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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梦失踪。
被拒婚之后,她就羞愤离家、下落不明的消息,很快就传开。
大风堂的人们虽绝口不提,可是,也没有否认这件事,就见急得快哭的罗岳,派出人马上山下海,到处找心肝宝贝,却依然不见芳踪。
沈飞鹰成了众矢之的,被千夫所骂、万夫所指。
所有人都是骂他狠心,绝情气走罗梦。
即使,罗梦早被yin贼杜峰所污,可是她如果要嫁,仅仅是京城里头,就有成千上百个男人,抢破头要娶娇柔可人、楚楚可怜的她。可是,沈飞鹰竟还嫌弃她,在喜堂上拒婚!
唉啊,简直不识抬举!
不过,骂归骂,却没有人胆敢当着他的脸骂。
除了龙无双。
那日,龙无双的车驾,在玄武大街遇上领着镖车的沈飞鹰。玄武大街明明就那么宽敞,沈飞鹰是让了车,她却不曾就此罢手,就是故意要车夫驾车去挡,直到他上前,请公主高抬贵手。
没错,她是高抬贵手了!那一手,狠狠甩了他一巴掌。
旁观的人们,立刻拍手叫好。
这一巴掌,大快人心呐!
沈飞鹰不怒不气,只是冷冷站着。但是,当他抬起视线时,拍手叫好的人,马上缩的缩、躲的躲,比唱戏的还厉害,全都假装没看见。
虽然如此,罗梦还是下落不明。
人人都在想,人人都在找,人人都想见上她一眼,人人都想一亲芳泽,可是人人都没有她的消息。
罗岳因为宝贝女儿失踪,终于忍耐不住,带着大队人马去找人,留下沈飞鹰在大风堂里压阵。
镖局里的人走掉大半,大风堂里冷清不少,可是生意仍旧不受影响。
没办法,心疼罗梦是一回事,可是,大风堂是罗家的,大风堂保镖的声誉又极好,就算想为罗梦抱不平,心里气恨沈飞鹰,也用不着拿自个儿的生意赌气。
所以,沈飞鹰还是忙碌不已。
事实上,因为从相爷所指派来的官方请托日益增加,他比之前更忙了。
这一天,他还在汇整清单时,公孙明德就亲自找上门来。
沈飞鹰看见好友,只是伸出了手,果然又收了一迭厚厚的货单。他快速的检视,货单上的东西,跟上回差不多。
“这些货,多久要到?”
“下月初一,能成吗?”
“当然。”
“能请沈总管,赏杯热茶吗?”
“当然。”
这些对话,跟三天前一样,了无新意。
沈飞鹰将货单搁到桌案上,替公孙明德倒了杯热茶,才刚将热茶递上,就听公孙明德又开口。
“前两天,无双多有得罪,劳烦你忍让了。”
“相爷的贤妻,与大小姐情同姊妹,想为她出气,也是可以理解的。”沈飞鹰眉目不挑,搁下杯子后,替自己也倒了杯茶。
贤妻?
是“咸”妻还差不多吧?
倘若她是贤妻,天都要塌下来了!
这话说得讽刺至极,公孙明德倒是没追究,只是问道:“这两日,你可曾有罗姑娘的消息?”
沈飞鹰面无表情,吐出一个字。
“没。”
“罗堂主那儿也没吗?”公孙明德再问。
“没有。”沈飞鹰一脸事不关己的模样,却搁下刚倒的热茶,一口未饮的坐回椅上。
看着他提笔,重新写着案上文书,公孙将热茶端到嘴边,吸了一口,才淡淡的说道。
“是吗?可是我这里,却来了消息。”
沈飞鹰写字的手,顿了一顿。但是,那一顿的时间极短,他又开口时,声音仍是平静的。“什么消息?”
