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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幕金童布莱德彼特暗示要离婚。”
黎以裘百无聊赖挂在沙发上,沉重的眼皮在听见这条新闻之后,忍不住掀了一下。
x台娱乐新闻主播继续播报着:
“影坛帅哥布莱德彼特在接受脱口秀主持人专访时说,他不确定一个人的余生应该跟同一个人度过。他说,他知道外界都很关心他和他老婆的关系,但他们两人都无意担任幸福银色夫妻的代言人,省思内在生命价值,才是他在乎的事。他还说:我和她随时都打包好,准备接受生命的新挑战,因为只有不断的前进,人才可以成长,而生命也因此不断让我们感到惊奇。”
屁!
仰头灌了一大口啤酒,黎以裘不屑地冷哼。变心了就是变心了,说什么“接受生命的新挑战”!不确定下半辈子要跟同一个人过,不会不要结婚喔!妈的,把全世界女人都当成什么了!
今晚,第三千八百二十七次,她的眼珠再度瞟向时钟。
两点四十五分。
他还没回来。没说跟谁在一起,没说去哪里,手机也没开。
她发誓,除非他跟她说三千八百二十八次对不起,她才要原谅他。
真的,她发誓,不然就分手。
秒针没理会她的瞪视,依然滴答滴答移动。数不清喝掉了多少啤酒、看了多久的电视,黎以裘越坐越歪、越坐越歪,眼皮最终还是缓缓垂落,怎么也抬不起来了。
铃铃铃铃铃铃铃铃铃铃铃
黎以裘抱着枕头,沉沉地闷在被窝里,浓长的睫毛连掀一下都没有。闹钟持续发出令人头皮发麻的尖响。
谁知这时竟从天外飞来一脚,硬生生踢在她屁股上,半点也不留情。
“去关。”冷冷的声音透过另一条棉被传来。
“为什么是我?”她踢开棉被大吼。每次都是她,闹钟又不是她一个人的!
“因为要面试的人不是我。”
于皓修咕哝着,翻身到另一头睡去。
面试?
“啊啊啊啊啊!”黎以裘马上从被窝里弹跳起来,咻地冲进浴室,哗啦哗啦地梳洗起来。
接着不到三十秒,又一手抓着牙刷、一手拿着梳子,边刷边梳地走回床边,顺“脚”把地上两罐空啤酒瓶准确无误的踢进垃圾桶里。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昨晚上哪去了?跟谁在一起?手机怎么不接?”
她气极败坏、咕噜咕噜、连珠炮似的问了一大串问题,床上的男人却一如往常,趴着不动。
“喂!”黎以裘补他一脚,只差没把嘴里的泡泡全吐到他身上。
“干嘛啦,没看到我很累喔!”
“你”只恨手上抓的是牙刷而不是菜刀。于皓修又缩到床边去装尸体。黎以裘看看手表,又瞪他一眼。实在没时间了,只好匆匆跑回浴室,八分钟化完妆穿好衣服。
临走,还恶意地把房门撞出好大的声响。
但,她知道,他一点知觉也不会有。
一如往常。
他们交往多久了?
接连面试了两家公司,中午,她坐在路边的行人座上,嚼着从7-11买来的三明治。路上行人来来往往,有的双双对对,有的形单影只,大部分人都是一脸空乏,在人行道上快速移动着。
她知道,她也是这些“大部分人”的其中之一。
日复一日,生活里少有什么惊喜或甜蜜。上班、下班,上班、下班偶尔聚聚餐,再不然嗑几本小说漫画、看看dvd,就这样。
至于感情生活嘛于皓修上班的时间通常比她晚,应酬比她多,三天两头出差,就算在一起,两个人面对面的时间远不如一起面对电视的时间多。
而那些一起面对电视萤幕的时光里,也总是沉默的。他们的表情,也像眼前这些人一样空乏。
这空乏,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手机的和弦铃声滴滴答答响起,她打开手提包拿出手机接听。
“喂?”
“我啦。”于皓修懒洋洋的声音传来。“你什么时候回来?”
“晚上吧,早上面试两家公司,下午两家,晚上跟沈依人约好了一起吃饭。干嘛?你睡醒了?下午要上班吗?”
“嗯啊。面试还顺利吧?”
