命去换她的命,否则根本没可能把她救活。倘若你果真想这样痛快就放弃性命,那不如把这条命给我,我来为你织一个幻境,让你和容垣在幻境中长相厮守。”
她终于睁开眼睛,眸子浓黑,却无半点神采,大约这就是所谓的哀莫大于心死,恍眼看上去倒比我更像个死人。
良久,她像是终于反应过来我的话,侧头疑惑地看着我,眼睛里一片空茫:“那又有什么用?都不是真的。”我才想起来,她这个人一向较真,宁愿明明白白痛苦,也不愿糊里糊涂幸福,这段故事里,活得最清醒的就是她了。
而我无言以对。
她转回头看着房梁,声音毫无起伏:“今年我二十六岁,觉得这一生很好、很长,没什么可留恋了。”顿了顿,又道:“只还有一个愿望,我死后,请让我和我夫君合葬。”
七月,蓼花红,木槿朝荣。
兜兜转转回到郑国。
施术之所定在四方城城东为举行祭礼而建的土台上。我想莺哥大约不愿见到容浔,以秘术一旦施行不能有任何生人打扰为名,将方圆五里清了场,只留慕言在土台下喝茶。
锦雀的棺椁在酉时初刻被抬上祭台。已近一月,寻常应是白骨的躯体却未有半点腐坏,只是脸色有点苍白,可看出容浔确实花了心思。酉时末,莺哥最后一个到场,纱帽揭开,看到及腰的发,毫无表情的一张睑。我将含了血珠的茶水递给她:“现在还可以反悔的。”她却一口就喝下去。我看了眼空空如也的茶杯,还是想要说服她:“这件事我真是没有把握。”将几案上竖列的两张瑶琴指给她看:“我得同时弹奏你们两人的华胥调,一个音也不能错,还得摧动鲛珠牵引你的精神游丝”她打断我的话:“若失败了,会否对君姑娘造成什么反噬?”我摇摇头:“那倒不会,就是你多半活不了,你妹妹也救不活。”她瞥了眼棺中的锦雀,目光淡淡的:“这也没什么,君姑娘,开始罢。”
站在土台上,四方城东西南北十二条街道尽收眼底,夕阳掩映下,房屋鳞次栉比,似镀了层金光,偶有几户升起袅袅炊烟,平凡世上也有平凡幸福。
琴音泠冷,土台上骤起狂风,躺在石祭台上的莺哥缓缓闭了双眼,缀在长裙上的紫纱随风飘飞,像一棵瑰丽的树,越长越大,渐渐将她笼起来。再见了,十三月。我闭上限,正欲凝神催动鲛珠,破空声来,睁眼时枚古剑堪堪定上身前七弦琴。弦丝尽断,狂风立止。我怔了怔,抬眼塑向前方的石祭台,看到紫衣男子挺得笔直的背影,柳絮纷扬,慢悠悠落下来,似裁剪了鹅毛碎。我抱着断掉的琴几步急走过去。男子正俯身揭开笼在莺哥脸上的轻纱,修长手指颤抖地抚上她的眉,声音却低沉平静:“她是睡着了吗?”
我施了个礼,将紫纱重新盖好,边角都扎严实,又将袖子拉下来点,好盖住她冰凉的手:“两位夫人只能活一位,陛下想救月夫人,我便为陛下找来尚在人间的紫月夫人以命换命,紫月夫人不死,月夫人不能活。两位夫人到底保哪一位,陛下不妨再想想。”
我等着他回答,却未等到任何回答,因话毕时轻纱微动,莺哥已渐渐醒转,本以为她会再昏迷一些时候,那双杏子般的眼眸却缓缓睁开了。半晌,浓黑的眸子里突然升起千般华彩,她看着面前这个端整的紫衣男子,蓦然扑进他怀中,声音里带着小女孩的天真:“我们终于能在一起了。”他愣了一下,抬手将她紧紧搂住,她把自己更深地埋进他怀中:“我们终于能在一起了,容垣。”他脸色瞬间煞白。
一点一点将她拉离自己的环抱,他静静看着她:“我是谁?”
