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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程听到‘我的男朋友’五个字,下意识地就想遁地逃跑。
别了,姑娘太美,家有女霸王一只,他配不上。
令人出乎意料的事,陆程最后竟然成了节目的最大赢家。他来不及感到高兴,倒是先感到紧张。他就要在节目中跟女嘉宾牵手秀恩爱了,季总看见了,可别大发雷霆啊!
当天晚上,颜子俊他们便离开了节目组。陆程跟莫羡则跟着节目组一起去了桂林。他们要在桂林记录下他们当一天情侣的互动日常。
节目组说,明天的剧本很简单,只有一个字——
甜!
甜到忧伤,甜过初恋。
一定要虐尽天下的单身狗。
第二天一早,陆程穿上节目组给他准备的衣服,一件白色衬衫,一条黑色休闲裤,白色的帆布鞋上印着一颗红色的五角星。
陆程这次学乖了,在手腕上戴了一块腕表做配饰。
白杰见陆程模样帅气地站在镜子前打量自己的形象,他盯着陆程后脑勺看了片刻,提了个建议,“莫羡个子高,陆哥,咱们干脆换个背头发型吧。”
背头显高,后面这话白杰没好意思说,怕挨打。
陆程却懂了白杰的意思,他给了白杰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然后点头说,“来吧,换。”
于是,陆程将略长的黑发鬓角两边修短了,换了个大背头发型。等他见到莫羡时,瞧见莫羡也穿着跟他同款的白衬衫和黑长裤,以及小白鞋,顿时就想将节目组骂了个底朝天。
他只能祈祷季总工作繁忙,不爱看电视。若是季总看见他在电视上跟别的女性穿情侣装秀恩爱,肯定要暴怒。
陆程换了发型,跟莫羡站在一起,看着的确还挺般配。
这一天,陆程跟莫羡穿着情侣装,游了桂林山水,逛了阳朔古城,还坐高铁去了北海。处于各方面考虑,节目组租下了银滩地段。
夜幕降临后,打扮得英俊迷人的陆程,和换了一身黑色长裙的莫羡,在围满了蜡烛的银滩上,跳了一曲双人舞。
跳完舞,陆程跟莫羡一起在沙滩上亲手烧烤。海鲜还没有烤熟,莫羡提议陆程一起喝点儿酒。
“好。”
选酒的时候,莫羡拿了一罐啤酒,她给陆程也拿了一罐啤酒。
陆程盯着那罐啤酒,竟摆了摆手,他说,“我喝香槟吧。”
“香槟?”莫羡有些诧异,她说,“我以为你会想喝啤酒。”
“不了。”
于是,莫羡喝着啤酒,陆程偶尔抿一口香槟,两人聊着一些趣事,时间逐渐接近夜里十二点。十一点四十分的时候,快要睡着了的莫羡,突然出声对陆程说,“明天就要分开了,陆程,你给我唱首歌吧。”
让陆程唱歌,这不是节目组的安排,应该是莫羡的任性之举。
陆程念及莫羡在节目中对自己照拂不浅,他沉吟片刻,才说,“那我就献丑了。”
陆程给莫羡唱的不是他爱的那首《小幸运》,而是一首英文歌叫《A—Thousand—Years》。很多年前,有一部褒奖不一的美国电影叫做《暮光之城》,有人爱之,有人嫌弃。陆程对这部电影印象并不深,但却喜欢上了里面的歌曲。
这首歌,就是这部电影的配乐。
陆程的嗓音好,没有原唱那种朦胧迷幻的感觉,歌声较之原唱更显得低沉。但他那嗓子唱歌的时候,却有种能让人听了会上瘾的魔力。
林泉他们没有想到陆程的嗓子唱起歌来竟然也这么好听,唱歌的水平也很棒,都听得有些出神。
于是,第一期节目的最后一个镜头,是陆程和莫羡头靠着头坐在沙滩上眺望远方的画面。陆程深情动听的歌声,成了第一期节目的尾音。
------题外话------
申明:莫羡跟陆程没感情纠葛,歌不写三角恋
现在开始,上架前每天都是四更。
陆程听到‘我的男朋友’五个字,下意识地就想遁地逃跑。
别了,姑娘太美,家有女霸王一只,他配不上。
令人出乎意料的事,陆程最后竟然成了节目的最大赢家。他来不及感到高兴,倒是先感到紧张。他就要在节目中跟女嘉宾牵手秀恩爱了,季总看见了,可别大发雷霆啊!
