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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普遍主义”很像“高于”都是由一个自以为是的制高点发放通行证,强令排异,要求大家都与它同,此类“普遍”自然是得反对。但要看明白,这并不意味着天下人就没有共通点,天下事就没有普遍性。要活着,要安全,要自由表达,要维护自己独特的思与行这有谁不愿意吗?因此就得想些办法来维护,这样的维护不需要普遍吗?对“反对普遍主义”之最愚蠢的理解,是以为你有你的实际,我有我的实际,因此谁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吧。可是,日本鬼子据其实际要侵略你,行吗?村长据其实际想强奸某一村民,也不行吧?所以必得有一种普遍的遵守。
十三
语言也是这样,无论谈恋爱还是谈买卖,总是期望相互能听懂,你说你的我说我的就不如各自回家去睡觉。要是你听不懂我的我就骂人,就诉诸强迫,那便是霸道,是要普遍反对的。可是,反抗霸道若也被认为是霸道,事情就有些乱。为免其乱就得有法律,就得有普遍的遵守。然而又有问题:法律由谁来制订?只根据少数人(或国)的利益显然不对吧?所以就得保证所有的人(或国)都能自由发言。
说到保护民族语言的纯洁与独立,以防强势文化对它的侵蚀与泯灭,我倾向赞成,但也有些疑问。疑问之一:这纯洁与独立,只好以民族为单位吗?为什么不更扩大些或更缩小些?疑问之二:民族之间可能有霸道,民族之内就不可能有?民族之间可以恃强凌弱,一村一户中就不会发生同样的事?为什么不干脆说“保护个人的自由发言”呢?
本当是个人发言,关注普遍,不知怎么一弄,常常就变成了集体发言,却只看重一己了。只有个人自由,才有普遍利益,只因有普遍的遵守,才可能保障个人的自由,这道理多么简单。事实上,轻蔑个人自由的人,也都不屑于普遍的遵守,道理也简单:自由一普遍,霸字搁在哪儿?
十四
远来的和尚,原是要欣赏异地风俗,或为人类学等等采集标本,自然是希望着种类的多样,稀有种类尤其希望它保持原态,不见得都有闲心去想这标本中人是否活得煎熬,是否也图自由与发展?他们不想倒也罢了,标本中人若为取悦游僧和学者而甘做标本,倒把自己的愿望废置,把自己必要的变革丢弃,事情岂不荒唐?
十五
前不久,可能是在电视上也可能是在报纸上,见一位导演接受记者采访。记者问:“有人说您的‘中国特色’其实是迎合外国人的口味。”导演说:“不,因为我表现的是人的普遍情感,所以外国人也能接受。”我便想:什么是普遍情感?这普遍是谁的统计?怎么统计的?其依据和目的都是什么?以及被这统计所排除、所遗漏的那些心魂应当怎样处置?尤其,这普遍怎么又成了特色?是什么人,会认此普遍为特色呢?是不是由市场判定的普遍?是不是由外国口味判定的中国特色?
一个创作者,敢说他表现的是普遍,这里面隐约已经有了一方“父母官”的影子。一个创作者,竟说他表现的是普遍,谦虚得又似过头,这岂非是说自己并无独到之见?一个创作者,至少要自以为有独特的发现,才会有创作的激情吧?普遍的情感满街都是,倘不能从中见出独具的心流,最多也只能算模仿生活。内在的新异已被小心地择出或粗心地忽略,一旦走上舞台和银幕,料必仍只是外在的像。这样的“创作”我在想,其动力会是什么呢?不免还是想到了“迎合”迎合市场,迎合“父母官”迎合一种故有的优势话语,或者迎合别的什么。未必就是迎合大众,倒可能是麻醉大众。大众的心流原本是多么丰富,多么不拘,多么辽远,怎么迎合得过来?惟把他们麻醉到只认得一种戏路,只相信一种思绪配走上舞台或银幕,他们才可以随时随地被迎合。所以我又想,是否正因为这堂而皇之的普遍,万千独具的心流所以被湮灭,以致中国特色倒要由外国人来判定?还有,为什么要以国为单位来配制特色?为什么不让每一缕心魂自然而然地表现其特色呢?
