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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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在俱乐部喝了些威士忌,可弗洛里夜里没怎么睡着。那些流浪的恶狗又在对月狂吠了——现在只是弦月,而且几近午夜时分,但狗在酷热的白天都睡觉去了,所以一到晚上就开始了它们的月下合唱。有一只狗格外不喜欢弗洛里的房子,因此集中精神专门冲着这儿叫。这只狗蹲在距房门五十码远的地方,发出刺耳的狂吠声,每半分钟一次,简直跟时钟一样准时。它能一直叫上两三个钟头,直到公鸡开始打鸣。
弗洛里翻来覆去地,头疼得厉害。记得哪个白痴曾经说过,你根本恨不起一只动物来;那他应该到印度呆上几个夜晚试试,特别是狂犬吠月的时候。最后,弗洛里实在忍受不住了,起身在床下装制服的锡制箱子里翻出一只步枪和几颗子弹,出门到阳台去了。
在弦月的映照下,屋外倒也光亮。他看得见那只狗,也看得见准星。于是他把身子靠在阳台的木头柱子上,小心瞄准,可当他感觉到硬橡皮顶在自己裸露的肩膀上时,还是迟疑了。步枪具有很强的反弹力,开火的话会留下瘀伤,他肩上细嫩的肌肉有些畏缩。他放下了步枪,因为自己实在没有勇气残忍地开火。
睡觉是睡不着了。弗洛里穿上夹克,带上几根烟,开始在花园小径上、那些幽灵般的花丛中徘徊。天很热,蚊子见他出来,嗡嗡地一拥而上。操场上,狗的幻影彼此追逐。左边英国人公墓的墓碑闪烁着白光,甚为凶邪,近处的土丘也隐约可见,那些是以前中国人留下来的坟冢。传说山坡上闹鬼,如果叫俱乐部里的童仆夜间走这条路的话,他们会吓得直哭。
“自己真是个胆小鬼,没有骨头的胆小鬼,”弗洛里心里暗想,但他情绪颇为平静,因为已经习惯这一想法了。“鬼鬼祟祟、吊儿郎当、嗜酒如命、思前想后、自怜自艾的胆小鬼。所有俱乐部那些傻瓜,那些你自以为比他们高明的蠢货——其实他们都比你强,每个人都是。纵使愚蠢,但他们至少也愚蠢得像个人样儿。不胆小、不撒谎,没有半死不活、糜烂不堪的,而你呢——”
他完全有理由咒骂自己。当天晚上,在俱乐部发生了一件卑鄙肮脏的事情。其实再平常不过了,也非常符合先例,但还是让人觉得恶心、懦弱、耻辱。
在弗洛里到俱乐部的时候,只有埃利斯和麦克斯韦在场。莱克斯蒂恩夫妇借了麦克格雷格先生的汽车,到火车站接他们的侄女去了,她将乘夜车到达。他们于是玩起了三人桥牌,气氛倒也不错,此时韦斯特菲尔德进来了,手里拿着一份叫做缅甸爱国报的缅甸报纸,那张原本淡黄色的脸气得通红。里面有一篇攻击麦克格雷格先生的诽谤文章。埃利斯和韦斯特菲尔德怒火中烧。他们火气很大,以至于弗洛里再怎么装得生气也无法满足他们。埃利斯足足骂了五分钟,然后经过一番异乎寻常的推理,断定维拉斯瓦米医生该为这篇文章负责。而且他已经想好对策了。他们要在布告栏上张贴通告——以反对和驳斥麦克格雷格先生前一天贴的那张。埃利斯很快就用他那清晰的小字写好了:
“鉴于近期针对我们副专员的卑劣诽谤,我们联名要求表达我们的意见,即此刻极不适宜考虑推选黑鬼进入本俱乐部,”等等。
