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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年多了吧。我太忙,总是身不由己,脱不开身,腾不出时间来了却自己的心愿。看来我将永远不会再有这种机会了。但我并没死心,我几乎深信,一旦回到这些亲切的地方,发现我那棵胡桃树还活着的话,我将用泪水来浇灌它。
回到日内瓦,我在舅舅家待了两三年,等着他们决定如何安排我。舅舅想让他儿子学工程学,让他学点制图,也教他一点欧几米德的《几何学原理》。我也跟着表哥在学,而且产生了兴趣,特别是对制图。但是,大人们却在商量着让我当钟表匠、教士或牧师。我很想做一个牧师,因为我觉得布道真带劲儿。但是,母亲遗产的那点收入,经我和哥哥一分,就不够我继续求学的了。由于我还小,还不必急着作出选择,我便待在舅舅家等着,几乎是在浪费时光,而且,天经地义,还不得不付出一笔数目不小的膳宿费。
舅舅同父亲一样是个好玩找乐的人,他同我父亲一样,不知道自己的责任何在,对我们很不关心。舅母是个有点像虔信派的虔诚笃信的女人,但她宁可唱圣诗,也不愿管我们的教育。他们几乎给了我们充分的自由,但我们从未放任自流。我和表哥总是形影不离,只要两人在一起就足够了,并不想与同龄的淘气包们为伍,所以没有沾染上一丝一毫因闲散而生的放荡习气。我把我俩说成闲散之人甚至都是错误的,因为我们一辈子也没悠悠荡荡过,而且,幸运的是,我俩始终喜爱的游戏把我们一起留在家里,不想到街上去玩。我们制作鸟笼、笛子、三羽球、鼓、小房子、玩具气枪、弹弓等。我们好学老外公的样儿,学做钟表,常常弄坏他的工具。我们特别喜欢在纸上涂鸦、画图、着色,润刷画面,糟践颜料。日内瓦来过一位意大利江湖艺人,名叫冈巴-柯尔塔。我们去看过一次他的演出,后来就再也不愿意去了。但他有一些木偶,所以我们也动手制作起来。他的木偶扮演喜剧动作,我们也为自己的木偶编排喜剧。没有变音小哨子,我们便憋着嗓子学小丑的声音,表演那些有趣的喜剧。我们可怜的善良家长们耐着性子在看、在听。但是,有一天,我舅舅贝尔纳在家里读完了一篇他自己写得很美的讲道稿之后,我们便撇下喜剧,也写起讲道稿来。我承认,这类琐碎的事没什么意思,却显示我们的启蒙教育本该多么需要引导,以便像我们这样小小年纪便几乎自己支配时间、管束自己的孩子不致放任自流。我们很少需要找伴儿,甚至有此机会也不以为然。当我们去散步的时候,我们看到其他孩子在玩也不眼馋,甚至都没想过要跟着一起玩。友谊充满我俩心间,只要我俩在一起,最简单的游戏都足以让我们开心畅怀。
由于我俩形影相随,引起了大家的注意。特别是我表哥很高,我却很矮,两人成了挺可笑的一对。他身材修长,小脸蛋像个干苹果,弱不禁风,走路乏力,引起孩子们的嘲笑。
大家用当地方言给他取了个绰号:“蠢驴”。我们一出来,就听见大家冲我们喊“蠢驴”。表哥比我耐得住性子。我生气了,想打架,这正是那帮小浑蛋所希望的。我打起来,但被人打了。我可怜的表哥尽量帮着我,可他体弱,一拳就被人撂倒了。这一下,我可火了。可是,尽管我没少挨拳头,但他们毕竟不是冲着我的,而是想打“蠢驴”。而我这么怒不可遏反而添乱,所以我们只有等他们上课时再出门,免得被那帮小学生哄笑追赶。
我已经是一个行侠仗义的游侠骑士了。作为一个真正的帕拉丹()①,我只差一位贵妇人了。我倒是有过两位。我不时地去沃州小城尼翁看我父亲。他已在那儿定居了。他很受人爱戴,连他儿子也跟着沾光。我在父亲身边那不长的逗留期间,大家都争相邀我做客。特别是有位维尔松太太,对我更是抚爱有加。除此而外,她女儿还拿我当情人。一个十一岁的孩子成了二十二岁姑娘的情人,究竟怎么回事,是可想而知的了。但是所有这些工于心计的姑娘都非常喜欢把小洋娃娃这么摆在前面,以遮掩大洋娃娃,或者通过她们诱人的把戏来勾引大洋娃娃。可是,就我而言,看不出我和她有什么不般配的,所以我便当了真。我把整个心,或者可以说把整个脑子全放在这事上面了。因为我只是脑子里恋着她而已,尽管我爱得入痴入迷,尽管我因为激越、骚动、癫狂而做出一些令人笑得前仰后合的举动来。
我了解两种完全不同又非常真实的爱情,尽管它们都炽烈如火,但几乎毫无共同之处,都跟亲密的友谊大相径庭。我整个一生遇到的就是这两种性质迥异的爱情,而且我甚至还同时经历过它们。因为,比方说,在我谈到的那个时候,当我公开地、专横地占有维尔松小姐,不允许任何男人接近她时,我还同一位小千金戈桐小姐幽会过。时间很短,但热烈似火,她像小学老师对待小学生似的待我,仅此而已。但我觉得仅此一点实际上就是一切,就是最大的幸福。我已经感到秘密的可贵,尽管我只是作为孩子去对待它。但当我发觉维尔松小姐对我的关怀只是为了掩人耳目时,我便以牙还牙了,这她可没有料到。但非常遗憾,我的秘密被发现了,或者说,我那位小学女老师没有像我那样保守住秘密,因为我们很快便被分开了,而且,不久之后,当我回日内瓦路过库当斯的时候,一些小姑娘还冲我悄悄喊:“戈桐、卢梭,两相好。”
这位戈桐小姐确实是个特别的人。她不漂亮,脸蛋却让人过目难忘,而且,我还经常想起她来。对于我这么一个老疯子来说,未免过分了些。她的身材、她的举止,特别是她的眼睛,与她的年龄不相称。她那小模样既威严又傲气,很适合她的角色。我俩幽会时给了我第一个印象的就是她的那副神气。但她最为怪异的是一种难以想象的大胆和矜持的兼而有之。她可以对我为所欲为,却不允许我同她随随便便。她完全把我当成小孩来对待:这使我以为,要么她已不再是孩子了,要么恰恰相反,她自己仍旧是个孩子,把身入险境视同儿戏。
我对这两个人,可以说都是全心全意的,而且是那么投入,以至于我同她俩中的任何一位在一起时,从未想过另一位。但是,她俩让我感受到的却毫不相同。我可以同维尔松小姐过一辈子而不想与她分开。但是,在我走近她时,我的喜悦是平静的,不会冲动。人多的时候,我特别喜欢她。玩笑、挑逗甚至嫉妒,我都感到高兴有趣。看见她好像冷淡那些年龄大的情敌,而对我情有独钟时,我便洋洋得意,神气活现。我常痛苦难受,却喜欢这么痛苦。掌声、鼓励、笑容使我心里发热、劲头十足。我侃侃而谈,机智风趣;我在交际圈子里对她爱得发狂。与她单独在一起,我会拘谨、冷淡,也许厌烦。但是,我温柔地关心着她。她有病,我难受,我真想用自己的健康换取她的康复,而且,请注意,我因为有亲身经历,很清楚什么叫有病,什么叫健康。她不在的时候,我想她念她;一见到她,她的爱抚使我的心而不是感官觉得温馨。跟她在一起,我心底坦然;她给什么我要什么;然而,她若对别人也是这样,我就会无法忍受。我像兄弟似的爱她,但又像情人似的在嫉妒她。
一旦想到戈桐小姐会像对我一样地对待别人,我便会像暴徒、狂人、老虎一般地对待她,因为她所给予的形同恩赐,须下跪才能得到。我同维尔松小姐接触时,有着一种很强烈的喜悦,然而坐怀不乱。但我只要一看见戈桐小姐,别的什么也看不见了,整个儿地心荡神迷。我同前者亲近而不放肆;相反,在后者面前,即使是十分熟识了,我也既颤抖不已又骚动不安。我认为要是同她在一起待得太久,我就活不了了,心跳加剧会使我窒息而死。对于她俩,我都害怕得罪,但是我对一个更殷勤,而对另一个则更驯服。我无论如何也不愿惹恼维尔松小姐;然而,如果戈桐小姐命我赴汤蹈火,我认为我会在所不辞的。