十六
别抱怨摆弄实际之真的所谓艺术总是捉襟见肘吧,那是必然。正因为实际走到了末路,艺术这才发生,若领着艺术再去膜拜实际,岂非鬼打墙?所以,艺术正如爱情,都是不能嫌累的事。心魂之域本无尽头,比如“诗意地栖居”可不是独享逍遥,而是永远地寻觅与投奔,并且总在黑夜中。
十七
要讲真话,勿瞒与骗,这是中国人普遍推崇的品质。可从来,有几人真能做得彻底,真能“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且莫苛求“言必行”吧)倒是常听见这样的表白:“有些话我不能讲,但我讲的保证都是真话。”说实在的,能如此也已经令人钦佩。扪心自问,我自己顶多也就这样。但这绝不是说我钦佩我自己,恰恰相反,用陕北话说:我这心里头害麻烦。翻译成北京话就是:糟心。有点儿像吸毒,自个儿也看不起自个儿,又戒不掉。软弱的自己看不起自己的软弱但还是软弱着,虚伪的自己看不起自己的虚伪却还是“有些话不能讲”——真真岂有此理!
岂有此理就完了吗?钦佩着勇敢者之余,软弱如我者想:岂有此理的深处就怕还藏着另外的道理,未必一副硬骨头就能包打天下。说真话、硬骨头、匕首与投枪,于虚伪自然是良药,但痼疾犹在,久不见轻,大概还是医路的问题。自古就有“文死谏”的倡导,意思也就是硬骨头、讲真话,可这品质世世代代一直都被倡导,或只被倡导,且有日趋金贵之势,岂不令人沮丧?怎么回事?中国人一向推崇的品质,怎么竟成了中国人越来越难得的高风亮节?
十八
说真话有什么错吗?当然没有,还能是说假话不成?但说真话就够了吗?这就又得看看:除了实际之真,心魂之真是否也有表达?是否也能表达?是否也提倡表达?是否这样的表达也被尊重?倘只白昼在表达,生命至少要减半。倘黑夜总就在黑夜中独行,或聋,或哑,或被斥为“不打粮食”真,岂不是残疾着吗?比如两口子,若互相只言白昼,黑夜之浪动的心流或被视为无用,或被看作邪念,千万得互相藏好,那料必是要憋出毛病的。比如憋出猜疑和防备,猜疑和防备又难免流入白昼,实际之真也就要打折扣了。这还不要紧,只要黑夜健在,娜拉大不了是个出走。但黑夜要是一口气憋死,实际被实际所囚禁,艺术和爱情和一切就都只好由着白昼去豢养、去叫卖了。失去黑夜的白昼,失去匡正的生活,什么假不能炒成真?什么阴暗不能标榜为圣洁?什么荒唐事不能煽得人落泪?于是,什么真也就都可能沦落到“我不能说”了。
十九
听说有一位导演,在反驳别人的批评时说:“不管怎么说,反正我是让观众落了泪。”反驳当然是你的权利,但这样的反驳很无力,让人落泪就一定是好艺术吗?让人哭,让人笑,让人咬牙切齿,捶胸顿足,都太容易。不见得非劳驾艺术不可。而真正的好艺术,真正的心路艰难,未必都有上述效果。
我听一位批评家朋友说过一件事:他去看一出话剧,事先掖了手绢在兜里,预备哭和笑,然而整个演出过程中他哭不出也笑不出,全场鸦雀无声,直到剧终,掌声虽也持久,但却犹豫,直到戏散,鱼贯而出的人群仍然没有什么热烈的表示,大家默默地走路,看天,或对视为。我那朋友干脆找个没人的地方坐下来发呆。他说这戏真好。他没说真像。他说看戏的人中有说真好的,有说不好的,但没见有谁说真像或者不像。他说,无论说真好的还是说不好的,神情都似有些愕然,加上天黑。他说他在那没人的地方坐了很久,心里仍然是一片愕然,以往的批评手段似乎都要作废,他说他看见了生命本身的疑难。这戏我没... -->>
十二
