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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日本料理店,程程原以为他会直接送她回家,不料袁伊郡却把车开往闹区,带她到一间有名的连锁视听歌城。
“我们到这里来干么?”程程傻眼地问。
“当然是唱歌啊!傻妞。”他又搂住她小巧的香肩,好象已经搂上瘾了。“最近我工作压力太大,肩膀脖子全在酸痛,你陪我唱唱歌,纾解一下压力。”
“可是我、我不会唱歌啊。”她站在歌城的大门口不愿进去,担心要是有人看到钟家大小姐在此徘徊,不知会怎么大作文章。况且两个人怎么唱啊?那岂不是会很无聊?
“胡扯。”他斥责一声,然后勾起一抹胸有成竹的微笑。“是人都会唱歌,只是好坏各有不同罢了,你千万不要妄自菲薄。”
“我是真的歌艺不佳,而且我很少听流行歌曲。”她还在做垂死挣扎,虽然知道自己辩不过他。
他哈哈大笑“上次我有个大陆来的朋友也是这么说,结果一进去便抓着麦克风三小时不放吶﹗”
她愁眉苦脸的看着他。“我跟你那个朋友不一样,我是真的不会唱歌”
他赖皮地一笑。“那就听我唱。”
他根本不给她拒绝的余地,硬把她搂进包厢,点了一大堆小菜,又吩咐少爷开一瓶洋酒。
“你还要喝酒?”程程惊呼,他刚刚在日本料理店已经喝很多清酒了,现在又喝洋酒,这样混酒喝不好吧。
“有什么不对吗?”他笑了笑,径自倒酒。“喝酒开嗓,不喝酒怎么唱得好呢?”
“可是你喝太多了。”她担心他的身体是否承受得住。
“我是有名的千杯不醉,你不必替我操心。”他把歌本递给她。“快点歌,不要浪费时间。”
“我说了我不会唱。”她看着厚厚的歌本很是苦恼。
“儿歌也不会?你有没有童年啊?”他戏谑地笑她。
无奈之下,程程只点了一首歌,而且是八百年前的老歌,早就很少人唱的“愫”
“哇!这种歌你也会唱,真是令在下甘拜下风。”画面一出来,他不改本色的调侃她。
程程脸一红,不自在的说:“你再笑我,我就不唱了。”
他忍住笑意。“好,不笑你,你快唱。”
一曲终了,他笑得差点断气。
“老天!原来你不是谦虚,是真的不会唱啊!”他笑得眼泪都飙出来了,没想过有人可以把歌唱得如此走调,连点基本音感都没有。
她泄气的看着他眼角夸张的笑泪。“我早就说过我歌艺不佳。”
“但你没说你五音不全啊!”说完,他忍不住又捧腹大笑。
“袁伊郡﹗”程程粉颊染上红晕,气他但又拿他没办法。
这人可真过份,硬逼她唱歌,现在她唱不好,又肆无忌惮的取笑她,一点怜香惜玉的心都没有,亏她这几天还这么挂念他。
“我该罚,罚我喝一杯!”他笑嘻嘻的喝了一杯酒,开始在计算机上点歌,一点就点了十首。
“哇!你会唱这么多歌啊?”她叹为观止的看着那一排歌名,全都是她没听过的,但唱那些歌的歌手她倒是在电视上看过,都是当红的流行乐手。
“这些哪算多。”他一副没什么的表情。“我会的歌岂止这些?人称歌神就是我。”
她疑惑的看着他。“歌神不是张学友吗?”她就算再孤陋寡闻也知道这个。
“那是旧的,我是新的,新歌神。”他一本正经的说。
她瞪着他根本不信,他在唬她。
第一首歌开始放了,她看着屏幕,信乐团的“一了百了”是首她全然陌生的歌,她连信乐团是什么乐团也不知道,台湾的乐团她只知道轰动全台的五月天。
然后他开始唱了,浑厚的嗓音跟他平时讲话的声调完全不同,他唱得认真又投入,充满了感情。
她有些出神,他怎么怎么能把歌唱得这么好?
第二首歌播出,也是她不熟悉的,歌名叫“幸福的瞬间”
他认真伤感的样子,一点也不像平时的他,词意令她动容,那么美又那么无奈而酸楚。
令她竟然哭了。
“怎么样?好不好听?”放下麦克风,他得意扬扬的问,等人夸奖的他又跟刚才唱歌时判若两人。
程程猛点头,动容的泪水还挂在眼角。
“你怎么了?”他扬起眉毛,稀奇的盯着她看。“你在哭?为什么?”