我同戈桐小姐的爱情,或者说幽会,时间不长,这于她和于我都是很幸运的。尽管我同维尔松小姐的关系没有这样的危险,但经过较长的一段时间之后,也遇上了灾难。这一切的结局将永远带有点浪漫色彩,使人感慨不已。尽管我和维尔松小姐交往并不过密,但也许更加依依不舍。我俩分手时总要流泪,更奇怪的是离开她之后,我就感到百无聊赖。我嘴不离她,心在想她:我的悲伤是真切、强烈的,但我认为,实际上这些英雄般的伤感并不完全是因她而生,而是以她为中心的娱乐占了很大一部分,但我并没有发现这一点。为了减轻离愁别绪,我俩互相写了一些情书,真叫人肝肠欲裂。我终于胜利了:她再也受不了了,便前来日内瓦看我。这一下,我便晕头转向了。她在的两天里,我如醉如狂。她走了之后,我真想跳河。我的哭喊在空中回荡。一个星期之后,她给我寄来了一些糖果和手套。如果我当时不知道她已结婚,不知道她那次有心看望我的旅行是为了置办婚服的话,我会觉得她的表示是极其多情的。可想而知,我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士不可辱,我发誓再也不见那个无情无义的女人,认为这是对她最可怕的惩罚。可她并没因此而死去,因为二十年之后,我去看望父亲,同父亲泛舟湖上的时候,我向父亲打听离我们的船不远的一条船上的几位妇人是谁。父亲笑嘻嘻地对我说:“怎么!你的心感觉不出来吗?那是你往日的情人呀。那是克里斯丹夫人,从前的维尔松小姐。”一听见这个几乎忘却的名字,我浑身一颤。我立即让船夫把船划开。尽管我很可以报复一下,但我觉得不值得违背誓言,去找一位半老徐娘算二十年前的旧账。
在家人安排我的前途之前,我少年时的大好时光就这么无聊地浪费掉了。经过长久地商量,为了适应我的天性,家人终于作出了我真没想到的决定,让我到城里法院书记官马斯隆先生家去,跟他学习贝尔纳先生所说的刀笔吏那有用的行当。我对“刀笔吏”这个称谓反感透顶。通过不正当途径去挣大钱,不合我高傲的禀性。我觉得干这一行厌烦乏味,难以忍受。持续不断,还得听人役使,更让我对这一行深恶痛绝。我走进事务所时的厌恶与日俱增。马斯隆先生对我也不满意,鄙夷不屑,老是骂我“木讷”、“愚蠢”,每天对我唠叨说我舅舅向他保证我“这也会,那也会”,而实际上我狗屁不懂;说我舅舅答应给他送一个漂亮小伙儿来,可送来的却是一头蠢驴。最后,我因愚蠢而被可耻地赶出事务所。马斯隆先生的文书们说我只配去握锉刀。
我的志向被如此确定之后,便被送去学徒,但不是去钟表铺,而是去了一个雕刻匠家。书记官的不屑极大地打掉了我的锐气,所以这一次我乖乖地去了。我的师傅名叫迪柯曼先生,是一位脾气暴躁的年轻人,没用多久就把我幼时的一切光华抹掉了,把我多情而活泼的棱角磨平了,在精神上以及境况上都把我弄成了一个真正的小学徒。我的拉丁文、古典文化、历史,全都被长久地忘却了。我甚至都记不得世界上有过罗马人。我父亲,当我去看望他的时候,认不出我是他的心肝宝贝了。对于妇女们来说,我已不再是那个风流的让-雅克了。我自己都清楚地感觉到朗贝尔西埃先生和朗贝尔西埃小姐见到我也认不出他们的学生来了,以致我无颜面对他俩,而且自那以后,我也没再见过他们。最卑鄙的兴趣、最下流的恶习代替了我的那些可爱的娱乐,使我把它们忘得一干二净。尽管我受过最好的教育,但我一定是有一种极大的堕落的倾向,因为这一切变得如此之快,毫不费力,就连非常早熟的恺撒也望尘莫及。
这行当本身我并不讨厌:我特别喜欢绘图;摆弄雕刻刀也挺有意思;而且,由于雕刻匠与钟表匠相比,属雕虫小技,所以我希望达到尽善尽美。如果不是师傅的粗暴以及束缚太多,使我对这活儿感到厌恶的话,我也许是会心想事成的。我背着他偷偷干些同样性质的私活,因为没有约束,干起来很有趣。我雕刻一些骑士勋章,和伙伴们一起佩戴。师傅发现我没正经干活,给了我一顿拳脚,说我在练习造假币,因为我们的勋章上有共和国的徽记。我可以发誓,我压根儿就没想到过造假币,就连真钞我也知之不详。我对罗马阿斯()①是怎么制造的都要比我国的三苏()②分币的造法知道得更清楚。
师傅的专横终于使我对本会喜欢的工作难以忍受了,而且还使我染上了一些我所痛恨的恶习,如说谎、偷懒、偷窃。对这段时期我身上发生的变化的回忆比什么都使我更清楚地懂得了依靠父母与受人奴役的区别。我生性胆怯腼腆,我可以有任何缺点,但不会厚颜无耻。我以前所享受的正当的自由,只不过是程度上有所减少,现在却终于丧失殆尽。我在父亲那儿无所顾忌,在朗贝尔西埃先生家自由自在,在舅舅家谨慎小心。到了师傅家里,我变得战战兢兢的,从此,我便成了一个毁了的孩子。同大人们在一起的时候,我习惯了一视同仁的生活方式,习惯了想玩什么就玩什么,习惯了好菜好饭总有我一份,习惯了想要什么要什么,想说什么说什么。大家想一想,在师傅家,我该变成怎么样的一个人了:我有话不敢说,饭没吃完就得下桌;没事就得立刻到外面去;整天干活,只能看着别人玩,就是没有自己的份儿,看见师傅及伙计们自由自在,更增加了受役使的重负;争论中,即使我最清楚的事我也不敢插嘴;总之,我看到什么心里就想要什么,唯一的原因就是我被剥夺了一切。永别了,安逸、愉快以及从前使我犯了错而常常躲过惩罚的机灵活儿。有件事,我一想起来便忍俊不禁:有一天晚上,在父亲那儿,因为淘气,我被罚不许吃晚饭就去睡觉,当我拿着一小块面包走过厨房时,我看见并闻到铁钎上的烤肉香。大家都围着炉子,我得向大家道声晚安。向众人道过晚安之后,我瞟了烤肉一眼:色香味俱全。我忍不住向烤肉鞠了一躬,可怜巴巴地对它说:“永别了,烤肉。”这句天真无邪的俏皮话好像非常有趣,所以大家便让我留下一块儿吃晚饭了。也许,这句俏皮话在师傅家里也能产生同样效果,可我肯定是想不起来的,或者想起来也不敢说出来。
我就这样学会了暗自贪婪、隐瞒、遮掩、撒谎,最后还学会了偷窃。在这之前,我从未动过偷窃的脑子,可从此就怎么也改不掉了。贪婪垂涎而又无能为力必然导致这一步。这就是为什么每个仆人都是小偷骗子,而每个学徒为什么也该如此。不过,在平等和宁静的氛围中,看到什么有什么的话,学徒们在逐渐长大的过程中是会丢掉这种可耻的癖好的。我没有这样的有利条件,所以没能从中得到同样的好处。
几乎总是一些好的情感因没有正确引导才使得孩子们向邪恶迈出了第一步。尽管一无所有,还不断受到诱惑,我还是在师傅家待了一年多而没敢偷拿什么,连吃的东西都没偷过。我第一次偷窃是出于好心好意,却给后几次并无这么可称道的目的的偷窃打开了大门。
我师傅家有一个伙计,名叫韦拉先生。他家就住隔壁,稍远处有一个园子,种着一些长得很好的芦笋。韦拉先生手头不宽裕,想偷他母亲的芦笋卖个时鲜,美餐几顿。由于他不想亲自出头,而且还笨手笨脚的,便挑中我去干。他先花言巧语了一番,把我弄糊涂了,看不出他的目的,然后,好像突然来了个主意,让我去干。我不干,可他非要我干。我听不得好话,便同意了。我每天早上把长得最好的芦笋割下来,送到莫拉尔集市上去卖。有个老太婆看出我是刚偷来的,挑明了要贱价买我的。我害怕了,只好任她杀价。我把钱给了韦拉先生。他立即去美餐一顿。钱是我提供的,吃饭的是他和另一个伙计。因为对我来说,有点残羹就很满足了,不会同他们去大吃大喝。
这种小花招我耍了好几天,并没有想到要去偷小偷一把,从韦拉先生的芦笋收入中弄点彩头。我忠贞不贰地耍弄这个鬼花招,唯一的动机就是去讨让我这么干的人的欢喜。然而,要是我被人发现,我得挨多少打,多少骂,会受到多大的虐待,而那浑蛋会反咬我一口,他的话有人信,我却因胆敢乱咬他人而加倍受到惩罚,因为他是伙计而我只是学徒!有罪的强者溜了,倒霉的是无辜的弱者,凡事皆这么个理儿。
就这样,我明白了偷窃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可怕,而且我立即把我的技能很好地付诸实行,以致凡是我想要的东西,我只要够得着,就跑不了了。我在师傅家吃得并不算太差,之所以耐不住克俭,是因为看见师傅并不能以身作则。当端上最诱人的食物时,师傅总是把年轻人打发走,我觉得这样做很容易让他们既馋又贪。我很快便两者兼而有之了。我通常是如愿以偿的,有时被人发现,就得吃些苦头。
有一件事让我想起来仍旧又害怕又好笑,那是因为偷苹果,可把我给害苦了。苹果放在食品贮藏室的顶里边,有一扇很高的软百叶窗可从厨房透过光亮。有一天,家里就我一人,我便爬上面包箱,想看看赫斯珀里得斯花园()①里那我无法靠近的金贵水果。我把铁扦——因为我师傅喜欢打猎——接上。我戳了好几次也没戳着。最后,我喜滋滋地感觉到戳着一个苹果了。我慢慢地往回收;苹果已经碰着软百叶窗了,我正准备伸手去拿。真急死人了!苹果太大,没法从窗格中拿出来。我真的是绞尽了脑汁,非要把它拿出来!必须找些东西把铁扦固定住,还要找一柄比较长的刀把苹果切开,另外,还需要一根板条托住苹果。我费了不少的劲儿和时间,终于可以切苹果了,希望随后把两片苹果拿到手。但是,刚刚切好,两片苹果便又都掉下去了。好心的读者,分担一下我的苦恼吧。