“福建知府,今日除了在早朝,让人送上一般公文外,还有一封书信捎到我手里。”公孙说着说着,再慢条斯理的,喝了一口茶。
“信上说了什么?”灼热的视线进出,沈飞鹰再难维持冷静,双目直直瞪着公孙。
“福建沿海,有渔民传说,这些年肆虐东海的海皇,前不久掳获一名民女上船,那位女子貌美如仙,还自称是大风堂的罗梦。”
沈飞鹰的眼角一抽,宽厚的大手,险些要将笔握断。
“当然,这个消息也可能有假。”公孙再喝一口茶,平铺直叙的说。“不过信中也说,海皇似乎极为确定,那女子就是天下第一美人,近日就要将她收了,不知是娶为妻,还是纳为妾。”
俊脸上的青筋,明显浮突,薄唇紧紧抿着。
“海皇性好渔色,人尽皆知。”公孙明德说着,像是没瞧见,沈飞鹰此时的脸色,继续说道:“如果,不是罗姑娘,自然是最好不过,只是可怜那位姑娘,不过如果是真的,那”
没有那出个下文,留着话尾未说的公孙,喝完那杯茶后,就站起身来,像是什么事也没发生。
“谢谢你的热茶。”
说着,他转过身,才走了一步,又想起什么似的,回头看向沈飞鹰,慎重交代着。
“对了,我这单货镖里,有一趟官镖极为要紧,烦请沈总管一定要在下月初一送到,成吗?”
沈飞鹰瞪着他,半晌之后,才从牙缝里挤出声来。
“当然。”
“那么,公孙就不打扰了。”
说完,他客气颔首,神色自若的举步离去。
坐在原处的沈飞鹰,脸色铁青。
他试图低下头,继续要写字,但是才一提笔,便发现手中的笔,早已不耐虐待,硬生生被捏烂了。
他丢下烂笔,大手用力抹着脸,又气又恼。
半晌之后,他狠狠咬牙,伸手抓起那迭镖单,起身大步走了出去。
蓝天白云下,海鸟展翅在海上翱翔。
岸边浪花阵阵,不时打上岩岸。
海面上有渔船数艘,有些正打渔归来,有些才刚要出海。其中一艘船,在白浪上顺风前行,不一会儿,就在海上一座岛旁靠了岸。
这儿,是东南沿海,海上有大岛三十六座,小岛多到难以计数,如似天上的星罗棋布。
渔民们打渔收获,必须天天出海捕鱼,生活刻苦,但是或许是身处海天之间,渔民个个乐天知命,打着渔同时,三不五时还会唱首歌,下船后更是一起把酒言欢。
前些年,这些海岛上,出了个贼——
不,是个皇!
海皇。
当然,那个贼——不,是那个“皇”字,是自个儿封的。
海皇不知从何而来,大伙儿只知道,不知是哪一日,他突然出现在东海,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占据各海岛。
那个男人身材高大、武艺高强,带着一船手下,虽然不会骚扰穷苦渔民,却屡屡劫掠商船里的官货,就连同行海盗,不论是哪一国的,他也照抢不误,教人闻之色变,见之便要丧胆。
海皇行事作风极为豪爽,他高兴的时候,能随手就赏给路人一把金银,不爽的时候,他管你是谁,就算是督府知县、绿林大盗,待遇相同,都被他脚就踹飞到海里,跟鲨鱼游泳去。
这些年来,他屡战皆捷、所向无敌,收服沿岸多数海盗贼船,有八成以上的海贼,都己经加入海皇旗下。
他手中的海盗船,已组成一支足以跟朝廷水军抗衡的军力,成为朝廷在东南沿海的心腹大患。
既然行抢如此多年,还拥有强盛的武力,他当然早己占岛为皇,把这些海岛全当自个儿的地盘,也完全不在乎官商知道,他的巢穴就在哪里。
海皇岛,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可是,岛上花木扶疏,尚有天然山泉,宛如蓬莱仙境。
海皇岛港的守备森严,不论何时都有数艘海盗船,轮流守护着,可是在岛的另一处是峭壁悬崖,却无人看守。
因为,峭壁极高、强风呼啸,就算飞鸟也难以立足,何况是人。
那处高崖上,就是海皇宫的所在地,其宫建在岛上的至高点,能近看海港、远眺大洋,确实是一处进可攻,退可守的好地方。
但是,此时此刻,却有一个人,自行驾着装满海草,当做掩饰的小舢板,绕过海港的眼线,在高崖边靠岸。
