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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几个月的时间,无声无息的过去了。
在顾家,顾太太总是把家务一手揽住,积年的习惯,她已经做得非常熟悉了,虽然有了儿媳妇,虽然宛露和她很亲热,也极想分担她的工作,她却不能适应把部份家务交给宛露。再加上,宛露对家务事也从未做惯,切菜会割破手,洗碗会砸盘子,熨衣服会把衣服烧焦,炒菜会把整锅油烧起来,连用电锅烧饭,她都会忘记插插头。于是,试了两三天之后,顾太太就把宛露挽在怀里,笑嘻嘻的说:“你的帮忙啊,是越帮越忙,我看,还是让我来做吧!你放心,妈不会因为你不惯于做家事,就不宠你的。像你们这代的女孩子,从小就只有精神应付课本,中文、英文、数学、文学全要懂,而真正的生活,反而不会应付了。”
彼太太这几句话,倒说得很深入。真的,这一代的女孩子,个个受教育,从三四岁进幼稚园,然后是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填鸭式的教育已让她们喘不过气来,那里还有剩余的精力去学习煮饭烧菜持家之道?
在家既然无所事事,友岚每天又要上班,宛露的家居生活也相当无聊。起先,她总要往娘家跑,还是习惯性的缠住母亲,后来,兆培结婚了,玢玢进了门,婆媳之间相处甚欢。于是,宛露那莫名其妙的自卑感就又抬头了,她想,自己既非段太太所亲生,也不该去和玢玢争宠。在一种微妙的、自己也无法解释的心情下,她回娘家的次数就逐渐减少了。
六月,天气已经变得好热好热,这天下午,宛露忽然跑到工地去找友岚。友岚正爬在鹰架上检查钢筋,宛露用手遮著额,挡住阳光,抬头去看那高踞在十楼上的友岚。从下往上看,友岚的身子只是个小黑点,她几乎辨不清那些身影里那一个是友岚,只能凭友岚上班前所穿的那身衣服:浅咖啡色衬衫和米色长裤,来依稀辨认。这样一仰望,她心里才有些概念,她总以为友岚的工作很轻松,待遇又好。工程师嘛,画画设计图,做做案头工作就可以了,谁知大太阳下,仍然要爬高下低,怪不得越晒越黑,看样子,高薪也有高薪的原因,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也真亏友岚,他在家里从不谈工作,也从不抱怨,更不诉苦。说真的,友岚实在是个脚踏实地的青年,也实在是个不可多得的好丈夫。
友岚从电梯上吊下来了,一身的灰,一脸的尘土,戴著顶滑稽兮兮的工作帽。看到宛露,他意外而惊喜,脱掉了帽子,他跑去洗了手脸,又笑嘻嘻的跑了回来。
“宛露,怎么想起到这儿来!”
“在家无聊,出来逛一逛,而且,有件事要跟你商量,就跑来了。”她仰头再看看那鹰架。“你待在上面干什么?”
“每次排钢筋的时候,都要上去检查,那个架子叫鹰架,老鹰的鹰。”他解释著,一面拉住她的手,兴高彩烈的说:“走,我带你上去看看,从上面看下来,人像蚂蚁,车子像火柴盒。”“噢!”她退后了一步。“我不去,我有惧高症。”
“胡说!”友岚说:“从没听说,你有什么惧高症!小时候,爬在大树的横枝上晃呀晃的,就不肯下来,把我和兆培急得要死,现在又有了惧高症了。”
宛露笑了笑。“嫁丈夫真不能嫁个青梅竹马!”她说。
“怎么呢?”“他把你穿背带裤的事都记得牢牢的!”她再看了一眼那“鹰架。”“为什么要叫鹰架?”
“我也不知道,大概因为它很高,只有老鹰才飞得上去吧!”他凝视她。“你真不想上去看看吗?”