我并没气馁,但却浪费了许多时间。我害怕被人撞见;我想好了一条妙计,准备第二天施行,便像没事人似的重新开始干起活来,忘了食品贮藏室里还留有两个会坏事的罪证。
第二天,我又找了个好机会,再作一次尝试。我爬上面包箱,伸出铁扦,对准苹果,正准备戳哩……真糟糕,“凶龙”没有打盹儿;突然间,食品贮藏室的门开了:师傅从里面出来,抱着双臂,看着我说:“好大的胆儿!”……我的手现在还在发颤,都握不住笔了。
由于老挨打,我很快便不以为然了;最后,我觉得挨打是对偷窃的一种补偿,让我有权继续偷。我非但没有把眼睛往后看,想想受惩罚的情形,反而在往前看,想着如何报复。我认为,拿我当小偷处治,就是允许我当小偷。我觉得偷窃与挨打是相辅相成的,从而可以说是构成一种交易,我在完成这种交易中我的那一份时,就让我师傅去干他的那一份。这么一想,我去偷时就比以前要心安理得了。我在琢磨:最后会怎么样呢?我会挨打。随它去吧:我生来就是挨打的。
我喜欢吃,但并不馋;我喜欢女色,但不淫荡。我其他的欲念太多,对这两种欲念便淡漠一些。只有当心里空落落时,我才想到解馋:而我一生之中,很少发生这样的情况,所以我没什么时间去想美味佳肴。这就是为什么我没有老是只想到偷东西吃,而是对一切吸引我的东西我全都偷。如果说我没有变成一个货真价实的小偷,那是因为钱对我的诱惑并不太大。在作坊里,我师傅另有一个单间,门老锁着。我找到了法子把门打开,然后再关好,不露痕迹。我在里面动用师傅的好工具、好图案、印模等一切我所羡慕而他又不让我用的东西。实际上,这算不上是偷,因为我是拿来为师傅干活用的,但由于可以随意使用这些玩意儿,我欣喜若狂,我以为把师傅的技术和产品一块儿偷了过来。再说,在一些小盒子里,还有一些碎金块、碎银块、小首饰、贵重物品和零钱。当我口袋里装上四五个苏时,就神气得不得了。不过,我根本没有去动这些东西,连贪婪地瞟上一眼都没想。我看见它们的时候,更多的是害怕,而不是喜悦。我深信,这种对盗窃钱财及其后果的恐惧大部分源自教育。这中间夹杂着羞耻、坐监、惩罚、绞架的潜在念头,使我若是见财起意,便不寒而栗。而我觉得我的那些伎俩只不过是淘气而已,而且也确实是如此。这么干顶多挨师傅一顿打,对此我早有心理准备了。
不过,我再说一遍,我并没有太贪婪,所以没必要洗手不干;我并不觉得有什么需要斗争的。单单一张好画纸就比可买一令纸的钱对我的诱惑力更大。这种怪癖源自我的独特的性格中的一种,对我的行为影响颇深,有必要阐述一番。
我有一些十分炽烈的激情,每当它们骚动不安时,我便难以驾驭:克制、尊重、胆怯、规矩全都抛诸脑后了;我成了一个厚颜无耻、放肆无礼、粗野撒泼、桀骜不驯之徒;羞耻阻挡不住我,危险吓唬不了我。除了我一心念着的那唯一的东西而外,世间万物对我来说一文不值。但这一切只是瞬间的事,我随后便陷入颓丧绝望之中。平静的时候,我懒散、胆怯得要命:我什么都怕,什么都讨厌;一只苍蝇飞过能吓我一大跳;我懒得说话,懒得动弹;恐惧和羞耻压得我透不过气来,我真想躲到没人看得见的地方去。非行动不可的话,我不知该如何做;非说不可的话,我不知该说些什么;有人看我的话,我便局促不安。当我激情满怀时,我有时会找到要说的话,但是,在日常谈话时,我脑子闭塞,找不到任何的话说。我觉得日常的谈话简直难以忍受,唯一的原因就是没话找话。
加之,我的那些占主导的欲念没有一个是牵涉到可以购买的东西的。我只需要纯洁的乐趣,而金钱会使乐趣全都毒化。譬如,我喜欢美味佳肴,但是,我不能忍受高朋满座的拘束,也不能忍受小酒馆的乌烟瘴气,所以只能与一位好友消受。因为我不能一人独饮,那样脑子会想到别的事情上去的,也就没了吃的乐趣。如果我心血来潮想女人了,我那颗激动的心让我更渴望的是爱情。我觉得卖笑女子失却了她们的魅力,我甚至怀疑我会消受她们。我对于我力所能及的享乐都是如此。如果它们需要金钱购得,我便觉得平淡乏味。我所喜爱的只是那些东西,它们不属于任何人,而只属于能善辨其味的第一个人。
我从未觉得金钱是一件像人们觉得的那样宝贵的东西。而且,我甚至从来也没觉得它是万能的。金钱本身毫无用处,必须变换它才能享受它;必须购买,讨价还价,常常受骗,花了大价,并不如意。我要的是一件优质的东西,可我断定花钱买到的却是一件次品。我花大价买一只鲜蛋,却是只臭蛋;买一个好水果,却是没成熟的;找一个姑娘,却是个烂货。我喜欢玉液琼浆,可是到哪儿去寻?去找酒商?不管我如何提防,也要被毒死。要是我非要得到很好的服务呢?那得多操心,多麻烦呀!得有朋友,有代理人,付佣金,写信,来来回回,左等右盼,可最后常常还是上当受骗。我的钱带来了多少麻烦!我对金钱的恐惧胜过我对美酒的喜爱。
在我学徒期间及以后,我千百次地想出去买点好吃的。我走近一家糕点店,看见柜台前有几个女人;我觉得已经看见她们在偷偷地讥讽、嘲笑我这个小馋鬼。我走过一家水果店,斜睨着漂亮的梨子,香味袭人;旁边有两三个年轻人看着我;有个认识我的男人待在他的店门前;我看见远处走来一位姑娘,她是家里的那个女佣吗?我眼睛近视,产生许多幻觉。我把所有走过来的人都当成了熟人;我在哪儿都胆怯,总是畏缩不前。我越是羞涩,欲念越是强烈,但还是像一个馋虫啃噬的傻瓜似的转回家去,尽管兜里有钱买得起,却什么也没敢买。
如果我把自己或是他人用我的钱时我所感受到的尴尬、羞愧、厌恶、不适以及种种不快都记述下来,那就成了一本索然寡味的流水账了。读者在逐渐对我的生活有所了解的同时,将会对我的脾性有所了解,无须我赘述,也将会感觉出这一切来的。
对此有所了解之后,大家将不难懂得我的一个所谓的矛盾:对金钱的极大蔑视与几乎利欲熏心的吝啬兼容并蓄。对我来说,金钱是一件很不合适的东西,即使没有,也不想得到。而当我有了它时,我长久地留着不花,因为不知道如何花才好。然而,如果有了合适称心的机会,我会很好地花钱的,以致用得囊空如洗也没有觉察。不过,别在我身上寻觅吝啬人的怪癖,为了炫耀而花钱的怪癖:恰恰相反,我悄悄地花钱,而且是为了寻乐:我花钱不是为了摆谱,而是深藏不露。我深感金钱不是供我使用的,我几乎羞于有它,更不用说花它了。一旦我有足够的钱,像像样样地生活,我是不会想当守财奴的,我对此深信不疑。我将把钱全花光,而不想让它下崽。但是,我境况不佳,总是提心吊胆的。我崇尚自由。我憎恶窘迫、苦痛、寄人篱下。只要我兜里有钱,我就可保独立,就免于挖空心思去找钱。我总是害怕手头拮据。因为害怕囊中羞涩,我爱惜钱。人们拥有的金钱是自由的工具,追逐的金钱则是奴役的工具。正因为如此,我才攥住金钱而又不贪婪金钱。
我的淡泊只不过是懒惰而已。有钱的乐趣抵偿不了敛财的繁难。我的挥霍也仍然只是懒惰而已。当有机会痛痛快快地花钱的时候,人们也就不太管它用得是否值得了。金钱对我的诱惑没有物品的诱惑来得大,因为在金钱和希望占有的物品之间,总有一个中介;而在物品本身及其享用之间,绝无中介。我看见物,它便在引诱我;如果我只看到占有物的手段,那手段对我并无诱惑力。因此我做过贼,而且我现在有时还在偷窃引诱我的、我宁愿去拿而不愿去讨的小玩意儿。但是,一生之中,无论幼时或长大之后,我不记得曾经拿过他人的一个子儿。除了有一次,那是大约十五年前的事,我偷过七利弗尔()①零十苏。这件事值得说一下,因为其中有着一种无耻和愚蠢的十分可笑的巧合,如果不是牵涉到我而是别人的话,连我自己都很难相信的。
那是在巴黎。大约五点钟光景,我同弗朗格伊先生在王宫花园散步。他掏出怀表看了看,对我说:“咱们去歌剧院吧。”这正合吾意,我们就去了。他买了两张池座的票,给了我一张,拿着他自己的一张走在头里,我跟随其后。他过去了。我随他之后往里走的时候,发现门口堵住了。我举目望去,看见大家都站着。我断定我会在人群中走散的,或者至少弗朗格伊先生会以为我走丢了。我走出来,拿了一张中途外出票退了钱,扬长而去。没想到我刚到大门口,大家全坐下了。这时,弗朗格伊先生清楚地看到我没在剧场里边。
这事与我的脾性相去甚远。为了说明有时候人会产生一种恍惚,不应以其行为来判断他们,我把这事记述下来。这并不是在偷这份钱,而是对这钱的使用的偷窃:越是说这不算偷窃,越是让人丢人现眼。
