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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自宋史卷二十。
年前的八月(1065年),登州发生一宗谋杀案,有妇人阿云,由母亲做主,配给韦姓男子,但因韦姓男子样子十分丑陋,阿云很不喜欢,遂蓄意谋杀他,但事情未成,阿云向州官自首,刑部和大理寺对案件进行合议之后,引用律法的“谋杀已伤,按问欲举,自首,减一等”认为阿云当处死刑,但是登州知府许遵却认为,同样有律法规定,因杀伤而自首者,得免所因之罪,仍从故杀伤法,按例当出按问欲举减二等,这样,阿云就不当处死,刑部没有采纳许遵的意见,仍定处死,但许遵也是硬气的,他将案件提交御史台复议,立意要为阿云翻案。
御史台合议,认为阿云还是当处死,许遵不服,遂申请最高级别的两制议,请求翰林院另组合议庭,重审阿云案,神宗选定翰林学士司马光、王安石组庭同议,司马光身兼御史中丞,这一层关系多少影响着他对案件的趋向,而王安石则是恤民的,他始终不认为,重典能够带来安定的社会秩序,结果自然,两个人意见相左,于是各自写奏章给神宗,司马光支持刑部,王安石支持许遵。最后皇帝下诏遵从王安石的奏章,免了阿云死罪。
但御史台对这结果不服,于是由御史中丞腾甫犹上奏,要求再选官员组合议庭另议本案,神宗心里叹息,但没有选择的余地,御史台有权核准各类刑讼案件,若是御史台认为案件有蹊跷,就可翻案,除此以外,御史台还有谏权,可以弹劾百官和劝谏皇帝,这给神宗带来心理的压力,当然还有另外一层,阿云案本身确实是有值得争论的地方,神宗心里,其实也没有定论,言词上,自然也就压不住御史台。这一次选定的合议庭成员包括翰林学士吕公著、韩维等人,一星期之后,合议结果出来,仍然是遵从了王安石的结论,认为阿云不当死,这结果送到大理寺,自然是不受欢迎的,法官齐恢、王师元等人纷纷上书,称吕公著等人的合议结果不当,要求大理寺、刑部联合王安石集议一次,事情演变到这地步,已经渐次是两派势力的争斗,王安石默不作声,他私心里以为,这种无理取闹的事,皇帝是不会理睬的,但是他错了,皇帝下诏,让王安石和大理寺、刑部法官集议。
王安石只得打起精神,同法官们集议,但他心里是厌倦的,这种人臣之间的倾轧不能给国家带来任何好处。司马光因为即是御史中丞又是翰林学士的缘故,于是选择不加入这场混战,他只是站在一边,远远看着众人围住王安石,反复论难,这种局面可以说是他私下鼓动的结果,但奇怪的是,他此刻心里并不觉得多么快意,他苦笑,不明白自己因何会感到这样的怅然若失,他也解释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对王安石这个人有着高度的防范意识,他有一种模糊的预感,认为王安石此时的所作所为,在未来的十几年内,将会给国家带来深重的灾难和负担,他决定要尽一切努力,来避免那可怕的局面!他自然也看出神宗皇帝对王安石是十分倚重的,但他也有他的办法,他掌握着御史台,他有权对朝中一切举措提不信任案,除此以外,他还敏锐的洞察到,皇帝有一个弱点,就是不够果敢,这一件纠缠不清的讼事即是明证,有了这些有利条件,司马光认为,要扳倒王安石,还是有可能的。
早在英宗年间,司马光已经很了解王安石,他仔细看过王安石的政论,于他的许多想法,他从心里反对,比如王安石说,要让地方各路发运史掌握各地粮食赋税的发运情况,斟酌决定每年上供给京城的物资数量,这分明是在削弱中央政府的权力,难保最后不会演变成唐代的藩镇割据格局,又比如,王安石坚持主张改变传统的教头练兵方式,让武艺高强、作战经验丰富的武官来训练兵士,从而默契将军和士兵的配合,他认为这种方式可以提高军队的战斗力,但这会不会导致武官专权?当武官在兵士中建立起足够的威信并从实际上控制兵士,皇帝的安全会不会因此受到威胁?不要忘记,太祖皇帝正因掌握绝对的兵权,遂得黄袍加身,夺周氏的天下。
有这种想法的不止他一个,仁宗皇帝即是因为这样的顾虑,没有采纳王安石的建议,英宗皇帝继位的时间较短,身体也十分不好,于朝政几乎也是不理会的,但是到了神宗皇帝,司马光有些沉不住气了,眼前这皇帝,年轻、能干、有抱负,当然最重要的是,他相信王安石,他认为王安石能够治国安邦,他在短短一年内,升了王安石三级,由知江知府擢任翰林学士,四个月之后,熙宁二年的二月,他终于宣布,升王安石为参政知事,议行新法,司马光最担心的事发生了,他清楚的意识到,这个极富有行动力、刚毅果敢又才华横溢的对手,立刻就要把国家带到危险处境中!