韦斯特菲尔德对“黑鬼”一词持有异议,于是便用一条细线划去该词,换成了“土著”布告下署名“r。韦斯特菲尔德,p。w。埃利斯,c。w。麦克斯韦,j。弗洛里。”
埃利斯对自己的主意甚是满意,大半怒气也随之烟消云散。这种通告本身倒起不了什么作用,但是这个消息却会很快传遍全镇,第二天就能传到维拉斯瓦米医生的耳朵里。实际上,在欧洲人的圈子里,医生将会被公开唤作“一个黑鬼”这让埃利斯深感满意。在整个晚上余下的时间,他的眼睛几乎就没离开过布告栏,每隔几分钟,他就会欢喜地喊道“这就会让那个小个子大肚皮的家伙好好寻思寻思,嗯?让那个小操蛋的明白,咱们都是怎么看他的。这样就可以让他们安分守己了,嗯?”等等。
与此同时,弗洛里也在这份公然侮辱自己朋友的通告上签了字。这一回的原因,跟之前的无数次一样,是由于他缺乏严词拒绝所需要的那点勇气。无疑,假如他愿意的话,也满可以拒绝;而同样无疑的是,拒绝就意味着要跟埃利斯和韦斯特菲尔德吵上一架。啊,他可实在是厌烦吵架呀!那些嫌言怨语、奚落辱骂!一想到这儿,他就有些畏缩;他觉得脸上的胎记清晰可感,不知喉咙里有什么东西,让自己嗓音变低、心里发虚。可不能拒绝啊!侮辱自己的朋友毕竟来得容易些,尽管朋友肯定会听说此事。
弗洛里来缅甸已经有十五年了,而在这个国家,你要学会避免跟公众意见对着干。然而他的麻烦比这还要久远,从娘胎里就开始了,老天让他的脸上长了蓝色的胎记。他还记得在早年由于这胎记而引起的一些后果。他九岁时第一次到学校上学,起初是被人紧盯,几天后其他男孩子就开始大喊大叫,他的外号“青脸儿”一直持续到学校里的小诗人(弗洛里记得此人现在是个评论家,为国民报撰写颇为不错的文章)宣读了一首对仗诗:
新来的小子弗洛里确实像怪物,
他那一张脸,活像个猴屁股。
于是外号又变成了“猴屁股”后来的几年一直如此。一到星期天晚上,大一点儿的孩子就会搞所谓的“西班牙审判所”最常用的酷刑叫做“特别多哥”就是有人紧紧抓住他,其中的疼痛只有一些先觉者才能知道,另有人用拴在绳儿上的七叶树果子打他。但弗洛里很快就甩掉了“猴屁股”的帽子。他既会撒谎,球又踢得好,要想在学校里吃得开,这两样儿可是绝对少不了的。最后那个学期,他跟另外一个男孩儿押着学校里的小诗人接受“特别多哥”的刑讯,而足球队长则用一只带钉儿的跑鞋扇了那孩子六下,作为对他写十四行诗的惩罚。那可是个性格形成的时期。
离开那所学校后,他又去了一家收费便宜的三流公学。这可是个劣等的冒牌之地,却也模仿人家大的公学里那些高贵的圣公会传统,教什么板球和拉丁诗文,该校校歌名叫人生的争斗,上帝在这首歌里成了伟大的公断人。然而这里却缺乏知名公学的一些主要优点,比如人家的文化学术氛围。孩子们在这儿几乎什么也学不到,他们挨的鞭子不够多,因此吞不下那一堆堆枯燥的课程,而那些倒霉不幸、收入可怜的老师,也绝非那种让学生不知不觉间就可以吸取到知识的人。弗洛里离校时,依然是个野蛮粗俗的年轻人。可即使在那个时候,他的身上也有某种可能,对此他心里很明白,是某种导致麻烦的可能,而且可能性还很大。当然,他已将之压制。对于一个绰号叫“猴屁股”的男孩子而言,不接受点教训是不可能立业的。