她摇摇头。“小孩的时候,都喜欢爬高,”她深思的说:“长大了,就觉得踩在平地上最踏实。”
“你是什么意思?突然间讲话像个哲学家似的。”
“我的意思是说我很平凡,我不要在高的地方,因为怕摔下来,我只适宜做一个平平凡凡的女人。可是,最近,我很怀疑,我似乎连‘平凡’两个字都做不到。”
他看看她,挽住她,他们走往工地一角的阴暗处,那儿堆著一大堆的钢板和建材,他就拉著她在那堆建材上坐了下来。“我知道,”他深沉而了解的。“你最近并不开心,你很寂寞,家事既做不来,和妈妈也没有什么可深谈的。宛露,我抱歉我太忙了,没有很多的时间陪你。可是,我是时时刻刻都在注意你的,我了解你的寂寞。”
宛露注视著他,眼里闪动著光华。
“友岚,你是个好丈夫!”她低叹的说。“所以,我要和你商量一件事。”“说吧!”“你瞧,在家里,每人都有事做,爸爸上班,虽然当公务员,待遇不高,他总是孜孜不倦的做了这么多年。妈妈管家,又用不著我插手,事无巨细,她一手包揽了。你呢?不用说了,你是全家最忙的。剩下了我,好像只在家里吃闲饭。”
“你猜怎么,”友岚深思的望着她。“我们该有个孩子,那么,你就不会有空虚感了。”
她怔了怔,心里涌上一股凉意。
“不不!”她急促的说:“我们现在不要孩子,我太年轻,不适合当母亲,过几年再说。”
他紧盯住她。伸手握牢了她的手。
“为什么不要孩子?”他问:“太年轻?不是原因!宛露,在你内心深处,你对生命有恐惧感吗?”
她想了想,坦白的望着他。
“是的。”“为什么?”“因为我是个弃儿,”她低语。“哥哥也是。记得你告诉过我的事吗?儿童救济院里有无数不受欢迎的孩子,我不想制造一条生命”“嗨!宛露!”他蹙著眉,打断了她。“你的举例有没有一些不恰当?我们的孩子会是不受欢迎的吗?我们相爱,我们的父母也希望有个孙儿,如果我们有了孩子,他会降生在一个最喜悦的家庭里,你怎能拿他和救济院里的孩子来比呢?宛露,”他正视她,一本正经的。“不要因为你自己是个弃儿,就否决了整个生命。这样,你会走火入魔,你一定要克制住你这种不很正常的心理。”她恳求的望着他。“我知道这心理可能不正常,”她说:“但是,我真的怕有孩子,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看过各种母亲”她脑子里不期而然的浮起孟樵母亲的那张脸,以及自己生母的那张脸,她楞了楞,继续说:“我怕太爱孩子,也会害了孩子,不爱孩子,也会害了孩子。我怕有一天,我的儿子会对我说:妈妈,我希望你没有生我!哦,友岚!”她用手捧住下巴,悲哀的说:“请你原谅我,在目前,我真的不想要孩子。或者,过两年,我比较成熟了,我会想要,那时候再生也不迟,是不是?好在我们都很年轻。”她凝视他:“给我时间,来克服我的恐惧感,好吗?”他迎视著她的目光,好一会儿,他没说话,然后,他的手臂绕了过来,温存的围住了她的肩。
“好的,宛露。你放心,我不会勉强你去生孩子的。”他拂了拂她肩上的头发:“你要和我商量的事,总不会是要不要孩子的问题吧!”她笑了笑,用一根木棍,在泥土上乱划著。
“我是和你商量,我想去工作。”
“哦?到那儿去工作呢?”
“我妈早上打电话告诉我,我原来工作的那家杂志社,打电话去问过我,他们编辑部缺人缺得厉害,希望我回去。我想,我在家里,闲著也是闲著,又读了五年的编辑采访,不如回去上班,好歹也赚点钱回来贴补家用,你说是不是?”
他望着她,笑了。“贴补家用的话,不过说说而已,家里并不缺你那几个钱,但是,有份工作占据你的时间,无论如何都是好的,何况你学了半天,也该学以致用。事实上,你是不必和我商量的,你完全可以自己作决定,对吗?”
“总要和你商量的,”她笑着:“你是丈夫呀!一家之主嘛!”
“一家之主?”他也笑着:“你才是我的‘主’呢!”