“还好,应该八九不离十吧。”
“那就好,晚上见。”
“嗯。”她把手机丢回包包里,翘起二郎腿,继续啃她的三明治。
阳光透过树叶照在肩膀上,在窄裙上映出一片斑驳。她穷极无聊地继续瞟着来往行人,心想接下来两个小时,也许够时间去附近的百货公司逛逛。
然而,手机又响起,她再度接起手机。
“喂?”
“小裘,我是依人啦。”
沈依人的声音软软的,带着一股心虚,黎以裘一听,不禁皱眉。
“怎么啦?有事吗?”
“小裘我们改天再出来吃饭好不好?”
黎以裘愣了足足三秒钟。
“阿光回来了?”
“嗯,他约我今天跟他爸妈吃饭。他从不带我回家吃饭的,你知道我没办法拒绝他”
“哗,见父母耶,这么严重喔。”黎以裘没精打采的漫应着。“好啦,反正我昨天没睡饱,正好回家补眠,我们改天再约好了。”
“你不会埋怨我吧?”
“会啊,所以三年后再联络喽。”顿了顿,黎以裘才笑笑的说:“你这个小笨蛋,姐妹难道是当假的吗!”
“嘿嘿,那改天我再找你。”
“见过他父母,要是他跟你求婚了,记得通知我。”
沈依人咯咯笑着,说:“要是他真的求婚,我就叫他开车去你家,叫他再求一次。”
“好喔,这可是你说的。”
币了电话,接着,又是一阵落寞。
她们已经快半年没见面,这几天还是因为她离职才排得出空档,没想到即便如此,她的重要性还是比不上天天见面的男朋友。真窝囊!
这下,她连下午的面试也懒得去了,不如回家睡觉去。等于皓修下班回来,她还要逼问他昨天到底上哪儿去了,害她等足一个晚上,最后也不知是累倒了还是喝醉了,早上还差点迟到。总之,他最好有个好解释。
跳上计程车前,她顺道去白木屋买了块六吋的黑森林蛋糕和一手啤酒,好安慰今晚不能跟依人聚餐的自己。
这,不是她的鞋。
黎以裘一手拎着蛋糕、一手拎着啤酒站在门口。
门前静静躺着一双火红色的女鞋,漆皮鞋身,细高跟,尖尖的鞋头,足踝搭配一条镶满银色碎钻的系带。
她盯着它,脸上的血色渐渐褪成惨白,耳膜嗡嗡嗡嗡震动,声音大到让她几乎错觉自己的脑袋随时会炸开。
接下来的事,她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即便已过了很久很久,再有朋友问起她,她自己也一脸茫然,说不上来。
总之,她的灵魂突然被另一个莫名的灵体占据了。那不是她干的!
她
不是,是“那个灵体”突然变得异常冷静,轻手轻脚开了门,把蛋糕和啤酒放在客厅桌上,然后绕到后阳台拿起干粉灭火器,仔细读完它的说明,并依说明拉开安全插,抓住喷嘴,小心翼翼回到客厅,走到房门口,耳朵贴上房门,清楚听见房里淫浪快活的叫喊声同时证实她看到那双女鞋后的第一直觉果然奇准。
呼吸、呼吸、深呼吸,她不是,是“那个灵体”让自己完全准备好,才一举撞开房门,脸上还挂着大大的笑容。
“嗨,surprise!”
床上两具赤裸裸的身体马上被灭火器喷得马上分开,各自抱头鼠窜。
“啊啊啊啊!”“干什么你这个疯婆子!”
“啊啊!走开走开!”
恐怖的是“那个灵体”疯狂的笑声,居然比他们的尖叫声还大。
“哈哈哈哈哈!再做啊!你们再做啊!哈哈哈,哈哈哈!”
“黎以裘,你干什么?”
“不要喷了!不要喷了!”
黎以裘才不管。她追着他们,一路从房间追到客厅,再追到厨房,直到他们总算逃窜进厕所把门锁上,黎以裘还在门外喷个不停,一直喷到压力变小了、干粉用完了,她才把灭火器甩在地上,气喘吁吁地弯腰扶着小肮。
“于皓修”她咬牙切齿地对着厕所门厉声大吼:“再让我看到你,你就死定了!”