她吸吸鼻子。“我我太感动了。”
“你居然感动到哭?听我唱歌感动到哭?”他不可思议的挪近她,端详她鼻尖红红的可爱模样。
“也不是啦,我只是比较容易感动,再加上这首歌真的很动听,我就就忍不住哭了,你千万别介意。”
她觉得不好意思,他找她来唱歌是为了纾解压力,她居然在他面前哭
“我一点也不介意,你被我的歌声感动,我好高兴!”他轻轻把她的下颚扳向自己,凝视着她慌乱的双眸,与她鼻尖对鼻尖,薄唇几乎要碰着她的,温柔的声音逸出他唇畔“程程,我爱你!”
瞬间,他双唇火热的攫住她柔软的唇瓣,顺势将她压倒在沙发上,含咬她的粉嫩娇唇。
程程不禁瞠大双眼,长长的羽睫停格不动,心脏怦怦地跳着,触电的感觉流窜至四肢百骸,让她脑袋一片空白。
他吻她她扎实地被他圈在怀中狂吻,他劲瘦结实的身躯让她险些无法呼吸,而她竟然不想阻止他的侵犯。
她疯了吗?
他的舌尖肆意探进她口中翻搅吸吮,双手在她纤细的肩头轻抚,跟着往下,霸道的拉起她的上衣,程程惊慌的颤动了一下。
他略施力道,将她微微挣扎的娇躯定住,伸手探向她柔软的尖挺丰盈,隔着内衣抚弄她的敏感处,激烈而瘖哑的赞叹一声。
她双颊一片红晕,这种感觉从未有过,她害羞却没有抗拒,明知不可为而为,难道她也
“你喜欢我吗,程程?”他望着她水般的迷蒙双眸,问得热切。
“我我不知道。”
但心里好乱、好乱,即使当她那位无缘的新郎亲吻她时,她都没有这么慌乱过。
他干脆捧起她的脸蛋,让她无所遁形。“傻妞,你不可能不知道,你知道的,告诉我,你喜不喜欢我?”
她羞赧的垂下眼睫,不敢面对他的热情如火,却轻轻点了点头。
他满意的笑了。“不准再说你是我姐姐,知道吗?从现在起,你是我的女朋友,我袁伊郡的女朋友!”
从前她根深柢固的认为她是他的“长辈”现在他总算剔除她这个可笑的想法了。
他从来没把她当姐姐看,她柔弱的像小猫,胸无大志,只会种种花、捻捻草,像她这样的小女人,只有他保护她的份儿,风一吹就会倒的人还妄想当人家的姐姐,太好笑了。
他忍不住又吻吻她柔嫩的唇办。“过两天陪我去香港。”
“香港?”她想也不想就摇头。“不行不行,我不能陪你去香港,我有花店要照顾,况且爷爷也不会同意我跟你去香港,他根本不赞成我跟你来往,若他知道我跟你走,肯定会派个人一路监视我,还要写一份报告给他看。”
他蹙起眉心“讲那么多理由做什么?你不爱我?”
她吓了一跳。“哪哪有?”
“那就陪我去!”他不容置喙的说。
程程无奈的看着霸道的他。
似乎自从与他重逢,她平静的生活就开始乱了,这究竟是福还是祸?
******
钟宅的早餐桌上如同平时一般平静,钟自封很优雅的享用他最爱的英式三明治和伯爵奶茶,言东堂西装笔挺的啜饮着黑咖啡,研研一边看报一边把厚片奶油吐司吃得碎屑满桌,希希则在三角土司上涂抹她自制的奇异果果酱,美味又美容。
突然间,程程清了清喉咙。
“我有一件事要告诉大家,我今天要去香港参加世界花艺博览会,后天才回来。”
她如背台词般一口气的说完,忐忑不安的等着众人的反应。
平时不会说谎的人一旦说起谎来真是糟糕,不但表情僵硬,还会直冒汗,浑身都不对劲,就怕露出破绽。
“怎么这么突然?”钟自封看了孙女一眼,研判地在她微红的脸上兜了一圈,不动声色地继续吃他的三明治。
“邀请卡寄丢了,主办单位昨天才跟我连络上,所以才会这么仓卒。”她有点慌乱地说。
“大姐,记得带盒正宗港澳蛋塔回来。”美食家希希不忘交代。
“好。”她松了口气,应该过关了吧?飞机两个小时后就要起飞了。
研研蹙起眉心。“大姐一个人去香港可以吗?你从来没有单独出过远门。”
钟自封沉吟了一会儿。“程程一个人出远门我也不放心,叫廖秘书跟你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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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日本料理店,程程原以为他会直接送她回家,不料袁伊郡却把车开往闹区,带她到一间有名的连锁视听歌城。
“我们到这里来干么?”程程傻眼地问。
“当然是唱歌啊!傻妞。”他又搂住她小巧的香肩,好象已经搂上瘾了。“最近我工作压力太大,肩膀脖子全在酸痛,你陪我唱唱歌,纾解一下压力。”
“可是我、我不会唱歌啊。”她站在歌城的大门口不愿进去,担心要是有人看到钟家大小姐在此徘徊,不知会怎么大作文章。况且两个人怎么唱啊?那岂不是会很无聊?