他刚来缅甸时还不到二十岁。他的父母都是好人,也很疼爱他,给他在一家木材公司谋到一个位置。他们给他找工作费了不少力,先预交了一笔他们无法承受的费用,而他的回报就是隔上好几个月才潦草地给他们回封信。刚来缅甸的六个月,他住在仰光,照理说他应该在那里学习业务办公知识,而他却跟其他四个年轻人住在一个宿舍里,成天过着放浪形骸的生活。看看有多么堕落啊!他们狂饮威士忌,私底下却痛恨这种酒;他们站在钢琴旁边,吼着污秽和无聊的歌曲;他们在长着鳄鱼般面容的犹太老妓女身上成百卢比地挥霍金钱。这也是个性格形成的时期。
从仰光,他来到了曼德勒以北的一个丛林营地提炼柚木。除了不舒服和孤独,丛林生活还算不赖,而在缅甸,肮脏单调的食物才称得上是最可怕的呢。他那时候还很年轻,尚处于崇拜英雄的年纪,在公司里也交了几个朋友。还有打猎啦,钓鱼啦,或许每年还能匆匆地去一趟仰光——借口是去看牙医。啊,那一次次仰光之行有多开心呀!冲进斯马特与姆克登书店去找从英国来的最新小说,到安德森去吃八千英里外冷运过来的牛排和黄油,还有兴高采烈地喝酒较量!此时的他年纪太轻,还认识不到,老是过这样的生活,等待着他的将是什么。他根本看不到未来的岁月将是何等的孤独、乏味、腐蚀人心。
他已适应了缅甸的水土,他的身体也跟热带季节的奇特节奏合上了拍。每年从二月到五月,太阳就像个暴怒的神灵,在天上发出炫目的光芒,而后,季风突然间向西刮去,刚开始是狂风吹袭,而后便大雨倾盆、下个不停,一切都湿透了,直到连你的衣服、床铺,甚至食物都没有干的。天依然很热,蒸汽弥漫、闷热难当。沉郁的丛林小路成了沼泽,而稻田则成了大片的微澜死水,散发出一股陈腐的鼠臭味儿。赤条条的缅甸人头戴一码宽的棕榈叶帽子,赶着水牛趟过齐膝深的水,开始耕犁稻田,女人和孩子则随后栽上青青的秧苗,用三叉小耙子将一棵棵秧苗轻拍进泥里。整个七八两月,雨几乎就没有停歇过。随后的某一天夜里,你会听到高空中传来粗厉的鸟叫声,却看不到鸟儿。原来是来自中亚的鹬向南方飞过来了。这时的雨量开始减少,到十月份停止。田地干涸,稻谷成熟,缅甸孩子开始用贡因果的种子玩跳房,在凉风中放风筝。短暂的冬季来临了,此时的北缅好像被英国的魂魄附了体。野花遍地盛开,跟英国的野花不尽相同,却十分的相像——密林中的忍冬,气味如同落地梨子的野蔷薇,甚至还有树丛暗处的紫罗兰。太阳在低空中盘旋,夜间和清早都冷得冻人。从山谷中涌动而出的白色薄雾就像巨大的水壶沸腾出的蒸汽。人们出来捕猎鸭和鹬。鹬多得数也数不清,还有成群的大雁从浅滩上飞起,叫声仿似拉货的列车驶过铁桥。正在成熟的稻谷有齐胸高,黄澄澄的好像麦浪。裹着头巾的缅甸人赶去干活儿,他们环抱双臂、脸色蜡黄,冻得直缩脖子。清晨,你穿过薄雾笼罩、纷繁杂乱的荒野,空旷地面上的草湿淋淋的,很像英国国内的草丛,树木光秃秃的,上方的枝干上蹲着等待阳光出现的猴子。夜里,当你穿过小路返回营地的时候,会碰见牧童赶着一群群水牛回家,水牛那巨大的犄角像月牙一般在薄雾中若隐若现。床上铺着三条毯子,还有野味馅饼,而非一成不变的鸡肉。饭后,营火熊熊燃烧,你坐在近旁的原木上,一边喝着啤酒,一边聊着打猎的事儿。火焰像红冬青一样舞动,投射出一圈火光,佣人和苦力蹲坐在光影的边际,不好意思打扰自己的白人主子,只是像狗儿一样慢慢地向火焰靠拢。当你躺在床上的时候,可以听见露珠从树上滴落的声音,好似柔和的大雨声。倘若你还很年轻,无需考虑未来或是过去,这的确是很惬意的生活。