全身气力仿佛一下子被抽干了,她摇摇晃晃地走向阳台,找出拜拜烧香用的金桶,用打火机和报纸把那双女鞋烧了;最后,才拎起她的黑森林蛋糕,离开。
“依人”
手机才拨通,沈依人的尖叫声差点震破她的耳膜。
“他、跟、我、求、婚、了!真的、真的!小裘小裘小裘,我要结婚了,我终于把自己嫁出去了!天啊!我觉得好不真实喔,可是是真的,我真的要结婚了!我、要、结、婚、了!”
“我我呃,真好,恭喜你了。”
“小裘小裘,你一定要当我的伴娘,一定喔!”
黎以裘抓紧手机,眼泪不知怎地突然滴落下来,完全没有预警。
天!她连忙抬起头,忍住一声哽咽,用更大的声音压过沈依人的尖叫。
“ok那你好好享受今晚吧,我不吵你了。”
“我明天csll你喔!”
“ok!”
什么东西!
黎以裘落寞地把手机收回包包里放好,吸吸发酸的鼻子,心情沮丧到想死。
男朋友的背叛和好朋友要结婚的消息居然挤在同一天!她到底做错了什么?这世界究竟怎么了?
“再给我一杯。”
她把空杯子推回给酒保,另一只手疲倦地按着太阳穴。
噢!她的头好痛!
酒保似是看多了这些天涯失意客,收走杯子,没有废话,很快又递上另一杯。
店里灯光闪烁,幽暗的角落里亮着一盏聚光灯,灯下,抱着吉他的女歌手垂着长长的黑发正低唱着:
“爱上你只是我的错,爱情是一种无止境的痛,不愿再为谁等候,不愿让你拆穿我的冷漠”
“蛋糕看起来真不错。”
一道低沉磁性的声音突然响起,然后她旁边的椅子上就多了个男人。
本来以她的个性,是绝不会理睬向她搭讪的男人的;可是今晚特别不同,难得有一道声音对着她说话,声音又这样好听,让她禁不住转头看了他一眼。
啧,真好看。
她的眼睛对上他的,之后,便大剌剌地欣赏起来。
真好看的男人啊!这还是她第一次看见这么乌亮飘逸的长发长在一个男人身上;柔美的五官白皙通透,玫瑰花瓣似的嘴唇十足魅... -->>
“银幕金童布莱德彼特暗示要离婚。”
黎以裘百无聊赖挂在沙发上,沉重的眼皮在听见这条新闻之后,忍不住掀了一下。
x台娱乐新闻主播继续播报着:
“影坛帅哥布莱德彼特在接受脱口秀主持人专访时说,他不确定一个人的余生应该跟同一个人度过。他说,他知道外界都很关心他和他老婆的关系,但他们两人都无意担任幸福银色夫妻的代言人,省思内在生命价值,才是他在乎的事。他还说:我和她随时都打包好,准备接受生命的新挑战,因为只有不断的前进,人才可以成长,而生命也因此不断让我们感到惊奇。”
屁!
仰头灌了一大口啤酒,黎以裘不屑地冷哼。变心了就是变心了,说什么“接受生命的新挑战”!不确定下半辈子要跟同一个人过,不会不要结婚喔!妈的,把全世界女人都当成什么了!
今晚,第三千八百二十七次,她的眼珠再度瞟向时钟。
两点四十五分。
他还没回来。没说跟谁在一起,没说去哪里,手机也没开。
她发誓,除非他跟她说三千八百二十八次对不起,她才要原谅他。
真的,她发誓,不然就分手。
秒针没理会她的瞪视,依然滴答滴答移动。数不清喝掉了多少啤酒、看了多久的电视,黎以裘越坐越歪、越坐越歪,眼皮最终还是缓缓垂落,怎么也抬不起来了。
铃铃铃铃铃铃铃铃铃铃铃
黎以裘抱着枕头,沉沉地闷在被窝里,浓长的睫毛连掀一下都没有。闹钟持续发出令人头皮发麻的尖响。
谁知这时竟从天外飞来一脚,硬生生踢在她屁股上,半点也不留情。
“去关。”冷冷的声音透过另一条棉被传来。
“为什么是我?”她踢开棉被大吼。每次都是她,闹钟又不是她一个人的!
“因为要面试的人不是我。”
于皓修咕哝着,翻身到另一头睡去。
面试?
