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皎洁的明月高挂在黑丝绸般的夜空,间缀着晶灿如钻的星子。远方,没有夜店霓虹;近处,不见万家灯火。寂静的夜,虽不如梵谷笔下“星夜”的迷茫炫惑,却别有一番自然宁静的风情。
树荫浓密的山中小径,月光从叶闾缝隙筛落,稀疏不明的光线,交错着树影幢幢,似近还远的夏蝉、树蛙合作演出夏夜双重奏,如此平淡而静逸的天籁,尤胜凯文?科恩的琴声。
虽正值溽暑,但白天的炽烈骄阳早被凉爽宜人的夜风吹散,偶尔掠过身旁的山岚平添些许寒意,在这时候,即使眼前出现“仲夏夜之梦”的精灵,大概也不令人奇怪。
阳格深深吸气,感觉山间馨香自然的气息充塞胸间,将胸膛内的乌烟瘴气全数呼出,换上新鲜清甜的空气。
“空气真好!”阳格满足的叹息“你也深呼吸看看。”
翩飞冷冷瞪阳格一眼,然后继续静静的往前走。
“来都来了,干嘛这么闷闷不乐?”
乐得起来才怪!又不是每个人都像他一样疯癫!不理他。
“不过,说真的,我很纳闷你怎么也跟来了?”
还不是为了陪他大爷在夤夜时分,漫步在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山间小径,顺便夜观星象,高谈世界局势!
“不都告诉你要乖乖的,别轻举妄动吗?”阳格丝毫不介意翩飞的冷淡,仍自说白话“结果呢?你就是不听话,才会变成现在这样。”
“你不也告诉我没事,结果呢?还不是被人掳来丢弃在不知名的山上?”受不了阳格的自以为是,翩飞冷淡响应。
白天,他们共同经历一场惊心动魄的银行抢劫案件,并且被歹徒挟持为人质,十几个小时下来,他们历经与警方竞飙的飞车奔驰、藏身隐密处以躲避警方的追逐,换了数种交通工具,一路颠簸之后,终于被歹徒拋在这个山区。这十几个小时他们都被蒙住眼睛,自然不知道这里是哪片山区,而那群抢劫犯也早已逃匿无踪了。
山区里,一片的原始,完全看不出有丝毫的人工雕凿,他们身上的证件、手机、值钱的、不值钱的,全被歹徒抢夺一空,现在他们除了不知身在何处外,台湾大哥被遣送火烧岛,中华英雄无用武之地,就连没有距离的如今都离他们远去
唉!翩飞第一千三百零五次叹息。
他们已经在这条不知通往何方的山中小径走了一个多小时,没办法主动与外界联系,也没看见半个人影,究竟她还要走多久才能脱困?
“原来,”阳格沉厚的嗓音带着一丝笑意回荡在寂静的夜里“你是担心我,才眼巴巴的追出来,然后就被歹徒顺便带过来了!”
“谁担心你了,你没听过好奇心杀死一只猫吗?我就是那只倒霉的猫!”即将在这荒凉山区遇难的猫。
“原来你这么关心我,真令我太感动了!”没理会翩飞的冷言冷语,阳格继续发挥他自编自导自演的功力。
翩飞狠狠的用目光杀他一百零八刀。
“你可不可以认真一点?我们都在山里走这么久了,除了树和草什么也没见着,你都不担心我们会在山上迷失方向吗?我可不想死在这里!”
一整天除了早餐外,她没有再进食,又饿又累的情况下根本不知道自己还能走多久,就这样死掉,一定不美!
“别紧张!”阳格揉揉她的发安慰她“台湾就这么一丁点大,交通工具能到得了的山区不见得有多原始,只要我们顺着下山的路走,一定会遇到人的!”他将双手置于身后,信步走着。“你应该学学我,安步当车!”
“安步当车”这句成语是这么用的吗?死老外!
翩飞将妒恨的眼光调向阳格的双脚,他老兄脚上虽然穿着皮鞋,但属半休闲式,皮质柔软,鞋底更隐藏着舒适的气垫。
反观她,两吋半的细跟凉鞋早把她细嫩的脚底板磨出水泡“车轮”都快破了,要她如何“当车”?
“喂!”翩飞拉住阳格的衣角,强迫他停下来。“把鞋子脱下来。”
“干嘛?”
“我们交换鞋子穿。”野蛮女友的片段出现在翩飞脑中。
阳格瞥一眼她的三吋金莲。这未免太污辱他了!她想把他的大脚丫塞进她的娃娃鞋里?