弗洛里二十四岁了,也该回家探亲了,此时大战爆发。他设法逃避了服兵役,这在当时并不难办,而且也是十... -->>
尽管在俱乐部喝了些威士忌,可弗洛里夜里没怎么睡着。那些流浪的恶狗又在对月狂吠了——现在只是弦月,而且几近午夜时分,但狗在酷热的白天都睡觉去了,所以一到晚上就开始了它们的月下合唱。有一只狗格外不喜欢弗洛里的房子,因此集中精神专门冲着这儿叫。这只狗蹲在距房门五十码远的地方,发出刺耳的狂吠声,每半分钟一次,简直跟时钟一样准时。它能一直叫上两三个钟头,直到公鸡开始打鸣。
弗洛里翻来覆去地,头疼得厉害。记得哪个白痴曾经说过,你根本恨不起一只动物来;那他应该到印度呆上几个夜晚试试,特别是狂犬吠月的时候。最后,弗洛里实在忍受不住了,起身在床下装制服的锡制箱子里翻出一只步枪和几颗子弹,出门到阳台去了。
在弦月的映照下,屋外倒也光亮。他看得见那只狗,也看得见准星。于是他把身子靠在阳台的木头柱子上,小心瞄准,可当他感觉到硬橡皮顶在自己裸露的肩膀上时,还是迟疑了。步枪具有很强的反弹力,开火的话会留下瘀伤,他肩上细嫩的肌肉有些畏缩。他放下了步枪,因为自己实在没有勇气残忍地开火。
睡觉是睡不着了。弗洛里穿上夹克,带上几根烟,开始在花园小径上、那些幽灵般的花丛中徘徊。天很热,蚊子见他出来,嗡嗡地一拥而上。操场上,狗的幻影彼此追逐。左边英国人公墓的墓碑闪烁着白光,甚为凶邪,近处的土丘也隐约可见,那些是以前中国人留下来的坟冢。传说山坡上闹鬼,如果叫俱乐部里的童仆夜间走这条路的话,他们会吓得直哭。
“自己真是个胆小鬼,没有骨头的胆小鬼,”弗洛里心里暗想,但他情绪颇为平静,因为已经习惯这一想法了。“鬼鬼祟祟、吊儿郎当、嗜酒如命、思前想后、自怜自艾的胆小鬼。所有俱乐部那些傻瓜,那些你自以为比他们高明的蠢货——其实他们都比你强,每个人都是。纵使愚蠢,但他们至少也愚蠢得像个人样儿。不胆小、不撒谎,没有半死不活、糜烂不堪的,而你呢——”
他完全有理由咒骂自己。当天晚上,在俱乐部发生了一件卑鄙肮脏的事情。其实再平常不过了,也非常符合先例,但还是让人觉得恶心、懦弱、耻辱。
在弗洛里到俱乐部的时候,只有埃利斯和麦克斯韦在场。莱克斯蒂恩夫妇借了麦克格雷格先生的汽车,到火车站接他们的侄女去了,她将乘夜车到达。他们于是玩起了三人桥牌,气氛倒也不错,此时韦斯特菲尔德进来了,手里拿着一份叫做缅甸爱国报的缅甸报纸,那张原本淡黄色的脸气得通红。里面有一篇攻击麦克格雷格先生的诽谤文章。埃利斯和韦斯特菲尔德怒火中烧。他们火气很大,以至于弗洛里再怎么装得生气也无法满足他们。埃利斯足足骂了五分钟,然后经过一番异乎寻常的推理,断定维拉斯瓦米医生该为这篇文章负责。而且他已经想好对策了。他们要在布告栏上张贴通告——以反对和驳斥麦克格雷格先生前一天贴的那张。埃利斯很快就用他那清晰的小字写好了:
“鉴于近期针对我们副专员的卑劣诽谤,我们联名要求表达我们的意见,即此刻极不适宜考虑推选黑鬼进入本俱乐部,”等等。
韦斯特菲尔德对“黑鬼”一词持有异议,于是便用一条细线划去该词,换成了“土著”布告下署名“r。韦斯特菲尔德,p。w。埃利斯,c。w。麦克斯韦,j。弗洛里。”