当天晚上,颜子俊他们便离开了节目组。陆程跟莫羡则跟着节目组一起去了桂林。他们要在桂林记录下他们当一天情侣的互动日常。
节目组说,明天的剧本很简单,只有一个字——
甜!
甜到忧伤,甜过初恋。
一定要虐尽天下的单身狗。
第二天一早,陆程穿上节目组给他准备的衣服,一件白色衬衫,一条黑色休闲裤,白色的帆布鞋上印着一颗红色的五角星。
陆程这次学乖了,在手腕上戴了一块腕表做配饰。
白杰见陆程模样帅气地站在镜子前打量自己的形象,他盯着陆程后脑勺看了片刻,提了个建议,“莫羡个子高,陆哥,咱们干脆换个背头发型吧。”
背头显高,后面这话白杰没好意思说,怕挨打。
陆程却懂了白杰的意思,他给了白杰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然后点头说,“来吧,换。”
于是,陆程将略长的黑发鬓角两边修短了,换了个大背头发型。等他见到莫羡时,瞧见莫羡也穿着跟他同款的白衬衫和黑长裤,以及小白鞋,顿时就想将节目组骂了个底朝天。
他只能祈祷季总工作繁忙,不爱看电视。若是季总看见他在电视上跟别的女性穿情侣装秀恩爱,肯定要暴怒。
陆程换了发型,跟莫羡站在一起,看着的确还挺般配。
这一天,陆程跟莫羡穿着情侣装,游了桂林山水,逛了阳朔古城,还坐高铁去了北海。处于各方面考虑,节目组租下了银滩地段。
夜幕降临后,打扮得英俊迷人的陆程,和换了一身黑色长裙的莫羡,在围满了蜡烛的银滩上,跳了一曲双人舞。
跳完舞,陆程跟莫羡一起在沙滩上亲手烧烤。海鲜还没有烤熟,莫羡提议陆程一起喝点儿酒。
“好。”
选酒的时候,莫羡拿了一罐啤酒,她给陆程也拿了一罐啤酒。
陆程盯着那罐啤酒,竟摆了摆手,他说,“我喝香槟吧。”
“香槟?”莫羡有些诧异,她说,“我以为你会想喝啤酒。”
“不了。”
于是,莫羡喝着啤酒,陆程偶尔抿一口香槟,两人聊着一些趣事,时间逐渐接近夜里十二点。十一点四十分的时候,快要睡着了的莫羡,突然出声对陆程说,“明天就要分开了,陆程,你给我唱首歌吧。”
让陆程唱歌,这不是节目组的安排,应该是莫羡的任性之举。
陆程念及莫羡在节目中对自己照拂不浅,他沉吟片刻,才说,“那我就献丑了。”
陆程给莫羡唱的不是他爱的那首《小幸运》,而是一首英文歌叫《A—Thousand—Years》。很多年前,有一部褒奖不一的美国电影叫做《暮光之城》,有人爱之,有人嫌弃。陆程对这部电影印象并不深,但却喜欢上了里面的歌曲。
这首歌,就是这部电影的配乐。
陆程的嗓音好,没有原唱那种朦胧迷幻的感觉,歌声较之原唱更显得低沉。但他那嗓子唱歌的时候,却有种能让人听了会上瘾的魔力。
林泉他们没有想到陆程的嗓子唱起歌来竟然也这么好听,唱歌的水平也很棒,都听得有些出神。
于是,第一期节目的最后一个镜头,是陆程和莫羡头靠着头坐在沙滩上眺望远方的画面。陆程深情动听的歌声,成了第一期节目的尾音。
------题外话------
申明:莫羡跟陆程没感情纠葛,歌不写三角恋
现在开始,上架前每天都是四更。