她眼角渐渐有些红,眼睛里也漫出一层水雾,目不转睛盯着他的脸,半晌,伸手搂住他的脖子,头埋进他肩膀,哽咽道:“他们都说你死了,我不相信,如果你死了,我该怎么办呢?”
容浔的手僵硬地垂在身体两侧,良久,沙哑道:“月娘”
我淡淡道:“别在意,她这样多半是疯了。换命之术最忌中途打扰,怕正是因此若陛下仍想救月夫人,紫月夫人她这样,也是无碍的,只是要劳烦陛下再送我一张七弦琴了。”
他却并未搭理我的话,半晌,苍白容色浮出一丝苦笑:“即便是疯了,终归,最后是我得到了她。”
我看着他:“若是她清醒,第一件事怕就是为景侯殉情。”
柳絮漫天,似在祭台上下一场轻软无终的雪,他将她抱在怀中,向石阶走去:“那就让她永远不要清醒。”她的纱帽落在地上,风卷过来,似一只断翼的蝶。
在土台上站了好一会儿,我有点混乱,不知怎样做才算是好,现在好像也不错,大家都求仁得仁。容垣想要的是莺哥活下去,她活下去了。容浔想要和莺哥在起,他们在一起了。莺哥想要容垣,在她的意识里,也确实得到了。就像是一场华胥幻境,美好虚妄,各有所得。
走下土台,看到慕言正一派悠闲地煮他的功夫茶,我生气遭:“刚才你为什么不拦住容浔啊?”
他好整以暇地看着我:“是我叫他来的,我为什么要拦住他?”
我瞪大眼睛。
他将煮好的茶递给我:“每个人都应该有选择的机会,你说对么,阿拂。”
我不知道对不对,只知道有多少入迷失在这虚妄的华胥幻境,自以为懂得爱的美好,要抓住这美好不容它错过,其实都是软弱。人最宝贵的是什么?不是爱,是为爱活下去的勇气。可我遇到的这些人,没有一个人懂得。
不几日,我们离开四方城,听说锦雀被厚葬,这一月的良辰吉日,莺哥将同容浔大婚。得知这消息时并没有什么特别感想。而在第九日早上,却听说大婚当夜莺哥失踪,容浔将整个四方城翻过来也没找到。慕言问我:“你觉得她应该是去哪儿了?”
其时我正在给君玮写信,确定他所处的最终方位,争取早日顺利找到他和小黄,听到慕言提问,三心二意回答:“可能是突然清醒,去完成她的最后一个愿望了吧。”
“我死后,请让我和我夫君合葬。”我记得那时她是这么说的,这是她最后一个愿望。
慕言沉默半晌,过来随手帮我磨了会儿墨。
当夜,一向风度翩翩的慕言难得模样颓唐地出现在我房中。夜风吹得窗棂格格作响,我一边伸手关窗户一边惊讶问他:“搞成这样,你去哪儿了?”
他从袖中取出一块紫纱,笑了笑,轻描淡写道:“在容垣的陵寝中捡到的。”
我顿住给他倒水的手,良久:“莺哥她,是在容垣的墓中?”
他从我手中取过茶壶,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更确切地说,是在容垣的棺椁中。”
我愣了愣,半晌,道:“怪不得他们都找不到她。”
他笑笑:“没有人敢去动景侯的陵寝,他们永远都不会找到她了。”顿了顿,又轻飘飘添了句:“除了我。”
我赞同地点头:“对,除了你。”指着他的袖子:“但你好像受了伤。”
他面不改色将手缩回去:“没有的事。”
我拉过他的手把袖子挽上去给他涂药,发现他僵了一下,抬头瞟他一眼,有点讪讪地:
“我有时候是不是,太任性了?”
他撑着额头看我,唇角含笑:“不,这样刚刚好。”
——华胥引之莺歌篇十三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