如果我想把我学徒时从崇高的英雄主义堕落为无赖的全部历程写得详详细细,那我将永远也写不完。不过,虽然染上了学徒的种种恶习,但我不可能对它们完全产生兴趣。我对同伴们的玩乐很讨厌。当我对干活产生极大的反感时,我便对一切感到了腻烦。这使我恢复了对失之已久的阅读的兴趣。干活时间偷看书,这成了我的新罪过,我遭到新的惩罚。限制我读书,更激起了我的兴趣,以致很快便达到痴迷疯狂的程度。有名的租书店女老板拉·特里布租给我各类书籍。我好书坏书都读,也不加挑选,读起来都一样的如饥似渴。我边干活边读书,出去办事也读,上厕所也读,而且一读就是好几个小时。读得头昏脑涨,仍旧忘不了读。师傅窥探我,抓住了我,把我狠揍一顿,书也收走了。有多少书被撕掉,烧毁,扔到窗外去了!拉·特里布的店里有多少残缺不全的书籍啊!当我没钱租书的时候,我便拿自己的衬衫、领带、衣物抵账。我每星期天那三个苏的零花钱全都送她那儿去了。
大家会对我说:看来金钱还是不可或缺的。的确如此,不过那是当我因为读书而别的什么事都不能干的时候。我全身心地沉醉在自己新的癖好之中,除去阅读,什么都不再干了,也不再偷窃了。这仍然也是我的一个独特的性格。当某种习惯成为自然的时候,一丁点儿的东西便能使我分心,改变,迷恋,最后竟入痴入迷。于是,我忘了一切,一心只想着占据我心的新玩意儿。兜里只要装了一本新书,我便急不可耐地要翻看它;剩我一人的时候,我便立刻掏出书来,也不再想到师傅的单间里去寻摸什么了。即使我有了耗钱的癖好,我甚至都不相信我会去偷。我脑子只想到眼前,不去想将来的事。拉·特里布肯赊账:押金不多。我装好书,其他什么都不想了。我的钱自然而然地全到了这女人的手里。当她催讨时,我随手拿起衣物去抵账:没比这更便当的了。我既不想先偷钱存着,也没有偷钱还债的欲念。
由于争吵、挨打、偷读未加选择的书籍,我的个性变得内向、孤僻了,精神开始不佳,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了。我因嗜书好读而读了一些平庸乏味之作,但幸好没有读到那些下流淫秽的书。倒不是拉·特里布这个八面玲珑的女人有所顾忌,不租给我,而是她为了提高淫书的价码,向我推荐时,总是神秘兮兮的,使我既厌恶又羞惭,反而没有租来看。而且,我生性腼腆,加上机缘巧合,所以三十多岁了,也没有对任何一本这类危险的书籍瞟过一眼。据一位上流社会的美丽贵妇说,这类书不登大雅之堂,只能偷偷地看。
不到一年,我便把拉·特里布小书店的书看完了。闲暇时,我便觉得百无聊赖。通过对读书的爱好,甚至通过我读的那些书,我改变了我无赖顽童的习气。尽管我对书未加选择,还常常读些坏书,但读书毕竟把我的心灵引回到比我的职业赋予我的情感更加高尚的那种情感。我对身边的一切感到厌恶,感到有可能诱惑我的一切又离我太远,所以看不见有什么可以使我动心的东西。我的肉欲早已燃起,渴求一种满足,可我又想象不出到底渴求什么。我如同一个从未有过性生活的人一样,对具体的要求一无所知。虽然我已届青春期,很敏感了,可我有时只是在想我以前的癫狂,从不越雷池一步。处于这种奇怪的状态之下,我那不安焦虑的想象起了作用,拯救了我,平息了我那刚冒头的欲火。我尽量想象我读过的书中使我感兴趣的那些情景,追忆、变换、综合它们,把自己摆进去,成为其中的一个我自己设计的人物,按照自己的意愿,始终使自己处于最佳地位,最后,想到不能再想,便让这假想的境况使我忘却我所极为不满的真实状况。对于幻境的爱以及我很容易的投入使我对自己周围的一切彻底嫌弃了,更加喜欢孤身独处。从此以后,我便始终形单影只了。大家随后将不止一次地看到其奇特的后果,也就是这种表面上极其愤世嫉俗、极其阴郁的禀性,实际上是源自一颗过分热烈、过分多情、过分温柔的心,因为找不到与自己相似的心,而不得不沉湎于空想。现在,我只需指出那个癖好的渊源和起始原因就足够了。这个癖好改变了我的所有一切欲念,而且因为它也包含着一切的欲念,所以始终使我因过于热衷于幻想而懒于行动了。
就这样,我到了十六岁了。我六神无主,对一切、对我自己都不满意,对自己的行当没有兴趣,没有我这么大孩子的乐趣,满是没抓没挠的欲念,无端地流泪啜泣,无缘无故地便唉声叹气。总之,因为看不见周围有任何值得注目的东西,只好自做温柔梦了。每个星期天,做过礼拜之后,伙伴们总来找我去一起疯玩。而我是能躲则躲。然而一旦同他们玩上了,我便比谁都起劲,比谁都跑得远。鼓动我难,拉住我也难。这就是我惯常的脾性。当我们出城去玩的时候,我总是跑在头里,除非别人提醒我,不然都忘了回去。我撞上过两次:我没能赶回来,城门关上了。第二天,如何处治我,是可想而知的了;第二次,师傅说下不为例,否则就如何如何,吓得我不敢疏忽大意了。但是,极其可怕的第三次又来了。真是防不胜防,因为轮到那个该死的队长米努托里先生上岗的时候,他总是比别人提前半小时关城门。我和两个伙伴正往回返;离城半法里()①时,我听见准备关城门的号角声了。我加快脚步。我听见鼓声响起,拼命跑起来,浑身大汗淋漓,气喘吁吁,心怦怦直跳。我老远看见士兵们还守着岗位;我一边跑,一边上气不接下气地呼喊。但太晚了。离前哨二十步时,只见第一座吊桥在吊起来。当我看见那些可怕的号角翘向空中时,我浑身发抖,因为这是凶多吉少的预兆,我不可避免的命运就在此刻开始了。
我立刻痛不欲生,扑在平坡上,嘴啃着地。伙伴们对此不幸反倒在哈哈大笑,他们当即拿定了主意。我也打定了主意,但与他们的不尽相同。我当场发誓永不再回师傅家去;第二天,城门打开时,伙伴们回城去了,我便与他们道了永别,只是求他们偷偷地把我的决定告诉我表哥贝尔纳一声,并告诉他在哪儿还可以见我一次。
在我当学徒以后,因为离他家较远,我很少见到他。不过,一段时间,每逢星期天,我们总要聚一聚的。但是,不知不觉地,我俩便都各有所好,见面的机会就很少了。我断定,他母亲对此起了很大的作用。他是上城区的孩子,而我这样一个可怜的小徒弟,只不过是圣日尔维区的孩子。尽管有血缘关系,但我俩已不再是平起平坐了。与我为伍,有失体统。不过,我俩之间并未完全断绝联系,而且,由于表哥心地善良,尽管得遵从母训,他有时还是要听凭自己良心的驱使的。得知我的决定之后,他赶来了,但不是为了劝阻我或是与我一起出逃,而是给我一点钱物,以备途中使用,因为就我那点点钱,我是走不了多远的。他还送了我一柄短剑,我非常喜爱,一直带到都灵,为解决肚皮问题才脱手的。有人开玩笑说,我把它吃进肚里去了。后来,我对表哥在我那艰难时刻的表现越琢磨,越深信他是遵照自己母亲,也许还有他父亲的旨意行事的。因为就他本人而言,他不可能不想法拖我后腿,或者跟我一块儿出逃。但他并没这样做。他并没阻止我,反倒像是鼓励我依计而行,见我主意已定,便离我而去,没有流下多少眼泪。我们后来再没见过面,也没通过信。这真可惜:他的禀性本质上就很好,我俩天生是一对好友。
在我听天由命之前,请大家允许我想一想,假如我遇上的是一个比较好的师傅,我的命运会如何呢?一个好手艺人的那种安安稳稳、默默无闻的生活,特别是在某些阶层中,诸如日内瓦的雕刻匠阶层,对我的脾性是更合适不过的了,更能使我幸福。这种行当虽不能发财致富,但日子总算富裕,能在我有生之年抑制我的野心,让我有适当的余暇培养一些有节制的爱好,使我囿于自己的小天地,而根本不可能摆脱出来。我想象力比较丰富,可以用奇思异想来装点各式各样的生活;而且,我的想象力比较强,可以说能把我随心所欲地从一种生活带进另一种生活,至于我究竟在其中是怎么个情况,也就无所谓了。我不论身在何处,都能很快地进入我的空中楼阁。就这一点而言,最简单的行当、最不烦恼操心的行当、让思想最自由的行当,就是最适合我的行当,而且也正是我的行当。我本可以在我的宗教、我的故里、我的家庭和我的朋友中,过上一种宁静温馨的生活,这正是依照自己的心愿,适合自己的个性、工作与兴趣,与交际相一致的那种生活。我本会成为一个好基督徒、好公民、好父亲、好朋友、好工人、一切方面的老好人。我本会热爱自己的行当,也许还会为之增光添彩,在度过了默默无闻的平凡但平稳而安乐的一生之后,我将在亲人们的身边平静地死去。我想必很快会被遗忘,但我至少会被想到我的人追忆缅怀的。
但事与愿违……我将描绘的是什么样的图画?啊!先不忙叙述我一生中的不幸吧!这个悲惨的内容我会让读者知之甚详的。