于是,这事就说定了。七月初,宛露又回到杂志社去上班。因为杂志社离家不远,宛露很喜欢走路上下班,比挤公共汽车容易得多。有时,友岚也开车送她去上班,但是,友岚在工地的上下班时间很不稳定,尤其下班,总比一般机关要晚得多,所以,他从不接她回家。逐渐的,她也习惯于踏著落日,缓步回家。在这段没有工作的压力,慢慢的踱著步子,浴在黄昏的光芒中,看着彩霞满天的时光里,成为她一天中最享受与悠闲的时光,因为,在这段时光里,所有的时间都是她一个人的,她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想很多的事情。
想很多的事情!想些什么呢?想金急雨树,又已花开花落,想天边浮云,几度云来云往!想今年与去年,人事沧桑,多少变幻!想那个在街边踢球的女孩,如今已去向何方?想人生如梦,往事如烟,过去的已无法追回,未来的将如何抓住?在这许多许多的思想里,总好像有根无形的细线,从脑子通往心脏,时时刻刻,在那儿轻轻抽动。每当那细线一抽,她就会突然心痛起来,痛得不能再痛!摇摇头,她知道自己不该再心痛了,但是,她摇不掉那种痛楚。甩甩头,她也甩不掉那种痛楚。于是,在这份黄昏的漫步里,她几乎是病态的沉溺于这种痛楚中了。只有在这种痛楚中,她才知道那个隐藏著的“自我”还是活著的,还是有生命的。
这样,有一天,她仍然在黄昏中慢慢的踱著步子,神情是若有所思的,步子是漫不经心的,整个人都像沉浸在一个古老的、遥远的世界里。忽然间,一阵摩托车的声音从后面传来,她丝毫也没有被惊动,当她沉溺在这种虚无的世界中时,真实的世界就距离她十分十分遥远。可是,那辆摩托车突然窜上了人行道,拦在她的面前,一张属于那古老世界中的面孔,陡的出现在她面前。那浓眉,那大眼,那桀骜不驯的神态!她一惊... -->>
好几个月的时间,无声无息的过去了。
在顾家,顾太太总是把家务一手揽住,积年的习惯,她已经做得非常熟悉了,虽然有了儿媳妇,虽然宛露和她很亲热,也极想分担她的工作,她却不能适应把部份家务交给宛露。再加上,宛露对家务事也从未做惯,切菜会割破手,洗碗会砸盘子,熨衣服会把衣服烧焦,炒菜会把整锅油烧起来,连用电锅烧饭,她都会忘记插插头。于是,试了两三天之后,顾太太就把宛露挽在怀里,笑嘻嘻的说:“你的帮忙啊,是越帮越忙,我看,还是让我来做吧!你放心,妈不会因为你不惯于做家事,就不宠你的。像你们这代的女孩子,从小就只有精神应付课本,中文、英文、数学、文学全要懂,而真正的生活,反而不会应付了。”
彼太太这几句话,倒说得很深入。真的,这一代的女孩子,个个受教育,从三四岁进幼稚园,然后是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填鸭式的教育已让她们喘不过气来,那里还有剩余的精力去学习煮饭烧菜持家之道?
在家既然无所事事,友岚每天又要上班,宛露的家居生活也相当无聊。起先,她总要往娘家跑,还是习惯性的缠住母亲,后来,兆培结婚了,玢玢进了门,婆媳之间相处甚欢。于是,宛露那莫名其妙的自卑感就又抬头了,她想,自己既非段太太所亲生,也不该去和玢玢争宠。在一种微妙的、自己也无法解释的心情下,她回娘家的次数就逐渐减少了。
六月,天气已经变得好热好热,这天下午,宛露忽然跑到工地去找友岚。友岚正爬在鹰架上检查钢筋,宛露用手遮著额,挡住阳光,抬头去看那高踞在十楼上的友岚。从下往上看,友岚的身子只是个小黑点,她几乎辨不清那些身影里那一个是友岚,只能凭友岚上班前所穿的那身衣服:浅咖啡色衬衫和米色长裤,来依稀辨认。这样一仰望,她心里才有些概念,她总以为友岚的工作很轻松,待遇又好。工程师嘛,画画设计图,做做案头工作就可以了,谁知大太阳下,仍然要爬高下低,怪不得越晒越黑,看样子,高薪也有高薪的原因,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也真亏友岚,他在家里从不谈工作,也从不抱怨,更不诉苦。说真的,友岚实在是个脚踏实地的青年,也实在是个不可多得的好丈夫。
友岚从电梯上吊下来了,一身的灰,一脸的尘土,戴著顶滑稽兮兮的工作帽。看到宛露,他意外而惊喜,脱掉了帽子,他跑去洗了手脸,又笑嘻嘻的跑了回来。
“宛露,怎么想起到这儿来!”