埃利斯对自己的主意甚是满意,大半怒气也随之烟消云散。这种通告本身倒起不了什么作用,但是这个消息却会很快传遍全镇,第二天就能传到维拉斯瓦米医生的耳朵里。实际上,在欧洲人的圈子里,医生将会被公开唤作“一个黑鬼”这让埃利斯深感满意。在整个晚上余下的时间,他的眼睛几乎就没离开过布告栏,每隔几分钟,他就会欢喜地喊道“这就会让那个小个子大肚皮的家伙好好寻思寻思,嗯?让那个小操蛋的明白,咱们都是怎么看他的。这样就可以让他们安分守己了,嗯?”等等。
与此同时,弗洛里也在这份公然侮辱自己朋友的通告上签了字。这一回的原因,跟之前的无数次一样,是由于他缺乏严词拒绝所需要的那点勇气。无疑,假如他愿意的话,也满可以拒绝;而同样无疑的是,拒绝就意味着要跟埃利斯和韦斯特菲尔德吵上一架。啊,他可实在是厌烦吵架呀!那些嫌言怨语、奚落辱骂!一想到这儿,他就有些畏缩;他觉得脸上的胎记清晰可感,不知喉咙里有什么东西,让自己嗓音变低、心里发虚。可不能拒绝啊!侮辱自己的朋友毕竟来得容易些,尽管朋友肯定会听说此事。
弗洛里来缅甸已经有十五年了,而在这个国家,你要学会避免跟公众意见对着干。然而他的麻烦比这还要久远,从娘胎里就开始了,老天让他的脸上长了蓝色的胎记。他还记得在早年由于这胎记而引起的一些后果。他九岁时第一次到学校上学,起初是被人紧盯,几天后其他男孩子就开始大喊大叫,他的外号“青脸儿”一直持续到学校里的小诗人(弗洛里记得此人现在是个评论家,为国民报撰写颇为不错的文章)宣读了一首对仗诗:
新来的小子弗洛里确实像怪物,
他那一张脸,活像个猴屁股。
于是外号又变成了“猴屁股”后来的几年一直如此。一到星期天晚上,大一点儿的孩子就会搞所谓的“西班牙审判所”最常用的酷刑叫做“特别多哥”就是有人紧紧抓住他,其中的疼痛只有一些先觉者才能知道,另有人用拴在绳儿上的七叶树果子打他。但弗洛里很快就甩掉了“猴屁股”的帽子。他既会撒谎,球又踢得好,要想在学校里吃得开,这两样儿可是绝对少不了的。最后那个学期,他跟另外一个男孩儿押着学校里的小诗人接受“特别多哥”的刑讯,而足球队长则用一只带钉儿的跑鞋扇了那孩子六下,作为对他写十四行诗的惩罚。那可是个性格形成的时期。
离开那所学校后,他又去了一家收费便宜的三流公学。这可是个劣等的冒牌之地,却也模仿人家大的公学里那些高贵的圣公会传统,教什么板球和拉丁诗文,该校校歌名叫人生的争斗,上帝在这首歌里成了伟大的公断人。然而这里却缺乏知名公学的一些主要优点,比如人家的文化学术氛围。孩子们在这儿几乎什么也学不到,他们挨的鞭子不够多,因此吞不下那一堆堆枯燥的课程,而那些倒霉不幸、收入可怜的老师,也绝非那种让学生不知不觉间就可以吸取到知识的人。弗洛里离校时,依然是个野蛮粗俗的年轻人。可即使在那个时候,他的身上也有某种可能,对此他心里很明白,是某种导致麻烦的可能,而且可能性还很大。当然,他已将之压制。对于一个绰号叫“猴屁股”的男孩子而言,不接受点教训是不可能立业的。
他刚来缅甸时还不到二十岁。他的父母都是好人,也很疼爱他,给他在一家木材公司谋到一个位置。他们给他找工作费了不少力,先预交了一笔他们无法承受的费用,而他的回报就是隔上好几个月才潦草地给他们回封信。刚来缅甸的六个月,他住在仰光,照理说他应该在那里学习业务办公知识,而他却跟其他四个年轻人住在一个宿舍里,成天过着放浪形骸的生活。看看有多么堕落啊!他们狂饮威士忌,私底下却痛恨这种酒;他们站在钢琴旁边,吼着污秽和无聊的歌曲;他们在长着鳄鱼般面容的犹太老妓女身上成百卢比地挥霍金钱。这也是个性格形成的时期。