“胡扯。”他斥责一声,然后勾起一抹胸有成竹的微笑。“是人都会唱歌,只是好坏各有不同罢了,你千万不要妄自菲薄。”
“我是真的歌艺不佳,而且我很少听流行歌曲。”她还在做垂死挣扎,虽然知道自己辩不过他。
他哈哈大笑“上次我有个大陆来的朋友也是这么说,结果一进去便抓着麦克风三小时不放吶﹗”
她愁眉苦脸的看着他。“我跟你那个朋友不一样,我是真的不会唱歌”
他赖皮地一笑。“那就听我唱。”
他根本不给她拒绝的余地,硬把她搂进包厢,点了一大堆小菜,又吩咐少爷开一瓶洋酒。
“你还要喝酒?”程程惊呼,他刚刚在日本料理店已经喝很多清酒了,现在又喝洋酒,这样混酒喝不好吧。
“有什么不对吗?”他笑了笑,径自倒酒。“喝酒开嗓,不喝酒怎么唱得好呢?”
“可是你喝太多了。”她担心他的身体是否承受得住。
“我是有名的千杯不醉,你不必替我操心。”他把歌本递给她。“快点歌,不要浪费时间。”
“我说了我不会唱。”她看着厚厚的歌本很是苦恼。
“儿歌也不会?你有没有童年啊?”他戏谑地笑她。
无奈之下,程程只点了一首歌,而且是八百年前的老歌,早就很少人唱的“愫”
“哇!这种歌你也会唱,真是令在下甘拜下风。”画面一出来,他不改本色的调侃她。
程程脸一红,不自在的说:“你再笑我,我就不唱了。”
他忍住笑意。“好,不笑你,你快唱。”
一曲终了,他笑得差点断气。
“老天!原来你不是谦虚,是真的不会唱啊!”他笑得眼泪都飙出来了,没想过有人可以把歌唱得如此走调,连点基本音感都没有。
她泄气的看着他眼角夸张的笑泪。“我早就说过我歌艺不佳。”
“但你没说你五音不全啊!”说完,他忍不住又捧腹大笑。
“袁伊郡﹗”程程粉颊染上红晕,气他但又拿他没办法。
这人可真过份,硬逼她唱歌,现在她唱不好,又肆无忌惮的取笑她,一点怜香惜玉的心都没有,亏她这几天还这么挂念他。
“我该罚,罚我喝一杯!”他笑嘻嘻的喝了一杯酒,开始在计算机上点歌,一点就点了十首。
“哇!你会唱这么多歌啊?”她叹为观止的看着那一排歌名,全都是她没听过的,但唱那些歌的歌手她倒是在电视上看过,都是当红的流行乐手。
“这些哪算多。”他一副没什么的表情。“我会的歌岂止这些?人称歌神就是我。”
她疑惑的看着他。“歌神不是张学友吗?”她就算再孤陋寡闻也知道这个。
“那是旧的,我是新的,新歌神。”他一本正经的说。
她瞪着他根本不信,他在唬她。
第一首歌开始放了,她看着屏幕,信乐团的“一了百了”是首她全然陌生的歌,她连信乐团是什么乐团也不知道,台湾的乐团她只知道轰动全台的五月天。
然后他开始唱了,浑厚的嗓音跟他平时讲话的声调完全不同,他唱得认真又投入,充满了感情。
她有些出神,他怎么怎么能把歌唱得这么好?
第二首歌播出,也是她不熟悉的,歌名叫“幸福的瞬间”
他认真伤感的样子,一点也不像平时的他,词意令她动容,那么美又那么无奈而酸楚。
令她竟然哭了。
“怎么样?好不好听?”放下麦克风,他得意扬扬的问,等人夸奖的他又跟刚才唱歌时判若两人。
程程猛点头,动容的泪水还挂在眼角。
“你怎么了?”他扬起眉毛,稀奇的盯着她看。“你在哭?为什么?”
