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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币帛。(大安三年省。)
太仓。使,从六品。掌九谷廪藏、出纳之事。(预除人。)副使,从七品。
酒坊。(部除。)使,从八品。副使,正九品。掌酝造御酒及支用诸色酒醴。
典给署。本钩盾署,明昌三年更。令,从六品。旧曰钩盾使。丞,从七品。旧曰钩盾副使。掌宫中所用薪炭冰烛、并管官户。直长一员,正八品。
市买司。天德二年更为市买局。使,从八品。副使,正九品。掌收买宫中所用果实生料诸物。
右属太府监。
少府监。尚方、织染、文思、裁造、文绣等署隶焉。(泰和四年,选能干官兼仪鸾局近上官。)
监,正四品。少监,从五品。丞二员,从六品。(大定十一年省,二十一年复置。)掌邦国百工营造之事。
尚方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造金银器物、亭帐、车舆、床榻、帘席、鞍辔、伞扇及装钉之事。(大定二十年,令不专除人,令人兼。)直长,正八品。
图画署。(明昌七年,省入祗应司。)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图画缕金匠。直长,正八品。(明昌三年罢。)
裁造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造龙凤车具、亭帐、铺陈诸物,宫中随位床榻、屏风、帘额、绦结等,及陵庙诸物并省台部内所用物。(泰和令有画绘之事。)直长,从八品。(明昌三年省,裁造匠六人,针工妇人三十七人。)
文绣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绣造御用并妃嫔等服饰、及烛笼照道花卉。(贞祐二年,止设官一员。)直长,正八品。(绣工一人,都绣头一人,副绣头四人,女四百九十六人,内上等七十人,次等凡四百二十六人。)
织染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直长,正八品。掌织纴、色染诸供御及宫中锦绮币帛纱縠。
文思署。(明昌七年,省入祗应司。)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造内外局分印合,伞浮图金银等尚辇仪鸾局车具亭帐之物并三国生日等礼物,织染文绣两署金线。直长,正八品。(明昌三年省去。)
右属少府监。
军器监。承安二年设,泰和四年罢,复并甲坊、利器两署为军器署,置令、丞、直长,直隶兵部。至宁元年复为军器监,军器库、利器署隶焉。(旧辖甲坊、利器两署。)
监,从五品。少监,从六品。丞,从七品。掌修治邦国戎器之事。直长,正八品。(泰和令无,总格有。)
军器库。至宁元年隶大兴府,贞祐三年来属。使,正八品。副使,正九品。(省拟,不奏。)掌收支河南一路并在京所造常课横添和买军器。(大定五年设。)
甲坊署。泰和四年废,旧置令、丞、直长。
利器署。本都作院,兴定二年更今名。同随朝来属。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修弓弩刀槊之属。直长,正八品。
右属军器监。
都水监:街道司隶焉。分治监,专规措黄、沁河、卫州置司。
监,正四品。掌川泽、津梁、舟楫、河渠之事。兴定五年兼管勾沿河漕运事,作从五品,少监正六品以下皆同兼漕事。少监,从五品。(明昌二年增一员,卫州分治。)丞二员,正七品。内一员外监分治。贞元元年置。掾,正八品。掌与丞同,外监分治。(大定二十七年添一员,明昌三年并罢之,六年复置二员。)勾当官四员,准备分治监差委。(明昌五年以罢掾设二员,兴定五年设四员。)
街道司。管勾,正九品。掌洒扫街道、修治沟渠。(旧南京街道司,隶都水外监,贞元二年罢归京城所。)
都巡河官,从七品。掌巡视河道、修完堤堰、栽植榆柳、凡河防之事。分治监巡河官同此。其泸沟、崇福上下埽都巡河兼石桥使,通济河节巡官兼建春官地分河道。诸都巡河官,掌提控诸埽巡河官、(明昌五年设,以合得县令人年六十者选充。大定二年设滹沱河巡河官二员。)散巡河官。(于诸局及丞簿廉举人,并见勾当人六十以下者充。)