他绝对不会和她交换鞋子穿,不过看得出来她的脚恐怕是真的很难受了,仍是乖乖的脱下他的鞋。
翩飞朝难得听话的阳格甜甜一笑,开心的解下脚上那双美丽却不实用的鞋,将纤细的小脚套进阳格船似的大鞋里。
啊?
她抬起脚,他的大鞋顺势飞出,画出一个美丽的弧形后,咚的一声,落在她前方五十公分处。
野蛮女友的桥段无法在此时此刻重映。
什么嘛!简直像小孩穿大人鞋!翩飞不满的瞪着阳格。
“没事脚长那么大干嘛?又没奖品可拿!”
“谁说的,高中时参加一百公尺竞赛,就是靠着我的大脚硬是赢了第二名三公分的距离,当时的奖品是越野脚踏车一辆。”阳格开心的笑了起来,一口白牙在暗夜里显得特别闪亮。
喔!拳头好痒!
翩飞幻想着她有力的拳头结实的吻上他欠扁的脸颊,他口中亮晃晃的白牙应声而落,一颗、两颗
算了!早知道他是个无赖,跟个无赖计较只会气坏自己,怎么三年前的教训还没让她学乖呢?
认命的叹口气,她只好继续慢慢的走上茫然不知通往何方的路途。不过她再也不穿鞋了,她宁愿赤脚,也好过继续被那双无用的凉鞋蹂躏。
“你赤着脚走路,很容易受伤的。”阳格追上她。
“穿着那双鞋继续走,我一样会受伤。”所以她宁可选择片刻的舒适。
“但赤脚更危险!”
“没事,在这荒凉得让人掉泪的地方会有什么危啊?啊!”才说嘴便打嘴了。
像是有什么尖锐的小刺刺进翩飞的脚板,她疼得跳起来,却也让另一只脚踩中另一个地雷,两只脚双双中彩。
“好痛!”翩飞疼得眼泪都飙出来了,两只脚轮流不停跳着,都很痛,不知道应该先救哪只脚。
“先坐下,把脚抬高让我看看。”阳格立即扶她坐下。
“不要!”坐是坐下了,不过翩飞坚持不肯把脚抬起。
“你不抬起脚,我怎么处理你的伤口?”阳格握住她细致的脚踝,两方互相坚持。
“不要!不要!姿势好丑。”开玩笑,她身上穿的是连身短裙,把脚抬起来摆在他眼前成什么体统啊!
原来她大小姐是不好意思把腿伸到他眼前,阳格差点失笑。“小姐,我替你摆弄过更丑的姿势,那时候你怎么没抗议?”
三年前那场欢爱的情景突然清晰的浮现她脑海,羞赧的红潮瞬间漫过她原本白皙的双颊。“你你胡说!”
“我胡说你干嘛脸红?”
“天色那么暗,你又看见我脸红了?”话虽如此,她仍用双手捧住她发烫的脸颊,生怕真泄漏了她的羞糗。
阳格好笑的看着她娇羞动人的风情,让人忍不住想继续逗她。
“天色那么暗,你干嘛怕我看见你的小裤裤?”
厚,大无赖!
又羞又疼的情绪,让翩飞眼眶渐渐泛红。气死人了,无赖!无赖!大无赖!
瞧着翩飞气恼的模样,让阳格心口漫过一阵心疼。他决定不再逗弄他,轻轻坐在她身后,将她安置在他大腿上,开始清理她脚上的伤。
“该死!都起水泡了,你怎么不早告诉我?”看清她脚上的伤,马上让他脸色转为阴郁,一半为自己的大意,一半为她忍着不说。
细碎的玻璃刺破她的水泡,才让她疼痛难当,而他还浪费时间逗弄她,他真该死。
翩飞倔强的咬着下唇,忍住几欲夺眶而出的泪水,拒绝跟大无赖交谈。
“对不起。”阳格低声道歉,一开始他若不为了更了解这场疑点重重的抢案而让抢匪也掳走她,现在她也不会受伤了。
他的道歉让她怔愣,老实说,从小在国外长大的他,一直是很有绅士风度的,只是他总在她面前耍无赖、使霸道,所以他突然的道歉反而让她不知所措了。
他让她坐在他怀中,有力的双臂自身后环住她的肩,她敏感的背部隐约感觉到他结实债张的胸肌及温熟的体息,她可以从他紧绷的身体感觉到他在生气,却也明白他的气恼中恐怕自责的成分更多。然而他为她清理伤口的动作却无比轻柔,深怕伤到她似的,那专注的神情与温柔的举止,害她的心脏又开始不规则跳动了。
他粗厚的大掌轻轻拂去她脚底的脏污,修长有力的手指小心翼翼为她挑去夹藏在伤口中的细碎玻璃,轻揉慢捻的碰触,在她脚底引起一阵搔痒,她害怕得想抽回脚,却被他制止。
“很痛?忍着点,我会很小心的。”
他误会她的举动,轻声安慰。轻言暖语以及他灼热的气息吹拂在她颈间,没能平抚她的情绪,反而令她不住颤抖。
阳格清理好伤口后又拿出他的手巾,撕成两片分别绑在她双脚,直到处理完成才发现她的颤动。
“你会冷?”夜越深,山里的空气越清冷,风也不知为什么越来越大,而她的衣着单薄,纵是夏天,也禁不起山里的寒意。
他脱下西装外套仔细为她披好,然后蹲在她前方。
“上来吧。”
“干嘛?”