三十三年多了吧。我太忙,总是身不由己,脱不开身,腾不出时间来了却自己的心愿。看来我将永远不会再有这种机会了。但我并没死心,我几乎深信,一旦回到这些亲切的地方,发现我那棵胡桃树还活着的话,我将用泪水来浇灌它。
回到日内瓦,我在舅舅家待了两三年,等着他们决定如何安排我。舅舅想让他儿子学工程学,让他学点制图,也教他一点欧几米德的《几何学原理》。我也跟着表哥在学,而且产生了兴趣,特别是对制图。但是,大人们却在商量着让我当钟表匠、教士或牧师。我很想做一个牧师,因为我觉得布道真带劲儿。但是,母亲遗产的那点收入,经我和哥哥一分,就不够我继续求学的了。由于我还小,还不必急着作出选择,我便待在舅舅家等着,几乎是在浪费时光,而且,天经地义,还不得不付出一笔数目不小的膳宿费。
舅舅同父亲一样是个好玩找乐的人,他同我父亲一样,不知道自己的责任何在,对我们很不关心。舅母是个有点像虔信派的虔诚笃信的女人,但她宁可唱圣诗,也不愿管我们的教育。他们几乎给了我们充分的自由,但我们从未放任自流。我和表哥总是形影不离,只要两人在一起就足够了,并不想与同龄的淘气包们为伍,所以没有沾染上一丝一毫因闲散而生的放荡习气。我把我俩说成闲散之人甚至都是错误的,因为我们一辈子也没悠悠荡荡过,而且,幸运的是,我俩始终喜爱的游戏把我们一起留在家里,不想到街上去玩。我们制作鸟笼、笛子、三羽球、鼓、小房子、玩具气枪、弹弓等。我们好学老外公的样儿,学做钟表,常常弄坏他的工具。我们特别喜欢在纸上涂鸦、画图、着色,润刷画面,糟践颜料。日内瓦来过一位意大利江湖艺人,名叫冈巴-柯尔塔。我们去看过一次他的演出,后来就再也不愿意去了。但他有一些木偶,所以我们也动手制作起来。他的木偶扮演喜剧动作,我们也为自己的木偶编排喜剧。没有变音小哨子,我们便憋着嗓子学小丑的声音,表演那些有趣的喜剧。我们可怜的善良家长们耐着性子在看、在听。但是,有一天,我舅舅贝尔纳在家里读完了一篇他自己写得很美的讲道稿之后,我们便撇下喜剧,也写起讲道稿来。我承认,这类琐碎的事没什么意思,却显示我们的启蒙教育本该多么需要引导,以便像我们这样小小年纪便几乎自己支配时间、管束自己的孩子不致放任自流。我们很少需要找伴儿,甚至有此机会也不以为然。当我们去散步的时候,我们看到其他孩子在玩也不眼馋,甚至都没想过要跟着一起玩。友谊充满我俩心间,只要我俩在一起,最简单的游戏都足以让我们开心畅怀。
由于我俩形影相随,引起了大家的注意。特别是我表哥很高,我却很矮,两人成了挺可笑的一对。他身材修长,小脸蛋像个干苹果,弱不禁风,走路乏力,引起孩子们的嘲笑。
大家用当地方言给他取了个绰号:“蠢驴”。我们一出来,就听见大家冲我们喊“蠢驴”。表哥比我耐得住性子。我生气了,想打架,这正是那帮小浑蛋所希望的。我打起来,但被人打了。我可怜的表哥尽量帮着我,可他体弱,一拳就被人撂倒了。这一下,我可火了。可是,尽管我没少挨拳头,但他们毕竟不是冲着我的,而是想打“蠢驴”。而我这么怒不可遏反而添乱,所以我们只有等他们上课时再出门,免得被那帮小学生哄笑追赶。
我已经是一个行侠仗义的游侠骑士了。作为一个真正的帕拉丹()①,我只差一位贵妇人了。我倒是有过两位。我不时地去沃州小城尼翁看我父亲。他已在那儿定居了。他很受人爱戴,连他儿子也跟着沾光。我在父亲身边那不长的逗留期间,大家都争相邀我做客。特别是有位维尔松太太,对我更是抚爱有加。除此而外,她女儿还拿我当情人。一个十一岁的孩子成了二十二岁姑娘的情人,究竟怎么回事,是可想而知的了。但是所有这些工于心计的姑娘都非常喜欢把小洋娃娃这么摆在前面,以遮掩大洋娃娃,或者通过她们诱人的把戏来勾引大洋娃娃。可是,就我而言,看不出我和她有什么不般配的,所以我便当了真。我把整个心,或者可以说把整个脑子全放在这事上面了。因为我只是脑子里恋着她而已,尽管我爱得入痴入迷,尽管我因为激越、骚动、癫狂而做出一些令人笑得前仰后合的举动来。
我了解两种完全不同又非常真实的爱情,尽管它们都炽烈如火,但几乎毫无共同之处,都跟亲密的友谊大相径庭。我整个一生遇到的就是这两种性质迥异的爱情,而且我甚至还同时经历过它们。因为,比方说,在我谈到的那个时候,当我公开地、专横地占有维尔松小姐,不允许任何男人接近她时,我还同一位小千金戈桐小姐幽会过。时间很短,但热烈似火,她像小学老师对待小学生似的待我,仅此而已。但我觉得仅此一点实际上就是一切,就是最大的幸福。我已经感到秘密的可贵,尽管我只是作为孩子去对待它。但当我发觉维尔松小姐对我的关怀只是为了掩人耳目时,我便以牙还牙了,这她可没有料到。但非常遗憾,我的秘密被发现了,或者说,我那位小学女老师没有像我那样保守住秘密,因为我们很快便被分开了,而且,不久之后,当我回日内瓦路过库当斯的时候,一些小姑娘还冲我悄悄喊:“戈桐、卢梭,两相好。”
这位戈桐小姐确实是个特别的人。她不漂亮,脸蛋却让人过目难忘,而且,我还经常想起她来。对于我这么一个老疯子来说,未免过分了些。她的身材、她的举止,特别是她的眼睛,与她的年龄不相称。她那小模样既威严又傲气,很适合她的角色。我俩幽会时给了我第一个印象的就是她的那副神气。但她最为怪异的是一种难以想象的大胆和矜持的兼而有之。她可以对我为所欲为,却不允许我同她随随便便。她完全把我当成小孩来对待:这使我以为,要么她已不再是孩子了,要么恰恰相反,她自己仍旧是个孩子,把身入险境视同儿戏。
我对这两个人,可以说都是全心全意的,而且是那么投入,以至于我同她俩中的任何一位在一起时,从未想过另一位。但是,她俩让我感受到的却毫不相同。我可以同维尔松小姐过一辈子而不想与她分开。但是,在我走近她时,我的喜悦是平静的,不会冲动。人多的时候,我特别喜欢她。玩笑、挑逗甚至嫉妒,我都感到高兴有趣。看见她好像冷淡那些年龄大的情敌,而对我情有独钟时,我便洋洋得意,神气活现。我常痛苦难受,却喜欢这么痛苦。掌声、鼓励、笑容使我心里发热、劲头十足。我侃侃而谈,机智风趣;我在交际圈子里对她爱得发狂。与她单独在一起,我会拘谨、冷淡,也许厌烦。但是,我温柔地关心着她。她有病,我难受,我真想用自己的健康换取她的康复,而且,请注意,我因为有亲身经历,很清楚什么叫有病,什么叫健康。她不在的时候,我想她念她;一见到她,她的爱抚使我的心而不是感官觉得温馨。跟她在一起,我心底坦然;她给什么我要什么;然而,她若对别人也是这样,我就会无法忍受。我像兄弟似的爱她,但又像情人似的在嫉妒她。
一旦想到戈桐小姐会像对我一样地对待别人,我便会像暴徒、狂人、老虎一般地对待她,因为她所给予的形同恩赐,须下跪才能得到。我同维尔松小姐接触时,有着一种很强烈的喜悦,然而坐怀不乱。但我只要一看见戈桐小姐,别的什么也看不见了,整个儿地心荡神迷。我同前者亲近而不放肆;相反,在后者面前,即使是十分熟识了,我也既颤抖不已又骚动不安。我认为要是同她在一起待得太久,我就活不了了,心跳加剧会使我窒息而死。对于她俩,我都害怕得罪,但是我对一个更殷勤,而对另一个则更驯服。我无论如何也不愿惹恼维尔松小姐;然而,如果戈桐小姐命我赴汤蹈火,我认为我会在所不辞的。
我同戈桐小姐的爱情,或者说幽会,时间不长,这于她和于我都是很幸运的。尽管我同维尔松小姐的关系没有这样的危险,但经过较长的一段时间之后,也遇上了灾难。这一切的结局将永远带有点浪漫色彩,使人感慨不已。尽管我和维尔松小姐交往并不过密,但也许更加依依不舍。我俩分手时总要流泪,更奇怪的是离开她之后,我就感到百无聊赖。我嘴不离她,心在想她:我的悲伤是真切、强烈的,但我认为,实际上这些英雄般的伤感并不完全是因她而生,而是以她为中心的娱乐占了很大一部分,但我并没有发现这一点。为了减轻离愁别绪,我俩互相写了一些情书,真叫人肝肠欲裂。我终于胜利了:她再也受不了了,便前来日内瓦看我。这一下,我便晕头转向了。她在的两天里,我如醉如狂。她走了之后,我真想跳河。我的哭喊在空中回荡。一个星期之后,她给我寄来了一些糖果和手套。如果我当时不知道她已结婚,不知道她那次有心看望我的旅行是为了置办婚服的话,我会觉得她的表示是极其多情的。可想而知,我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士不可辱,我发誓再也不见那个无情无义的女人,认为这是对她最可怕的惩罚。可她并没因此而死去,因为二十年之后,我去看望父亲,同父亲泛舟湖上的时候,我向父亲打听离我们的船不远的一条船上的几位妇人是谁。父亲笑嘻嘻地对我说:“怎么!你的心感觉不出来吗?那是你往日的情人呀。那是克里斯丹夫人,从前的维尔松小姐。”一听见这个几乎忘却的名字,我浑身一颤。我立即让船夫把船划开。尽管我很可以报复一下,但我觉得不值得违背誓言,去找一位半老徐娘算二十年前的旧账。