幸好,今日风平浪静,要是换个风浪大的日子,这小舢板一靠近崖边,肯定就要被大浪给打上岩石,撞成破烂的碎木。
男人将舢板的小锚,投掷在岩缝之中,然后抬起了头,仰望那高崖峭壁。
崖上,隐约可以听见,管弦丝竹之声,显然那海皇不只是会打仗,还颇为风雅,挺懂得享受的。
觑着垂直断崖,他先确定路线,然后才一提气,跃上灰色垂直的山崖,那对旁人来说,只能插入两根手指,或是踩着丁点儿脚尖,根本无路可通之,却让他轻松当成了立足点,不过是几个起落,他己在转瞬间,跃上了高崖。
他是鹰,不是寻常飞鸟。
崖上的海皇宫,建设得奢华无比,有不输皇宫大院的气势,一砖一瓦都讲究得很,甚至比皇宫所用更华丽。借着房柱掩饰身形,他避开守卫前进。
不久之后,他就来到弦乐声响之处。
那屋大比皇上早朝的厅堂,只是不同于皇家的严谨,处处讲究礼数规矩,这儿的门窗上悬着纱帐,一旁有几位有着花容月貌的乐师弹琴奏乐,而宽的木椅上,坐着的不是别人,便是恶名昭彰的海皇本人。
此刻,他半luo着黝黑强壮的身躯,正斜倚半卧在那张,大得像床的椅子上。
他双腿敞开,满脸佣懒,一手撑着脸,一手握着镶着红蓝宝石的纯金酒杯,似笑非笑的看着,那个立于堂下的男人。
男人身着黑衣黑靴,拱手弯腰,语调恭敬。
“海皇,您豪侠盖世、英明神武,只花数年己称霸海上,就连朝廷水军,都要畏您三分,无忧王向来敬重您——”
海皇剑眉一拧,摆了摆手。
“怯,你呢,那些阿谀奉承的话就省省,有话直说、有屁快放,不要拐弯抹角,我最懒得听那些啰里啰嗦的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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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梦失踪。
被拒婚之后,她就羞愤离家、下落不明的消息,很快就传开。
大风堂的人们虽绝口不提,可是,也没有否认这件事,就见急得快哭的罗岳,派出人马上山下海,到处找心肝宝贝,却依然不见芳踪。
沈飞鹰成了众矢之的,被千夫所骂、万夫所指。
所有人都是骂他狠心,绝情气走罗梦。
即使,罗梦早被yin贼杜峰所污,可是她如果要嫁,仅仅是京城里头,就有成千上百个男人,抢破头要娶娇柔可人、楚楚可怜的她。可是,沈飞鹰竟还嫌弃她,在喜堂上拒婚!
唉啊,简直不识抬举!
不过,骂归骂,却没有人胆敢当着他的脸骂。
除了龙无双。
那日,龙无双的车驾,在玄武大街遇上领着镖车的沈飞鹰。玄武大街明明就那么宽敞,沈飞鹰是让了车,她却不曾就此罢手,就是故意要车夫驾车去挡,直到他上前,请公主高抬贵手。
没错,她是高抬贵手了!那一手,狠狠甩了他一巴掌。
旁观的人们,立刻拍手叫好。
这一巴掌,大快人心呐!
沈飞鹰不怒不气,只是冷冷站着。但是,当他抬起视线时,拍手叫好的人,马上缩的缩、躲的躲,比唱戏的还厉害,全都假装没看见。
虽然如此,罗梦还是下落不明。
人人都在想,人人都在找,人人都想见上她一眼,人人都想一亲芳泽,可是人人都没有她的消息。
罗岳因为宝贝女儿失踪,终于忍耐不住,带着大队人马去找人,留下沈飞鹰在大风堂里压阵。
镖局里的人走掉大半,大风堂里冷清不少,可是生意仍旧不受影响。
没办法,心疼罗梦是一回事,可是,大风堂是罗家的,大风堂保镖的声誉又极好,就算想为罗梦抱不平,心里气恨沈飞鹰,也用不着拿自个儿的生意赌气。
所以,沈飞鹰还是忙碌不已。
事实上,因为从相爷所指派来的官方请托日益增加,他比之前更忙了。
这一天,他还在汇整清单时,公孙明德就亲自找上门来。
沈飞鹰看见好友,只是伸出了手,果然又收了一迭厚厚的货单。他快速的检视,货单上的东西,跟上回差不多。
“这些货,多久要到?”