“我背你。”
翩飞瞪着他宽厚的背,一阵怔忡。
她该知道的,她总是对这大无赖没辙不是吗?
他总是在吃定她的同时,又展现对她的温柔呵护;让她气得想打人,又令她感动得想掉泪,然后更傻傻的掉进他精心布置的陷阱,习惯他的无赖,喜爱他的陪伴,让他的一举一动深深影响她的情绪,让她变得不像自己、无法掌握自己
三年前是这样,现在令人沮丧的也是。然而三年前她乘机逃了,现在呢?她还有机会逃跑吗?更重要的是,她还想逃吗?
她再次迷失自我了。
等了半天不见身后的人儿有动作,阳格回头看见翩飞一脸怔愣的可爱模样,他迅速在她令人渴望的红唇上窃得一个蜻蜓点水式的吻后,直接拉她上背。
她可以继续发愣,他可不能停滞不走,她脚上有伤口,必须尽早处理才行。
翩飞被他的举动吓回神智,却也陷入更深的思考。
现在,还有一个问题。
“喂,”趴在阳格厚实温暖的背上,决定问出她的疑惑。“婚宴那天,你为什么对我说初次见面?”
阳格的唇角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这妮子总算想问了。
“要不要先说说三年前你为什么不告而别?”没回答她的疑问,因为她也欠他一个答案。
翩飞皱皱小巧高挺的鼻,这种事她才不要先说咧,何况她又不知道他心里的想法,她先说了就好象告白一样,她才不要加强这个自大鬼的自信呢!
“小气鬼,不说就算了!”气不过,小手在他背上偷捏一把。
“嘿!住手... -->>
皎洁的明月高挂在黑丝绸般的夜空,间缀着晶灿如钻的星子。远方,没有夜店霓虹;近处,不见万家灯火。寂静的夜,虽不如梵谷笔下“星夜”的迷茫炫惑,却别有一番自然宁静的风情。
树荫浓密的山中小径,月光从叶闾缝隙筛落,稀疏不明的光线,交错着树影幢幢,似近还远的夏蝉、树蛙合作演出夏夜双重奏,如此平淡而静逸的天籁,尤胜凯文?科恩的琴声。
虽正值溽暑,但白天的炽烈骄阳早被凉爽宜人的夜风吹散,偶尔掠过身旁的山岚平添些许寒意,在这时候,即使眼前出现“仲夏夜之梦”的精灵,大概也不令人奇怪。
阳格深深吸气,感觉山间馨香自然的气息充塞胸间,将胸膛内的乌烟瘴气全数呼出,换上新鲜清甜的空气。
“空气真好!”阳格满足的叹息“你也深呼吸看看。”
翩飞冷冷瞪阳格一眼,然后继续静静的往前走。
“来都来了,干嘛这么闷闷不乐?”
乐得起来才怪!又不是每个人都像他一样疯癫!不理他。
“不过,说真的,我很纳闷你怎么也跟来了?”
还不是为了陪他大爷在夤夜时分,漫步在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山间小径,顺便夜观星象,高谈世界局势!
“不都告诉你要乖乖的,别轻举妄动吗?”阳格丝毫不介意翩飞的冷淡,仍自说白话“结果呢?你就是不听话,才会变成现在这样。”
“你不也告诉我没事,结果呢?还不是被人掳来丢弃在不知名的山上?”受不了阳格的自以为是,翩飞冷淡响应。
白天,他们共同经历一场惊心动魄的银行抢劫案件,并且被歹徒挟持为人质,十几个小时下来,他们历经与警方竞飙的飞车奔驰、藏身隐密处以躲避警方的追逐,换了数种交通工具,一路颠簸之后,终于被歹徒拋在这个山区。这十几个小时他们都被蒙住眼睛,自然不知道这里是哪片山区,而那群抢劫犯也早已逃匿无踪了。
山区里,一片的原始,完全看不出有丝毫的人工雕凿,他们身上的证件、手机、值钱的、不值钱的,全被歹徒抢夺一空,现在他们除了不知身在何处外,台湾大哥被遣送火烧岛,中华英雄无用武之地,就连没有距离的如今都离他们远去
唉!翩飞第一千三百零五次叹息。
他们已经在这条不知通往何方的山中小径走了一个多小时,没办法主动与外界联系,也没看见半个人影,究竟她还要走多久才能脱困?