“在家无聊,出来逛一逛,而且,有件事要跟你商量,就跑来了。”她仰头再看看那鹰架。“你待在上面干什么?”
“每次排钢筋的时候,都要上去检查,那个架子叫鹰架,老鹰的鹰。”他解释著,一面拉住她的手,兴高彩烈的说:“走,我带你上去看看,从上面看下来,人像蚂蚁,车子像火柴盒。”“噢!”她退后了一步。“我不去,我有惧高症。”
“胡说!”友岚说:“从没听说,你有什么惧高症!小时候,爬在大树的横枝上晃呀晃的,就不肯下来,把我和兆培急得要死,现在又有了惧高症了。”
宛露笑了笑。“嫁丈夫真不能嫁个青梅竹马!”她说。
“怎么呢?”“他把你穿背带裤的事都记得牢牢的!”她再看了一眼那“鹰架。”“为什么要叫鹰架?”
“我也不知道,大概因为它很高,只有老鹰才飞得上去吧!”他凝视她。“你真不想上去看看吗?”
她摇摇头。“小孩的时候,都喜欢爬高,”她深思的说:“长大了,就觉得踩在平地上最踏实。”
“你是什么意思?突然间讲话像个哲学家似的。”
“我的意思是说我很平凡,我不要在高的地方,因为怕摔下来,我只适宜做一个平平凡凡的女人。可是,最近,我很怀疑,我似乎连‘平凡’两个字都做不到。”
他看看她,挽住她,他们走往工地一角的阴暗处,那儿堆著一大堆的钢板和建材,他就拉著她在那堆建材上坐了下来。“我知道,”他深沉而了解的。“你最近并不开心,你很寂寞,家事既做不来,和妈妈也没有什么可深谈的。宛露,我抱歉我太忙了,没有很多的时间陪你。可是,我是时时刻刻都在注意你的,我了解你的寂寞。”
宛露注视著他,眼里闪动著光华。
“友岚,你是个好丈夫!”她低叹的说。“所以,我要和你商量一件事。”“说吧!”“你瞧,在家里,每人都有事做,爸爸上班,虽然当公务员,待遇不高,他总是孜孜不倦的做了这么多年。妈妈管家,又用不著我插手,事无巨细,她一手包揽了。你呢?不用说了,你是全家最忙的。剩下了我,好像只在家里吃闲饭。”
“你猜怎么,”友岚深思的望着她。“我们该有个孩子,那么,你就不会有空虚感了。”
她怔了怔,心里涌上一股凉意。
“不不!”她急促的说:“我们现在不要孩子,我太年轻,不适合当母亲,过几年再说。”
他紧盯住她。伸手握牢了她的手。
“为什么不要孩子?”他问:“太年轻?不是原因!宛露,在你内心深处,你对生命有恐惧感吗?”
