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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民的支持,任何政府都不可能长治久安(威尔逊)。麦迪逊则认为,要建立一个自由政府,至少有一院必须由人民选举。至于第二院议员、行政官和法官,可以考虑通过其他方式产生。麦迪逊这一态度极为重要,因为这等于是为“两院两制”的方案开了口子。
全体委员会对这一提案进行了表决。马萨诸塞、纽约、宾夕法尼亚、弗吉尼亚、北卡罗来纳、佐治亚6邦赞成,新泽西、南卡罗来纳2邦反对,康涅狄格、特拉华2邦赞成反对各半,马里兰无投票记录。5月31日这天,马萨诸塞应该有4位代表──鲁弗斯金、戈汉姆、斯特朗、格里。马萨诸塞投了赞成票,说明反对的只有格里1个。康涅狄格赞成反对各半,则说明艾尔斯沃斯投票赞成。显然,在这个问题上,谢尔曼和格里是少数派。
于是威尔逊决定再接再厉,提出全国议会两院都由人民选举。但这回就没有那么顺利了。就连“第二院由各邦议会提名,第一院选举”的原方案都未能通过,竟遭到康涅狄格、纽约、新泽西、宾夕法尼亚、特拉华、北卡罗来纳、佐治亚7邦反对,只有马萨诸塞、弗吉尼亚、南卡罗来纳3邦赞成。
非但如此,6月6日,南卡罗来纳的查尔斯平克尼和拉特里奇还大做翻案文章,提议“全国议会第一院议员由各邦议会选举,不由人民选举”南卡罗来纳原本就是反对众议员由人民选举的,他们提出这个动议并不奇怪。不过他们的支持者也不多,就连格里也转变了态度,支持众议员由人民选举,但希望参议员换一种选举方式。表决结果,8邦反对,康涅狄格、新泽西、南卡罗来纳3邦赞成,会议否决了查尔斯平克尼和拉特里奇的提案。前次表决肯定了伦道夫方案,这次表决又否定了反对意见,众议员由人民选举便成为定论。
表面上看,这次表决是麦迪逊、威尔逊一派不小的胜利。因为表决结果不但再次肯定了他们的方案,而且支持他们的邦由6个增加到了8个。尤为可喜的是,特拉华由赞成反对各半变成了支持,纽约也未因兰欣的到会而和他们唱对台戏。但麦迪逊和威尔逊应该清楚,他们的这个胜利是有代价的。赞成反对各半的特拉华固然站了过来,同样赞成反对各半的康涅狄格却也站了过去。更重要的是,许多反对派支持他们,是为了在另一院(参议院)的问题上和他们讲价。也就是说,众议员,我们同意你的方案,由人民选举。参议员,就不能再由人民选举了,你们得同意我们的方案。
这一层意思,格里已经表达了,迪金森就讲得更清楚。迪金森的情况我们前面也简单讲过。他是美国独立运动初期的精神领袖,早在独立宣言问世前9年,就提出了“无代表,不纳税”的口号,并预言北美和英国的关系必将由武力来解决,因此被誉为“革命文人”和“世俗圣人”是比华盛顿和富兰克林资格更老的革命家。1776年7月2日“大陆会议”讨论通过独立宣言时,作为邦联条例起草委员会主席的迪金森投了反对票,并在9天以后提交了由他起草的邦联条例。正是这个条例,第一次将这个新生的国家命名为“美利坚合众国”所以,称迪金森为开国领袖,那是当之无愧的。
迪金森也是特拉华代表,但比贝德福德态度温和,也显得老成持重。在6月6日和7日,他作了两次发言,阐述邦与全国政府的关系。他把美利坚合众国比作太阳系,各邦比作行星。太阳系不能没有太阳,这就是全国政府。也不能没有行星,这就是各邦。应该让行星在自己适当的轨道上自由运行,所以,消灭各邦是不对的。改革只是把13条溪流汇成大河,而不是相互反对。因此他认为:第一院由人民直接选举,这一点至关重要;另一院由各邦议会选举,也十分妥当。邦政府和全国政府的这种结合,政治上既高明,实际上也不可避免,因为保留各邦政府势在必行。当然,这样一来,各邦政府和联邦政府之间会产生摩擦。但迪金森认为,这种摩擦并不可怕,因为这样便正好实现了相互制衡;而这种制衡,又恰恰是我们建立共和政府所希望的。
这是深谋远虑,也是高瞻远瞩。因为迪金森设想的这种方案,基本上正是后来美国实行的政治模式。美国人民能有这样一种比单一制政体更优越的政治制度,其实是要感谢那些制宪会议上的反对派,尤其是迪金森这样反对派当中的折中派的。
可惜,迪金森这种老成谋国的意见,麦迪逊他们暂时还听不进去。他们一意孤行,甚至出言不逊。这就逼得小邦不能不奋起自卫。结果,制宪会议的空气中就充满了火药味。争论的双方不但唇枪舌剑,而且剑拔弩张。