“啊啊啊啊啊!”黎以裘马上从被窝里弹跳起来,咻地冲进浴室,哗啦哗啦地梳洗起来。
接着不到三十秒,又一手抓着牙刷、一手拿着梳子,边刷边梳地走回床边,顺“脚”把地上两罐空啤酒瓶准确无误的踢进垃圾桶里。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昨晚上哪去了?跟谁在一起?手机怎么不接?”
她气极败坏、咕噜咕噜、连珠炮似的问了一大串问题,床上的男人却一如往常,趴着不动。
“喂!”黎以裘补他一脚,只差没把嘴里的泡泡全吐到他身上。
“干嘛啦,没看到我很累喔!”
“你”只恨手上抓的是牙刷而不是菜刀。于皓修又缩到床边去装尸体。黎以裘看看手表,又瞪他一眼。实在没时间了,只好匆匆跑回浴室,八分钟化完妆穿好衣服。
临走,还恶意地把房门撞出好大的声响。
但,她知道,他一点知觉也不会有。
一如往常。
他们交往多久了?
接连面试了两家公司,中午,她坐在路边的行人座上,嚼着从7-11买来的三明治。路上行人来来往往,有的双双对对,有的形单影只,大部分人都是一脸空乏,在人行道上快速移动着。
她知道,她也是这些“大部分人”的其中之一。
日复一日,生活里少有什么惊喜或甜蜜。上班、下班,上班、下班偶尔聚聚餐,再不然嗑几本小说漫画、看看dvd,就这样。
至于感情生活嘛于皓修上班的时间通常比她晚,应酬比她多,三天两头出差,就算在一起,两个人面对面的时间远不如一起面对电视的时间多。
而那些一起面对电视萤幕的时光里,也总是沉默的。他们的表情,也像眼前这些人一样空乏。
这空乏,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手机的和弦铃声滴滴答答响起,她打开手提包拿出手机接听。
“喂?”
“我啦。”于皓修懒洋洋的声音传来。“你什么时候回来?”
“晚上吧,早上面试两家公司,下午两家,晚上跟沈依人约好了一起吃饭。干嘛?你睡醒了?下午要上班吗?”
“嗯啊。面试还顺利吧?”
“还好,应该八九不离十吧。”
“那就好,晚上见。”
“嗯。”她把手机丢回包包里,翘起二郎腿,继续啃她的三明治。
阳光透过树叶照在肩膀上,在窄裙上映出一片斑驳。她穷极无聊地继续瞟着来往行人,心想接下来两个小时,也许够时间去附近的百货公司逛逛。
然而,手机又响起,她再度接起手机。
“喂?”
“小裘,我是依人啦。”
沈依人的声音软软的,带着一股心虚,黎以裘一听,不禁皱眉。
“怎么啦?有事吗?”
“小裘我们改天再出来吃饭好不好?”
黎以裘愣了足足三秒钟。
“阿光回来了?”
“嗯,他约我今天跟他爸妈吃饭。他从不带我回家吃饭的,你知道我没办法拒绝他”
“哗,见父母耶,这么严重喔。”黎以裘没精打采的漫应着。“好啦,反正我昨天没睡饱,正好回家补眠,我们改天再约好了。”
“你不会埋怨我吧?”
“会啊,所以三年后再联络喽。”顿了顿,黎以裘才笑笑的说:“你这个小笨蛋,姐妹难道是当假的吗!”
“嘿嘿,那改天我再找你。”
“见过他父母,要是他跟你求婚了,记得通知我。”
沈依人咯咯笑着,说:“要是他真的求婚,我就叫他开车去你家,叫他再求一次。”
“好喔,这可是你说的。”
币了电话,接着,又是一阵落寞。
她们已经快半年没见面,这几天还是因为她离职才排得出空档,没想到即便如此,她的重要性还是比不上天天见面的男朋友。真窝囊!
这下,她连下午的面试也懒得去了,不如回家睡觉去。等于皓修下班回来,她还要逼问他昨天到底上哪儿去了,害她等足一个晚上,最后也不知是累倒了还是喝醉了,早上还差点迟到。总之,他最好有个好解释。
跳上计程车前,她顺道去白木屋买了块六吋的黑森林蛋糕和一手啤酒,好安慰今晚不能跟依人聚餐的自己。
这,不是她的鞋。
黎以裘一手拎着蛋糕、一手拎着啤酒站在门口。
门前静静躺着一双火红色的女鞋,漆皮鞋身,细高跟,尖尖的鞋头,足踝搭配一条镶满银色碎钻的系带。
她盯着它,脸上的血色渐渐褪成惨白,耳膜嗡嗡嗡嗡震动,声音大到让她几乎错觉自己的脑袋随时会炸开。
接下来的事,她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即便已过了很久很久,再有朋友问起她,她自己也一脸茫然,说不上来。
总之,她的灵魂突然被另一个莫名的灵体占据了。那不是她干的!