黄汴都巡河官,下六处河阴、雄武、荥泽、原武、阳武、延津,各设散巡河官一员。
黄沁都巡河官,下四处怀州、孟津、孟州、城北,各设黄沁散巡河官各一员。
卫南都巡河官,下四处崇福上、崇福下、卫南、淇上,散巡河官各一员。
滑浚都巡河官,下四处武城、白马、书城、教城,散巡河官各一员。
曹甸都巡河官,下四处东明、西佳、孟华、凌城,散巡河官各一员。
曹济都巡河官,下四处定陶、济北、寒山、金山,散巡河官各一员。(凡二十五埽,埽兵万二千人。)
诸埽物料场官,掌受给本场物料。分治监物料场官同此。惟崇福上、下埽物料场官与当界官通管收支。
南京延津渡河桥官,兼讥察事。管勾一员,同管勾一员,掌桥船渡口讥察济渡、给受本桥诸物等事,内讥察事隶留守司。余浮桥官同此。
右属都水监。皇统三年四月,怀州置黄沁河堤大管勾司,未详何年罢。正大二年,外监东置于归德,西置于河阴。
谏院
左谏议大夫、右谏议大夫,皆正四品。左司谏、右司谏,皆从四品。左补阙、右补阙,正七品。左拾遗、右拾遗,正七品。
大理寺。天德二年置。自少卿至评事,汉人通设六员,女直、契丹各四员。
卿,正四品。少卿,从五品。正,正六品。丞,从六品。掌审断天下奏案、详谳疑狱。司直四员,正七品。掌参议疑狱、披详法状。(旧有契丹司直一员,明昌二年罢。)评事三员,正八品。掌同司直。(明昌二年省契丹评事二员,大安二年省汉人一员。)知法十一员,从八品。(女直司五员,汉人司六员。)掌检断刑名事。明法二员,从八品。兴定二年置,同流外,四年罢之。
弘文院
知院,从五品。同知弘文院事,从六品。校理,正八品。掌校译经史。
登闻鼓院
知登闻鼓院,从五品。同知登闻鼓院事,正六品。掌奏进告御史台、登闻检院理断不当事,承安二年以谏官兼。知法二员,从八品。(女直、汉人各一员。)
登闻检院
知登闻检院,从五品。同知登闻检院,正六品。掌奏御进告尚书省、御史台理断不当事。知法,从八品。(女直、汉人各一员。)
记注院。修起居注,掌记言、动。明昌元年,诏毋令谏官兼或以左右卫将军兼。贞祐三年,以左右司首领官兼,为定制。
集贤院。贞祐五年设。
知集贤院,从四品。(正大元年,授马璘额外兼吏部郎中。)同知集贤院,从五品。司议官,正八品。(不限员。)咨议官,正九品。(不限员。)
益政院。正大三年置于内庭,以学问该博、议论宏远者数人兼之。日以二人上直,备顾问,讲尚书、通鉴、贞观政要。名则经筵,实内相也。末帝出,遂罢。
武卫军都指挥使司(隶尚书兵部。)
都指挥使,从三品。(大定二十九年,以武卫军六十人,兵马一员、副都二员其职低,故设使,品正四,承安三年升。)副都指挥使二员,从四品。副都一员,从四品。(初正五品,承安三年升。)判官一员。(承安三年设。)掌防卫都城、警捕盗贼。
钤辖司。钤辖十员,正六品。(初设二员。)都钤辖四员,从七品。(兴定三年权设,巡把两宅。)都将二十员,从九品。(大定十六年立名。)掌管辖军人、防卫警捕之事。(承安元年设万人,内军八千九百四十九人,忠卫二百人,队正四百人。)
右属武卫军都指挥使司。
卫尉司(大安元年,拟隆庆宫人数定之。)
中卫尉,从三品,掌总中宫事务。副尉,从四品。左常侍,从五品。掌周护导从仪仗之事。右常侍,从五品。常侍官。护卫三十人(同东宫),奉引八十人(同控鹤),伞子四人(同控鹤),执旗二人(同仪鸾)。
给事局。使,正七品。副使,正八品。内谒者兼司宝二员,从六品。(内直充。)奉阁一十人。(同东宫入殿小底。)阁直二十人。(同宫闱局内直。)
掖庭局。令,正九品。(内直充。),掌皇后宫事务。丞,从九品。(内直充。)宫令。(宫苑司、仪鸾局兼。)食官。(尚食局兼。)饮官。(尚酝署兼。)医官。(尚药局、太医院兼。)主藏。(内藏、典给署兼。)主廪。(太仓兼。)
右属卫尉司。
榷货务。(在京诸税系中运司,见钱皆权于本务收。)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掌发卖给随路香茶盐钞引。
交钞库。使,(旧正八品,后升从七品,贞祐复。)掌诸路交钞及检勘钱钞、换易收支之事。副使,从八品。掌书押印合同。判官,正九品。(贞祐二年作从九品。)都监,二员。(见泰和令。)