在家人安排我的前途之前,我少年时的大好时光就这么无聊地浪费掉了。经过长久地商量,为了适应我的天性,家人终于作出了我真没想到的决定,让我到城里法院书记官马斯隆先生家去,跟他学习贝尔纳先生所说的刀笔吏那有用的行当。我对“刀笔吏”这个称谓反感透顶。通过不正当途径去挣大钱,不合我高傲的禀性。我觉得干这一行厌烦乏味,难以忍受。持续不断,还得听人役使,更让我对这一行深恶痛绝。我走进事务所时的厌恶与日俱增。马斯隆先生对我也不满意,鄙夷不屑,老是骂我“木讷”、“愚蠢”,每天对我唠叨说我舅舅向他保证我“这也会,那也会”,而实际上我狗屁不懂;说我舅舅答应给他送一个漂亮小伙儿来,可送来的却是一头蠢驴。最后,我因愚蠢而被可耻地赶出事务所。马斯隆先生的文书们说我只配去握锉刀。
我的志向被如此确定之后,便被送去学徒,但不是去钟表铺,而是去了一个雕刻匠家。书记官的不屑极大地打掉了我的锐气,所以这一次我乖乖地去了。我的师傅名叫迪柯曼先生,是一位脾气暴躁的年轻人,没用多久就把我幼时的一切光华抹掉了,把我多情而活泼的棱角磨平了,在精神上以及境况上都把我弄成了一个真正的小学徒。我的拉丁文、古典文化、历史,全都被长久地忘却了。我甚至都记不得世界上有过罗马人。我父亲,当我去看望他的时候,认不出我是他的心肝宝贝了。对于妇女们来说,我已不再是那个风流的让-雅克了。我自己都清楚地感觉到朗贝尔西埃先生和朗贝尔西埃小姐见到我也认不出他们的学生来了,以致我无颜面对他俩,而且自那以后,我也没再见过他们。最卑鄙的兴趣、最下流的恶习代替了我的那些可爱的娱乐,使我把它们忘得一干二净。尽管我受过最好的教育,但我一定是有一种极大的堕落的倾向,因为这一切变得如此之快,毫不费力,就连非常早熟的恺撒也望尘莫及。
这行当本身我并不讨厌:我特别喜欢绘图;摆弄雕刻刀也挺有意思;而且,由于雕刻匠与钟表匠相比,属雕虫小技,所以我希望达到尽善尽美。如果不是师傅的粗暴以及束缚太多,使我对这活儿感到厌恶的话,我也许是会心想事成的。我背着他偷偷干些同样性质的私活,因为没有约束,干起来很有趣。我雕刻一些骑士勋章,和伙伴们一起佩戴。师傅发现我没正经干活,给了我一顿拳脚,说我在练习造假币,因为我们的勋章上有共和国的徽记。我可以发誓,我压根儿就没想到过造假币,就连真钞我也知之不详。我对罗马阿斯()①是怎么制造的都要比我国的三苏()②分币的造法知道得更清楚。
师傅的专横终于使我对本会喜欢的工作难以忍受了,而且还使我染上了一些我所痛恨的恶习,如说谎、偷懒、偷窃。对这段时期我身上发生的变化的回忆比什么都使我更清楚地懂得了依靠父母与受人奴役的区别。我生性胆怯腼腆,我可以有任何缺点,但不会厚颜无耻。我以前所享受的正当的自由,只不过是程度上有所减少,现在却终于丧失殆尽。我在父亲那儿无所顾忌,在朗贝尔西埃先生家自由自在,在舅舅家谨慎小心。到了师傅家里,我变得战战兢兢的,从此,我便成了一个毁了的孩子。同大人们在一起的时候,我习惯了一视同仁的生活方式,习惯了想玩什么就玩什么,习惯了好菜好饭总有我一份,习惯了想要什么要什么,想说什么说什么。大家想一想,在师傅家,我该变成怎么样的一个人了:我有话不敢说,饭没吃完就得下桌;没事就得立刻到外面去;整天干活,只能看着别人玩,就是没有自己的份儿,看见师傅及伙计们自由自在,更增加了受役使的重负;争论中,即使我最清楚的事我也不敢插嘴;总之,我看到什么心里就想要什么,唯一的原因就是我被剥夺了一切。永别了,安逸、愉快以及从前使我犯了错而常常躲过惩罚的机灵活儿。有件事,我一想起来便忍俊不禁:有一天晚上,在父亲那儿,因为淘气,我被罚不许吃晚饭就去睡觉,当我拿着一小块面包走过厨房时,我看见并闻到铁钎上的烤肉香。大家都围着炉子,我得向大家道声晚安。向众人道过晚安之后,我瞟了烤肉一眼:色香味俱全。我忍不住向烤肉鞠了一躬,可怜巴巴地对它说:“永别了,烤肉。”这句天真无邪的俏皮话好像非常有趣,所以大家便让我留下一块儿吃晚饭了。也许,这句俏皮话在师傅家里也能产生同样效果,可我肯定是想不起来的,或者想起来也不敢说出来。
我就这样学会了暗自贪婪、隐瞒、遮掩、撒谎,最后还学会了偷窃。在这之前,我从未动过偷窃的脑子,可从此就怎么也改不掉了。贪婪垂涎而又无能为力必然导致这一步。这就是为什么每个仆人都是小偷骗子,而每个学徒为什么也该如此。不过,在平等和宁静的氛围中,看到什么有什么的话,学徒们在逐渐长大的过程中是会丢掉这种可耻的癖好的。我没有这样的有利条件,所以没能从中得到同样的好处。
几乎总是一些好的情感因没有正确引导才使得孩子们向邪恶迈出了第一步。尽管一无所有,还不断受到诱惑,我还是在师傅家待了一年多而没敢偷拿什么,连吃的东西都没偷过。我第一次偷窃是出于好心好意,却给后几次并无这么可称道的目的的偷窃打开了大门。
我师傅家有一个伙计,名叫韦拉先生。他家就住隔壁,稍远处有一个园子,种着一些长得很好的芦笋。韦拉先生手头不宽裕,想偷他母亲的芦笋卖个时鲜,美餐几顿。由于他不想亲自出头,而且还笨手笨脚的,便挑中我去干。他先花言巧语了一番,把我弄糊涂了,看不出他的目的,然后,好像突然来了个主意,让我去干。我不干,可他非要我干。我听不得好话,便同意了。我每天早上把长得最好的芦笋割下来,送到莫拉尔集市上去卖。有个老太婆看出我是刚偷来的,挑明了要贱价买我的。我害怕了,只好任她杀价。我把钱给了韦拉先生。他立即去美餐一顿。钱是我提供的,吃饭的是他和另一个伙计。因为对我来说,有点残羹就很满足了,不会同他们去大吃大喝。
这种小花招我耍了好几天,并没有想到要去偷小偷一把,从韦拉先生的芦笋收入中弄点彩头。我忠贞不贰地耍弄这个鬼花招,唯一的动机就是去讨让我这么干的人的欢喜。然而,要是我被人发现,我得挨多少打,多少骂,会受到多大的虐待,而那浑蛋会反咬我一口,他的话有人信,我却因胆敢乱咬他人而加倍受到惩罚,因为他是伙计而我只是学徒!有罪的强者溜了,倒霉的是无辜的弱者,凡事皆这么个理儿。
就这样,我明白了偷窃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可怕,而且我立即把我的技能很好地付诸实行,以致凡是我想要的东西,我只要够得着,就跑不了了。我在师傅家吃得并不算太差,之所以耐不住克俭,是因为看见师傅并不能以身作则。当端上最诱人的食物时,师傅总是把年轻人打发走,我觉得这样做很容易让他们既馋又贪。我很快便两者兼而有之了。我通常是如愿以偿的,有时被人发现,就得吃些苦头。
有一件事让我想起来仍旧又害怕又好笑,那是因为偷苹果,可把我给害苦了。苹果放在食品贮藏室的顶里边,有一扇很高的软百叶窗可从厨房透过光亮。有一天,家里就我一人,我便爬上面包箱,想看看赫斯珀里得斯花园()①里那我无法靠近的金贵水果。我把铁扦——因为我师傅喜欢打猎——接上。我戳了好几次也没戳着。最后,我喜滋滋地感觉到戳着一个苹果了。我慢慢地往回收;苹果已经碰着软百叶窗了,我正准备伸手去拿。真急死人了!苹果太大,没法从窗格中拿出来。我真的是绞尽了脑汁,非要把它拿出来!必须找些东西把铁扦固定住,还要找一柄比较长的刀把苹果切开,另外,还需要一根板条托住苹果。我费了不少的劲儿和时间,终于可以切苹果了,希望随后把两片苹果拿到手。但是,刚刚切好,两片苹果便又都掉下去了。好心的读者,分担一下我的苦恼吧。
我并没气馁,但却浪费了许多时间。我害怕被人撞见;我想好了一条妙计,准备第二天施行,便像没事人似的重新开始干起活来,忘了食品贮藏室里还留有两个会坏事的罪证。