她
不是,是“那个灵体”突然变得异常冷静,轻手轻脚开了门,把蛋糕和啤酒放在客厅桌上,然后绕到后阳台拿起干粉灭火器,仔细读完它的说明,并依说明拉开安全插,抓住喷嘴,小心翼翼回到客厅,走到房门口,耳朵贴上房门,清楚听见房里淫浪快活的叫喊声同时证实她看到那双女鞋后的第一直觉果然奇准。
呼吸、呼吸、深呼吸,她不是,是“那个灵体”让自己完全准备好,才一举撞开房门,脸上还挂着大大的笑容。
“嗨,surprise!”
床上两具赤裸裸的身体马上被灭火器喷得马上分开,各自抱头鼠窜。
“啊啊啊啊!”“干什么你这个疯婆子!”
“啊啊!走开走开!”
恐怖的是“那个灵体”疯狂的笑声,居然比他们的尖叫声还大。
“哈哈哈哈哈!再做啊!你们再做啊!哈哈哈,哈哈哈!”
“黎以裘,你干什么?”
“不要喷了!不要喷了!”
黎以裘才不管。她追着他们,一路从房间追到客厅,再追到厨房,直到他们总算逃窜进厕所把门锁上,黎以裘还在门外喷个不停,一直喷到压力变小了、干粉用完了,她才把灭火器甩在地上,气喘吁吁地弯腰扶着小肮。
“于皓修”她咬牙切齿地对着厕所门厉声大吼:“再让我看到你,你就死定了!”
全身气力仿佛一下子被抽干了,她摇摇晃晃地走向阳台,找出拜拜烧香用的金桶,用打火机和报纸把那双女鞋烧了;最后,才拎起她的黑森林蛋糕,离开。
“依人”
手机才拨通,沈依人的尖叫声差点震破她的耳膜。
“他、跟、我、求、婚、了!真的、真的!小裘小裘小裘,我要结婚了,我终于把自己嫁出去了!天啊!我觉得好不真实喔,可是是真的,我真的要结婚了!我、要、结、婚、了!”
“我我呃,真好,恭喜你了。”
“小裘小裘,你一定要当我的伴娘,一定喔!”
黎以裘抓紧手机,眼泪不知怎地突然滴落下来,完全没有预警。
天!她连忙抬起头,忍住一声哽咽,用更大的声音压过沈依人的尖叫。
“ok那你好好享受今晚吧,我不吵你了。”
“我明天csll你喔!”
“ok!”
什么东西!
黎以裘落寞地把手机收回包包里放好,吸吸发酸的鼻子,心情沮丧到想死。
男朋友的背叛和好朋友要结婚的消息居然挤在同一天!她到底做错了什么?这世界究竟怎么了?
“再给我一杯。”
她把空杯子推回给酒保,另一只手疲倦地按着太阳穴。
噢!她的头好痛!
酒保似是看多了这些天涯失意客,收走杯子,没有废话,很快又递上另一杯。
店里灯光闪烁,幽暗的角落里亮着一盏聚光灯,灯下,抱着吉他的女歌手垂着长长的黑发正低唱着:
“爱上你只是我的错,爱情是一种无止境的痛,不愿再为谁等候,不愿让你拆穿我的冷漠”
“蛋糕看起来真不错。”
一道低沉磁性的声音突然响起,然后她旁边的椅子上就多了个男人。
本来以她的个性,是绝不会理睬向她搭讪的男人的;可是今晚特别不同,难得有一道声音对着她说话,声音又这样好听,让她禁不住转头看了他一眼。
啧,真好看。
她的眼睛对上他的,之后,便大剌剌地欣赏起来。
真好看的男人啊!这还是她第一次看见这么乌亮飘逸的长发长在一个男人身上;柔美的五官白皙通透,玫瑰花瓣似的嘴唇十足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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