印造钞引库。(大安二年兼抄纸坊。)使,从八品。副,正九品。判,正九品。掌监视印造勘覆诸路交钞、盐引,兼提控抄造钞引纸。(承安四年,罢四小库,并罢库判四员。至宁元年设二员,贞祐二年作从九品。)
抄纸坊。(大安二年以印造钞引库兼。贞祐二年复置,仍设小都监二员。)使,从八品。(贞祐二年同随朝。)副使,正九品。判,从九品。
交钞库物料场。(至宁元年置。)场官。(旧正八品,后作正九品。)掌收支交钞物料。
随处交钞库抄纸坊。使,从八品。(贞祐二年,设于上京、西京、北京、东平、大名、益都、咸平、真定、河间、平阳、太原、京兆、平凉、广宁等府,瑞、蔚、平、清、通、顺、蓟等州,贞祐三年罢之。)
平准务。(元光二年五月设,十月罢。)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勾当官六员。
右自榷货务以下,皆属尚书户部。
惠民司。令,从六品。掌修合发卖汤药。(旧又设丞一员。大定三年,有司言:“惠民岁入息钱不偿官吏俸。”上曰:“设此本欲济民,官非人,怠于监视药物,财费何足计哉!可减员而已。”)直长,正八品。都监,正九品。
右属尚书礼部。
四方馆。使,正五品。副使,从六品。掌提控诸路驿舍驿马并陈设器皿等事。
法物库。(元兼管大乐,贞元二年改付太常寺。)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掌卤簿仪仗车辂法服等事。直长,正八品。(泰和三年省。)
承发司。管勾,从七品。同管勾,从八品。掌受发省部及外路文字。
右属尚书兵部。
万宁宫提举司。(旧大宁宫,更名寿安宫,又更今名。)提举,从六品。同提举,从七品。掌守护宫城殿位。(本把五人。)
庆宁宫提举司。提举,正七品。兼龙门县令。同提举,正八品。兼仪鸾监。
右属尚书刑部。
修内司。(大定七年设。)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宫中营造事。(兵匠一千六十五人,兵夫二千人,仍命少府监长官提控。)直长二员,正八品。部役官四员,正八品。掌监督工役。受给官二员,正八品。掌支纳诸物。
都城所。提举,从六品。同提举,从七品。掌修完庙社及城隍门钥、百司公廨、系官舍屋并栽植树木工役等事。左右厢官各二员,正八品。掌监督工役。受给官二员,正八品。掌支纳诸物及埏埴等事。
祗应司。提点,从五品。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给宫中诸色工作。直长,正八品。收支库都监、同监。(泰和元年置。)
甄官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直长,正八品。掌劖石及埏埴之事。
上林署。提点,从五品。(泰和八年创,大安二年省。)令,从六品。掌诸苑园池沼、种植花木果蔬及承奉行幸舟船事。丞,从七品。(大定七年,增一员,分司南京,以勾判兼之。大安三年复省一员。)直长二员,正八品。花木局都监、同监。旧设接手官四人,泰和元年罢,复以诸司人内置都监、同监二员。贞祐三年罢都、同监、以同乐园管勾兼。熙春园都监、同监三员。(泰和四年置,贞祐三年省。)同乐园管勾二员,每年额办课程,隶南运司。宣宗南迁,罢课,改为随朝职,正八品。
右皆属尚书工部。
京东西南三路检察司。(兴定四年置。)使,从六品。副使,正七品。掌检察支散军粮,验军户实给,均军户差役,劝农种,毋犯私杀马牛、私盐酒曲。
南京丰衍东西库。(隶运司,贞祐二年同随朝。)使,正八品。副使,从八品。判二员,正九品。监支、纳各一员,正八品。
提举南京榷货司。(贞祐四年置。)提举,从五品。同提举,从六品。勾当官三员,正九品。
提举仓场司。(贞祐五年置,先吏部辟举,从省拟。)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出纳公平及毋致亏败。监支纳官,八品,十六员。(以年六十以下廉干人充,女直、汉人各一。广盈仓、丰盈仓、永丰仓、广储仓、富国仓、广衍仓、三登仓、常盈仓、西一场、西二场、西三场、东一场、东二场、南一场、北一场、北二场。通济仓与在京仓,置监支纳使副各一员。丰备仓、丰赡仓、广济仓、潼关仓,兴定五年创置潼关仓监支纳一员,兼枢密院弹压。陈州仓四员。洧川仓二员。)