她吸吸鼻子。“我我太感动了。”
“你居然感动到哭?听我唱歌感动到哭?”他不可思议的挪近她,端详她鼻尖红红的可爱模样。
“也不是啦,我只是比较容易感动,再加上这首歌真的很动听,我就就忍不住哭了,你千万别介意。”
她觉得不好意思,他找她来唱歌是为了纾解压力,她居然在他面前哭
“我一点也不介意,你被我的歌声感动,我好高兴!”他轻轻把她的下颚扳向自己,凝视着她慌乱的双眸,与她鼻尖对鼻尖,薄唇几乎要碰着她的,温柔的声音逸出他唇畔“程程,我爱你!”
瞬间,他双唇火热的攫住她柔软的唇瓣,顺势将她压倒在沙发上,含咬她的粉嫩娇唇。
程程不禁瞠大双眼,长长的羽睫停格不动,心脏怦怦地跳着,触电的感觉流窜至四肢百骸,让她脑袋一片空白。
他吻她她扎实地被他圈在怀中狂吻,他劲瘦结实的身躯让她险些无法呼吸,而她竟然不想阻止他的侵犯。
她疯了吗?
他的舌尖肆意探进她口中翻搅吸吮,双手在她纤细的肩头轻抚,跟着往下,霸道的拉起她的上衣,程程惊慌的颤动了一下。
他略施力道,将她微微挣扎的娇躯定住,伸手探向她柔软的尖挺丰盈,隔着内衣抚弄她的敏感处,激烈而瘖哑的赞叹一声。
她双颊一片红晕,这种感觉从未有过,她害羞却没有抗拒,明知不可为而为,难道她也
“你喜欢我吗,程程?”他望着她水般的迷蒙双眸,问得热切。
“我我不知道。”
但心里好乱、好乱,即使当她那位无缘的新郎亲吻她时,她都没有这么慌乱过。
他干脆捧起她的脸蛋,让她无所遁形。“傻妞,你不可能不知道,你知道的,告诉我,你喜不喜欢我?”
她羞赧的垂下眼睫,不敢面对他的热情如火,却轻轻点了点头。
他满意的笑了。“不准再说你是我姐姐,知道吗?从现在起,你是我的女朋友,我袁伊郡的女朋友!”
从前她根深柢固的认为她是他的“长辈”现在他总算剔除她这个可笑的想法了。
他从来没把她当姐姐看,她柔弱的像小猫,胸无大志,只会种种花、捻捻草,像她这样的小女人,只有他保护她的份儿,风一吹就会倒的人还妄想当人家的姐姐,太好笑了。
他忍不住又吻吻她柔嫩的唇办。“过两天陪我去香港。”
“香港?”她想也不想就摇头。“不行不行,我不能陪你去香港,我有花店要照顾,况且爷爷也不会同意我跟你去香港,他根本不赞成我跟你来往,若他知道我跟你走,肯定会派个人一路监视我,还要写一份报告给他看。”
他蹙起眉心“讲那么多理由做什么?你不爱我?”
她吓了一跳。“哪哪有?”
“那就陪我去!”他不容置喙的说。
程程无奈的看着霸道的他。
似乎自从与他重逢,她平静的生活就开始乱了,这究竟是福还是祸?
******
钟宅的早餐桌上如同平时一般平静,钟自封很优雅的享用他最爱的英式三明治和伯爵奶茶,言东堂西装笔挺的啜饮着黑咖啡,研研一边看报一边把厚片奶油吐司吃得碎屑满桌,希希则在三角土司上涂抹她自制的奇异果果酱,美味又美容。
突然间,程程清了清喉咙。
“我有一件事要告诉大家,我今天要去香港参加世界花艺博览会,后天才回来。”
她如背台词般一口气的说完,忐忑不安的等着众人的反应。
平时不会说谎的人一旦说起谎来真是糟糕,不但表情僵硬,还会直冒汗,浑身都不对劲,就怕露出破绽。
“怎么这么突然?”钟自封看了孙女一眼,研判地在她微红的脸上兜了一圈,不动声色地继续吃他的三明治。
“邀请卡寄丢了,主办单位昨天才跟我连络上,所以才会这么仓卒。”她有点慌乱地说。
“大姐,记得带盒正宗港澳蛋塔回来。”美食家希希不忘交代。
“好。”她松了口气,应该过关了吧?飞机两个小时后就要起飞了。
研研蹙起眉心。“大姐一个人去香港可以吗?你从来没有单独出过远门。”
钟自封沉吟了一会儿。“程程一个人出远门我也不放心,叫廖秘书跟你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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