“下月初一,能成吗?”
“当然。”
“能请沈总管,赏杯热茶吗?”
“当然。”
这些对话,跟三天前一样,了无新意。
沈飞鹰将货单搁到桌案上,替公孙明德倒了杯热茶,才刚将热茶递上,就听公孙明德又开口。
“前两天,无双多有得罪,劳烦你忍让了。”
“相爷的贤妻,与大小姐情同姊妹,想为她出气,也是可以理解的。”沈飞鹰眉目不挑,搁下杯子后,替自己也倒了杯茶。
贤妻?
是“咸”妻还差不多吧?
倘若她是贤妻,天都要塌下来了!
这话说得讽刺至极,公孙明德倒是没追究,只是问道:“这两日,你可曾有罗姑娘的消息?”
沈飞鹰面无表情,吐出一个字。
“没。”
“罗堂主那儿也没吗?”公孙明德再问。
“没有。”沈飞鹰一脸事不关己的模样,却搁下刚倒的热茶,一口未饮的坐回椅上。
看着他提笔,重新写着案上文书,公孙将热茶端到嘴边,吸了一口,才淡淡的说道。
“是吗?可是我这里,却来了消息。”
沈飞鹰写字的手,顿了一顿。但是,那一顿的时间极短,他又开口时,声音仍是平静的。“什么消息?”
“福建知府,今日除了在早朝,让人送上一般公文外,还有一封书信捎到我手里。”公孙说着说着,再慢条斯理的,喝了一口茶。
“信上说了什么?”灼热的视线进出,沈飞鹰再难维持冷静,双目直直瞪着公孙。
“福建沿海,有渔民传说,这些年肆虐东海的海皇,前不久掳获一名民女上船,那位女子貌美如仙,还自称是大风堂的罗梦。”
沈飞鹰的眼角一抽,宽厚的大手,险些要将笔握断。
“当然,这个消息也可能有假。”公孙再喝一口茶,平铺直叙的说。“不过信中也说,海皇似乎极为确定,那女子就是天下第一美人,近日就要将她收了,不知是娶为妻,还是纳为妾。”
俊脸上的青筋,明显浮突,薄唇紧紧抿着。
“海皇性好渔色,人尽皆知。”公孙明德说着,像是没瞧见,沈飞鹰此时的脸色,继续说道:“如果,不是罗姑娘,自然是最好不过,只是可怜那位姑娘,不过如果是真的,那”
没有那出个下文,留着话尾未说的公孙,喝完那杯茶后,就站起身来,像是什么事也没发生。
“谢谢你的热茶。”
说着,他转过身,才走了一步,又想起什么似的,回头看向沈飞鹰,慎重交代着。
“对了,我这单货镖里,有一趟官镖极为要紧,烦请沈总管一定要在下月初一送到,成吗?”
沈飞鹰瞪着他,半晌之后,才从牙缝里挤出声来。
“当然。”
“那么,公孙就不打扰了。”
说完,他客气颔首,神色自若的举步离去。
坐在原处的沈飞鹰,脸色铁青。
他试图低下头,继续要写字,但是才一提笔,便发现手中的笔,早已不耐虐待,硬生生被捏烂了。
他丢下烂笔,大手用力抹着脸,又气又恼。
半晌之后,他狠狠咬牙,伸手抓起那迭镖单,起身大步走了出去。
蓝天白云下,海鸟展翅在海上翱翔。
岸边浪花阵阵,不时打上岩岸。
海面上有渔船数艘,有些正打渔归来,有些才刚要出海。其中一艘船,在白浪上顺风前行,不一会儿,就在海上一座岛旁靠了岸。
这儿,是东南沿海,海上有大岛三十六座,小岛多到难以计数,如似天上的星罗棋布。
渔民们打渔收获,必须天天出海捕鱼,生活刻苦,但是或许是身处海天之间,渔民个个乐天知命,打着渔同时,三不五时还会唱首歌,下船后更是一起把酒言欢。
前些年,这些海岛上,出了个贼——
不,是个皇!