),没有人民的支持,任何政府都不可能长治久安(威尔逊)。麦迪逊则认为,要建立一个自由政府,至少有一院必须由人民选举。至于第二院议员、行政官和法官,可以考虑通过其他方式产生。麦迪逊这一态度极为重要,因为这等于是为“两院两制”的方案开了口子。
全体委员会对这一提案进行了表决。马萨诸塞、纽约、宾夕法尼亚、弗吉尼亚、北卡罗来纳、佐治亚6邦赞成,新泽西、南卡罗来纳2邦反对,康涅狄格、特拉华2邦赞成反对各半,马里兰无投票记录。5月31日这天,马萨诸塞应该有4位代表──鲁弗斯金、戈汉姆、斯特朗、格里。马萨诸塞投了赞成票,说明反对的只有格里1个。康涅狄格赞成反对各半,则说明艾尔斯沃斯投票赞成。显然,在这个问题上,谢尔曼和格里是少数派。
于是威尔逊决定再接再厉,提出全国议会两院都由人民选举。但这回就没有那么顺利了。就连“第二院由各邦议会提名,第一院选举”的原方案都未能通过,竟遭到康涅狄格、纽约、新泽西、宾夕法尼亚、特拉华、北卡罗来纳、佐治亚7邦反对,只有马萨诸塞、弗吉尼亚、南卡罗来纳3邦赞成。
非但如此,6月6日,南卡罗来纳的查尔斯平克尼和拉特里奇还大做翻案文章,提议“全国议会第一院议员由各邦议会选举,不由人民选举”南卡罗来纳原本就是反对众议员由人民选举的,他们提出这个动议并不奇怪。不过他们的支持者也不多,就连格里也转变了态度,支持众议员由人民选举,但希望参议员换一种选举方式。表决结果,8邦反对,康涅狄格、新泽西、南卡罗来纳3邦赞成,会议否决了查尔斯平克尼和拉特里奇的提案。前次表决肯定了伦道夫方案,这次表决又否定了反对意见,众议员由人民选举便成为定论。
表面上看,这次表决是麦迪逊、威尔逊一派不小的胜利。因为表决结果不但再次肯定了他们的方案,而且支持他们的邦由6个增加到了8个。尤为可喜的是,特拉华由赞成反对各半变成了支持,纽约也未因兰欣的到会而和他们唱对台戏。但麦迪逊和威尔逊应该清楚,他们的这个胜利是有代价的。赞成反对各半的特拉华固然站了过来,同样赞成反对各半的康涅狄格却也站了过去。更重要的是,许多反对派支持他们,是为了在另一院(参议院)的问题上和他们讲价。也就是说,众议员,我们同意你的方案,由人民选举。参议员,就不能再由人民选举了,你们得同意我们的方案。
这一层意思,格里已经表达了,迪金森就讲得更清楚。迪金森的情况我们前面也简单讲过。他是美国独立运动初期的精神领袖,早在独立宣言问世前9年,就提出了“无代表,不纳税”的口号,并预言北美和英国的关系必将由武力来解决,因此被誉为“革命文人”和“世俗圣人”是比华盛顿和富兰克林资格更老的革命家。1776年7月2日“大陆会议”讨论通过独立宣言时,作为邦联条例起草委员会主席的迪金森投了反对票,并在9天以后提交了由他起草的邦联条例。正是这个条例,第一次将这个新生的国家命名为“美利坚合众国”所以,称迪金森为开国领袖,那是当之无愧的。
迪金森也是特拉华代表,但比贝德福德态度温和,也显得老成持重。在6月6日和7日,他作了两次发言,阐述邦与全国政府的关系。他把美利坚合众国比作太阳系,各邦比作行星。太阳系不能没有太阳,这就是全国政府。也不能没有行星,这就是各邦。应该让行星在自己适当的轨道上自由运行,所以,消灭各邦是不对的。改革只是把13条溪流汇成大河,而不是相互反对。因此他认为:第一院由人民直接选举,这一点至关重要;另一院由各邦议会选举,也十分妥当。邦政府和全国政府的这种结合,政治上既高明,实际上也不可避免,因为保留各邦政府势在必行。当然,这样一来,各邦政府和联邦政府之间会产生摩擦。但迪金森认为,这种摩擦并不可怕,因为这样便正好实现了相互制衡;而这种制衡,又恰恰是我们建立共和政府所希望的。
这是深谋远虑,也是高瞻远瞩。因为迪金森设想的这种方案,基本上正是后来美国实行的政治模式。美国人民能有这样一种比单一制政体更优越的政治制度,其实是要感谢那些制宪会议上的反对派,尤其是迪金森这样反对派当中的折中派的。
可惜,迪金森这种老成谋国的意见,麦迪逊他们暂时还听不进去。他们一意孤行,甚至出言不逊。这就逼得小邦不能不奋起自卫。结果,制宪会议的空气中就充满了火药味。争论的双方不但唇枪舌剑,而且剑拔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