“普遍主义”很像“高于”都是由一个自以为是的制高点发放通行证,强令排异,要求大家都与它同,此类“普遍”自然是得反对。但要看明白,这并不意味着天下人就没有共通点,天下事就没有普遍性。要活着,要安全,要自由表达,要维护自己独特的思与行这有谁不愿意吗?因此就得想些办法来维护,这样的维护不需要普遍吗?对“反对普遍主义”之最愚蠢的理解,是以为你有你的实际,我有我的实际,因此谁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吧。可是,日本鬼子据其实际要侵略你,行吗?村长据其实际想强奸某一村民,也不行吧?所以必得有一种普遍的遵守。
十三
语言也是这样,无论谈恋爱还是谈买卖,总是期望相互能听懂,你说你的我说我的就不如各自回家去睡觉。要是你听不懂我的我就骂人,就诉诸强迫,那便是霸道,是要普遍反对的。可是,反抗霸道若也被认为是霸道,事情就有些乱。为免其乱就得有法律,就得有普遍的遵守。然而又有问题:法律由谁来制订?只根据少数人(或国)的利益显然不对吧?所以就得保证所有的人(或国)都能自由发言。
说到保护民族语言的纯洁与独立,以防强势文化对它的侵蚀与泯灭,我倾向赞成,但也有些疑问。疑问之一:这纯洁与独立,只好以民族为单位吗?为什么不更扩大些或更缩小些?疑问之二:民族之间可能有霸道,民族之内就不可能有?民族之间可以恃强凌弱,一村一户中就不会发生同样的事?为什么不干脆说“保护个人的自由发言”呢?
本当是个人发言,关注普遍,不知怎么一弄,常常就变成了集体发言,却只看重一己了。只有个人自由,才有普遍利益,只因有普遍的遵守,才可能保障个人的自由,这道理多么简单。事实上,轻蔑个人自由的人,也都不屑于普遍的遵守,道理也简单:自由一普遍,霸字搁在哪儿?
十四
远来的和尚,原是要欣赏异地风俗,或为人类学等等采集标本,自然是希望着种类的多样,稀有种类尤其希望它保持原态,不见得都有闲心去想这标本中人是否活得煎熬,是否也图自由与发展?他们不想倒也罢了,标本中人若为取悦游僧和学者而甘做标本,倒把自己的愿望废置,把自己必要的变革丢弃,事情岂不荒唐?
十五
前不久,可能是在电视上也可能是在报纸上,见一位导演接受记者采访。记者问:“有人说您的‘中国特色’其实是迎合外国人的口味。”导演说:“不,因为我表现的是人的普遍情感,所以外国人也能接受。”我便想:什么是普遍情感?这普遍是谁的统计?怎么统计的?其依据和目的都是什么?以及被这统计所排除、所遗漏的那些心魂应当怎样处置?尤其,这普遍怎么又成了特色?是什么人,会认此普遍为特色呢?是不是由市场判定的普遍?是不是由外国口味判定的中国特色?
一个创作者,敢说他表现的是普遍,这里面隐约已经有了一方“父母官”的影子。一个创作者,竟说他表现的是普遍,谦虚得又似过头,这岂非是说自己并无独到之见?一个创作者,至少要自以为有独特的发现,才会有创作的激情吧?普遍的情感满街都是,倘不能从中见出独具的心流,最多也只能算模仿生活。内在的新异已被小心地择出或粗心地忽略,一旦走上舞台和银幕,料必仍只是外在的像。这样的“创作”我在想,其动力会是什么呢?不免还是想到了“迎合”迎合市场,迎合“父母官”迎合一种故有的优势话语,或者迎合别的什么。未必就是迎合大众,倒可能是麻醉大众。大众的心流原本是多么丰富,多么不拘,多么辽远,怎么迎合得过来?惟把他们麻醉到只认得一种戏路,只相信一种思绪配走上舞台或银幕,他们才可以随时随地被迎合。所以我又想,是否正因为这堂而皇之的普遍,万千独具的心流所以被湮灭,以致中国特色倒要由外国人来判定?还有,为什么要以国为单位来配制特色?为什么不让每一缕心魂自然而然地表现其特色呢?