她想了想,坦白的望着他。
“是的。”“为什么?”“因为我是个弃儿,”她低语。“哥哥也是。记得你告诉过我的事吗?儿童救济院里有无数不受欢迎的孩子,我不想制造一条生命”“嗨!宛露!”他蹙著眉,打断了她。“你的举例有没有一些不恰当?我们的孩子会是不受欢迎的吗?我们相爱,我们的父母也希望有个孙儿,如果我们有了孩子,他会降生在一个最喜悦的家庭里,你怎能拿他和救济院里的孩子来比呢?宛露,”他正视她,一本正经的。“不要因为你自己是个弃儿,就否决了整个生命。这样,你会走火入魔,你一定要克制住你这种不很正常的心理。”她恳求的望着他。“我知道这心理可能不正常,”她说:“但是,我真的怕有孩子,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看过各种母亲”她脑子里不期而然的浮起孟樵母亲的那张脸,以及自己生母的那张脸,她楞了楞,继续说:“我怕太爱孩子,也会害了孩子,不爱孩子,也会害了孩子。我怕有一天,我的儿子会对我说:妈妈,我希望你没有生我!哦,友岚!”她用手捧住下巴,悲哀的说:“请你原谅我,在目前,我真的不想要孩子。或者,过两年,我比较成熟了,我会想要,那时候再生也不迟,是不是?好在我们都很年轻。”她凝视他:“给我时间,来克服我的恐惧感,好吗?”他迎视著她的目光,好一会儿,他没说话,然后,他的手臂绕了过来,温存的围住了她的肩。
“好的,宛露。你放心,我不会勉强你去生孩子的。”他拂了拂她肩上的头发:“你要和我商量的事,总不会是要不要孩子的问题吧!”她笑了笑,用一根木棍,在泥土上乱划著。
“我是和你商量,我想去工作。”
“哦?到那儿去工作呢?”
“我妈早上打电话告诉我,我原来工作的那家杂志社,打电话去问过我,他们编辑部缺人缺得厉害,希望我回去。我想,我在家里,闲著也是闲著,又读了五年的编辑采访,不如回去上班,好歹也赚点钱回来贴补家用,你说是不是?”
他望着她,笑了。“贴补家用的话,不过说说而已,家里并不缺你那几个钱,但是,有份工作占据你的时间,无论如何都是好的,何况你学了半天,也该学以致用。事实上,你是不必和我商量的,你完全可以自己作决定,对吗?”
“总要和你商量的,”她笑着:“你是丈夫呀!一家之主嘛!”
“一家之主?”他也笑着:“你才是我的‘主’呢!”
于是,这事就说定了。七月初,宛露又回到杂志社去上班。因为杂志社离家不远,宛露很喜欢走路上下班,比挤公共汽车容易得多。有时,友岚也开车送她去上班,但是,友岚在工地的上下班时间很不稳定,尤其下班,总比一般机关要晚得多,所以,他从不接她回家。逐渐的,她也习惯于踏著落日,缓步回家。在这段没有工作的压力,慢慢的踱著步子,浴在黄昏的光芒中,看着彩霞满天的时光里,成为她一天中最享受与悠闲的时光,因为,在这段时光里,所有的时间都是她一个人的,她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想很多的事情。
想很多的事情!想些什么呢?想金急雨树,又已花开花落,想天边浮云,几度云来云往!想今年与去年,人事沧桑,多少变幻!想那个在街边踢球的女孩,如今已去向何方?想人生如梦,往事如烟,过去的已无法追回,未来的将如何抓住?在这许多许多的思想里,总好像有根无形的细线,从脑子通往心脏,时时刻刻,在那儿轻轻抽动。每当那细线一抽,她就会突然心痛起来,痛得不能再痛!摇摇头,她知道自己不该再心痛了,但是,她摇不掉那种痛楚。甩甩头,她也甩不掉那种痛楚。于是,在这份黄昏的漫步里,她几乎是病态的沉溺于这种痛楚中了。只有在这种痛楚中,她才知道那个隐藏著的“自我”还是活著的,还是有生命的。
这样,有一天,她仍然在黄昏中慢慢的踱著步子,神情是若有所思的,步子是漫不经心的,整个人都像沉浸在一个古老的、遥远的世界里。忽然间,一阵摩托车的声音从后面传来,她丝毫也没有被惊动,当她沉溺在这种虚无的世界中时,真实的世界就距离她十分十分遥远。可是,那辆摩托车突然窜上了人行道,拦在她的面前,一张属于那古老世界中的面孔,陡的出现在她面前。那浓眉,那大眼,那桀骜不驯的神态!她一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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