但更糟糕的还在于,参政知事这职务,按制等于副宰相,在级别上已经高于御史台,他似乎已经没有能力去制约王安石了,司马光有些夜不成眠,看起来,他一定要找到一个强有力的盟友,与之联手,才有可能和王安石一较高低。
他心里已经有了一个最佳的人选,这个人就是中书门下平章事,当朝宰相,富弼。
内容出自宋史卷二十。
年前的八月(1065年),登州发生一宗谋杀案,有妇人阿云,由母亲做主,配给韦姓男子,但因韦姓男子样子十分丑陋,阿云很不喜欢,遂蓄意谋杀他,但事情未成,阿云向州官自首,刑部和大理寺对案件进行合议之后,引用律法的“谋杀已伤,按问欲举,自首,减一等”认为阿云当处死刑,但是登州知府许遵却认为,同样有律法规定,因杀伤而自首者,得免所因之罪,仍从故杀伤法,按例当出按问欲举减二等,这样,阿云就不当处死,刑部没有采纳许遵的意见,仍定处死,但许遵也是硬气的,他将案件提交御史台复议,立意要为阿云翻案。
御史台合议,认为阿云还是当处死,许遵不服,遂申请最高级别的两制议,请求翰林院另组合议庭,重审阿云案,神宗选定翰林学士司马光、王安石组庭同议,司马光身兼御史中丞,这一层关系多少影响着他对案件的趋向,而王安石则是恤民的,他始终不认为,重典能够带来安定的社会秩序,结果自然,两个人意见相左,于是各自写奏章给神宗,司马光支持刑部,王安石支持许遵。最后皇帝下诏遵从王安石的奏章,免了阿云死罪。
但御史台对这结果不服,于是由御史中丞腾甫犹上奏,要求再选官员组合议庭另议本案,神宗心里叹息,但没有选择的余地,御史台有权核准各类刑讼案件,若是御史台认为案件有蹊跷,就可翻案,除此以外,御史台还有谏权,可以弹劾百官和劝谏皇帝,这给神宗带来心理的压力,当然还有另外一层,阿云案本身确实是有值得争论的地方,神宗心里,其实也没有定论,言词上,自然也就压不住御史台。这一次选定的合议庭成员包括翰林学士吕公著、韩维等人,一星期之后,合议结果出来,仍然是遵从了王安石的结论,认为阿云不当死,这结果送到大理寺,自然是不受欢迎的,法官齐恢、王师元等人纷纷上书,称吕公著等人的合议结果不当,要求大理寺、刑部联合王安石集议一次,事情演变到这地步,已经渐次是两派势力的争斗,王安石默不作声,他私心里以为,这种无理取闹的事,皇帝是不会理睬的,但是他错了,皇帝下诏,让王安石和大理寺、刑部法官集议。
王安石只得打起精神,同法官们集议,但他心里是厌倦的,这种人臣之间的倾轧不能给国家带来任何好处。司马光因为即是御史中丞又是翰林学士的缘故,于是选择不加入这场混战,他只是站在一边,远远看着众人围住王安石,反复论难,这种局面可以说是他私下鼓动的结果,但奇怪的是,他此刻心里并不觉得多么快意,他苦笑,不明白自己因何会感到这样的怅然若失,他也解释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对王安石这个人有着高度的防范意识,他有一种模糊的预感,认为王安石此时的所作所为,在未来的十几年内,将会给国家带来深重的灾难和负担,他决定要尽一切努力,来避免那可怕的局面!他自然也看出神宗皇帝对王安石是十分倚重的,但他也有他的办法,他掌握着御史台,他有权对朝中一切举措提不信任案,除此以外,他还敏锐的洞察到,皇帝有一个弱点,就是不够果敢,这一件纠缠不清的讼事即是明证,有了这些有利条件,司马光认为,要扳倒王安石,还是有可能的。
早在英宗年间,司马光已经很了解王安石,他仔细看过王安石的政论,于他的许多想法,他从心里反对,比如王安石说,要让地方各路发运史掌握各地粮食赋税的发运情况,斟酌决定每年上供给京城的物资数量,这分明是在削弱中央政府的权力,难保最后不会演变成唐代的藩镇割据格局,又比如,王安石坚持主张改变传统的教头练兵方式,让武艺高强、作战经验丰富的武官来训练兵士,从而默契将军和士兵的配合,他认为这种方式可以提高军队的战斗力,但这会不会导致武官专权?当武官在兵士中建立起足够的威信并从实际上控制兵士,皇帝的安全会不会因此受到威胁?不要忘记,太祖皇帝正因掌握绝对的兵权,遂得黄袍加身,夺周氏的天下。
有这种想法的不止他一个,仁宗皇帝即是因为这样的顾虑,没有采纳王安石的建议,英宗皇帝继位的时间较短,身体也十分不好,于朝政几乎也是不理会的,但是到了神宗皇帝,司马光有些沉不住气了,眼前这皇帝,年轻、能干、有抱负,当然最重要的是,他相信王安石,他认为王安石能够治国安邦,他在短短一年内,升了王安石三级,由知江知府擢任翰林学士,四个月之后,熙宁二年的二月,他终于宣布,升王安石为参政知事,议行新法,司马光最担心的事发生了,他清楚的意识到,这个极富有行动力、刚毅果敢又才华横溢的对手,立刻就要把国家带到危险处境中!
但更糟糕的还在于,参政知事这职务,按制等于副宰相,在级别上已经高于御史台,他似乎已经没有能力去制约王安石了,司马光有些夜不成眠,看起来,他一定要找到一个强有力的盟友,与之联手,才有可能和王安石一较高低。
他心里已经有了一个最佳的人选,这个人就是中书门下平章事,当朝宰相,富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