从仰光,他来到了曼德勒以北的一个丛林营地提炼柚木。除了不舒服和孤独,丛林生活还算不赖,而在缅甸,肮脏单调的食物才称得上是最可怕的呢。他那时候还很年轻,尚处于崇拜英雄的年纪,在公司里也交了几个朋友。还有打猎啦,钓鱼啦,或许每年还能匆匆地去一趟仰光——借口是去看牙医。啊,那一次次仰光之行有多开心呀!冲进斯马特与姆克登书店去找从英国来的最新小说,到安德森去吃八千英里外冷运过来的牛排和黄油,还有兴高采烈地喝酒较量!此时的他年纪太轻,还认识不到,老是过这样的生活,等待着他的将是什么。他根本看不到未来的岁月将是何等的孤独、乏味、腐蚀人心。
他已适应了缅甸的水土,他的身体也跟热带季节的奇特节奏合上了拍。每年从二月到五月,太阳就像个暴怒的神灵,在天上发出炫目的光芒,而后,季风突然间向西刮去,刚开始是狂风吹袭,而后便大雨倾盆、下个不停,一切都湿透了,直到连你的衣服、床铺,甚至食物都没有干的。天依然很热,蒸汽弥漫、闷热难当。沉郁的丛林小路成了沼泽,而稻田则成了大片的微澜死水,散发出一股陈腐的鼠臭味儿。赤条条的缅甸人头戴一码宽的棕榈叶帽子,赶着水牛趟过齐膝深的水,开始耕犁稻田,女人和孩子则随后栽上青青的秧苗,用三叉小耙子将一棵棵秧苗轻拍进泥里。整个七八两月,雨几乎就没有停歇过。随后的某一天夜里,你会听到高空中传来粗厉的鸟叫声,却看不到鸟儿。原来是来自中亚的鹬向南方飞过来了。这时的雨量开始减少,到十月份停止。田地干涸,稻谷成熟,缅甸孩子开始用贡因果的种子玩跳房,在凉风中放风筝。短暂的冬季来临了,此时的北缅好像被英国的魂魄附了体。野花遍地盛开,跟英国的野花不尽相同,却十分的相像——密林中的忍冬,气味如同落地梨子的野蔷薇,甚至还有树丛暗处的紫罗兰。太阳在低空中盘旋,夜间和清早都冷得冻人。从山谷中涌动而出的白色薄雾就像巨大的水壶沸腾出的蒸汽。人们出来捕猎鸭和鹬。鹬多得数也数不清,还有成群的大雁从浅滩上飞起,叫声仿似拉货的列车驶过铁桥。正在成熟的稻谷有齐胸高,黄澄澄的好像麦浪。裹着头巾的缅甸人赶去干活儿,他们环抱双臂、脸色蜡黄,冻得直缩脖子。清晨,你穿过薄雾笼罩、纷繁杂乱的荒野,空旷地面上的草湿淋淋的,很像英国国内的草丛,树木光秃秃的,上方的枝干上蹲着等待阳光出现的猴子。夜里,当你穿过小路返回营地的时候,会碰见牧童赶着一群群水牛回家,水牛那巨大的犄角像月牙一般在薄雾中若隐若现。床上铺着三条毯子,还有野味馅饼,而非一成不变的鸡肉。饭后,营火熊熊燃烧,你坐在近旁的原木上,一边喝着啤酒,一边聊着打猎的事儿。火焰像红冬青一样舞动,投射出一圈火光,佣人和苦力蹲坐在光影的边际,不好意思打扰自己的白人主子,只是像狗儿一样慢慢地向火焰靠拢。当你躺在床上的时候,可以听见露珠从树上滴落的声音,好似柔和的大雨声。倘若你还很年轻,无需考虑未来或是过去,这的确是很惬意的生活。
弗洛里二十四岁了,也该回家探亲了,此时大战爆发。他设法逃避了服兵役,这在当时并不难办,而且也是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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