“原来,”阳格沉厚的嗓音带着一丝笑意回荡在寂静的夜里“你是担心我,才眼巴巴的追出来,然后就被歹徒顺便带过来了!”
“谁担心你了,你没听过好奇心杀死一只猫吗?我就是那只倒霉的猫!”即将在这荒凉山区遇难的猫。
“原来你这么关心我,真令我太感动了!”没理会翩飞的冷言冷语,阳格继续发挥他自编自导自演的功力。
翩飞狠狠的用目光杀他一百零八刀。
“你可不可以认真一点?我们都在山里走这么久了,除了树和草什么也没见着,你都不担心我们会在山上迷失方向吗?我可不想死在这里!”
一整天除了早餐外,她没有再进食,又饿又累的情况下根本不知道自己还能走多久,就这样死掉,一定不美!
“别紧张!”阳格揉揉她的发安慰她“台湾就这么一丁点大,交通工具能到得了的山区不见得有多原始,只要我们顺着下山的路走,一定会遇到人的!”他将双手置于身后,信步走着。“你应该学学我,安步当车!”
“安步当车”这句成语是这么用的吗?死老外!
翩飞将妒恨的眼光调向阳格的双脚,他老兄脚上虽然穿着皮鞋,但属半休闲式,皮质柔软,鞋底更隐藏着舒适的气垫。
反观她,两吋半的细跟凉鞋早把她细嫩的脚底板磨出水泡“车轮”都快破了,要她如何“当车”?
“喂!”翩飞拉住阳格的衣角,强迫他停下来。“把鞋子脱下来。”
“干嘛?”
“我们交换鞋子穿。”野蛮女友的片段出现在翩飞脑中。
阳格瞥一眼她的三吋金莲。这未免太污辱他了!她想把他的大脚丫塞进她的娃娃鞋里?
他绝对不会和她交换鞋子穿,不过看得出来她的脚恐怕是真的很难受了,仍是乖乖的脱下他的鞋。
翩飞朝难得听话的阳格甜甜一笑,开心的解下脚上那双美丽却不实用的鞋,将纤细的小脚套进阳格船似的大鞋里。
啊?
她抬起脚,他的大鞋顺势飞出,画出一个美丽的弧形后,咚的一声,落在她前方五十公分处。
野蛮女友的桥段无法在此时此刻重映。
什么嘛!简直像小孩穿大人鞋!翩飞不满的瞪着阳格。
“没事脚长那么大干嘛?又没奖品可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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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拳头好痒!
翩飞幻想着她有力的拳头结实的吻上他欠扁的脸颊,他口中亮晃晃的白牙应声而落,一颗、两颗
算了!早知道他是个无赖,跟个无赖计较只会气坏自己,怎么三年前的教训还没让她学乖呢?
认命的叹口气,她只好继续慢慢的走上茫然不知通往何方的路途。不过她再也不穿鞋了,她宁愿赤脚,也好过继续被那双无用的凉鞋蹂躏。
“你赤着脚走路,很容易受伤的。”阳格追上她。
“穿着那双鞋继续走,我一样会受伤。”所以她宁可选择片刻的舒适。
“但赤脚更危险!”
“没事,在这荒凉得让人掉泪的地方会有什么危啊?啊!”才说嘴便打嘴了。
像是有什么尖锐的小刺刺进翩飞的脚板,她疼得跳起来,却也让另一只脚踩中另一个地雷,两只脚双双中彩。
“好痛!”翩飞疼得眼泪都飙出来了,两只脚轮流不停跳着,都很痛,不知道应该先救哪只脚。
“先坐下,把脚抬高让我看看。”阳格立即扶她坐下。
“不要!”坐是坐下了,不过翩飞坚持不肯把脚抬起。
“你不抬起脚,我怎么处理你的伤口?”阳格握住她细致的脚踝,两方互相坚持。
“不要!不要!姿势好丑。”开玩笑,她身上穿的是连身短裙,把脚抬起来摆在他眼前成什么体统啊!