八作左右院。设官同上,掌收军须、军器。
金银币帛。(大安三年省。)
太仓。使,从六品。掌九谷廪藏、出纳之事。(预除人。)副使,从七品。
酒坊。(部除。)使,从八品。副使,正九品。掌酝造御酒及支用诸色酒醴。
典给署。本钩盾署,明昌三年更。令,从六品。旧曰钩盾使。丞,从七品。旧曰钩盾副使。掌宫中所用薪炭冰烛、并管官户。直长一员,正八品。
市买司。天德二年更为市买局。使,从八品。副使,正九品。掌收买宫中所用果实生料诸物。
右属太府监。
少府监。尚方、织染、文思、裁造、文绣等署隶焉。(泰和四年,选能干官兼仪鸾局近上官。)
监,正四品。少监,从五品。丞二员,从六品。(大定十一年省,二十一年复置。)掌邦国百工营造之事。
尚方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造金银器物、亭帐、车舆、床榻、帘席、鞍辔、伞扇及装钉之事。(大定二十年,令不专除人,令人兼。)直长,正八品。
图画署。(明昌七年,省入祗应司。)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图画缕金匠。直长,正八品。(明昌三年罢。)
裁造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造龙凤车具、亭帐、铺陈诸物,宫中随位床榻、屏风、帘额、绦结等,及陵庙诸物并省台部内所用物。(泰和令有画绘之事。)直长,从八品。(明昌三年省,裁造匠六人,针工妇人三十七人。)
文绣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绣造御用并妃嫔等服饰、及烛笼照道花卉。(贞祐二年,止设官一员。)直长,正八品。(绣工一人,都绣头一人,副绣头四人,女四百九十六人,内上等七十人,次等凡四百二十六人。)
织染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直长,正八品。掌织纴、色染诸供御及宫中锦绮币帛纱縠。
文思署。(明昌七年,省入祗应司。)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造内外局分印合,伞浮图金银等尚辇仪鸾局车具亭帐之物并三国生日等礼物,织染文绣两署金线。直长,正八品。(明昌三年省去。)
右属少府监。
军器监。承安二年设,泰和四年罢,复并甲坊、利器两署为军器署,置令、丞、直长,直隶兵部。至宁元年复为军器监,军器库、利器署隶焉。(旧辖甲坊、利器两署。)
监,从五品。少监,从六品。丞,从七品。掌修治邦国戎器之事。直长,正八品。(泰和令无,总格有。)
军器库。至宁元年隶大兴府,贞祐三年来属。使,正八品。副使,正九品。(省拟,不奏。)掌收支河南一路并在京所造常课横添和买军器。(大定五年设。)
甲坊署。泰和四年废,旧置令、丞、直长。
利器署。本都作院,兴定二年更今名。同随朝来属。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修弓弩刀槊之属。直长,正八品。
右属军器监。
都水监:街道司隶焉。分治监,专规措黄、沁河、卫州置司。
监,正四品。掌川泽、津梁、舟楫、河渠之事。兴定五年兼管勾沿河漕运事,作从五品,少监正六品以下皆同兼漕事。少监,从五品。(明昌二年增一员,卫州分治。)丞二员,正七品。内一员外监分治。贞元元年置。掾,正八品。掌与丞同,外监分治。(大定二十七年添一员,明昌三年并罢之,六年复置二员。)勾当官四员,准备分治监差委。(明昌五年以罢掾设二员,兴定五年设四员。)
街道司。管勾,正九品。掌洒扫街道、修治沟渠。(旧南京街道司,隶都水外监,贞元二年罢归京城所。)
都巡河官,从七品。掌巡视河道、修完堤堰、栽植榆柳、凡河防之事。分治监巡河官同此。其泸沟、崇福上下埽都巡河兼石桥使,通济河节巡官兼建春官地分河道。诸都巡河官,掌提控诸埽巡河官、(明昌五年设,以合得县令人年六十者选充。大定二年设滹沱河巡河官二员。)散巡河官。(于诸局及丞簿廉举人,并见勾当人六十以下者充。)
黄汴都巡河官,下六处河阴、雄武、荥泽、原武、阳武、延津,各设散巡河官一员。