十六
别抱怨摆弄实际之真的所谓艺术总是捉襟见肘吧,那是必然。正因为实际走到了末路,艺术这才发生,若领着艺术再去膜拜实际,岂非鬼打墙?所以,艺术正如爱情,都是不能嫌累的事。心魂之域本无尽头,比如“诗意地栖居”可不是独享逍遥,而是永远地寻觅与投奔,并且总在黑夜中。
十七
要讲真话,勿瞒与骗,这是中国人普遍推崇的品质。可从来,有几人真能做得彻底,真能“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且莫苛求“言必行”吧)倒是常听见这样的表白:“有些话我不能讲,但我讲的保证都是真话。”说实在的,能如此也已经令人钦佩。扪心自问,我自己顶多也就这样。但这绝不是说我钦佩我自己,恰恰相反,用陕北话说:我这心里头害麻烦。翻译成北京话就是:糟心。有点儿像吸毒,自个儿也看不起自个儿,又戒不掉。软弱的自己看不起自己的软弱但还是软弱着,虚伪的自己看不起自己的虚伪却还是“有些话不能讲”——真真岂有此理!
岂有此理就完了吗?钦佩着勇敢者之余,软弱如我者想:岂有此理的深处就怕还藏着另外的道理,未必一副硬骨头就能包打天下。说真话、硬骨头、匕首与投枪,于虚伪自然是良药,但痼疾犹在,久不见轻,大概还是医路的问题。自古就有“文死谏”的倡导,意思也就是硬骨头、讲真话,可这品质世世代代一直都被倡导,或只被倡导,且有日趋金贵之势,岂不令人沮丧?怎么回事?中国人一向推崇的品质,怎么竟成了中国人越来越难得的高风亮节?
十八
说真话有什么错吗?当然没有,还能是说假话不成?但说真话就够了吗?这就又得看看:除了实际之真,心魂之真是否也有表达?是否也能表达?是否也提倡表达?是否这样的表达也被尊重?倘只白昼在表达,生命至少要减半。倘黑夜总就在黑夜中独行,或聋,或哑,或被斥为“不打粮食”真,岂不是残疾着吗?比如两口子,若互相只言白昼,黑夜之浪动的心流或被视为无用,或被看作邪念,千万得互相藏好,那料必是要憋出毛病的。比如憋出猜疑和防备,猜疑和防备又难免流入白昼,实际之真也就要打折扣了。这还不要紧,只要黑夜健在,娜拉大不了是个出走。但黑夜要是一口气憋死,实际被实际所囚禁,艺术和爱情和一切就都只好由着白昼去豢养、去叫卖了。失去黑夜的白昼,失去匡正的生活,什么假不能炒成真?什么阴暗不能标榜为圣洁?什么荒唐事不能煽得人落泪?于是,什么真也就都可能沦落到“我不能说”了。
十九
听说有一位导演,在反驳别人的批评时说:“不管怎么说,反正我是让观众落了泪。”反驳当然是你的权利,但这样的反驳很无力,让人落泪就一定是好艺术吗?让人哭,让人笑,让人咬牙切齿,捶胸顿足,都太容易。不见得非劳驾艺术不可。而真正的好艺术,真正的心路艰难,未必都有上述效果。
我听一位批评家朋友说过一件事:他去看一出话剧,事先掖了手绢在兜里,预备哭和笑,然而整个演出过程中他哭不出也笑不出,全场鸦雀无声,直到剧终,掌声虽也持久,但却犹豫,直到戏散,鱼贯而出的人群仍然没有什么热烈的表示,大家默默地走路,看天,或对视为。我那朋友干脆找个没人的地方坐下来发呆。他说这戏真好。他没说真像。他说看戏的人中有说真好的,有说不好的,但没见有谁说真像或者不像。他说,无论说真好的还是说不好的,神情都似有些愕然,加上天黑。他说他在那没人的地方坐了很久,心里仍然是一片愕然,以往的批评手段似乎都要作废,他说他看见了生命本身的疑难。这戏我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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