第二天,我又找了个好机会,再作一次尝试。我爬上面包箱,伸出铁扦,对准苹果,正准备戳哩……真糟糕,“凶龙”没有打盹儿;突然间,食品贮藏室的门开了:师傅从里面出来,抱着双臂,看着我说:“好大的胆儿!”……我的手现在还在发颤,都握不住笔了。
由于老挨打,我很快便不以为然了;最后,我觉得挨打是对偷窃的一种补偿,让我有权继续偷。我非但没有把眼睛往后看,想想受惩罚的情形,反而在往前看,想着如何报复。我认为,拿我当小偷处治,就是允许我当小偷。我觉得偷窃与挨打是相辅相成的,从而可以说是构成一种交易,我在完成这种交易中我的那一份时,就让我师傅去干他的那一份。这么一想,我去偷时就比以前要心安理得了。我在琢磨:最后会怎么样呢?我会挨打。随它去吧:我生来就是挨打的。
我喜欢吃,但并不馋;我喜欢女色,但不淫荡。我其他的欲念太多,对这两种欲念便淡漠一些。只有当心里空落落时,我才想到解馋:而我一生之中,很少发生这样的情况,所以我没什么时间去想美味佳肴。这就是为什么我没有老是只想到偷东西吃,而是对一切吸引我的东西我全都偷。如果说我没有变成一个货真价实的小偷,那是因为钱对我的诱惑并不太大。在作坊里,我师傅另有一个单间,门老锁着。我找到了法子把门打开,然后再关好,不露痕迹。我在里面动用师傅的好工具、好图案、印模等一切我所羡慕而他又不让我用的东西。实际上,这算不上是偷,因为我是拿来为师傅干活用的,但由于可以随意使用这些玩意儿,我欣喜若狂,我以为把师傅的技术和产品一块儿偷了过来。再说,在一些小盒子里,还有一些碎金块、碎银块、小首饰、贵重物品和零钱。当我口袋里装上四五个苏时,就神气得不得了。不过,我根本没有去动这些东西,连贪婪地瞟上一眼都没想。我看见它们的时候,更多的是害怕,而不是喜悦。我深信,这种对盗窃钱财及其后果的恐惧大部分源自教育。这中间夹杂着羞耻、坐监、惩罚、绞架的潜在念头,使我若是见财起意,便不寒而栗。而我觉得我的那些伎俩只不过是淘气而已,而且也确实是如此。这么干顶多挨师傅一顿打,对此我早有心理准备了。
不过,我再说一遍,我并没有太贪婪,所以没必要洗手不干;我并不觉得有什么需要斗争的。单单一张好画纸就比可买一令纸的钱对我的诱惑力更大。这种怪癖源自我的独特的性格中的一种,对我的行为影响颇深,有必要阐述一番。
我有一些十分炽烈的激情,每当它们骚动不安时,我便难以驾驭:克制、尊重、胆怯、规矩全都抛诸脑后了;我成了一个厚颜无耻、放肆无礼、粗野撒泼、桀骜不驯之徒;羞耻阻挡不住我,危险吓唬不了我。除了我一心念着的那唯一的东西而外,世间万物对我来说一文不值。但这一切只是瞬间的事,我随后便陷入颓丧绝望之中。平静的时候,我懒散、胆怯得要命:我什么都怕,什么都讨厌;一只苍蝇飞过能吓我一大跳;我懒得说话,懒得动弹;恐惧和羞耻压得我透不过气来,我真想躲到没人看得见的地方去。非行动不可的话,我不知该如何做;非说不可的话,我不知该说些什么;有人看我的话,我便局促不安。当我激情满怀时,我有时会找到要说的话,但是,在日常谈话时,我脑子闭塞,找不到任何的话说。我觉得日常的谈话简直难以忍受,唯一的原因就是没话找话。
加之,我的那些占主导的欲念没有一个是牵涉到可以购买的东西的。我只需要纯洁的乐趣,而金钱会使乐趣全都毒化。譬如,我喜欢美味佳肴,但是,我不能忍受高朋满座的拘束,也不能忍受小酒馆的乌烟瘴气,所以只能与一位好友消受。因为我不能一人独饮,那样脑子会想到别的事情上去的,也就没了吃的乐趣。如果我心血来潮想女人了,我那颗激动的心让我更渴望的是爱情。我觉得卖笑女子失却了她们的魅力,我甚至怀疑我会消受她们。我对于我力所能及的享乐都是如此。如果它们需要金钱购得,我便觉得平淡乏味。我所喜爱的只是那些东西,它们不属于任何人,而只属于能善辨其味的第一个人。
我从未觉得金钱是一件像人们觉得的那样宝贵的东西。而且,我甚至从来也没觉得它是万能的。金钱本身毫无用处,必须变换它才能享受它;必须购买,讨价还价,常常受骗,花了大价,并不如意。我要的是一件优质的东西,可我断定花钱买到的却是一件次品。我花大价买一只鲜蛋,却是只臭蛋;买一个好水果,却是没成熟的;找一个姑娘,却是个烂货。我喜欢玉液琼浆,可是到哪儿去寻?去找酒商?不管我如何提防,也要被毒死。要是我非要得到很好的服务呢?那得多操心,多麻烦呀!得有朋友,有代理人,付佣金,写信,来来回回,左等右盼,可最后常常还是上当受骗。我的钱带来了多少麻烦!我对金钱的恐惧胜过我对美酒的喜爱。
在我学徒期间及以后,我千百次地想出去买点好吃的。我走近一家糕点店,看见柜台前有几个女人;我觉得已经看见她们在偷偷地讥讽、嘲笑我这个小馋鬼。我走过一家水果店,斜睨着漂亮的梨子,香味袭人;旁边有两三个年轻人看着我;有个认识我的男人待在他的店门前;我看见远处走来一位姑娘,她是家里的那个女佣吗?我眼睛近视,产生许多幻觉。我把所有走过来的人都当成了熟人;我在哪儿都胆怯,总是畏缩不前。我越是羞涩,欲念越是强烈,但还是像一个馋虫啃噬的傻瓜似的转回家去,尽管兜里有钱买得起,却什么也没敢买。
如果我把自己或是他人用我的钱时我所感受到的尴尬、羞愧、厌恶、不适以及种种不快都记述下来,那就成了一本索然寡味的流水账了。读者在逐渐对我的生活有所了解的同时,将会对我的脾性有所了解,无须我赘述,也将会感觉出这一切来的。
对此有所了解之后,大家将不难懂得我的一个所谓的矛盾:对金钱的极大蔑视与几乎利欲熏心的吝啬兼容并蓄。对我来说,金钱是一件很不合适的东西,即使没有,也不想得到。而当我有了它时,我长久地留着不花,因为不知道如何花才好。然而,如果有了合适称心的机会,我会很好地花钱的,以致用得囊空如洗也没有觉察。不过,别在我身上寻觅吝啬人的怪癖,为了炫耀而花钱的怪癖:恰恰相反,我悄悄地花钱,而且是为了寻乐:我花钱不是为了摆谱,而是深藏不露。我深感金钱不是供我使用的,我几乎羞于有它,更不用说花它了。一旦我有足够的钱,像像样样地生活,我是不会想当守财奴的,我对此深信不疑。我将把钱全花光,而不想让它下崽。但是,我境况不佳,总是提心吊胆的。我崇尚自由。我憎恶窘迫、苦痛、寄人篱下。只要我兜里有钱,我就可保独立,就免于挖空心思去找钱。我总是害怕手头拮据。因为害怕囊中羞涩,我爱惜钱。人们拥有的金钱是自由的工具,追逐的金钱则是奴役的工具。正因为如此,我才攥住金钱而又不贪婪金钱。
我的淡泊只不过是懒惰而已。有钱的乐趣抵偿不了敛财的繁难。我的挥霍也仍然只是懒惰而已。当有机会痛痛快快地花钱的时候,人们也就不太管它用得是否值得了。金钱对我的诱惑没有物品的诱惑来得大,因为在金钱和希望占有的物品之间,总有一个中介;而在物品本身及其享用之间,绝无中介。我看见物,它便在引诱我;如果我只看到占有物的手段,那手段对我并无诱惑力。因此我做过贼,而且我现在有时还在偷窃引诱我的、我宁愿去拿而不愿去讨的小玩意儿。但是,一生之中,无论幼时或长大之后,我不记得曾经拿过他人的一个子儿。除了有一次,那是大约十五年前的事,我偷过七利弗尔()①零十苏。这件事值得说一下,因为其中有着一种无耻和愚蠢的十分可笑的巧合,如果不是牵涉到我而是别人的话,连我自己都很难相信的。
那是在巴黎。大约五点钟光景,我同弗朗格伊先生在王宫花园散步。他掏出怀表看了看,对我说:“咱们去歌剧院吧。”这正合吾意,我们就去了。他买了两张池座的票,给了我一张,拿着他自己的一张走在头里,我跟随其后。他过去了。我随他之后往里走的时候,发现门口堵住了。我举目望去,看见大家都站着。我断定我会在人群中走散的,或者至少弗朗格伊先生会以为我走丢了。我走出来,拿了一张中途外出票退了钱,扬长而去。没想到我刚到大门口,大家全坐下了。这时,弗朗格伊先生清楚地看到我没在剧场里边。
这事与我的脾性相去甚远。为了说明有时候人会产生一种恍惚,不应以其行为来判断他们,我把这事记述下来。这并不是在偷这份钱,而是对这钱的使用的偷窃:越是说这不算偷窃,越是让人丢人现眼。