黄沁都巡河官,下四处怀州、孟津、孟州、城北,各设黄沁散巡河官各一员。
卫南都巡河官,下四处崇福上、崇福下、卫南、淇上,散巡河官各一员。
滑浚都巡河官,下四处武城、白马、书城、教城,散巡河官各一员。
曹甸都巡河官,下四处东明、西佳、孟华、凌城,散巡河官各一员。
曹济都巡河官,下四处定陶、济北、寒山、金山,散巡河官各一员。(凡二十五埽,埽兵万二千人。)
诸埽物料场官,掌受给本场物料。分治监物料场官同此。惟崇福上、下埽物料场官与当界官通管收支。
南京延津渡河桥官,兼讥察事。管勾一员,同管勾一员,掌桥船渡口讥察济渡、给受本桥诸物等事,内讥察事隶留守司。余浮桥官同此。
右属都水监。皇统三年四月,怀州置黄沁河堤大管勾司,未详何年罢。正大二年,外监东置于归德,西置于河阴。
谏院
左谏议大夫、右谏议大夫,皆正四品。左司谏、右司谏,皆从四品。左补阙、右补阙,正七品。左拾遗、右拾遗,正七品。
大理寺。天德二年置。自少卿至评事,汉人通设六员,女直、契丹各四员。
卿,正四品。少卿,从五品。正,正六品。丞,从六品。掌审断天下奏案、详谳疑狱。司直四员,正七品。掌参议疑狱、披详法状。(旧有契丹司直一员,明昌二年罢。)评事三员,正八品。掌同司直。(明昌二年省契丹评事二员,大安二年省汉人一员。)知法十一员,从八品。(女直司五员,汉人司六员。)掌检断刑名事。明法二员,从八品。兴定二年置,同流外,四年罢之。
弘文院
知院,从五品。同知弘文院事,从六品。校理,正八品。掌校译经史。
登闻鼓院
知登闻鼓院,从五品。同知登闻鼓院事,正六品。掌奏进告御史台、登闻检院理断不当事,承安二年以谏官兼。知法二员,从八品。(女直、汉人各一员。)
登闻检院
知登闻检院,从五品。同知登闻检院,正六品。掌奏御进告尚书省、御史台理断不当事。知法,从八品。(女直、汉人各一员。)
记注院。修起居注,掌记言、动。明昌元年,诏毋令谏官兼或以左右卫将军兼。贞祐三年,以左右司首领官兼,为定制。
集贤院。贞祐五年设。
知集贤院,从四品。(正大元年,授马璘额外兼吏部郎中。)同知集贤院,从五品。司议官,正八品。(不限员。)咨议官,正九品。(不限员。)
益政院。正大三年置于内庭,以学问该博、议论宏远者数人兼之。日以二人上直,备顾问,讲尚书、通鉴、贞观政要。名则经筵,实内相也。末帝出,遂罢。
武卫军都指挥使司(隶尚书兵部。)
都指挥使,从三品。(大定二十九年,以武卫军六十人,兵马一员、副都二员其职低,故设使,品正四,承安三年升。)副都指挥使二员,从四品。副都一员,从四品。(初正五品,承安三年升。)判官一员。(承安三年设。)掌防卫都城、警捕盗贼。
钤辖司。钤辖十员,正六品。(初设二员。)都钤辖四员,从七品。(兴定三年权设,巡把两宅。)都将二十员,从九品。(大定十六年立名。)掌管辖军人、防卫警捕之事。(承安元年设万人,内军八千九百四十九人,忠卫二百人,队正四百人。)
右属武卫军都指挥使司。
卫尉司(大安元年,拟隆庆宫人数定之。)
中卫尉,从三品,掌总中宫事务。副尉,从四品。左常侍,从五品。掌周护导从仪仗之事。右常侍,从五品。常侍官。护卫三十人(同东宫),奉引八十人(同控鹤),伞子四人(同控鹤),执旗二人(同仪鸾)。
给事局。使,正七品。副使,正八品。内谒者兼司宝二员,从六品。(内直充。)奉阁一十人。(同东宫入殿小底。)阁直二十人。(同宫闱局内直。)
掖庭局。令,正九品。(内直充。),掌皇后宫事务。丞,从九品。(内直充。)宫令。(宫苑司、仪鸾局兼。)食官。(尚食局兼。)饮官。(尚酝署兼。)医官。(尚药局、太医院兼。)主藏。(内藏、典给署兼。)主廪。(太仓兼。)
右属卫尉司。
榷货务。(在京诸税系中运司,见钱皆权于本务收。)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掌发卖给随路香茶盐钞引。
交钞库。使,(旧正八品,后升从七品,贞祐复。)掌诸路交钞及检勘钱钞、换易收支之事。副使,从八品。掌书押印合同。判官,正九品。(贞祐二年作从九品。)都监,二员。(见泰和令。)
印造钞引库。(大安二年兼抄纸坊。)使,从八品。副,正九品。判,正九品。掌监视印造勘覆诸路交钞、盐引,兼提控抄造钞引纸。(承安四年,罢四小库,并罢库判四员。至宁元年设二员,贞祐二年作从九品。)