海皇。
当然,那个贼——不,是那个“皇”字,是自个儿封的。
海皇不知从何而来,大伙儿只知道,不知是哪一日,他突然出现在东海,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占据各海岛。
那个男人身材高大、武艺高强,带着一船手下,虽然不会骚扰穷苦渔民,却屡屡劫掠商船里的官货,就连同行海盗,不论是哪一国的,他也照抢不误,教人闻之色变,见之便要丧胆。
海皇行事作风极为豪爽,他高兴的时候,能随手就赏给路人一把金银,不爽的时候,他管你是谁,就算是督府知县、绿林大盗,待遇相同,都被他脚就踹飞到海里,跟鲨鱼游泳去。
这些年来,他屡战皆捷、所向无敌,收服沿岸多数海盗贼船,有八成以上的海贼,都己经加入海皇旗下。
他手中的海盗船,已组成一支足以跟朝廷水军抗衡的军力,成为朝廷在东南沿海的心腹大患。
既然行抢如此多年,还拥有强盛的武力,他当然早己占岛为皇,把这些海岛全当自个儿的地盘,也完全不在乎官商知道,他的巢穴就在哪里。
海皇岛,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可是,岛上花木扶疏,尚有天然山泉,宛如蓬莱仙境。
海皇岛港的守备森严,不论何时都有数艘海盗船,轮流守护着,可是在岛的另一处是峭壁悬崖,却无人看守。
因为,峭壁极高、强风呼啸,就算飞鸟也难以立足,何况是人。
那处高崖上,就是海皇宫的所在地,其宫建在岛上的至高点,能近看海港、远眺大洋,确实是一处进可攻,退可守的好地方。
但是,此时此刻,却有一个人,自行驾着装满海草,当做掩饰的小舢板,绕过海港的眼线,在高崖边靠岸。
幸好,今日风平浪静,要是换个风浪大的日子,这小舢板一靠近崖边,肯定就要被大浪给打上岩石,撞成破烂的碎木。
男人将舢板的小锚,投掷在岩缝之中,然后抬起了头,仰望那高崖峭壁。
崖上,隐约可以听见,管弦丝竹之声,显然那海皇不只是会打仗,还颇为风雅,挺懂得享受的。
觑着垂直断崖,他先确定路线,然后才一提气,跃上灰色垂直的山崖,那对旁人来说,只能插入两根手指,或是踩着丁点儿脚尖,根本无路可通之,却让他轻松当成了立足点,不过是几个起落,他己在转瞬间,跃上了高崖。
他是鹰,不是寻常飞鸟。
崖上的海皇宫,建设得奢华无比,有不输皇宫大院的气势,一砖一瓦都讲究得很,甚至比皇宫所用更华丽。借着房柱掩饰身形,他避开守卫前进。
不久之后,他就来到弦乐声响之处。
那屋大比皇上早朝的厅堂,只是不同于皇家的严谨,处处讲究礼数规矩,这儿的门窗上悬着纱帐,一旁有几位有着花容月貌的乐师弹琴奏乐,而宽的木椅上,坐着的不是别人,便是恶名昭彰的海皇本人。
此刻,他半luo着黝黑强壮的身躯,正斜倚半卧在那张,大得像床的椅子上。
他双腿敞开,满脸佣懒,一手撑着脸,一手握着镶着红蓝宝石的纯金酒杯,似笑非笑的看着,那个立于堂下的男人。
男人身着黑衣黑靴,拱手弯腰,语调恭敬。
“海皇,您豪侠盖世、英明神武,只花数年己称霸海上,就连朝廷水军,都要畏您三分,无忧王向来敬重您——”
海皇剑眉一拧,摆了摆手。
“怯,你呢,那些阿谀奉承的话就省省,有话直说、有屁快放,不要拐弯抹角,我最懒得听那些啰里啰嗦的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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