原来她大小姐是不好意思把腿伸到他眼前,阳格差点失笑。“小姐,我替你摆弄过更丑的姿势,那时候你怎么没抗议?”
三年前那场欢爱的情景突然清晰的浮现她脑海,羞赧的红潮瞬间漫过她原本白皙的双颊。“你你胡说!”
“我胡说你干嘛脸红?”
“天色那么暗,你又看见我脸红了?”话虽如此,她仍用双手捧住她发烫的脸颊,生怕真泄漏了她的羞糗。
阳格好笑的看着她娇羞动人的风情,让人忍不住想继续逗她。
“天色那么暗,你干嘛怕我看见你的小裤裤?”
厚,大无赖!
又羞又疼的情绪,让翩飞眼眶渐渐泛红。气死人了,无赖!无赖!大无赖!
瞧着翩飞气恼的模样,让阳格心口漫过一阵心疼。他决定不再逗弄他,轻轻坐在她身后,将她安置在他大腿上,开始清理她脚上的伤。
“该死!都起水泡了,你怎么不早告诉我?”看清她脚上的伤,马上让他脸色转为阴郁,一半为自己的大意,一半为她忍着不说。
细碎的玻璃刺破她的水泡,才让她疼痛难当,而他还浪费时间逗弄她,他真该死。
翩飞倔强的咬着下唇,忍住几欲夺眶而出的泪水,拒绝跟大无赖交谈。
“对不起。”阳格低声道歉,一开始他若不为了更了解这场疑点重重的抢案而让抢匪也掳走她,现在她也不会受伤了。
他的道歉让她怔愣,老实说,从小在国外长大的他,一直是很有绅士风度的,只是他总在她面前耍无赖、使霸道,所以他突然的道歉反而让她不知所措了。
他让她坐在他怀中,有力的双臂自身后环住她的肩,她敏感的背部隐约感觉到他结实债张的胸肌及温熟的体息,她可以从他紧绷的身体感觉到他在生气,却也明白他的气恼中恐怕自责的成分更多。然而他为她清理伤口的动作却无比轻柔,深怕伤到她似的,那专注的神情与温柔的举止,害她的心脏又开始不规则跳动了。
他粗厚的大掌轻轻拂去她脚底的脏污,修长有力的手指小心翼翼为她挑去夹藏在伤口中的细碎玻璃,轻揉慢捻的碰触,在她脚底引起一阵搔痒,她害怕得想抽回脚,却被他制止。
“很痛?忍着点,我会很小心的。”
他误会她的举动,轻声安慰。轻言暖语以及他灼热的气息吹拂在她颈间,没能平抚她的情绪,反而令她不住颤抖。
阳格清理好伤口后又拿出他的手巾,撕成两片分别绑在她双脚,直到处理完成才发现她的颤动。
“你会冷?”夜越深,山里的空气越清冷,风也不知为什么越来越大,而她的衣着单薄,纵是夏天,也禁不起山里的寒意。
他脱下西装外套仔细为她披好,然后蹲在她前方。
“上来吧。”
“干嘛?”
“我背你。”
翩飞瞪着他宽厚的背,一阵怔忡。
她该知道的,她总是对这大无赖没辙不是吗?
他总是在吃定她的同时,又展现对她的温柔呵护;让她气得想打人,又令她感动得想掉泪,然后更傻傻的掉进他精心布置的陷阱,习惯他的无赖,喜爱他的陪伴,让他的一举一动深深影响她的情绪,让她变得不像自己、无法掌握自己
三年前是这样,现在令人沮丧的也是。然而三年前她乘机逃了,现在呢?她还有机会逃跑吗?更重要的是,她还想逃吗?
她再次迷失自我了。
等了半天不见身后的人儿有动作,阳格回头看见翩飞一脸怔愣的可爱模样,他迅速在她令人渴望的红唇上窃得一个蜻蜓点水式的吻后,直接拉她上背。
她可以继续发愣,他可不能停滞不走,她脚上有伤口,必须尽早处理才行。
翩飞被他的举动吓回神智,却也陷入更深的思考。
现在,还有一个问题。
“喂,”趴在阳格厚实温暖的背上,决定问出她的疑惑。“婚宴那天,你为什么对我说初次见面?”
阳格的唇角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这妮子总算想问了。
“要不要先说说三年前你为什么不告而别?”没回答她的疑问,因为她也欠他一个答案。
翩飞皱皱小巧高挺的鼻,这种事她才不要先说咧,何况她又不知道他心里的想法,她先说了就好象告白一样,她才不要加强这个自大鬼的自信呢!
“小气鬼,不说就算了!”气不过,小手在他背上偷捏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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