抄纸坊。(大安二年以印造钞引库兼。贞祐二年复置,仍设小都监二员。)使,从八品。(贞祐二年同随朝。)副使,正九品。判,从九品。
交钞库物料场。(至宁元年置。)场官。(旧正八品,后作正九品。)掌收支交钞物料。
随处交钞库抄纸坊。使,从八品。(贞祐二年,设于上京、西京、北京、东平、大名、益都、咸平、真定、河间、平阳、太原、京兆、平凉、广宁等府,瑞、蔚、平、清、通、顺、蓟等州,贞祐三年罢之。)
平准务。(元光二年五月设,十月罢。)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勾当官六员。
右自榷货务以下,皆属尚书户部。
惠民司。令,从六品。掌修合发卖汤药。(旧又设丞一员。大定三年,有司言:“惠民岁入息钱不偿官吏俸。”上曰:“设此本欲济民,官非人,怠于监视药物,财费何足计哉!可减员而已。”)直长,正八品。都监,正九品。
右属尚书礼部。
四方馆。使,正五品。副使,从六品。掌提控诸路驿舍驿马并陈设器皿等事。
法物库。(元兼管大乐,贞元二年改付太常寺。)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掌卤簿仪仗车辂法服等事。直长,正八品。(泰和三年省。)
承发司。管勾,从七品。同管勾,从八品。掌受发省部及外路文字。
右属尚书兵部。
万宁宫提举司。(旧大宁宫,更名寿安宫,又更今名。)提举,从六品。同提举,从七品。掌守护宫城殿位。(本把五人。)
庆宁宫提举司。提举,正七品。兼龙门县令。同提举,正八品。兼仪鸾监。
右属尚书刑部。
修内司。(大定七年设。)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宫中营造事。(兵匠一千六十五人,兵夫二千人,仍命少府监长官提控。)直长二员,正八品。部役官四员,正八品。掌监督工役。受给官二员,正八品。掌支纳诸物。
都城所。提举,从六品。同提举,从七品。掌修完庙社及城隍门钥、百司公廨、系官舍屋并栽植树木工役等事。左右厢官各二员,正八品。掌监督工役。受给官二员,正八品。掌支纳诸物及埏埴等事。
祗应司。提点,从五品。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给宫中诸色工作。直长,正八品。收支库都监、同监。(泰和元年置。)
甄官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直长,正八品。掌劖石及埏埴之事。
上林署。提点,从五品。(泰和八年创,大安二年省。)令,从六品。掌诸苑园池沼、种植花木果蔬及承奉行幸舟船事。丞,从七品。(大定七年,增一员,分司南京,以勾判兼之。大安三年复省一员。)直长二员,正八品。花木局都监、同监。旧设接手官四人,泰和元年罢,复以诸司人内置都监、同监二员。贞祐三年罢都、同监、以同乐园管勾兼。熙春园都监、同监三员。(泰和四年置,贞祐三年省。)同乐园管勾二员,每年额办课程,隶南运司。宣宗南迁,罢课,改为随朝职,正八品。
右皆属尚书工部。
京东西南三路检察司。(兴定四年置。)使,从六品。副使,正七品。掌检察支散军粮,验军户实给,均军户差役,劝农种,毋犯私杀马牛、私盐酒曲。
南京丰衍东西库。(隶运司,贞祐二年同随朝。)使,正八品。副使,从八品。判二员,正九品。监支、纳各一员,正八品。
提举南京榷货司。(贞祐四年置。)提举,从五品。同提举,从六品。勾当官三员,正九品。
提举仓场司。(贞祐五年置,先吏部辟举,从省拟。)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出纳公平及毋致亏败。监支纳官,八品,十六员。(以年六十以下廉干人充,女直、汉人各一。广盈仓、丰盈仓、永丰仓、广储仓、富国仓、广衍仓、三登仓、常盈仓、西一场、西二场、西三场、东一场、东二场、南一场、北一场、北二场。通济仓与在京仓,置监支纳使副各一员。丰备仓、丰赡仓、广济仓、潼关仓,兴定五年创置潼关仓监支纳一员,兼枢密院弹压。陈州仓四员。洧川仓二员。)
八作左右院。设官同上,掌收军须、军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