如果我想把我学徒时从崇高的英雄主义堕落为无赖的全部历程写得详详细细,那我将永远也写不完。不过,虽然染上了学徒的种种恶习,但我不可能对它们完全产生兴趣。我对同伴们的玩乐很讨厌。当我对干活产生极大的反感时,我便对一切感到了腻烦。这使我恢复了对失之已久的阅读的兴趣。干活时间偷看书,这成了我的新罪过,我遭到新的惩罚。限制我读书,更激起了我的兴趣,以致很快便达到痴迷疯狂的程度。有名的租书店女老板拉·特里布租给我各类书籍。我好书坏书都读,也不加挑选,读起来都一样的如饥似渴。我边干活边读书,出去办事也读,上厕所也读,而且一读就是好几个小时。读得头昏脑涨,仍旧忘不了读。师傅窥探我,抓住了我,把我狠揍一顿,书也收走了。有多少书被撕掉,烧毁,扔到窗外去了!拉·特里布的店里有多少残缺不全的书籍啊!当我没钱租书的时候,我便拿自己的衬衫、领带、衣物抵账。我每星期天那三个苏的零花钱全都送她那儿去了。
大家会对我说:看来金钱还是不可或缺的。的确如此,不过那是当我因为读书而别的什么事都不能干的时候。我全身心地沉醉在自己新的癖好之中,除去阅读,什么都不再干了,也不再偷窃了。这仍然也是我的一个独特的性格。当某种习惯成为自然的时候,一丁点儿的东西便能使我分心,改变,迷恋,最后竟入痴入迷。于是,我忘了一切,一心只想着占据我心的新玩意儿。兜里只要装了一本新书,我便急不可耐地要翻看它;剩我一人的时候,我便立刻掏出书来,也不再想到师傅的单间里去寻摸什么了。即使我有了耗钱的癖好,我甚至都不相信我会去偷。我脑子只想到眼前,不去想将来的事。拉·特里布肯赊账:押金不多。我装好书,其他什么都不想了。我的钱自然而然地全到了这女人的手里。当她催讨时,我随手拿起衣物去抵账:没比这更便当的了。我既不想先偷钱存着,也没有偷钱还债的欲念。
由于争吵、挨打、偷读未加选择的书籍,我的个性变得内向、孤僻了,精神开始不佳,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了。我因嗜书好读而读了一些平庸乏味之作,但幸好没有读到那些下流淫秽的书。倒不是拉·特里布这个八面玲珑的女人有所顾忌,不租给我,而是她为了提高淫书的价码,向我推荐时,总是神秘兮兮的,使我既厌恶又羞惭,反而没有租来看。而且,我生性腼腆,加上机缘巧合,所以三十多岁了,也没有对任何一本这类危险的书籍瞟过一眼。据一位上流社会的美丽贵妇说,这类书不登大雅之堂,只能偷偷地看。
不到一年,我便把拉·特里布小书店的书看完了。闲暇时,我便觉得百无聊赖。通过对读书的爱好,甚至通过我读的那些书,我改变了我无赖顽童的习气。尽管我对书未加选择,还常常读些坏书,但读书毕竟把我的心灵引回到比我的职业赋予我的情感更加高尚的那种情感。我对身边的一切感到厌恶,感到有可能诱惑我的一切又离我太远,所以看不见有什么可以使我动心的东西。我的肉欲早已燃起,渴求一种满足,可我又想象不出到底渴求什么。我如同一个从未有过性生活的人一样,对具体的要求一无所知。虽然我已届青春期,很敏感了,可我有时只是在想我以前的癫狂,从不越雷池一步。处于这种奇怪的状态之下,我那不安焦虑的想象起了作用,拯救了我,平息了我那刚冒头的欲火。我尽量想象我读过的书中使我感兴趣的那些情景,追忆、变换、综合它们,把自己摆进去,成为其中的一个我自己设计的人物,按照自己的意愿,始终使自己处于最佳地位,最后,想到不能再想,便让这假想的境况使我忘却我所极为不满的真实状况。对于幻境的爱以及我很容易的投入使我对自己周围的一切彻底嫌弃了,更加喜欢孤身独处。从此以后,我便始终形单影只了。大家随后将不止一次地看到其奇特的后果,也就是这种表面上极其愤世嫉俗、极其阴郁的禀性,实际上是源自一颗过分热烈、过分多情、过分温柔的心,因为找不到与自己相似的心,而不得不沉湎于空想。现在,我只需指出那个癖好的渊源和起始原因就足够了。这个癖好改变了我的所有一切欲念,而且因为它也包含着一切的欲念,所以始终使我因过于热衷于幻想而懒于行动了。
就这样,我到了十六岁了。我六神无主,对一切、对我自己都不满意,对自己的行当没有兴趣,没有我这么大孩子的乐趣,满是没抓没挠的欲念,无端地流泪啜泣,无缘无故地便唉声叹气。总之,因为看不见周围有任何值得注目的东西,只好自做温柔梦了。每个星期天,做过礼拜之后,伙伴们总来找我去一起疯玩。而我是能躲则躲。然而一旦同他们玩上了,我便比谁都起劲,比谁都跑得远。鼓动我难,拉住我也难。这就是我惯常的脾性。当我们出城去玩的时候,我总是跑在头里,除非别人提醒我,不然都忘了回去。我撞上过两次:我没能赶回来,城门关上了。第二天,如何处治我,是可想而知的了;第二次,师傅说下不为例,否则就如何如何,吓得我不敢疏忽大意了。但是,极其可怕的第三次又来了。真是防不胜防,因为轮到那个该死的队长米努托里先生上岗的时候,他总是比别人提前半小时关城门。我和两个伙伴正往回返;离城半法里()①时,我听见准备关城门的号角声了。我加快脚步。我听见鼓声响起,拼命跑起来,浑身大汗淋漓,气喘吁吁,心怦怦直跳。我老远看见士兵们还守着岗位;我一边跑,一边上气不接下气地呼喊。但太晚了。离前哨二十步时,只见第一座吊桥在吊起来。当我看见那些可怕的号角翘向空中时,我浑身发抖,因为这是凶多吉少的预兆,我不可避免的命运就在此刻开始了。
我立刻痛不欲生,扑在平坡上,嘴啃着地。伙伴们对此不幸反倒在哈哈大笑,他们当即拿定了主意。我也打定了主意,但与他们的不尽相同。我当场发誓永不再回师傅家去;第二天,城门打开时,伙伴们回城去了,我便与他们道了永别,只是求他们偷偷地把我的决定告诉我表哥贝尔纳一声,并告诉他在哪儿还可以见我一次。
在我当学徒以后,因为离他家较远,我很少见到他。不过,一段时间,每逢星期天,我们总要聚一聚的。但是,不知不觉地,我俩便都各有所好,见面的机会就很少了。我断定,他母亲对此起了很大的作用。他是上城区的孩子,而我这样一个可怜的小徒弟,只不过是圣日尔维区的孩子。尽管有血缘关系,但我俩已不再是平起平坐了。与我为伍,有失体统。不过,我俩之间并未完全断绝联系,而且,由于表哥心地善良,尽管得遵从母训,他有时还是要听凭自己良心的驱使的。得知我的决定之后,他赶来了,但不是为了劝阻我或是与我一起出逃,而是给我一点钱物,以备途中使用,因为就我那点点钱,我是走不了多远的。他还送了我一柄短剑,我非常喜爱,一直带到都灵,为解决肚皮问题才脱手的。有人开玩笑说,我把它吃进肚里去了。后来,我对表哥在我那艰难时刻的表现越琢磨,越深信他是遵照自己母亲,也许还有他父亲的旨意行事的。因为就他本人而言,他不可能不想法拖我后腿,或者跟我一块儿出逃。但他并没这样做。他并没阻止我,反倒像是鼓励我依计而行,见我主意已定,便离我而去,没有流下多少眼泪。我们后来再没见过面,也没通过信。这真可惜:他的禀性本质上就很好,我俩天生是一对好友。
在我听天由命之前,请大家允许我想一想,假如我遇上的是一个比较好的师傅,我的命运会如何呢?一个好手艺人的那种安安稳稳、默默无闻的生活,特别是在某些阶层中,诸如日内瓦的雕刻匠阶层,对我的脾性是更合适不过的了,更能使我幸福。这种行当虽不能发财致富,但日子总算富裕,能在我有生之年抑制我的野心,让我有适当的余暇培养一些有节制的爱好,使我囿于自己的小天地,而根本不可能摆脱出来。我想象力比较丰富,可以用奇思异想来装点各式各样的生活;而且,我的想象力比较强,可以说能把我随心所欲地从一种生活带进另一种生活,至于我究竟在其中是怎么个情况,也就无所谓了。我不论身在何处,都能很快地进入我的空中楼阁。就这一点而言,最简单的行当、最不烦恼操心的行当、让思想最自由的行当,就是最适合我的行当,而且也正是我的行当。我本可以在我的宗教、我的故里、我的家庭和我的朋友中,过上一种宁静温馨的生活,这正是依照自己的心愿,适合自己的个性、工作与兴趣,与交际相一致的那种生活。我本会成为一个好基督徒、好公民、好父亲、好朋友、好工人、一切方面的老好人。我本会热爱自己的行当,也许还会为之增光添彩,在度过了默默无闻的平凡但平稳而安乐的一生之后,我将在亲人们的身边平静地死去。我想必很快会被遗忘,但我至少会被想到我的人追忆缅怀的。
但事与愿违……我将描绘的是什么样的图画?啊!先不忙叙述我一生中的不幸吧!这个悲惨的内容我会让读者知之甚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